加速能源轉型,打造2032安全臺灣

趙家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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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32年的臺灣,在未來十年間仍將糾葛於多重的地緣政治因素之下。但隨著美國與日本將氣候變遷議題置入國家安全議程之中,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事件彰顯的油氣大國可藉此將能源出口武器化的情勢,則思考如何確保臺灣國家安全議題之時,不可忽略能源戰略。

隨著全球宣布要達到凈零排碳的國家,已占全球人口數的85%、GDP的90%,未來十年的能源地景,將被減碳規劃所決定。而依據國際能源總署分析,若要加快減碳速度,在電力部門上,2030年時全球已開發國家均須淘汰燃煤發電廠,再生能源於電力結構之占比將由目前的 26%,於2030年時提升至61%,已開發國家需於2035年時達到電力系統去碳化。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運輸部門上,而在運具電動化與低碳化上,小客車方面,2030年時,非燃油車占新售車輛占比需達到60%,重型卡車則需達到30%,二、三輪車更需達到 80%,2035年時便須禁售燃油小客車。建築部門上,2030年起所有新售燈具均須為LED燈,所有新建建築均須符合淨零排碳標準,每年需要有2.5%的既有建築採用節能翻修,達到淨零排放標準。

而針對鋼鐵、石化、水泥等重工業上,2030年起,氫能、碳捕捉封存、電力裂解製程等創新低碳製程均商業化,低碳創新製程的佔比均須提升到10%以上。而各國為了克服重工業的排碳慣性,於格拉斯哥氣候峰會提出許多政策。如英國、美國與比爾.蓋茲等企業家,共同提出「格拉斯哥突破議程」,聚焦於電力系統、零排放車輛、鋼鐵、氫能、農業這五項,目標為在2030年前將其低碳解方可全面市場化;並建立全球檢核程序,每年檢視技術研發以及布建進程,藉此凝聚國際相關資金,投入這些項目。

美國國務院與世界經濟論壇更發起了「先行者聯盟」,針對鋼鐵、海運、空運、貨運、鋁、水泥、化學、直接空氣捕捉(Direct Air Capture, DAC)等8項技術,集結重要企業客戶,要求其承諾2030年時購買相關低碳產品的比例,藉此創造市場需求。在鋼鐵上,則以2030年時購買的鋼材中要有10%符合低碳鋼鐵規範為目標。

由上述趨勢可知,未來十年間,全球擺脫化石燃料的速度只會加速,若各國可往此方向邁進,2030年時全球煤炭的需求會減少一半,石油需求減少三成,天然氣需求也會降低8%左右,因此諸如俄羅斯、中東等化石燃料出口國的地緣政治影響力,亦將大減。

臺灣2032能源展望:以非核、邁向無煤與高綠能的永續未來

臺灣政府已宣示要達到2050凈零排放,今年三月底亦將提出路徑圖,因此將可作為擘畫臺灣2032年能源願景的依據。而筆者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以及美國西北太平洋國家實驗室與馬里蘭大學合設的全球變遷聯合研究中心(Joint Global Change Research Institute)合作,應用發展全球變遷評估(Global Change Assessment Model, GCAM)此整合性評估模型,於2020年時便提出臺灣淨零排放路徑分析(Bergero et al. 2020 )。

臺灣2050年淨零排放路徑。圖片來源:作者整理自Bergero et al. 2020

藉由此分析,可鑑別出臺灣淨零排放路徑的三大條件:

1.藉由積極的節能政策,促使2050年時台灣的能源需求量要比2015年時少30%,2035年時就要降低7%。

2.藉由運具電動化策略,達到2035年行駛中運具有32%都要為非燃油運具,2050年時占比達到80%。

3.2045年時電力系統需達到淨零排放,2030時再生能源占比便要提升到42%,這樣2050年時方可讓電力結構90%以上,都為再生能源。於再生能源發展評估上,若要於2050達成淨零排放時,2050年時風力發電占比需達到35%,裝置量約為36GW左右,而太陽光電發電占比需達到47%,裝置量約為120GW左右。此外亦須積極佈局生質能的發展,藉此提供可調度性的再生能源。

若臺灣可採取此路徑,不僅可以延續過往能源轉型所奠基的綠能產業創造的投資與就業效益,更可讓臺灣有機會於2035年時便全面淘汰燃煤發電。在能源安全上,能源自給率更可從目前的2%以下,提升至24%左右,對國家安全亦有極大裨益。

關鍵戰略

但若要促使2032年可達成此目標,則在未來十年,在供給面以及需求面上,則分別有「再生能源的國土與海域空間規劃策略」與「高耗能產業的轉型計畫」兩大重點策略。

如前段分析,若要淘汰臺灣燃煤發電,則在2032年之時,再生能源占比可能需達到45%,這代表光電設置量需達到60GW,風力裝置量也需達到20GW,並搭配地熱快速成長。

但過往幾年中,前述再生能源設置上,均存在於區域設置上的爭議,降低社區接受度。因此為使再生能源可快速成長,掌握其於2030年前發電成本可全面低於傳統火力發電此趨勢,則應就再生能源設置上進行前期的空間規劃。全面性考慮環境與社會的適宜性,並針對不同區位的再生能源開發設計案場規劃準則。因為臺灣於再生能源發展上,目前已突破了技術瓶頸,也可充分發揮市場潛力,關鍵在於如何藉由正當程序鞏固再生能源發展的社會正當性。

決定臺灣未來能源需求的重要因子,乃為鋼鐵業與石化業的能源效率提升幅度,以及電子業未來的發展規模。針對鋼鐵業與石化業上,可參考美國政府於二月中提出的工業去碳化政策,藉由百億美元的氫能基礎建設投資、政府基礎建設法案的營建案都要採用低碳水泥與鋼鐵以及啟動跨領域工業去碳化旗艦研究專案等方式,結合公共投資、法規工具、經濟誘因、公共採購規範等多重政策工具,促使在接下來十年內將有六成以上製程進入汰換週期的鋼鐵業與石化業,都可掌握投資循環,轉換為低碳製程。

而在電子業上,則應從歐美要求延長消費性電子產品的使用年限、各國增加本土半導體產量之趨勢,臺灣維持供應鏈要角的臨界市占率,自身的能資源供應限制、綠電承諾履行的可及性等五大條件上,研擬電子業的整體發展戰略。

當氣候變遷已成為各國重視的國安議題,且近期俄羅斯入侵烏克蘭事件,更證明能源自主性為重要的國安要素。因此唯有加速能源轉型,2032年臺灣才能成為我們想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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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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