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為什麼擁抱死刑?

許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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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名在台灣的上班族,工時居高不下,他沒有額外心力關注社會議題,新聞播報恐怖的犯罪案件,他想要一個安全的社會;想像一個高齡者,他聽聞社會上有手法兇殘的殺人案,他想到這輩子沒有為自己受過的委屈發聲,他想要一個可以聲張正義的生活場景;想像一個中產階級,他跟小孩一起在餐廳看見新聞,小孩以童稚的發問,他想要一個強而有力的嚇阻答案;想像一個受暴經驗的人,他出於種種原因沒有機會說出自己的苦,沒有機會復仇,他想要一個會共同對抗暴力的社會環境。

聚焦「夠惡」就建立起共同體認同

哪怕這些事情與他們沒有直接的關聯,哪怕他們的「想要」並沒有辦法透過簡單的正義符號來達成,但他們終於找到一個(在個體層次上)「夠惡」的東西,能夠讓他們不假思索地站在「正義」的一方,彷彿連他們本身受過的委屈、受過的苦。他們或許可以從受害者身上找到類似元素,或許只單單因為同樣發生在這塊土地上,他們可能投射自己的苦,而突然建立起與受害者之間的共同體認同。

台灣人很苦。很多台灣人都是苦過來的,許多委屈都是默默吞下。在殘酷恐怖的案件裡,他們終於可以公開確證地站在正義的一方,他們不假思索,他們很有信心現在可以大聲疾呼了。他們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就像我們從小聽過的故事,正直善良的一方獲得伸張,壞人不再侵犯好人,如果沒辦法處理掉未爆彈,已爆彈當然更要被徹底抹滅——最簡單明瞭的「壞人付出代價」,就是死刑。

當死刑成為共感之「苦」,廢死者的「置身事外」就成為仇視對象

他們感覺到「苦」,他們痛恨其他人無法共感這個「苦」,他們期待這塊土地上的人也都能夠「共苦」。他們想像那些沒有表達明確憤怒的人「一定沒有吃過苦」,所以他們起手式是「哪一天你的家人出事」,或者比這個更惡毒的描述;他們其實想要支持廢死者「充分、深刻地感覺到痛苦」,即使當然他們可能沒有任何證據說別人沒有受過苦、更不要說是同理人權工作者的苦,但「他們必須跟我一樣感覺到受苦」。

他們更想像著那些「想要廢除死刑」的人,不但沒吃過苦,還要搬出遠在天邊、他自己卻覺得從來沒有受惠於其中的「人權」,來為他們好不容易找到確定的「壞人」辯護。他們當然不曾想過人權工作者也有他們獨有的苦,甚至在工作內容必須回顧殘酷案件內容時,也會「投射了自己的苦」;他們當然也沒想過,人權工作者也有與他們一樣,在平凡個人生命中遇到種種委屈。但他們很希望,在這個媒體輿論都聚焦著一個恐怖的犯罪時,所有人都要一起憤慨,光是「一起憤慨」就有一層安全感。

同仇敵愾,是一種使人感到團結的情感凝聚作用。但是擁抱死刑的人發現有一群支持廢死的人「與我不同仇」,而且這群人者也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甚至還成立一個組織,還有組織理念的擁護者。許多台灣人投射著自己受過的苦、期望找到一個明確的符號來「怒吼」,他們擁抱死刑,痛恨罪犯,連帶痛恨「支持廢死者」。

幾年前,我曾跑過全台許多縣市,跟許多我這一輩子可能只會見過一次面的人,討論死刑。我可以從各場次的參與者的眼中,看出這與多數公共政策、社會議題的討論氣氛不同。那時候,人們願意在一個空間內坐上整個下午,談論「死刑」,表示那些與會者其實不一定堅定地支持任一主張,不一定擁抱死刑、也不一定堅定廢死。在聆聽死刑的基本資訊時,他們看到台灣槍決現場時會感到驚訝,對於一名執法者扣下板機而感到同苦。在討論替代方案時,他們的語氣有時候遲疑,或許正在壓抑腦內的憤怒,或許正在想像著那些罪大惡極的犯人,以及那些讓他們投射痛苦的暴力行為。

討論死刑可以引發多種情緒,卻從來無法獲致堅定共識

當時,我是協助廢死聯盟在全台灣各縣市辦理「全民作伙參詳」計畫;那時候,即使支持死刑的人們,也可以跟支持廢死的人一起坐下來討論。「如果有死刑的替代方案,那會是什麼?這些方案(包含死刑)背後體現了我們什麼樣的價值?我們對國家與司法的期待有哪裡不同?」是我們那幾年跑了多個縣市的場場叩問。每次長達數小時的討論,從來沒有一個場次獲得全體的堅定共識,因為這個題目真的很難。

廢死聯盟舉辦「全民作伙參詳」討論會。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但有時候,多數人們沒有空,也不願意去體會這個「難」。犯罪議題何其艱難,冤案也從來不是事後諸葛地回看而能說「冤案歸冤案,罪證確鑿者該死」。冤案在成為冤案之前,也都被認為罪證確鑿、無教化可能,也都被大家覺得該判死。時間再往前推,許多現在看來不該判死的案件,也曾經被執法者、政權當局認為該死。誰覺得該死才算該死?死刑制度的歷史包袱與其牽動的相關議題之「難」,太難了。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他們實在沒有理由去體會那樣的「難」,而且無論有多難,都沒辦法證成在激憤情緒當下,人們不能去對一個顯然是罪大惡極的壞人「喊死」抒發,更甚者,他們還要透過去撻伐支持廢死者,才能將激憤的正義效應更加外推。他們有正義感,他們希望身邊的人也有正義感,這就是共同體情感上的安全感。安心、安全的感受是主觀的,但他們會覺得,這樣主觀的情感,國家也必須要去維護,他們非常明白,這就是此刻他們想要這個東西。他們不想要,也不需要去想像「如果不是把罪犯『殺掉』,會不會有對這個共同體『更好』的解決方法?」那種複雜的機制,不是他們的日常。

支持死刑的日本律師在《死刑肯定論》一書中,也提到這種支撐死刑的社會共感,他說:

「到頭來,作為主權權力發動的死刑,其實就是定位、成立於如此不安定又模糊的市民情感上。反過來說,這正表示包括裁判員審判在內,市民之間的討論有多麼重要。當求處死刑的被害人情感受到市民社會的共鳴所支持,復仇情感在社會中獲得承認,占有一席官方位置時,死刑將昇華為官方報復,也可以說,『共苦』觀念就是死刑的分水嶺。」——頁175、176。

然而,作者森炎也不斷把納粹在二戰期間(對於台灣而言非常遙遠且不真正熟悉的一段歷史)以毒氣屠殺「對社會無用的障礙者」的案例拿出來說明,強調國家更加著重於生命權力的行使,而提醒人們必須徹底思考過國家執行死刑、人們支持死刑背後所隱藏的權力意圖,「否則就會輕易地被死刑權力所利用,這就是所謂的死刑權力。」

他一再引用傅柯,尤其是出於《認知的意志》的這段話:

「死刑的執行,同時是界線、醜聞、矛盾。為了維持死刑,比起犯罪本身的輕重,更不得不強調犯人的異常、矯正之不可能,以及社會安寧等等。因為這些人對他者來説一種具備生物學危害的人類,可以合法地加以殺害。」——頁147

甚至,在爬梳過眾多理論、政治哲學以及基礎事實釐清後,他在書的後記說:

「要當一個確信式的死刑肯定論者,必須做好自己可能因冤罪被判死刑的心裡準備,否則就只是一種欺瞞。」——頁313

死刑真的是很艱難之事

大多時候,他們也是我們,我們都是在台灣的我們。我並沒有想說服支持死刑者,轉變對於死刑的看法。我跟《死刑肯定論》這名與我有完全相異立場的作者森炎,有著一股可能比同立場者更強大的共識認同,那就是再多想一點,把事情「想難」一點,因為死刑真的是一件很難的事。「或許社會只能不斷反覆這樣思考,往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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