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公投案通過對台灣與你我的影響(二)──核四重啟公投

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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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士修污衊李應元

「核四重啟」公投提案人黃士修,於11月13日中選會舉辦的意見發表會上,提及重啟核四可以完成甫過世的前環保署長李應元遺志;黃士修經營的「核能流言終結者」網頁,甚至於李署長過世次日,即直接盜用相片,標註「李應元的遺志,我們來完成」來呼籲支持核四重啟。這是要如何卑劣無恥,才會如此厚顏污衊消費一位無懼黑名單勇敢挑戰禁忌、畢生守護台灣的民主前輩?

意見發表會上,黃士修刻意穿上印有「科學終將勝利」字樣的T恤,但開口閉口自諛科學,其實正是最不講科學、也最不顧事實的人。「科技始終來自人性」,喜歡標榜科學的人更不能沒有人性,否則就會淪為人類的噩夢。作為李署長2年多的副手,筆者十分確定李署長出於同一顆守護台灣之心而堅決反對核四重啟,如果希望完成李署長的遺志,大家就應該要投不同意票!

第17案「核四重啟」公投完整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但事實上核四「啟封」,並無法直接「商轉發電」,仍須續建以及執行其他行政審查程序,所以此一公投提案,其實包括了對馬政府「封存」決策複決的「啟封」,以及要求政府繼續完成興建以便能「商轉發電」的創制性質提案。公投通過的法律效果是政府必須「啟封」與使其「商轉發電」。「啟封」只是政策問題,執行上沒有困難;「商轉發電」就不僅僅是政策問題而已,法律層面看似可行,但會涉及已經解散的技術顧問團隊還能不能重新組得起來?蓋蓋停停20年已經嚴重落伍乃至已遭淘汰的進步型沸水式反應爐設備儀器是否仍然堪用?還缺料的零件市場上還找不找得到?已經興建完成部分的系統功能是否仍然正常?

縱使以上困難都能用錢克服,仍須經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第1項所規定的終期安全測試分析、興建期間之檢查改善結果及系統功能試驗等審查合格才能裝填燃料棒,以上過程總共會多少年?要再花多少經費?到時候是否還需要其裝置容量電力?有無成本效益?等等執行層面的現實問題。

何況,核四原有建造執照已經過期,必須由台電公司先重新提出申請,此時主管機關要不要重新審查?如何審查?審查的法令依據,固然為我國法令,但安全性標準應否參酌國際間於福島核災後皆已大幅提高的標準?而且莫忘還有應該重新進行環評審查程序。

「核四重啟」是一案二事項

從以上耙梳,便可以看出此一公投案,根本是《公民投票法》第9條第8項所不容許的一案二事項,而且其理由書更是充滿胡言亂語,中選會審查時沒予以釐清並要求補正使其與法規、事實相符,可說是完全失職,不僅造就今日公投亂象,如不幸通過,更會埋下日後可能迫使台電公司虛擲公帑,核四卻仍無法完成興建並通過所有安全測試,又或強迫核四運轉造成更多高階核廢料無處可去與北台灣核災隱憂。

核四重啟公投理由書引述核四前廠長王伯輝「核四只要2、3年就可以蓋好」的說法展開連署時,經濟部與行政院原能會逐項估算各項工程、任務所需時間,再三強調核四重啟至少也要花上10年以上才有可能完工。提案人黃士修之前一直嚴詞批經濟部與原能會說謊,但在11月13日意見發表會上卻悄悄更換說法,改口「核四蓋完只要五年五百億」。雖然這也是欠缺「科學評估」的信口開河,但至少終於承認他自己一再吹噓「核四很快可以商轉」的說法,是有多麼「不科學」與不切實際。

高階核廢迄今無解

至於核廢料問題,黃士修刻意提早期台電存放蘭嶼的低階核廢料迄今無法找到最終貯存場址,來取笑蔡政府的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殊不知由此反而更可以看出連低階核廢料,不管是馬政府或蔡政府都難以處理,反映到放射性更高的用過燃料棒究竟該如何處置的問題,黃士修也只能「不科學」地選擇避而不談。

實際上全世界使用核電的國家,至今根本都還沒找到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解決方案,擁核人士無論主張繼續存放在核電廠內或使用昂貴的再處理技術,都只是暫時性方案,把難題往後延而已,始終無法根本性地解決問題,只要繼續使用核電,就必然會持續產生半衰期長達數萬至數十萬年的核廢料,這道道地地是一種當代享受一時之便,而將苦難困窘丟給之後世世代代的主張。

朱立倫當新北市長時,是如何堅決反對核一廠中期乾式貯存場的啟用與核二廠乾式貯存場的興建,理由都是擔心中期乾式貯存場最後變成永久貯存場,但現在身為國民黨主席,不僅將單純公投議題上綱為對執政黨投不信任票的政黨鬥爭,甚至連他在新北市長任內就曾多次公開反對的核四重啟,也昨是今非要台灣民眾同意支持,這要臉皮多厚才會有勇氣講得出來?

國民黨內異聲四起

可惜,即使他如此作賤自己,其黨內同志還是有人逐漸清醒不肯與之同流合污。先是宜蘭縣長林姿妙公開唱反調,以為45萬名宜蘭縣民的健康與安全把關為由,直接反對核四重啟;接著算是朱立倫子弟兵的新北市長侯友宜也公開說:「無法處理核廢料,就沒有資格談用核電。」不啻狠狠賞了朱立倫一巴掌;苗栗縣長徐耀昌也在議會答詢說「如果不安全,他就不贊成核四商轉。」骨牌效已然浮現。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11月14日國民黨在台中市的四大公投選獎活動,包括馬英九、朱立倫,立委江啟臣、林為洲、楊瓊瓔及立委補選候選人顏寬恒等都出席了,為什麼獨獨地主台中市長盧秀燕選擇缺席不願表態?顯然除了擔心三接遷離桃園大潭公投若通過,會波及中火是否被迫增煤發電外,還可能擔憂另一件較鮮為人知的核四重啟如果通過會否引發「啟動核五興建計畫」公投的連鎖效應?因為早年台電也曾盤算後續的核五計畫,其預定地規劃在台中港北側、清水高美濕地以南之間,該計畫雖因核四興建遇上層層困難而胎死腹中,但如核四重啟通過,誰能逆料受鼓舞之下擁核狂人的下一步呢?

北台灣有將近1000萬居民,核四能否重啟的安全性前提當然是重中之重,除了前述中選會的失職外,馬英九與黃士修一再詭辯核四已通過安全測試一事,日前也被監察院的調查報告狠狠打臉。監察院糾正經濟部與台電的缺失包括:重要性如同核四大腦與神經系統的分散式控制暨資訊系統(DCIS)尚未完成測試,核四設備已超過使用年限,廠內高達126個系統都是由DCIS系統控管,目前還有43大項,多達897個設計及設備問題尚未解決,其中355個更與DCIS相關,只要出問題,後果完全不堪設想。

調查報告還指出,2014年7月30日當時經濟部長張家祝公開宣稱核四安全無虞,但隔年9月奇異公司對台電提出國際仲裁時,台電於仍屬馬英九執政時期的104年12月卻提出43項反請求,白紙黑字明列核四各種設計、設備問題。這43項反請求中,至今仍有23項問題未解決,而且是當時張家祝部長開記者會之前即已發現,卻刻意隱匿沒向社會大眾告知。

不管是馬英九與黃士修所詭辯核四已通過安全測試,或當時經濟部長張家祝所謊稱核四安全無虞,都是基於經濟部2014年臨時組成安檢小組所做的報告,但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所明定具有審查權限的主管機關是原能會,經濟部這份球員兼裁判的報告根本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事實上台電提送原能會的187份報告,截至2017年5月,僅155份獲審核同意,尚有32份被停審或被退件,台電並未再補件重新送審,原能會迄今也已多次表示核四尚未符合安全要求。

在以上提案理由有諸多明顯與事實不符或造假、提案人黃士修與最主要支持者馬英九謊言一再被揭穿、核能主管機關明確指出不符安全要求、國民黨地方首長也紛紛跳船不再支持的情況下,我們是要放任朱立倫鼓動政黨惡鬥而被動員投同意票?還是為了自己、家人與後代子孫的安身立命而投下不同意票?答案應該非常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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