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蓋棺南鐵東移案能論定些甚麼?

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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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鐵地下化工程因東移所需的徵收與拆遷,於8月20日在動員300名警力先架走記者,再驅離聲援學生後,終於完成半拆最後一戶黃春香女士房屋。表面上此案似已告一段落,但餘波仍在青年學子與社運團體間湧動,尤其包括蔡總統、台南市長黃偉哲等多名民進黨重要政治人物過去聲援苗栗大埔案在臉書痛批國民黨與苗栗縣長劉政鴻的貼文,被截圖拿出來對比諷刺,絕不是一句「兩案不同」就可以撲熄可能燎原的台南學生怒火。

不管是運動面或法律訴訟面(仍在進行中),筆者參與南鐵東移案將近10年,經常被拿來對比的苗栗大埔事件也是,而且這二案發生的時間有相當程度的重疊,因此深度參與兩案的筆者,應該有資格再就此案作一些逆風向的評論。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台南市府始終未透明吐屬

強調「逆風」,是因為長期以來台南市政府一直以扭曲或與事實不符的說法,在社會上帶風向誤導一般民眾,讓只想保護自己家園的自救會成員悲憤莫名,尤其這幾天看到一些變本加厲的文章與圖卡,讓筆者決定再次逆風而行,提出會令執政黨難堪,也讓參與的部分社運朋友、自救會成員尷尬的尖銳問題。

關於南鐵地下化工程根本無需東移,東移的目的只是為了用後續土地開發來挹注工程經費,之前筆者已經提出許多公文書佐證,寫了許多篇文章(網路上都可以搜尋得到),這部分不再贅述,本文想談的是這次警察的執法心態、執政黨的縱容與社運的困境。

今昔方仰寧有何不同?

首先,令人感到非常悲哀的情況:在太陽花運動時期的中正一分局局長方仰寧,現已高升為台南市警察局長,在8月20日拆除黃春香房屋過程,動用高達300名警力來對付幾十名聲援學生與社運人士,而且竟以「保護安全」為由,第一車先架離「會詳細報導拆遷情況」的現場記者,目的顯然是不讓他們在現場拍照或攝影,進行第一手快速精準的報導,這不啻是「獨裁者進化」才會出現的現象,但卻出現在以打破威權起家的民進黨執政縣市,何其可悲?尤有甚者,竟還有媒體記者無視同行被架離新聞事件現場的情形,在完全沒有任何事件性質與抗爭強度的比較說明下,對方仰寧歌功頌德,報導成是因為有了太陽花運動的執法經驗,才能在南鐵拆遷案沒有使用鎮暴水車,又何其諷刺!

試問8月20日在黃春香家聲援的學生與社運人士可有企圖攻佔任何政府機關的行為?可曾試圖攻擊警察或鐵道局人員?如果答案都是否定的,本來就沒有使用鎮暴水車的合法性,有何值得歌功頌德?回顧太陽花運動過程,最慘烈的323進攻行政院行動中,學生、聲援民眾與公民記者因措手不及而被暴怒的員警打得頭破血流,當時民進黨上下是如何地嚴厲譴責國民黨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

譴責理由正是執法過當,背後的法理基礎則是違反憲法與行政法的「比例原則」,怎麼現在方仰寧高升為民進黨執政的台南市警察局長,如此公然妨礙新聞採訪自由,非但未見長期為台灣民主自由而犧牲奉獻的民進黨資深政治人物出聲譴責,反而是一片歌功頌德與帶風向譴責被拆遷戶與聲援學生?

誣蔑黃春香,有損綠營理念

其次,是令人非常憤怒與不齒的情況:帶風向誣指黃春香已經拿了900多萬元補償金還賴著不走,阻礙台南市發展的文章與圖卡。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政府徵收人民土地與房屋都要給補償金,而且必須在核准徵收公告期滿後15日內將補償金交地方政府發給被徵收人,否則徵收就會失效;而如果被徵收人拒絕領取補償金,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規定,地方政府應將補償金存入保管專戶,並通知被徵收人(通常即是受補償人),如被徵收人自通知送達發生效力之日起超過十五年未去領取,該筆補償費即歸國庫所有。事實上只要輸入「徵收補償金收歸國庫」的關鍵字,即可查到幾乎每個縣市時不時就有好幾億元乃至十幾二十億元補償金被歸入國庫,其現象政府不應深思嗎?

所以,那些文章與圖卡所稱黃春香已經領了900多萬元,其實正是黃春香拒領而被台南市政府存入指定保管專戶的情況,並非實際已被黃春香領走。此一資訊與其行政流程,一般人或許不清楚,但申請徵收的鐵道局與配合變更都市計畫並執行徵收補償金發放作業的台南市政府一定知道得一清二楚。

雖然沒有證據證明帶風向的不實文章與圖卡出自早有前科的台南市政府之手,但絕對是首要嫌疑犯,再看民進黨一些側翼粉專賣力地推波助瀾操作此一不實訊息,既令人悲憤又不齒。近來執政黨在防疫、疫苗、甚至日前走私貓安樂死等議題,都深陷帶風向操作的認知戰中,飽受需一再澄清之苦,實在不解為何轉過身竟以相同模式對待民眾、學生與曾是民進黨對抗威權的夥伴社運人士?

此外,台南市的發展有那麼脆弱僅因南鐵東移案自救會的抗爭就受阻嗎?發生在台南市轄區內鐵路平交道車禍是出於人為疏忽或因為沒有地下化之故?依內政部110年地價指數報告,台南市的地價指數在6個直轄市中可是近5年漲幅最高的。當黃偉哲市長還在嫌台南市的土地開發不夠快時,殊不知當地青年、首投族已經開始抱怨台南的房價已炒過頭,讓他們日子越來越難過。至於市長將平交道車禍歸咎於南鐵抗爭導致地下化工程遲延,更是低級笑話。

筆者離開民進黨執政團隊近3年,重回律師工作後接了幾件徵收案件,當事人其實都沒有完全反對發動徵收的公共建設,來找的原因除了相信筆者在土地徵收法律的專業外,都還包括希望筆者能比照苗栗大埔案與中科四期相思寮模式,即房屋、聚落原地保存,農地易地(也就是換地)集中劃設模式,幫助他們協調爭取以地易地。

上述苗栗大埔案與中科四期案以地易地模式之所以成功,除了社會輿論壓力外,還有當時行政院長吳敦義肯親自拍板此一嶄新作法(這或許是因為他有非常諳熟相關都市計畫與土地徵收法令知識的地政博士林中森當他的秘書長),後來筆者認為有助減少訴訟紛爭與紓解民怨而嘗試協調循例以地易地的案件,迄今沒有一件成功,因為縱使已有前例可循,但從地方政府(藍綠執政都有)到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沒有人願意承擔責任比照辦理。

背後原因也許是政務官抱持不做不錯的心態,寧可被保守的三級機關文官牽著鼻子走(在南鐵案的協調過程,鐵道局甚至還曾提供不實訊息給交通部政務官)。這一點讓長期支持本土政權且關注土地徵收議題的筆者非常感嘆,萬惡的國民黨縱有千般不是,執政後的民進黨面對土地開發議題,在居住正義的人權保障表現,恐怕與國民黨只在伯仲之間。

社運是以擴大支持為念,而非不斷排它

最後,社運在南鐵東移案遇到的困境,社運人士還是需要警惕與自我反省:為什麼支持者越來越少?在運動過程中是要因意見或作法不同而不斷地切割或持續地擴大支持與爭取更多同情?

以南鐵東移案實際發生的事情為例,林飛帆在學生時代就一直聲援自救會,後來擔任民進黨副秘書長,仍未改初衷想繼續關心與協調此案;另外環運夥伴洪申翰,雖然轉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也未減損對社運議題的關心,筆者特別情商他來協助協調,目的是希望藉由他執政黨立委身分給交通部與其轄下鐵道局比較有效的壓力,但他們二人去到黃春香家,都被聲援者質疑是來幫民進黨摸頭,甚至一度連筆者也被懷疑在內,加上更早之前的內部分化,原本許多支持者與自救會成員紛紛失望離開,動員能量自然越來越小。

撇開個案不談,相信大家都能明白不管是社會運動也好,以贏取執政或維繫政權為目標的政治運動也罷,正確的運動路線,絕對不是稍有意見不合即不斷切割,而是應該在不拋棄核心價值底線的前提下,爭取更多社會大眾的認同與擴大支持。就筆者看來,社會運動越來越進退失據、小眾化,乃是與社會大眾距離越來越遠所致;而民進黨為了延續政權,創黨之初的核心價值基線則有陸續往下挪移的趨勢,在欠缺稱職的在野黨監督下,也讓人憂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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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