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雲林人的自信:農業循環經濟

廖郁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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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地方的佛地魔「焚化爐」是歷史的共業,那就是考驗著執政者的智慧,而所有實踐基礎都來自於愛,作為議員,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監督縣政。以嚴格標準檢視施政,大概是對縣長唯一可能的傷害,可若只是輕輕帶過光陳述理念、做做表面讓官員做出錯誤決策,那傷害的將是全雲林縣民的共同利益。於此以煙火作為開場白,將多數議員不敢談的「林內焚化爐」和縣府團隊「參詳」,盼望能找出民眾可以支持的「轉型」具體建議。

擁有石化工業龍頭的六輕已經讓地方生活權受到影響,而常常要說服鄉親的理由是「經濟體制」問題,為此雲林人受了多少災難?有錢賺沒了健康是天命嗎?所以當環保局有心將林內焚化爐評估作為其他用途時也給予高度肯定,只是最後如果也只是從燒「垃圾」變成燒「農業廢棄物」的話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地理環境就是不對,燒什麼都不會改變,只會把問題越燒越大,最終連信任都將付之一炬。理解相關單位盼望的是處理垃圾還可以順便產生電力的「生質能發電」想像,那極為美好,可真的適合雲林嗎?國外的生質能發電可以成功是因為他們有大量而集中的農業區,能一次性地載運足夠的農廢,而雲林農業區分布全縣,打開地圖我們會發現當發電廠在最角落的位置時,光是運送成本與廢氣排放量就完全背離了雲林縣政府的永續政績與SDGs的目標!

講白了,雲林不適合發展生質能發電。經濟效益低到連失敗的案例都有了,就在虎尾那個只做了一年的「垃圾掩埋場木質系廢棄物資源再生系統」,可以從中發現雖然燒農廢的污染相對低,可於此同時它的發電量遠遠不及燒垃圾的發電量,真的能賺到錢嗎?而最後為了打平開銷得引進更多農廢來燒,只會有更多民怨,所以,焚化爐的轉型就是不要再當焚化爐使用!所以在議會提出建議:應該將林內焚化爐轉型作為農業循環經濟產業園區。

「農業循環經濟」將是縣府可以發揮的煙火,顧名思義就是把農業廢棄物進行碳化處理後,利用炭材除臭、吸水、促進微生物作用的特性把生物碳用在農田之中,改良土壤,使之更省水、省肥、增加作物產量,讓農業成為生生不息的循環經濟模式。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看了好多資料才終於發現為什麼農人會在割稻完後放火燒田!原來以前最直接的方法是將木材、稻草、稻殼、植物、農業廢棄物就地焚燒,其中的「碳」就會變成「炭」,而在空氣汙染嚴重的今日已不適合再用這種粗糙的手段製作生物炭,但這不代表生物碳就因此難以產出,若社區生物碳普及化,技術普遍連在家都能自製生物炭!透過挖洞或是使用鐵桶,將木材先炭化燒製成炭,再用水潑濕保持炭化不讓它過度燃燒便可形成可運用的資源,以生物碳產業操作策略,來帶動低碳永續農業及糧食系統。

除了美國之外,生物碳在國際上已經有相當多的運用,包含日本茶道所使用的菊碳,目前台灣也開始有小型的生物碳基地。藉由在林內打造「生物碳產業園區」,以生物碳為目標,從進料、處理、生產到銷售等工作整合,產生規模經濟,創造就業機會來帶動林內的發展,除了莿桐、斗六、古坑等地,也可以跨縣市就近從二水、南投、竹山找材料,不用再耗費載運資源。

「雲林不是沒錢賺,只是我們不知道要怎麼賺」,讓由生物碳製作而成的產品來主導台灣生物碳市場,進軍國際!彰化大有社區的例子就能知道當技術成熟,可以讓每個地方形成據點,自行生成生物碳,依照美國生物碳經驗,依照品質每噸可以達到四百到兩千美元,等於新台幣一萬二到六萬,其產值非常可觀!雲林人不要焚化爐,我們希望的是一個能讓人民賺錢的產業。

生物碳已經是國際趨式,做為農業大縣有它獨特的地域特性,既然推SDGs永續方舟就不能打假球!作為首位提出農業循環經濟園區概念的議員,不是要標新立異,是想讓林內焚化爐別再成為雲林縣政府的佛地魔,負面消息地方就得正面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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