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不講理的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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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5 從驅離到殲滅

Chapter 9  一八三六年:充滿戰火的南方世界

這些獵人原以為獵犬聞到了逃跑奴隸的氣味。一八三○年代,在塔拉哈西(Tallahassee)及其周遭地區,美國人口幾乎翻倍成長,到了該年代末期,這個縣總共有超過七千名奴隸,由大約三百三十個家庭持有。這些家庭主要是讓這些無薪勞工在棉花田裡工作。有時,當地的蓄奴主也會把奴隸租給塔拉哈西鐵路公司(Tallahassee Railroad Company),協助他們將一捆捆棉花放上馬車,並在不穩固的鐵路上運送到最近的港口聖馬克斯(St. Marks),整段距離約三十英里。奴隸逃跑是常有的事。然而,獵人是在圍困逃犯後,才發現他原來是個原住民,沒有必要保他一命。於是,他們舉起步槍,瞄準好,然後發射。當他們接近受傷的逃亡者時,他的身分也漸漸明朗。他大約十九歲,看起來是克里克族的村民,肯定是在情急之下,從喬治亞州南部逃到佛羅里達領地的狹長地區,並想著要躲起來。其中一位獵人拿出一把刀,把男子的頭髮拉緊,然後割下他的頭皮。

情勢很快就陷入這個暴力的深淵,而最劇烈的轉捩點是發生在一八三六年,也就是傑克森任期的最後一年。在一八三○年代前半段,政治領袖雖然很虛偽,卻仍保持慈善姿態,但這情況逐漸被扭曲,以合理化後半段的滅族暴力行為。當然,無論是近期或遙遠的過去,其實都有許多發動戰爭攻打這座大陸原始居民的先例。有時,殖民者似乎意圖將所有的原住民徹底消滅。自一八一○年以來,短短二十五年內,美國便發動了一八一二年之戰(War of 1812,有一部分是要討伐特庫姆塞〔Tecumseh〕)、一八一三至一八一四年的第一次美國與克里克人戰爭(the First U.S.-Creek War of 1813-14)、一八一七至一八一八年的第一次美國與塞米諾爾人戰爭(the First U.S.-Seminole War of 1817-18),以及一八三二年的美國與索克人戰爭(the U.S.-Sauk War of 1832)。可是,儘管美國對原住民懷有根深蒂固的種族歧視,且雙方的衝突歷史悠久,但在一八三○年代中葉以前,這個國家也不曾制定任何政策,目的是要發動多重陣線的戰爭,以消滅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原住民。

驅逐和殲滅這兩者的差異,從來就不像美國官員所希望的那樣清楚。將原住民遷至這個國家最邊境的地區,即便他們據稱是有一個慈善的目標存在,但這個目標仍變成動用武力將原住民驅離,或殺害他們的藉口。在一八三○年,喬治亞州議員蘭普金表示,許多「顯赫人士」相信驅離是將原住民從「毀滅和滅絕」當中拯救出來的唯一希望;但在三年後,在一八三三年,已經當上州長的蘭普金重申,假使原住民繼續留在自己的家園,就有被「迅速殲滅」的可能;又過了五年,也就是一八三八年,蘭普金坐在參議院的席次上表示,他先前的預測就要成真了。他把問題轉向問責。他說,既然原住民拒絕遷移,必然造成的「惡果」,將會是他們自己應負的「責任」。說這句話時,這位喬治亞州的參議員針對的是他的契羅基對手,約翰.羅斯。但,在這十年的下半部,整個南方的美國士兵、州義勇軍和白人自衛隊, 他們都認為自己應當殺死原住民。他們的行為驗證了傑克森主義者(Jacksonian)一直以來的預測:留在東部的原住民會遭到殲滅。

隨著離開家園的壓力越來越大,原住民陷入絕望之中。彼得.皮奇林的親戚表示,「白人」現在是如此死纏爛打又難以逃避,使他把原住民面臨的困境喻作《聖經》裡的禍害。殖民者會製造出「五花八門的困難,以便成功讓印地安人搬出這裡」。他最後說,從美國過去對待原住民的方式來看,「我永遠不相信原住民能擁有可以說永遠屬於他們的土地,或是只要做為一個國家存在,就能一直擁有的土地」。

在喬治亞州,騷擾契羅基人的禍害,跟寄生蟲的肆虐或血流成河的景象無關,反而是跟抽中土地大獎的幸運兒有關,因為這些彩券將契羅基族的領土分送給該州的白人了。在一八三四年五月,約翰.羅斯和其他四名契羅基代表寫了請願書給國會,在請願書中,他們把入侵者的出現直接怪到傑克森頭上。他們說,總統的權力「被用來幫助迫害他們的人,跟那些人一起合作摧毀他們。」他們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傑克森堅持把契羅基人的土地信託基金(美國販售土地後應該給契羅基族的錢),發給個別的契羅基人,而不是契羅基族的政府。他們表示,這個雙面政策的目的,是要「逼他們淪落到貧窮與絕望之中,再從他們的悲慘處境進行敲詐,要他們讓出他們所獲有的權利」。第二,美國雇用了「不適合的人」,致力讓契羅基人的生活「難以忍受地淒慘」。

他們講的不是別人,正是班傑明.柯里(Benjamin F. Currey)。柯里來自傑克森的家鄉田納西州,因為支持總統而被聘用,唯一符合印地安專員這個職位的資格條件,就是他在納士維曾經擁有的小小政治職務。柯里在一八三一年,他年僅三十一歲時受雇,是一個脾氣差、沒道德、不圓滑又熱忱過了頭的人。他逮捕那些反對他的契羅基人、提議聘請間諜(戰爭部長很明智地拒絕了這項建議)、賄賂契羅基族的主要律師,並要求更多美國軍隊,以及宣布戒嚴的權力(也遭到拒絕)。一八三四年初,他組了一批由騎著馬的武裝份子組成的準軍隊,包圍了報名西遷的契羅基人,並威脅其中一名契羅基男子說,他如果不洩露他的小孩在哪裡,就要鞭打他一百下,甚至還恐嚇另一人,要是敢跟朋友說話,就開槍射他。其中一個家庭的女性奮勇還擊,卻在打鬥中被衛兵咬斷一根手指。約翰.羅斯只用一個字形容柯里:「邪惡。」

跟柯里氣味相投的,是一個來自紐約州斯克內克塔迪(Schenectady)的約翰.謝爾莫恩(John F. Schermerhorn),他是一名畢業於安多佛神學院(Andover Seminary)的荷蘭歸正教會(Reformed Dutch Church)神職人員。謝爾莫恩曾表達想要「成為海外傳教士」的願望,甚至想像自己在把福音傳給「可憐的異教徒」時,遭受「殘酷地殺害而殉教」。然而,他沒有冒險讓自己落得那麼可怕的命運,而是在一八一六年,跟著太太到紐約上州的舒適鄉下教區(離他的出生地二十英里)落地生根,而此地則是一個廣讀《聖經》的「過度覺醒區」。但是,富有上進心的謝爾莫恩,並不滿足只當個「鄉下的教士」。一八一三年,他在俄亥俄河與密西西比河航行時遇見傑克森,並運用這層人脈進入了政壇。一八二四年,他在傑克森競選總統(後來競選失敗)期間,大力鼓勵人們投給傑克森,並提醒這位恩人「你的老朋友約翰.謝爾莫恩」,對於你在河上之旅「所展現的善意與關心永遠不會忘記」。一八二六年,謝爾莫恩轉到教會行政部門,參與了一場激烈的教義辯論,將「黑暗中」(in the dark)的譬喻攻擊,比擬成「印地安人之戰」。顯然,他最接近殉教的經歷就是這樣。

在一八二八年傑克森當選後,謝爾莫恩開始跟總統和戰爭部長卡斯通信,希望能將自己的政治野心和宗教熱忱結合。在一八三一年,他寫了一封阿諛奉承的信給總統,聲稱未來的世代將認為老山核桃的政府(意旨傑克森政府),「僅有開國元首能超越之」。一年後,傑克森便任命他為西部印地安人專員。這個職位大部分是因為他懂得跟總統培養私交而得來的。

謝爾莫恩跟麥考伊一樣,在政府的驅離政策上,塗上了一層虔誠基督徒的慈善色彩,但是他跟浸信會的麥考伊相反,謝爾莫恩殘忍無情又不擇手段。此外,他也覺得這個時期要用到極端手段,或許是因為他跟其他許多福音傳道者一樣,認為最後的末日將在未來幾十年內來臨。再怎麼樣,福音至少得傳給「所有種族」,且「猶太人要改信基督教」。把原住民帶到西部隔離,並更有效地監督與教化他們,可以部份實現這個目標。謝爾莫恩希望,或許他還可以在末日時代,透過管理自己積極創造的土地,而得到一些好處。

謝爾莫恩有個了不起的特點,便是能夠讓所有遇到他的人都不喜歡他。一名政府職員說他「冥頑不靈、固執己見」,甚至還更不厚道地主張「地球上找不到比他詭計多端、邪惡、惡毒、不開明的人」;傳教士指控謝爾莫恩是表裡不一的偽君子,哀嘆他竟然是一名神職人員;一個聯邦官員則說,他「濫用了自己高尚的職位」;就連麥考伊也不喜歡這個人,覺得他事事都要管,更羞辱他是個「老笨蛋」。

謝爾莫恩的詭計所瞄準的目標群,也十分輕蔑他。塞尼卡酋長馬利斯.皮爾斯(Maris Pierce)嘲諷地說,他是「那個惡名昭彰的教士,喜歡宣揚傑克森將軍遷移印地安人的人道政策」。契羅基人拿他的名字開玩笑,叫他「Sginuhyona」,意為「惡魔的號角」。約翰.羅斯一如往常描述得最精確,說謝爾莫恩是「穿著教士長袍的熱內,有衛兵隨侍」。熱內(Genet)是一七九○年代干預美國政策的法國神職人員,他曾企圖中傷華盛頓總統和國務卿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

令人震驚的是,在一八三○年代跟二十個不同原住民族協議條約的場合中,謝爾莫恩都出席了,其中包括奧沙吉人、誇帕人、邁阿密人、齊佩瓦人、渥太華人和帕塔瓦米人。他所參與的協商中,最具爆發性的兩次,分別是跟塞米諾爾人和契羅基人進行的協議。自一八二○年代以來,美國官員致力限縮塞米諾爾人的生活空間,當時負責簽訂該條約的詹姆斯.蓋茲登(James Gadsden),是一名在查理頓出生、畢業於耶魯大學,且在佛羅里達領地擁有棉花田的人。如果用蓋茲登的話來說,塞米諾爾人被逼到了「生存所需的最小範圍裡」。(蓋茲登後來成為鐵路企業家和擴張主義者,負責從墨西哥手中購買大片土地,被稱為蓋茲登購地〔Gadsden Purchase〕。他也是把奴隸制看作「社會福佑」的分離主義者)。聯邦政府的策略,使塞米諾爾家庭變得一貧如洗,逼他們往南進入不適人居的地帶,同時利用制定條約的過程,成功掩飾了真正的意圖:把塞米諾爾人餓到離開該地區。佛羅里達領地的州長說:「塞米諾爾人的領土中,有二十分之十九的地區,是我目前為止看過最窮困悲慘的地區。」在一八三二年,蓋茲登收穫了成果,他成功跟塞米諾爾人會面,並協商驅逐條約。此時,許多塞米諾爾人都已「餓到剩下半條命」,只能靠樹根和甘藍椰子樹的果實維生。在佩恩登陸處(Payne’s Landing)簽訂的條約指出,如果塞米諾爾人在造訪西部後,對那個地方的「性質」很滿意,他們就會西遷。

打從一開始,這個條約就充滿爭議。一位軍官控訴其「嚴苛不合理的條款」,是從「處境困苦」的人身上「逼迫」出來的。參議院整整兩年沒有正式批准這份文件,以至於其中的一些應該要執行的條文,過期了很久。曾任戰爭部長的佛羅里達領地總長約翰.伊頓,他不禁對條約究竟成不成立感到疑惑,但傑克森的司法部長仍判定它成立。塞米諾爾人堅稱那是「白人的條約」,其內容違反了一八二三年《莫爾垂溪條約》(Treaty of Moultrie Creek),而該條約承諾了塞米諾爾人可持有土地二十年。伊森.希區考克(Ethan Allen Hitchcock)少校也同意:「塞米諾爾人在這個地區任何一處都擁有所有權,只有對該條約一無所知的那些人,才會提出質疑。」希區考克博學又有節操,他是一個獨立戰爭英雄的孫子。一名駐佛羅里達領地的軍官說,他在「這個粗俗的環境下難以適應」,所以把自己關在房間裡研讀康德的《道德形上學》(Metaphysics of Morals)和「其他艱澀難懂的作品」。但是,希區考克只不過是在陳述塞米諾爾人也知道的事實。霍拉塔.米柯(Holata Micco)也響應其他塞米諾爾酋長的想法,他堅稱《莫爾垂溪條約》承諾的二十年還沒有到期。他說:「我從來沒有同意去西部。白人或許是這麼說,但我可從來沒有答應。」

謝爾莫恩雖然沒參與一八三二年的協商,卻仍協助實行了蓋茲登這個備受爭議的條約,他用說服或強迫的方式,讓前往西部的塞米諾爾代表團同意「那片土地令人滿意」。代表團的成員堅稱這位教士「迫使」或「逼迫」他們同意,而待在東部的塞米諾爾人,則否認代表團有權為他們做主。儘管遭到抗議,謝爾莫恩仍為自己的成就喝采。反之,希區考克認為後果會「用血寫下」。

三年後,謝爾莫恩又有第二個備受爭議的成就。在一八三四年秋天,數位顯赫的契羅基人,他們勉強同意,不管約翰.羅斯和契羅基政府願不願意支持,是時候該簽下驅離條約了。這群人後來被稱作「條約團」(Treaty Party),成員包括里奇少校(Major Ridge)、約翰.里奇,以及一八三二年八月在約翰.羅斯的施壓下離開《契羅基鳳凰報》的布迪諾。約翰.羅斯的兄弟安德魯.羅斯也加入其中。他們對「美國的強制措施」、聯邦政府不可信賴的保證,以及美國公民對他們的「語言和膚色」所抱持的「毫不間斷的偏見」,沒有任何好話可說,但是這些明明白白的不公義狀況,也讓他們相信,契羅基人再也不能在南方生存。約翰.里奇說到延伸到自己家園的州法時,他表示,契羅基人被迫害貶低成「點燃木材的點火柴」。他不禁想問,當契羅基族遭到徹底拆解後,他們在「熾熱的火爐中」會變成什麼樣子?他說,遷移「是現在唯一能把他們從毀滅中救出的方法」。

羅斯即便面對這些內部的反對勢力,他依然不為所動,只是想辦法把敵人變成盟友。他寫信給約翰.里奇說,每一個「企圖透過黨派引起不和的做法,都應該拋棄」。他呼籲:「我們的民族、我們的人民才應該是我們的座右銘。」但,柯里和謝爾莫恩完全不尊重合法程序或代議政體,他們決定善用這個政治分裂的情況。一八三五年八月,他們下令喬治亞警衛隊控制住《契羅基鳳凰報》。柯里表示,這份報紙被「黨派政治」給「濫用」了。兩個月後,這兩人又命令喬治亞警衛隊到田納西州逮捕約翰.羅斯,以及紐約出生的演員兼劇作家訪客約翰.佩恩(John Howard Payne)。喬治亞州沒有說明逮人的原因或提出告訴,在幾天後就放了兩人。接著,十二月下旬,謝爾莫恩趁約翰.羅斯人在華盛頓市時,在契羅基族過去的首都新埃喬塔(現在的喬治亞州北部)召開一場會議。出席的契羅基人未滿一百人,但是謝爾莫恩利用這個機會, 確立了現在留下臭名的《 新埃喬塔條約》(Treaty of New Echota),要將契羅基人從他們的家園驅離。有二十個人簽了條約,其中包括里奇少校、約翰.里奇、布迪諾和安德魯.羅斯。他們堅稱自己拯救了契羅基族,說自己是「愛國者」,而非叛國賊。然而,就像他們的主酋長所說,條約團是由自封為契羅基酋長的人所組成,他們沒有正式的頭銜。謝爾莫恩在班傑明.柯里的協助下,跟一群篡位者簽了這條決定性的條約,而不是跟契羅基族政府。

作者為美國喬治亞大學歷史系教授,專長為早期美國史及美洲原住民研究。桑特是獲獎無數的作家,第一本書《事物新秩序:財產,權力和克里克印第安人的轉型,一七三三~一八一六》(A New Order of Things: Property, Power,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Creek Indians, 1733–1816)就以深刻的北美原住民族群個案研究,榮獲二○○○年美國南部史協會及美國族群史學會最佳圖書獎,一舉打響知名度。次作《黑人,白人和印第安人:種族與美國家庭的瓦解》(Black, White, and Indian: Race and the Unmaking of an American Family)探索種族制度對十八世紀美國原住民南部混合種族家庭的影響,也獲得二○○五年南衛理公會大學頒發最佳非小說類圖書獎。

二○一四年,桑特撰寫了《一七七六革命未竟之地》,企圖挑戰既有歷史傳統,也就是一七七六年美國建國革命的主敘事。《一七七六革命未竟之地》從他的童年歷史學習經驗出發,反省美國人對自身國家歷史的片面認識。這次,桑特用他長年累積的北美原住民族研究為基礎,以一個更全面的視野,帶領眾人進入那個廣大、未知的十八世紀美洲西部大陸。

而在《不講理的共和國》當中,桑特試圖處理更為龐大的問題:原住民族失根的原因。此書原書出版之際,剛好碰到「黑人的命也是命」(BLM運動),桑特試圖藉由《不講理的共和國》,在一片針對弱勢族群權益的議題中,喚起原住民族權益的關注。


書名《不講理的共和國:國家暴力與帝國利益下的犧牲品,一部原住民族對抗美國西拓的血淚哀歌》
作者:克勞迪奧.桑特(Claudio Saunt)
出版社:臺灣商務
出版時間:202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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