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哈梅恩的吹笛手》

臺灣商務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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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巡遊藝人的社會地位

流浪者中的巡遊樂師

直到現在,日本的歐洲史敘事都將中世紀描述成農民被土地束縛的時代。在促使城市崛起的遠距離商隊出現前,幾乎看不到什麼移動人群集團,整體而言是一個停滯的社會。

但若放開領主文件和政府檔案,看看當時人們書寫的私人紀錄,便可以發現遠遠超乎我們想像、形形色色的人群移動。就算不看德人東向移民拓殖運動或十字軍之類大規模的人群遷徙,一些在城市與城市、村莊與村莊間輾轉度日的人其實很多。這些人沒有土地,因此居無定所,便遭到當時把擁有土地看成基本價值的社會所排除,成為被歧視的存在。

這些人包括了藝人、樂師、流浪乞丐、妓女、破戒僧侶與修女、流浪學生、罪犯、從城市和農村中被放逐的人等等。德國諷刺詩人托馬斯.穆納(Thomas Murner,一四七五年左右——一五三七年)就曾詳細敘述過這群流浪者,還將他們分為二十五類,但不管哪一類,都有個共通的特點:他們都是因出身、或因某種命運作弄,而被當時「正當的」社會秩序所排除的人。

被世俗統治/共同體秩序,以及教會拒而不納的人,究竟得過著多麼悲慘的生活,就算不看我們日本的村八分*這種例子,也很容易想像。關於這些人,日本幾乎不曾加以介紹,但在西歐,自十九世紀以來已經有相當的研究進展。

在當時的流浪者之中,就像後述的塞巴斯蒂安.弗蘭克在《愚人船》所描寫的那樣,混有很多的欺詐者;也因此,在托馬斯.穆納之類的人文主義者看來,他們是當時社會腐敗的倒影,從而飽受責難。可是從前面看過的敘述也很容易推測,這些下層民眾的詐欺行為與其說是受歧視的原因,毋寧說是結果。而在這些流浪者當中,也包含了巡遊各地的樂師。

中古城市和農村舉行祭典時,巡遊樂師從某處突然出現,和人們一起歡唱,給予他們一時慰藉後又突然離去,前往下一個地方。他們究竟是怎樣的一群人呢?要用一個簡單的定義來回答這個問題,其實相當困難;畢竟,他們並沒有匯集成一種固定身分。既有在王侯跟前演奏的人,也有在村莊農民的祭典上簡單演奏取悅民眾的人。他們演奏的曲目也沒有留下任何樂譜。說到底,他們的音樂幾乎都是即興創作;和近代有些作曲家把自己關在孤島上,以自然和世界為對象撰寫樂譜迥然相異,他們往往是在聽眾當中、以及與聽眾的直接互動中,誕生出屬於自己的音樂。

關於巡遊樂師的起源,有著各式各樣的說法。有些人從古代羅馬的演員(mīmos)、魔術師、雜技師來尋求根源;在四至五世紀部族大遷徙(Völkerwanderung/Movement of Peoples)的風暴中,羅馬及其界牆(Līmes)城市的劇場被焚毀殆盡,失去工作場所的演 員只好到各個村莊與日耳曼各部族陣營演出拉貝里烏斯(Laberius)等人的作品,但因為語言不通的緣故,只好轉向以音樂為主的職業。

此外,也有人認為巡遊樂師的先祖,是日耳曼部族時代歌頌英雄敘事詩的詩人。但不管哪一種說法,到現在都還沒有一個最終定論。

據普羅柯皮烏斯(Procopius,五世紀末——五六五年)所言,日耳曼部族的一支汪達爾人,特別喜歡舞蹈與音樂,而西哥德王狄奧多里克二世在吃飯時,一定要有歌手和演員隨侍在側。這些日耳曼部族時代的英雄敘事詩人,與原本傳承自希臘、近東的羅馬舞者、演員及歌手,在中世紀初期匯合,形成了巡遊樂師集團。

小號與號角手

為何這些人非得過著浪跡天涯的遊歷生活不可,至今仍沒有統一的答案。不過,古羅馬的演員不見得一定要遊歷四方,而中世紀的大多數巡遊樂師也在十三到十六世紀之間放棄遊蕩流浪,定居下來。之後除了少數例外,幾乎都是以定居樂師身分來獲取執業資格。從這點去思考,自然便能推測出他們漫遊各地的理由。

簡單說,他們浪跡天涯的時期,和羅馬帝國沒落衰亡到十二、十三世紀以降,歐洲各邦國領地主權形成與確立的時期相當;換言之,和以大城市及宮廷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國家逐步浮現的時期相當。對於巡遊藝人,可以用「guot um ehre nehmen」來加以定義。關於這句話有很多解釋,過去的解釋認為這指「獲取做為榮譽報酬的金錢或物品」,或者「透過歌唱及表演雜耍,從而獲取報酬(金錢)」,但現在也廣義解釋成「受到讚賞從而贏得相應報酬的人」。

不管怎麼解釋,巡遊藝人都是靠賣藝獲取報酬的人,因此必須具備一定的觀眾與聽眾。可是羅馬帝國沒落後,要大規模且持續地動員觀眾與聽眾變得相當困難,因此藝人為了追求觀眾,不得不在各地巡迴演出;在像德意志這種在整個中古時期期間,國王和皇帝都沒有固定首都的國度,他們要獲得賴以維生的定額土地,那就更難了。故此,他們之所以浪跡天涯、遊歷四方,原因之一就是受到當時的國家、社會制度所侷限。不只這樣,教會方面的蔑視和非難,也讓他們的工作與定居愈形艱難。

也是從羅馬帝國沒落後開始,這群人陷入了苦難的時代。他們不被允許擁有身為人的 「名譽」(ehre)。早在法蘭克帝國「虔誠者」路德維(七七八——八四○年)的敕令中,巡遊樂師已經被列舉成賤民,而這些賤民幾乎都是四處流浪的人。他們沒有任何法律上的權利,因此不能擔任證人。當然,他們不像盜賊那樣,完全喪失權利與名譽;某種程度上,他們還是被認可具有這些權利,但其實只是換湯不換藥。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差別待遇?關於這一點有兩種說法,一種認為是因為他們沒有定居於固定的土地,另一種則認為是他們的職業本來就屬於賤業。教會是站在後者的立場,但當大部分巡遊樂師定居下來後,他們也都獲得了市民權,並恢復了名譽與權利。然而他們並未放棄自己的職業,因此他們受歧視的其中一項理由,應該還是跟居無定所(也就是沒有固定土地)有關。在以土地做為社會階級基礎的中世紀社會,他們不只沒有土地,還不像農民一樣「受土地束縛」,這樣的人自然會被視為脫出常人社會序列的存在。

巡遊藝人

然而,事情還不只這樣。演員和樂師從某方面來說,是將古代日耳曼異教文化生動傳達給庶民的人,因此對教會而言,他們是基督教普及化的障礙;日耳曼部族時代的英雄敘事詩人,有可能喚醒庶民間持續存在的異教傳統,所以也必須嚴格取締。一直到基督教會仍保有勢力的十五世紀、甚至更後來的時代,這都是限制流浪者與巡遊樂師社會地位的重要理由。

從這層意義上來看,教會從羅馬帝國時代末期起便已展開對演員和樂師的批判,也就不足為奇了。三一四年的亞爾教會會議上規定,擔任車伕和演員的人不能參與聖禮;擔任迦太基主教,對羅馬教會組織化頗有功績的居普良(Cyprianus,二○○左右——二五八年) 也同樣主張,教會不應該接納演員。以《天主之城》和《懺悔錄》聞名的聖奧古斯丁(Augustinus Hipponensis, 354-430)也認為,妓女和演員不該被允許獲得洗禮;就算他們獲得洗禮,也不會因此得到拯救。對聖奧古斯丁來說,在他年輕放蕩時代曾一同廝混的妓女和演員,簡直是毫無意義的存在。聖奧古斯丁甚至還認為,贈送金銀或物品給演員是一種重大罪行;這種觀念在三○五年的艾爾維拉教會會議獲得了確認。

音樂和戲劇一樣,也深為神學家們所嫌惡。亞歷山大的克萊曼特(Titus Flavius Clemens,一五○左右——二一一年)就認為禮拜之際應該要禁絕笛子、豎琴等一切樂器, 同時也禁止合唱、舞蹈等活動。他主張,笛子之類的樂器應該留給那些崇拜偶像的人使用。以翻譯聖經享有盛名的聖耶羅姆(Eusebius Sophronius Hieronymus, 340-419),則認為打從一開始,就不該讓年輕女孩知道七絃琴、笛子、豎琴等物品的用處。他們的態度之所以如此,說穿了就是認為笛子、合唱與舞蹈,都是附屬於基督教以前的古典時代及日耳曼部族宗教的異教習慣。

這樣的見解,在三一五年的老底嘉教會會議成了明文規定;聖職者在結婚等祝賀場合,必須在表演藝人到達前就先行退席。這種規範被教皇哈德良一世(Hadrianus I,七七二——七九五年在任)收入教會法令集加以制度化,從而對後來的規範造成了重大影響。

在七八九年的敕令裡,卡爾/查理大帝也將演員和奴隸、異端、異教徒、猶太人同樣列為賤民,同年又規定主教、修道院長不得豢養獵犬、獵鷹或藝人。卡爾/查理大帝在統治晚期投入了相當多的心力在類似規範;麥茵茲、漢斯、圖爾等地的教會會議(都是在八一三年舉行),以及阿亨(八一六年)、巴黎(八二九年)的會議也都三令五申,重複這樣的限制。

可是,從必須三令五申這點來看,反而證明了禁令效果不佳。事實上,這時教會的理論與現實已經開始出現落差。藝人們在高階聖職者的宅邸受到熱烈歡迎,而眾所周知,在米蘭主教盎博羅削(三三九左右——三九七年)以及教皇格列高里一世(五四○左右——六○四年)時期,音樂也被納入教會的禮拜之中。位列聖人的麥茵茲大主教巴爾特(Bardo, 九八一——一○五一年)也很享受藝人的諧謔,但據他自己所言,他是為了上帝而憐憫這些藝人的貧困。就像這樣,藝人們透過娛樂聖職者,從他們那裡獲得馬匹、武器和衣服等獎賞。這種無視禁令的情形似乎相當普遍,因此科隆大主教聖恩格貝特(Engelbert,一二一六——一二二五年在任)不將自身衣物當作遺產贈送給藝人,而是留給聖職者,才會被他的傳記作者極力讚揚。

就連修道院也不例外。法學家阿道夫.門克貝格(Adolf Mönckeberg)曾介紹這樣一則插曲:在十三世紀上半葉,英國牛津的森林有兩名方濟會修士在滂沱大雨中迷了路;就在疲憊不堪之際,他們找到了一間本篤會修道院,於是請求守門人讓他們進去休息一下。因為他們的衣服又破又髒,守門人誤以為他們是巡遊藝人,於是向院長報告,院長聽了大為歡喜,帶著所有修士集結前來,結果等到這兩人被帶進院內,才發現他們不是藝人;最後,這兩人被一頓拳打腳踢,當場趕出了修道院。

作者被譽為日本西洋中古史研究第一人,早年留學德國專攻中世紀史,大量閱讀地方原文史料,對西方歷史及文化的思索甚深,並重新檢視人與社會的關係。他的研究著力於中世紀庶民社會,也探究日本社會與日本人論,是引領當時新社會史的重要學者,在日本歷史學界自成一家之言。1997年榮獲日本政府頒發紫綬勛章。本書是他早期的成名作,也是奠定一生研究基礎的紀念碑,自1974年出版後便長銷不衰。銷售員表示它「就像一部神祕的推理小說,即使你平時不看歷史書,也會著迷於作者暗藏的伏筆,讀來酣暢爽快。」顯示此書的魅力跨越時空,出版後將近50年的今日仍能獲得極高迴響。


書名《哈梅恩的吹笛手:記憶、傳說與流變,中古歐洲社會庶民心態考察》
作者:阿部謹也(Abe Kinya,1935年-2006年)
出版社:臺灣商務
出版時間: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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