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政治哲學的12堂Podca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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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艾列希.托克維爾 論民主

《論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 , 1835/1840)
艾列希.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一八○五年至一八五九年)出生於古老的諾曼貴族家庭,他的一位先祖曾在黑斯廷斯戰役(Battle of Hastings)中與征服者威廉並肩作戰。他母親的一支親戚,有許多人在法國大革命後的恐怖統治時期被處決,而他的父親艾維(Hervé)則勉強活過了那段時期──他的父親在一七九四年被釋放出獄時髮色全白、年僅二十二歲。托克維爾年輕時旅居各地,其中一段最著名的旅行,是一八三一年他與好友古斯塔夫.包曼(Gustave Beaumont)造訪美國。但除此之外,他也在一八三五年造訪愛爾蘭、在一八四一年遊歷阿爾及利亞,他在阿爾及利亞的經歷,讓他成為法國同化主義殖民統治模式的批判者。在一八三九年,兩部《論美國的民主》出版之間,他當選成為法國眾議院議員,並在一八四二年與一八四六年再次當選,成為中間偏左政治勢力中重要的政治家與思想家。在一八四八年,隨著君主制再一次被推翻,他曾短暫地就任法國外交部長。在他死後才出版的回憶錄《紀念》(Souvenirs)中,他寫下了令人沮喪的政治生涯。於一八五六年,他出版了《舊體制與大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這是他對法國大革命為什麼落到如此下場的重要分析。在人生最後十年裡,他不時受到肺結核折磨,而他對政治的看法也越發悲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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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多花篇幅談論民主。難道我們不應該從這裡開始嗎?民主難道不是現代政治的基礎嗎?我現在就要開始談論民主,但在這之前,有件重要的事情必須要釐清:民主並不是構成現代政治的基礎觀念,而是一個有著明確古代色彩的觀念。民主在古代政治裡有著非常明確的意涵,對許多古人來說,民主意味著將政治交給窮人治理,因為不管在什麼樣的政治社會,民主都意味著要賦予多數人權力,而在當時,人們總認為無論在哪個社會裡多數人都是貧窮的。民主也意味著一般公民得以直接參與政治生活,要注意的是,民主不是讓所有人參與政治,而是讓所有有資格成為公民的人參與,這不包含遊走各個城邦的人、外國人和奴隸。民主是讓多數男性公民得以參與國家的政治決策。

在古代世界,尤其是古代雅典,民主的基本原則之一,是所謂的抽籤選擇。這是刻意以隨機的方式來選擇官員,完全符合樂透的辭意。這個想法奠基於任何人都可以在國家層次上做出決策,因為人們會因為機率輪流被選為決策者,有可能是你、也可能是我,可能是我們其中的任何人。這種政治運作的方式有個核心理念:參與政治決策並不需要特別的政治特質。古代的民主政治將平等置於能力之上,因為以能力來取捨將會排除太多人。古代的民主觀念認為,輪流享有政治決策的權力,總比永遠沒有機會參與政治好。對多數人來說,這向來是吸引人的想法;但對有特權的人看來,這種想法很駭人。如果政治沒有任何篩選條件,這些人有可能被任何人統治。

然而,在任何一個窮人遠多於有錢人、無知的人遠多於受過教育的人、年輕人遠多於年長者的社會裡,這種隨機看來都不是真正的隨機。它的確為窮人、無知的人和年輕人提供參與政治機會,而有錢人、受過教育的人與年長者一向不喜歡多數決與隨機抽籤。直到晚近,那些有能力動筆寫下他們對政治的看法的人,幾乎都出身於會被民主政治威脅的群體。在古代世界確實如此,當時幾乎所有關於政治的文章,都來自狹小、受過教育、出身富裕的精英階層,因此這些文章對民主都有種批評的態度,而到我目前為止所描述的現代世界也仍然如是。直到十九世紀,幾乎所有能夠表達政治觀點的人都默認,民主是一個危險的觀念。

現代政治的基礎觀念是政治代表而非民主,這是霍布斯的想法。在現代國家,權力是被授予的,權力是在更大群體的默許下,被轉移授予給一小部分的人,並由他們來代表更大的群體行使權力。更大群體的人授權給更小的群體,合法化他們身為代表使用權力的作為;而與此同時,大群體的人也活在這種授權小群體行使的權力之下,與後果共存。霍布斯並不支持民主。有些歷史學家嘗試論證霍布斯在內心深處對民主抱有同情,因為霍布斯指出國家的權力來自於人民,但對霍布斯來說,民主並不是一個正確描述這種政治的詞彙。霍布斯蔑視古代的民主觀念,因為他基本上蔑視古代政治的所有觀念,在他看來,擁戴民主政治的人,有著這樣的信仰:讓愈多人共同參與政治,將會得到愈好的結果──而霍布斯認為這種信仰只是自欺欺人。不只如此,霍布斯基本上完全不在意民主,這才是他政治論述的核心觀點,讓多少人來統治根本不是他的重點。古代政治思想有一個著名的區分:我們可以把政治區分成多數人統治、少數人統治和單人統治(換言之是民主制、貴族制與君主制的區分),但這個區分對霍布斯來說一點也不重要。在他看來,這種區分只是讓人容易陷入「什麼才是好政治」的爭辯裡,無助於了解政治的本質。正是這種漠不關心,讓霍布斯對政治代表的觀念與前人的政治思想大不相同,因為真正重要的是你應該要有政治代表,而不是誰當代表或是用什麼方式來確立代表。

然而事實證明,霍布斯代議政治的觀念,可以成為一種新的民主政治基礎:就是我們現在所稱呼的代議民主。比起政治代表,讓被代表的人們能夠比霍布斯所想的還要擁有更多權力,是完全可能的:被代表的人,能夠針對誰來代表他們有發言權,也能夠表態他們是否真的有被好好地代表。將政治精簡成代表政治(paring politics),使民主重新成為一種可能,然而這種民主非常現代,絕非古代的民主。現代的民主政治始於政治代表制,所以當我們說「代議民主」時,用詞其實有些不精確,因為這個說法暗示了代議政治符合了民主政治的基礎,但並非如此。我們的政治,是一種採取民主形式的代議政治,不是採取代議形式的民主政治,因為是民主符合了代議政治的基礎。雖然在十八世紀中葉,民主形式的代議政治逐漸成為可能,這樣的政治仍要一直等到十九世紀下半葉才在歐洲真的開始成形;要一直等到更晚期,一直到二十世紀,代議民主(或更精確的說,採取民主形式的代議政治)才開始成為常態。

十九世紀初的英格蘭已經和霍布斯的時代有極大的差異(不僅僅是因為英格蘭這個國家如今已經成為不列顛),但英格蘭並沒有朝民主的方向轉變,而是成為康斯坦會欣羨、沃斯通克拉夫特鄙夷的自由主義國家。這個轉變,有很大的程度是受到一六八八年光榮革命的影響。在當時,政治的齒輪轉動了寸許,而後卡榫停滯。光榮革命不是一場民主革命,而自由主義的不列顛也仍非民主。要讓英國成為民主國家,還要再等上一段時間;相比之下,法國大革命成為真正的民主實驗場。然而,並非所有參與法國大革命的人都支持民主。他們之中有許多人對這個危險的古代觀念有著深刻、來自現代的疑慮。他們希望在代表制的基礎上重建法國,也認為最好的方式,是由他們這樣的人來出任政治代表。從一場民主實驗的角度來說,從一場試圖讓一般大眾能夠參與政治的實驗的角度來說,法國大革命失敗了,這場革命沒有造就一個民主的法國。那樣的法國,同樣的,也需要等待。

然而,到了十九世紀初,一處現代民主政治的實驗看來有所進展,或至少有實驗成功的機會。這就是獨立革命之後,在美利堅合眾國展開的實驗。這場革命讓北美殖民洲擺脫了英國統治,為新的國家、新的憲政、新的政治奠定基礎。這個新的、名為美國的國家,其憲政本身並不民主。美國的憲法是在十八世紀末,由一群同樣懼怕著古代民主的人所寫成。正如創建這個國家的人所說,這個新獨立的美國是「共和國」。對他們來說,「共和國」這詞意味著一種現代、代表制的國家,他們試圖建構一個藉由一套制度與觀念來限縮多數決權力的國家,但他們同樣不想賦予窮人、沒受教育的人與年輕人權力。美利堅共和國的建國者和當時的任何人一樣害怕這種古代形式的民主,而這不僅是因為他們是一個仍舊允許奴隸制存在的國家的創建者,他們對民主的恐懼,源自更深層、對於如果真的接受人人平等的後果的恐懼。

但美國存在的政治意涵不僅只是因為憲法,對獨立的追求也不僅導致一場憲政革命──這同時也是一場社會革命,並且在革命後很短的時間內,美國就變得比憲法所預期得要來的民主許多。這造成的結果是,對許多從外部觀察美國的人來說,美國真正的民主實驗不在於他的政治,而在於美國所體現的生活方式。美國的社會看來將要開始接納一些古代民主政治中關於平等的原則:其中之一是,人們或多或少都是一樣良善,也多少有同樣的能力得以做出重要決定。當然在聯邦政治的層級上,美國的代表政治仍然有著階級、貴族社會的色彩,因為權力依然被保留給那些富裕、受過教育、相對年長的精英(例如美國建國諸父)。但讓美國能夠接納平等原則的便是美國的社會,因為那個社會沒有階級也沒有貴族,讓人們(多數人,但依然不是所有人)能夠享有平等的對待。

其中一名如此看待美國的人,是年輕的法國貴族艾列希.托克維爾。他出身自一個驚險逃過法國大革命的家族。政治的巨輪轉動,但沒有拖垮托克維爾家族。活在革命後的法國,使得托克維爾想親眼看看美國,因為他明白美國是那個時代偉大的政治和社會實驗。這種實驗在歐洲是不可能的,像法國這樣的國家在採取民主實驗上總會處處受限,因為受到兩件要事阻礙,而這兩件事美國都不曾擁有。其中一個是,法國有歷史,法國承受了數個世紀的歷史、階級制度和社會結構,這意味著想在這裡建構新世界,哪怕像透過法國大革命這樣激進和狂野的革命,也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托克維爾後來寫了一本關於法國的書:《舊政體與大革命》(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一八五六年),在書裡他描述了這樣的限制。正如現代社會科學家可能會說的,法國大革命是一場路徑依賴(path-dependent)的革命,因為法國的政治,早已被長年的歷史影響。

除了歷史,歐洲還有另一個問題:歐洲太過擁擠了。如果你的國家時不時就和鄰國與競爭對手發生衝突,想要實驗一種新的政治、新的社會秩序只會越發困難。如果要展開一場政治實驗,你會希望能夠有一定的信心相信,即便事情開始出錯,這場實驗仍舊能夠持續。但依據他的人生經驗以及他出生前歐洲所發生的種種,托克維爾知道,在歐洲,如果實驗出錯了,你的鄰國並不會靜靜旁觀並祝你的國家好運。實驗只會讓自己的國家陷於被接管、征服甚至全盤崩潰的困境,因為在歐洲,每一個國家都密切注意鄰國的舉動,觀察著擴張的良機。托克維爾寫道:「在歐洲,很少有國家能在替換君主時,得以免除無政府狀態與被征服的恐懼。」

所以美國有兩個歐洲沒有的優勢:沒有被深厚的歷史牽扯,同時擁有遼闊的地理環境。當然,美國不是沒有歷史的地方。美國對歐洲人來說是新世界,但只有在忽略了已經生活在那裡的人們時,它才是新的世界。對美洲原住民來說,美國民主的偉大實驗是一場災難,是所有可能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事情中最為糟糕的結果。對於那些承受美國擴張後果的人來說,美國的實驗絕非零成本也絕非良性。這場實驗是可怕的暴力,對於實驗中的美洲原住民受害者來說,它最終成了一場種族滅絕的屠殺。

但對歐洲人來說,美國是一個新世界,一個可以實驗的地方。美國的政治史始於英國歷史,唯有在英國史的脈絡裡,我們才能正確理解美國革命所代表的政治意義;然而與英國決裂,使得參與美國革命的人們,表現得彷彿他們正在創造自己的歷史。他們在建立革命後的世界時,沒有受到幾個世紀以來的封建階級與貴族制度掣肘。也許他們可以與這一切訣別,創造一個沒有這些制度的世界。托克維爾作為幾個世紀以來封建階級與貴族制度的產物,他想知道這是否真的可能。

美國人還有一個優勢,他們離歐洲非常遙遠。如果他們的實驗出了問題,雖然他們可能還是會被捲入戰事,而他們確實曾被捲入戰爭(美國人與英國人開戰,而英國人在一八一二年燒了華盛頓特區),但美國人仍能夠承擔伴隨實驗失敗而來的他國的威脅。在托克維爾看來,這是美國的幸運之處:他們可以實驗、可以承擔實驗的失敗,並從實驗的失敗裡生還。歐洲人無法承擔這樣的後果,法國人絕對無法,但美國人可以。正因如此,托克維爾想親眼見識美國。在一八三一年,當他還相當年輕的時候(當時才二十六歲),他和朋友一起遊歷美國,而他希望這趟旅程的經歷,能夠讓他完成一部關於美國的著作。他最初的計畫是想寫一本關於美國刑法制度的書,因為托克維爾認為比較歐洲和美國對犯罪和刑罰的態度會很有趣,但他很快就改變心意,認為他必須講述一個更為重要的故事──關於美國民主的故事。他在兩本書裡闡述了這個故事,第一本於一八三五年出版,第二本則在一八四○年。這就是上下兩卷的《論美國的民主》,而這也許是有史以來,關於民主政治或關於美國最偉大的著作。

托克維爾在美國發現了什麼?他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是美國人的生活方式混亂不堪。他的第一印象是噪音、喧囂、相互吹捧、誇大其詞、信口開河、缺乏階級,看起來也缺乏秩序。在托克維爾看來,它就像一個實際廢除了貴族階級與敬重服從,但還沒有找到替代方案來填補秩序缺口的社會,讓美國看起來像是個失序的社會。托克維爾第一眼所見到的,是一八三一年的紐約,但隨著托克維爾的足跡涉及全國各地,隨著他開始更加地了解美國,托克維爾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結論。他的第一印象僅是深水表面的波動。隨著托克維爾對美國的認識愈深,他愈加發現,美國社會與政治看似失控,但在失控的外表下、在動亂背後,事態相對安定。不僅如此,美國社會甚至是存在尊嚴的社會。

從許多面向看來,美國社會謹守成規,穩重也安定。美國社會裡的平等觀念,在社會某些角度造成波動,但同時也為這個社會裡的許多社會關係,構成更加穩定的基礎:一個既強調均等主義但也著重社群主義的基礎。如果你沒有比我更有能耐,你就不能告訴我該如何作為;反之亦然。我們都在這麼一個平等的關係裡,人們相信他們所創造的社會,相信並共享這個社會所擁有的價值,結果是美國社會表層的波動遮掩了深潛在其中的恆常。

托克維爾造訪美國是一段不尋常的旅程,也得到了一段不尋常的結論。在當時,多數造訪美國的歐洲旅人,是以截然相反的方式體驗美國。舉一個比托克維爾稍晚一些的例子,來自另外一名年輕、有野心的年輕歐洲作家:查爾斯.狄更斯。狄更斯在一八四二年造訪了美國,也想親眼見證美國的生活。狄更斯的第一印象與托克維爾一樣,都是關於美國的繁華、熱鬧、喧囂。然而狄更斯與托克維爾不同,他很快就喜歡上這樣的表象。他認為這樣的喧擾反應了他希望在美國找到的東西:美國社會裡得以接納民主的本能。狄更斯站在窮人那一邊,也站在被壓迫者那一邊,他認為美國與歐洲不同,賦予了那些被壓迫的人在歐洲永遠不可能得到的發聲機會。但隨著他的遊歷漸廣,他對美國的體驗也越發遲疑,他開始認為,在美國光鮮的外表之下,在那些難以抗拒的喧囂背後,有著更低劣、腐敗、虛偽的事物。他對美國的原罪(奴隸制)越發感到震驚與恐懼,也對美國人如何利用民主的語言來遮掩他們根深柢固的生活方式感到震驚與恐懼。狄更斯認為美國在表面上看來良好,但在表象之下已然腐化。

托克維爾的經歷與此截然相反。他認為美國雖然表面上看來糟糕,但實際上可能是穩定和安全的。這種潛在的穩定和安全,體現在美國對民主的信仰裡。正因為美國人相信平等,也因為在他們的生活中平等真實存在,這使得他們相信民主是未來的道路。對美國人來說,民主近乎神意,美國似乎有一種信仰民主的宗教。托克維爾察覺美國的民主生活中,存在著不少熱鬧又莊嚴、幾乎像宗教場合的儀式,例如為了紀念七月四日《獨立宣言》週年而舉行的節慶。美國人是一群宗教感濃厚的人,他們相信天意,因為他們的信仰(整體上是新教)告訴他們關於上帝預選的事宜,也告訴他們要相信未來。當時的美國人很少是天主教徒,因為這是愛爾蘭、義大利與東歐的天主教徒在十九世紀後半大舉移民到美國之前的時代,所以當時美國人鮮少有人來自由神父、迷思與宗教階級構成的世界。美國人的信仰教示的是均等,同時教示他們,他們是得救的。

但這同樣也創造了一個謎題。讓托克維爾成為一位如此有趣的作家的原因之一是,他幾乎可以在任何政治問題的解方中找到謎題,也幾乎可以為任何謎題找到解方。如果美國人生活之謎的解方,是在波動的表象下有著神意支持,如果在實驗的表象下是他們對未來的信仰,那麼這將構成一個悖論:這並不是一場真正的實驗。一個沒有人相信會出錯的實驗,怎麼可能是真正的實驗?一個所有的失誤終將得到良好結果的實驗,怎麼會是真正的實驗? 信仰神意並不會構成科學意義上的實驗,只會是一種盲目的信仰表述。

作者為劍橋大學政治學教授,2018年被選為英國國家學術院院士,2021年進一步被選為英國皇家文學學會院士,英國知名政治評論家。長年研究現代政治思想、國家和政治理論,關注民主的脆弱與延續,著有《民主會怎麼結束:政變、大災難和科技接管》等書。他定期為《倫敦書評》撰寫政治相關文章,且每週定期主持廣受讚譽的Podcast節目《談談政治》(Talking Politics)。


書名《政治哲學的12堂Podcast:現代國家如何成形?民主自由如何誕生?性別平等如何發展?一探人類文明邁向現代的關鍵時刻》
作者:大衛.朗西曼(David Runciman)
出版社:臺灣商務
出版時間:202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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