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1號機為何在6月底提前停機?

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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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從5月酷熱至今,更已進入夏季用電尖峰,但運轉執照原本是2021年12月27日才屆期的核二廠1號機,卻不得不提前在6月底停止運轉。停機原因,不是執政黨因為反核而提前廢核,而是一向擁核的國民黨主政下的地方政府,以非技術因素卡住用過燃料中期乾貯存設施的技術審查,以致用過燃料池貯存容量已滿,反應爐內核燃料無法再退出更換,而被迫提前停機。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雖然適逢夏季用電尖峰,卻被迫減少核二廠1號機約98.5 萬瓩的電力,所幸,最近兩波大規模降雨,讓大甲溪流域與明潭的水力發電可以恢復備轉,加上林口3號機組與興達燃氣機組已陸續完成歲修,以及有民營電廠新機組可以併聯商轉,因此,台電與經濟部都表示今年夏季供電無虞。

但仍可預期,停機當天或之後,只想要便宜電價而不惜把核廢料爛攤子留給子孫的某些擁核工商團體與核四重啟公投方,一定會趁機大炒延役與核四重啟話題,因此,我們就來好好檢視核二廠1號機為何不得不在用電尖峰時刻停止運轉的完整脈絡。

核二廠兩組機組的貯存池原本早在2016年即已滿池,當時曾擴大改建存放空間一次,勉強延續使用至今,現再無空間可供擴充。依原能會數據,核二廠兩組機組用過核燃料貯存池容量皆為4838束,1號機於2020年大修時填換的燃料棒,如果滿載運轉,僅能維持至今年2月底,台電公司改採逐步降低運轉功率方式,才得以延續供電至今;至於2號機組之所以仍可撐到2023年的執照運轉期限(台電的評估),則是先前因事故停機超過700天,因而尚有約150束的貯存空間所致。

乾貯存設施興建卡在地方政府

用過燃料池的功能主要為移除衰變熱,防止燃料棒過熱毀損導致放射性物質外洩,而且為防止池水升溫沸騰或過量汽化,導致池水中的放射性物質被帶出池面,形成空浮的放射性污染,同時還需有補水系統來維持池水的適當水位與溫度,以確保發揮冷卻與屏蔽效果(福島核災即曾大量外洩)。由此可知,用過核燃料放在燃料池,只是暫時性的,在最終處置場址難覓的困境下,需要中期乾貯存設施來因應,這不是台灣獨有現象,幾乎全球使用核電的國家皆然,但台灣特別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是,乾貯存設施的興建與使用,一直卡在地方政府動彈不得。

核二廠用過核燃料乾貯存設施的環境影響評估,早於85年間即經環保署通過,於104年8月7日獲原能會核發建造執照,105年2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也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台電公司於107年11月2日再送審第2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與「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並於108年6月11日獲環保署同意備查。但另一方面,自104年11月6日起,台電公司已12次向新北市政府環保局提送乾貯存設施的「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審查,卻被新北市政府一再以與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無關的非技術因素退還或駁回,導致乾貯設施迄今無法動工興建,才迫使1號機組不得不提前停止運轉。

連台電聲明稿都不願明說的新北市政府所使用的非技術因素理由,說穿了就是會讓核能延役與核四重啟訴求破功的「必須保證這些核廢料最後不會永留原地」。說來諷刺,國民黨未來最有實力競逐總統大位的侯友宜已看穿台灣極可能根本找不到最終處置場址,所以,才會提出此一看似合理卻逾越審查項目範圍的保證條件,但向來積極擁核的國民黨內卻仍有許多支持核電廠延役的聲音,而且以馬英九為代表的許多政治人物甚至還進一步支持根本不安全且重建無期的核四重啟,卻沒人敢勸諭同黨的新北市長侯友宜莫管核廢料難題,放行乾貯存設施的興建,先不提前停止運轉,才有可能圖謀未來核能延役或重啟核四的訴求,實在人格分裂,價值錯亂。

其實,不只核二廠有此情況,已於2018年進入除役階段的核一廠遇到的情形更是離譜,其室外乾貯設施甚至已經興建完成,一樣因新北市政府用盡各種理由拒絕核發水保完工證明,導致乾貯設施迄今無法使用,而讓除役工程難以進行。

就筆者接觸所知,北海岸反核的團體與居民,現在只求核一廠、核二廠能如期除役,核四不要重建,也勉強能接受改為室內型式的乾貯存設施,只要不是趁機作為延役之用即可。所以,新北市府以維護新北市民權益為藉口,一直擋核一廠、核二廠的乾貯存設施根本站不住腳。

盧秀燕以都市設計審議卡中火

類似情況,也出現台中市盧秀燕市長以都市設計審議進行漫無邊際的審查,卡住台中火力電廠兩部可用來減煤改善中部空污的燃氣機組建造執照申請長達15個月,迫使民進黨中央政府以認定為特種建物為由,於今年6月22日直接由行政院核發建照。國民黨中央與台中市府指責蔡總統與民進黨集權獨裁,但其實認定特種建物避開地方政府干擾的巧門,正是國民黨開啟的。

特種建物的法源依據即《建築法》第98條規定,早在1971年即已訂定,原本是設計用在軍事設施的機密需求或重大災後復建的緊急需求,但尤清於1989年底當選台北縣長,隔年1月上任後即積極運用縣長權限與縣府公權力,反對並阻止核四廠取得包括建照在內的各項施工許可。國民黨的中央政府、台電公司受困於與台北縣府在相關法令解釋的攻防上打轉,最後中央政府才直接將之認定為特種建物,以跳出《建築法》框架,直接由中央政府給予許可。由於興建預算的編列與立法院審查也一波三折,直到1999年3月17日才正式取得建廠許可。之後建建停停,弊案與事故不斷,於2020年12月31日建照屆期失效。

如前所述,在核四廠認定特種建物與取得建築許可過程,國民黨的中央政府、台電公司與尤清領軍的台北縣府,至少在《土地法》、《建築法》等相關法令的解釋上還有精采激烈的攻防,但從媒體所見,怎麼現在的國民黨中央與盧秀燕領軍的台中市長卻只淪於謾罵?

新北市府從朱立倫到侯友宜卡住核一廠、核二廠的乾貯存設施,盧秀燕接任台中市長後也卡住用來替換1-4號老舊燃煤機組、明顯有助於改善空污的新燃氣機組,這只是地方自治權限的行使?有沒有因為政治目的而逾越審查項目範圍或進行不當連結的審議?是不是藉此形塑供電不足印象來給核四重啟創造機會?有高度安全疑慮的核四重啟是兩位市長想要的嗎?侯友宜與盧秀燕有義務對自己的市民說清楚講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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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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