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溫室氣體效應、氣候變遷、全球暖化,發展綠能已是世界趨勢,各國無不傾力發展。台灣於2016年起政府全力推動綠能,中間雖然跌跌撞撞,現在已展現出成果,例如因為太陽光電發電量的增加,夏季的中午已不再供電吃緊,而再生能源的總發電量從2016年到2022年成長已超過四倍!
正當關心氣候變遷的國人慶幸台灣有超前部署發展綠能時,頓時有很多台灣的綠能業者卻變成媒體「揭弊」的焦點,而配合國家政策發展綠能的業者變成「暴利商」,有政治背景的人轉任綠能公司的負責人變成官商勾結!原本是能源轉型很重要的綠能產業變成觀感(perception)不好,然而事實(reality)是這樣子嗎?
發展綠能不是要不要,而是發展何種型態?
2016、2017年政府開始極力推動綠能時,還有很多人質疑綠能政策,因為綠電的不穩定性、存在的技術門檻和可能提高的成本。隨著企業界購買綠電的壓力日增,而美國以《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歐盟以《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分別於2024年、2027年要對進口商品扣徵排碳差異稅時,台灣社會和企業界已意識到發展綠能已經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台灣要發展什麼樣的綠能?需要甚麼樣的法規配套?如何降低再生能源間歇性對供電可靠度和電力品質的威脅?以及要以什麼樣的速度發展才能符合企業的需求和降低?甚至避免被扣徵排碳差異稅。在氣候變遷方面,今年很多國家面臨前所未有的野火、洪水及不尋常的熱天氣,氣候異常之苦讓減緩地球暖化迫在眉梢。不管是經濟面、環境面,發展綠能降低碳排、減緩地球暖化勢在必行。
有人批評台電買綠電的價錢高於售電價格,政府發展綠電圖利綠能廠商。綠能先進國家發展綠能產業初期,為了鼓勵廠商投入,會以保障廠商賺取合理利潤的躉購費率來收購綠電,台灣發展綠能初期亦採用躉購費率政策,用以確保廠商願將資源投入具相當風險的新事業,引導廠商創新研發,帶動新興產業,提升就業機會,有其延續性,非民進黨執政後才啟用。
綠電成本看似高但後續效應可觀
因躉購費率的保障,綠能廠商可以有穩定收入且合理的利潤,使能永續發展。另外,躉購費率目前雖然高於一般電價,但這並沒有把綠電減少碳排放所衍生的價值計算在內!這個衍生的價值至少可以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綠電用戶使用綠電得到的碳權,另一部分則是增加綠能發電可降低台灣的電力排碳係數,進而降低台灣產品出口到歐美有可能被扣徵的排碳差異稅。
所以表面上看起來綠電比化石燃料發電成本高,但加上其衍生的價值後,其經濟效益不比其他發電方式差。而且推動綠能可帶動新興產業,有利國家經濟發展。德國在2000年頒布《再生能源法》(EEG)就是以發展綠能的過程帶動研發創新,而他們也做到了,如風力發電和太陽能都曾引領風潮。美國最近推動的《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也有很多經費是用來推動綠能產業。
政商轉任祇要合法沒啥問題
另一個社會爭議的焦點是由政治人物轉任經營的綠能公司業務興隆。其實政務官卸任後到私人企業任職或政治人物轉換跑道到私人企業,國內外皆有,而對整個國家的發展來說,公部門和私人企業之間人才的流通有助於降低雙方隔閡、增進彼此效益,並不是壞事。只要經營者和其公司奉公守法,公司賺錢,社會也不應該投以異樣的眼光。
綠能的發展不但關係減緩地球暖化,對國家未來的競爭力更是影響深遠,台灣如何在兼具本身的地理環境下全力發展綠能已無庸至疑。而躉購費率政策歷經國、民兩黨執政,有其政策的延續性,費率因成本降低可以與時具進檢討採用競標方式,但政策本身不能因為當時的執政黨現在變成在野黨了而昨是今非,否則不但有違政治誠信、也不利國家長遠發展,而政黨之間的冤冤相報又能何時了?
作者為美國德州農工大學電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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