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大熱,民眾黨跟風用標題「造浪者」做宣傳;又模仿劇照「趙昌澤(戴立忍飾演)慶祝當選後、低頭讓黨工張亞靜(王淨飾演)為他清理頭頂彩砲屑」,擺拍「柯文哲低頭讓陳佩琪替他吹頭髮」。殊不知劇中張亞靜是趙昌澤婚外誘姦的女學生,趙昌澤強拍她的性愛裸照,分手後拿來逼她噤聲、退出政治圈。柯文哲模仿趙昌澤,是自招和趙同樣陰險仇女嗎?
用劇中性掠食者與戰利品的合照,來吹捧柯文哲鶼鰈情深,說明民眾黨蹭得無知,對該劇鼓吹的性平也不屑一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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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參選總統,批評民進黨執政,年輕人看不見希望,引用台詞「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出自劇中張亞靜被男同事性騷擾,男主管要她以大局為重隱忍,她也怕申訴曝光受傷,女主管翁文方(謝盈萱飾演)怒稱「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串連受性騷擾離職的女同事一起追究,令加害者男同事去職。這句話是柯文者可以講的嗎?
網紅「四叉貓」劉宇去年揭發民眾黨高虹安某辦公室主任性騷擾與霸凌案,事件不只一次。他釋出女主管約談受害助理的19秒錄音。女主管說了「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沒有。女主管說高虹安背後有鴻海三百位法務,勸助理別鬧大,因為助理職位較低,鬧大就是助理要離職。
高虹安開除了某主任嗎?沒有,是要受害者噤聲。在約談受害助理的錄音中,高大肆抱怨「希望不要再一直有聽到這種奇怪的傳聞」、「我覺得很無辜……因為我們到底是哪裡做錯了什麼事情」。又說某辦公室主任被檢舉後沒繼續性騷擾,足證有教化之可能,以後兩人辦公室相處難免接觸,無法令受害者釋懷等等,暗示受害者離職。「我只能警告妳說……我不要再聽到這些事情」。
高虹安就是劇中男主管,用「鴻海三百位法務」逼受害者吞下去。曝光後也無反省改善,繼續威脅告網民就了事。這新聞柯文哲當然知道,反應證明他也不是劇中會開除加害者的公正黨黨主席,而是力挺性騷擾的共犯。次次逼受害者「算了」,竟敢騙選民「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強盜扮警察,真讓你當上了警察,警察全變成制服強盜,人民還有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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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主席賴清德提選戰主軸「民主大聯盟」,在新北推無黨籍李正皓選立委。李正皓被揭偷拍性愛影片威脅前女友,拿出判決書對他有利的片段,以勝訴證明爆料不實。當年《壹週刊》刊出前女友提供、李以曝光影片威脅她的訊息對話截圖,李正皓稱遭人變造。卻隱瞞了這份「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96號民事判決」引用截圖對話,一字不差,認證對話為真。
李正皓自稱沒偷拍性愛影片,對話提到的是「出遊影片」,因為前女友父親反對她和公眾人物交往,所以他威脅「不要再吵了,再吵把影片讓你家人看到」。但截圖對話推翻了「出遊影片」說詞。
第一,李正皓威脅「想想什麼狗屁法條有用的話,李宗瑞的影片為何隨便找都一堆」。李宗瑞影片是景點美食出遊影片嗎?不是。出遊影片有李宗瑞影片的殺傷力嗎?有法條限制李宗瑞散播出遊影片嗎?都沒有。
第二,前女友反擊「但是李宗瑞現在在哪」,李宗瑞判刑22年4個月。李正皓若公布出遊影片會判刑嗎?不會。表示前女友說的不是出遊影片。
第三,公布出遊影片並不會坐牢,李正皓該嗤之以鼻。但他卻接受前女友之說,重砲回擊若公布了「一起死」。表示李正皓說的也不是出遊影片。
第四,李正皓問前女友是否爆料者,說「其他都很安全」。難道李正皓也持有其他前女友的出遊影片,其他前女友也剛好都很怕被父親看到和李正皓出遊嗎?當然這些都不是出遊影片。
第五,前女友緊張追問:「你真的沒有把影片給人看?」不是怕被她父親看到,而是怕任何人看到。散播出遊影片向不特定對象曝光,並不會影響前女友,所以這不是出遊影片。
第六,李正皓若要向她父親揭露交往,打電話講一句就夠,不需要出遊影片。要吵也是吵「李正皓要不要去告訴她父親」,而不是吵無關痛癢的出遊影片。所以這不是出遊影片。
第七,李正皓反覆威脅「所以你不要惹我」、「當面刪除我不能備份?」、「你不要弄我,有一天那些影片自然會消失」,表示影片威脅性高、且不受時效限制。其實前女友和李分手後,既不再交往,就不怕父親知道,出遊影片殺傷力早已過期,不構成威脅。只有性愛影片符合李正皓的恐嚇──前女友說「我要是這麼壞心,早把你工作毀了好嗎」,李答:「你不會,因為我有你的影片。」接著打上「ㄎ」嗤笑她。
第八,李正皓說,前女友父親牽著她來向李正皓求情。表示父親已知兩人交往過,李豈能拿出遊影片威脅她?證明兩人說的不是出遊影片。李正皓自稱至今未透露前女友姓名,因為「曝光了就是一輩子的承受」。被曝光出遊會遭到「一輩子的承受」嗎?這是仍在威脅前女友封口。
綜上所述,除非李正皓說的是「出遊拍攝的性愛影片」,簡稱「出遊影片」,否則對話無法成立。李正皓睜眼說瞎話,法官判決說「對話內容中,亦無從知悉原告是否涉及偷拍性愛影片」也在裝瞎,為惡狼開脫,是司法之恥。
李正皓以「至今沒人拿出性愛影片證據」反證他沒偷拍,其實前女友出庭作證說,前年底李正皓LINE給她,她才知被偷拍。令人難以置信,偷拍之狼繼續上談話節目夸夸其談,還搭上民進黨。這些資源守門人都跟法官一樣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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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民進黨模仿《人選之人:造浪者》劇照,貼出賴清德與眾黨工合照,認領劇中公正黨理想主義形象。如今劇情重演,民進黨力挺的候選人,用前女友私密影像脅迫她噤聲。賴清德回應「個人用無黨籍參選、民進黨只是合作而已」,「但社會上有不同質疑,特別是私領域,都應該跟社會大眾說明清楚」。其實李正皓已說清楚講明白,自信敢騙就贏,選民被當白癡。退選是他自業自得,繼續選就是燒賴清德。蹭《人選之人:造浪者》,賴清德會否如柯文哲自打臉,選民拭目以待。
賴清德說這是私領域,大錯特錯。以報復式色情威脅女性,不是性,是性犯罪,加害者享受的是施虐的權力感,像是李正皓一聲「ㄎ」嗤笑前女友。《癡漢心理學》引述美國學者埃布爾研究說「一名性犯罪者一生約對三八O人犯案」。美國密西根大學的薩曼莎.貝茨團隊研究顯示,報復式色情的受害者普遍受羞恥所困,相信自己被偷拍是自作自受,警察不相信她們,被親密伴侶背叛也令她們無法再信任別人,持續與創傷搏鬥,恐懼被羞辱、找不到新伴侶、抑鬱、焦慮、酗酒、失業、求職困難,承受陌生網民在現實中騷擾跟踪。
一個倖存者女孩受訪說,前男友留著她裸照,她無法控制他將來會用這些照片做什麼,無法控制誰會看到,所以她每天都睡不著。前男友在eBay拍賣她裸照光碟、上網散佈她的裸照還附她姓名電郵。她企圖自殺沒死成,但幾個月沒連續睡幾小時,總猝然驚醒,強迫症查電郵、社交帳戶、eBay,Google自己的名字。一定要全部查四次,確認裸照沒出現,才能回頭睡。就這樣過了好幾年。像這樣的受害者,在臺灣滿坑滿谷,只是不敢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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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是什麼?
只要有一個被害人,因為不相信司法能為她保密,所以不敢提告,那麼政治工作應該是補起刑法的漏洞,讓性犯罪不再受法律包庇。
只要有一個仗著被害人怕曝光不敢提告而逍遙法外的性犯罪者當選,那麼他的工作就會是繼續利用羞恥限制舉報,積極不作為,量產千千萬萬個性犯罪者。
作者曾任《自由時報》主編、台北之音電台主持、《Premiere首映》雜誌總編、《明日報》、《蘋果日報》主編、金石堂書店行銷總監,現職寫作。獲《聯合報》等文學獎,著《帽田雪人》、《愛比死更冷》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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