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靈果創造的惡龍:憤怒有賺有賠,發火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

胡芷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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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百靈果訪問旅德台僑吳女士,披露多名留學生在海德堡台灣華語文學習中心遭副主任王志宏權勢性侵。年輕女學生在海外被欺負,無依無援,而唯一的靠山台灣駐德代表卻「見死不救」──這個激情的敘事,不負眾望地,在一夜之間點燃群情激憤。

百靈果團隊在臉書 tag 呼叫台灣外交部與駐德代表處「踹貢」,大使謝志偉隨後也公開回應,嫌疑犯王志宏拿的是德國護照,該中心也不是台灣官方機構,台灣駐外人員無權無力干涉德國內政,這些他們都已老老實實和吳女士解釋過。代表處唯一能做的,是私人贊助費用,幫助受害者循德國司法途徑「伸張正義」。

訪問上架至今約一週,相關討論持續沸騰,有趣的是,風向慢慢轉移──從為事件本身的不公義、為遭遇不幸事件的受害人感到憤怒,到現在,是對百靈果團隊挾公眾資源卻胡亂咎責感到憤怒。

要沒有司法管轄權的台灣外館去治理懲處由德國人在德國立案機構中犯的罪,是超乎其權責的;這是鐵錚錚的政治現實,但吳女士無法接受,百靈果也無法接受。甚至當收到謝志偉公開回應,百靈果沒有回頭檢討自己的主張,反而開始模糊焦點、轉移戰場、無限上綱(「烏克蘭難民住在一個性侵嫌疑人的房產裡,除了會為那些難民擔心之外,這樣對台灣的形象到底是好是壞?」),在在令人為他們感到尷尬。

或許,百靈果團隊真心為年輕受害女子義憤填膺,受猛烈的憤怒情緒宰制,思考不周導致找錯目標;也或許他們只是見獵心喜,想藉此事操作一波群情激憤,自造流量。但總歸來說,這把憤怒之火從隔岸觀來,很大一片是燒到百靈果自己身上。

圖片來源:翻攝自百靈果News臉書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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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也稱不上秘密:憤怒是最容易煽動的情緒。回想我早年在臉書寫的按讚破千破萬的文章,都充滿憤怒暴戾之氣。最早是全球年輕世代深陷低薪結構的經濟無力怒吼;爾後是從楊德昌電影《一一》抨擊台灣中小企業主只顧 cost down 搞爛台灣整體商業環境;再近期是非洲維隆加火山在跨國大財團的巧取豪奪下,世界僅存的一千隻高山大猩猩幾乎失去牠們唯一的家。

當時哪來的滿腔澎湃,我已經記不得了;為之氣氣氣氣氣的事,直到今天,也仍然沒有顯著改善。徒然煽動萬名觀眾共同氣噗噗,這些怒火沖天的貼文在真實世界什麼也沒有留下,像茶壺口上的蒸氣噴發,隨著時間過去,安靜無形地逸散在半空。

但要是說憤怒「容易煽動」,就好像在說大家動不動就森氣氣,就好像在說這份情感氾濫而廉價,要是這樣說──就像主流社會對「憤青」稱不上有好感──實在是對憤怒不太公平。

倫敦瑪麗皇后情緒史研究中心(The Queen Mary Centre for the History of the Emotions)的研究員 Tiffany Smith,之前是劇場導演,她寫過一本頗有意思的《情緒之書》,裡頭包含一百五十六種情緒。我算了算,和憤怒相關的大概有十來個:憤慨、惱怒、激怒、暴怒、郵差之怒、路怒、怨恨之怒、不公之怒……。

怒就憤怒,哪來這麼多種?讓我們看 Smith怎麼說。翻到憤慨(indignation)一條,Smith援引十七世紀政治哲學家湯瑪士霍布斯言:

「最深刻的憤慨產生於別人表現出對正義的蔑視,特別是當權者的親戚或親信竟無視於規範時,……憤慨,讓人不僅得以對抗不正義的行為人,也對抗所有可能袒護他們的力量。」

嗯,這有點像是巧芯違停事件時我感到的情緒。我們接著再看另一條分類「暴怒」(rage),Smith 引用了漢娜鄂蘭〈論暴力〉來說明暴怒的內涵:

「唯有在有理由懷疑情況可以被改變而沒有被改變之處,暴怒才會產生,唯有當我們的正義感被冒犯,我們才會以暴怒作為回應。」

老實說,我不覺得 Smith 琳琅滿目一百五十六種的情緒分類有道理。一來神經心理學顯示人類只有六種基本情緒:恐懼、厭惡、驚訝、快樂、悲傷與憤怒,二來在我看, Smith 許多分類定義都像表面的文字遊戲,其內涵或者自相矛盾,或者與別條交集大到難以成為獨立條目。

儘管如此,這些刻意的分門別類,反而能夠讓人更清楚看到在花枝招展的憤怒名目背後,有一個隱隱約約的共同根源──

當你覺得某件事情「應該」要是這樣,而現實違背了你覺得「應該」要是的這樣,並且你認為這件事是可以被改變的、某人需要為此負責,於是你就會生氣了。

例如吳女士和百靈果覺得駐外代表「應該」要懲罰性騷擾者,但世界不是繞著他們的「應該」運作,於是他們就生氣了。

這個導致怒火的「應該」,可以是某種社會規範的公平正義(如:性騷擾者是混蛋),是國家法律制度(如:政府要懲罰性騷擾者),或是某一階級不容侵犯的權利(如:菁英言論佔有道德至高點不容被挑戰)。

當我們看到壞人被懲罰、正義獲得伸張,大腦會有莫名的滿足感,同樣的,當我們看見違反制度規範信念之事,也會油然而生火燒般刺痛的憤怒,而這種憤怒,也並不是一無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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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各種憤怒有相似根源,即使我們跟希臘古人一樣是被情緒驅動的動物(又即使我們多麼不願意承認這一點),我們時代中的憤怒,還是有一點獨特。

網路社會大師級學者 Manuel Castells 在《憤怒與希望》裡提及,與社會動員最有關的情緒,就是憤怒和恐懼。

恐懼通常會壓抑行為。當群眾害怕激怒當權者招來不可預料的災難後果,就會無法行動。白色恐怖之所以恐怖,就是當政者在一整代台灣人心裡,鋪下漫天漫地的深沉恐懼,沈重到足以麻痺身心。

然而,和恐懼相反,憤怒提供行動的燃料──人類史上各種社會運動,從二林蔗農到美麗島事件,從女性迷你裙到法國大革命,都是由某個群體蒙受不公不義的情緒,在某個適當時機點累積、催化、爆發成為大規模集體行動。

如果只是一個人,他的心裡恐懼和憤怒並存,哪裡也不敵哪個。但一旦人和人有機會連結在一起,分享彼此的不公義遭遇、指認加害者、想像改變的可能,人群就會形成網絡,就會擁有安全感,解消原本的恐懼。

此時,被網絡點燃的憤怒火上加油,不只克服了恐懼,還漸漸壓過了「這樣做會被當權者懲罰」的理性。最後,這群人終將為同一理想目標揭竿而起,起身對抗既有利益者,爭取自己「應該」要有的權益。

換言之,憤怒是有用的。

這種爆發起來宛如野火燎原、殺傷力極強的猛烈情緒,可以凝聚素昧平生的陌生人,燒煉以肉身抵抗鋼鐵的意志,孕育人類社會進步改變的土壤。

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跟 Castells 一樣,樂觀認為網路世代將迎來新公民治理模式。畢竟人類從沒有過一個時代,是像今天這樣,可以如此輕易地透過網路與世界陌生人橫向連結,分享境遇、鼓勵、和各種情緒。

但同時,人類也從沒有過一個時代,是像今天這樣,群眾注意力遭社群媒體演算法挾持,而演算法憑著餵養恐懼和憤怒,賺取點擊率牟得暴利。

網路時代的憤怒,這把雙面刃比以往更鋒利。它不但比過去更好操控,也比過去更容易失控。憤怒的最大強項,也是最硬的致命傷,就是它會壓過理智,它會讓你衝動到忘記衡量,為了達到這個理想目的,你可能要付出的慘痛生命代價;它也會讓你衝動到忘記停下來思考,這股憤慨的源頭是什麼,是對另外一個生命個體的真切感同身受,還是淪為配合媒體虛偽舞台的鼓掌觀眾。

回到百靈果的故事。倘若百靈果團隊無意操控大眾情緒導致玩火自焚,只是一時被氣憤沖暈了頭(所謂無罪推定原則),那麼,在點燃群眾怒火、箭在弦上之後,與其一口咬定罪人推上斷頭台、憑空捏造一頭讓勇者砍殺的惡龍,百靈果運用其國際和群眾資源,替事件受害者發起募資,在德國找律師「伸張正義」,讓群眾的怒火轉化成更有建設性的集體行動──豈不是更像社會菁英會做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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