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主席的第三支箭終於命中靶心

顧家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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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參選民進黨主席時在全國開了多場黨員巡迴座談,看來不是做做樣子而已。一就任主席,連續開了三場「中央執委會」,做成多項重大決議。

圖片來源:翻攝自賴清德臉書

一連三週召開中評會頗罕見

就形式上,民進黨常態決策核心是在中常會,只有重大決議才交每月一次的中執會討論。所以賴主席一就任就連開三場中執會,表示連三週都要進行重大決議。這種陣式,在民進黨過去的經驗中算是罕見。

我覺得,這個陣式即是一種態度。就是黨員的批評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我都有聽到了,而且一上任馬上處理。

賴主席的第一支箭為「台南市議長停權案」(此為黨紀問題由中評會處理),雖說下手明快,但其實並未能獲得多少掌聲。因為議長被停權三年,既不影響她行使議長職權,也不影響她下屆的參選,外界看來似乎無關痛癢。

不過說實在的,畢竟邱莉莉只是被起訴,是否真的有罪仍待司法判決,若要處以比停權更嚴重的處份,進而影響她的參政權,並不恰當。

賴主席的第二支箭為上週通過的「學倫切結案」。其實此法甚妙,可促使從政黨員「主動放棄」(即不刊載)自己沒有把握的學位資格。台灣社會崇尚學歷,故吸引了不少政治人物用抄襲方式提交論文以換取更高學歷,最終目的不過是要讓自己在選舉公報上「學歷好看」罷了。此案通過後,例如某某黨籍公職參選人是A大學畢業,若有取巧方式進修取得B大學碩士學位,簽了此份切結書後,便有可能不敢主動刊載B大學的碩士學歷,不僅防止造假,也取消了未來政治人物學歷鍍金的動機。

或有論者以為,民進黨應該提出更嚴格的懲戒手段,但民進黨畢竟不是學術單位,無法主動判定候選人論文真偽,依我看這是不得已下採取的一種有效辦法。待真正實施後將逐步改善此一「政學合謀」的陋習。

第三支箭命中靶心

目前看來,2月15日中執會通過的:《黨職人員選舉辦法》及《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條文修正案(不久應可在黨員代表大會通過實施),才是這波黨務革新的重頭戲。

此乃賴清德的第三支箭,且確切命中靶心。

選後諸多檢討指出,不論是疫情影響民生、執政傲慢、認知作戰、房價暴漲、治安敗壞、黑金問題、或貧富差距拉大等議題,都是促使民進黨在此選舉大敗的原因。其中大部份的問題都要靠行政院來解決,唯有黑金滲透一項,是黨主席最能著力的點。

今天的決議,簡言之就是杜絕幫派人士及各種重大犯罪前科者成為公職及黨職的候選人。用秘書長許立明的話即為「從源頭管控黑金」。難怪各大媒體馬上下標為「黃承國條款」。

此次決議一通過,立下很高的標準,不止國民黨不可能跟進,甚至也再難以說嘴。

有重大犯罪前科者及幫派份子,能否參選公職,是屬司法範疇的事。只要沒被褫奪公權,這些人都仍有參選的權力。政黨能做的,至少就是擺出一個態度:「我不提名這樣的人」。

就任不足一月,能射出這支箭來,我想賴主席值得全民的掌聲。

作者曾任職於立法院,民進黨中央黨部。現為晴裕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社會民主黨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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