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二十年的哀愁

羅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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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公共電視舉辦二十週年台慶晚會,活動中各歌手唱著動人的主題曲,帶著觀眾回顧這二十年來公視的經典大戲和影集。圖片來源:公視粉絲團粉專

6月30日,公共電視舉辦二十週年台慶晚會,活動中各歌手唱著動人的主題曲,帶著觀眾回顧這二十年來公視的經典大戲和影集,有《人間四月天》、《後山日先照》、《寒夜續曲》、《孽子》、《通靈少女》、《他們在畢業的前一天爆炸2》等等。這些膾炙人口的作品讓人感受到公視多年來在製播精緻好戲上持續不懈的努力。而引言人也強調公視是金鐘獎的大贏家,累積的240個獎座可堆高成一個美麗華摩天輪。公視在節目方面的傑出表現固然值得肯定,但一路上的披荊斬棘也不容忽視,若不反思這坎坷崎嶇的二十年,就難以凝聚共識,理出未來的路。

其實公視從構想到成型就歷時十多年。1980年時任行政院長的孫運璿提出公共電視的想法,當時的構想是成立一家新的「政府電視」來抗衡過於商業化的三台教育文化功能不彰的問題。1990年6月,行政院新聞局成立「公共電視台籌備委員會」,展開公視的籌建工作。由於行政院版《公視法》草案的主要條文之一為董事由行政院長直接選聘,涉及政治力介入的爭議,引發民間反彈。

1993年6月,一百多位學者與藝文界人士組成「公共電視民間籌備委員會」,要求政治力退出公視,國民黨眼看成立「政府電視」的無法實現,還因此一度提出「廢台」的主張。最後終於在民間迫切的呼籲下,1997年5月31日通過了延宕多年的《公共電視法》,1998年7月1日公共電視正式開台。但也因立法過程的折衝,法定預算從60億縮減為12億,讓公視從此陷入「補商業電視台之不足」的「小而美」困境,而困境中的最大困境就是公視被限制不得做每日新聞。

當時的立委諸公擔心公視新聞遭到政治力干預,明定開播四年內不得製播每日新聞。公視因此專注開發文學大戲、兒少節目、環保專題、紀錄片等類型。雖然2002年7月起也開始製播每日新聞,但在那之前,公視因為沒有每日新聞、不夠親民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更何況彼時的台灣電視市場早已是新聞頻道當道的時代,台灣人愛看新聞是眾所皆知的事實,一個缺乏「每日新聞」品牌的電視台,註定無法發揮充分的影響力。

其次,經費規模過小也是問題。按照原版的《公共電視法》,政府挹注給公視的經費是12億元且應逐年遞減。其後經民間反應經費不足,立法院修法改為遞減至九億後就不再減少。九億是多麼小的金額呢?英國BBC一年經費有2千多億台幣,是台灣公視的270倍,日本NHK的經費達7千億日圓,等於將近2千億台幣,是台灣公視的220倍。而人口是台灣兩倍的南韓,其公共電視KBS的經費也有台灣公視的48倍。

這些國家的公廣集團經費充裕且穩定,有服務各族群的節目,也有各類型的節目。有為弱勢、少數群體服務的,也有大眾娛樂取向的,況且其新聞及新聞類型的節目往往是民眾最信任的訊息來源。更重要的是,其公廣集團因為規模夠大,對內提供給在地影視工作者機會,並培植本國優秀影視人才;對外也有做為國家品牌,展現軟實力,溝通國際社會的功能。

與其他公共電視制度行之有年的國家相較,台灣公視不斷浮現「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窘境。人們說,「公共」就是「大家的」,因此任何人都可對公視許願。因為台灣兒少節目普遍是外國動畫的天下,要公視多製播兒少節目來導正這現象。因為台灣缺乏藝文節目,也要公視來補商業之不足。因為歷史大戲太耗資少有電視台有意願做,這也是公視責無旁貸的事…。二十年來各界開出的各種許願清單應該有厚厚一疊,足以證明台灣社會豐富的想像力。但沒有財源,一切都是空談。但當有人呼籲公視需要穩定持續且更多的財源時,也有弔詭的說法來回應,說目前的公視就這麼小眾、這麼沒有競爭力,何必給公視更多資源呢?歸根究柢,問題不就是在沒資源才導致公視不能服務更多族群,做更多類型的節目嗎?

最後不得不談的是全球電視產業都共同面對的新媒體衝擊的議題。新傳播科技日新月異,普及速度之快,已到令業者措手不及的地步了。據說無線廣播的普及耗時38年,電話則是25年,電視是15年,有線新聞歷時7年,手機則不到5年。在這樣的趨勢下,免費的無線電視已被歸類為傳統媒體,需要固定地點收看的特質對觀眾不再具備吸引力。

台灣的無線電視優勢也早已不在,觀眾和廣告主都流失到有線電視,近年來則是流失到網路和線上影音串流平台(俗稱ott),接收載具也逐漸變成手機和行動載具。根據Nielsen 2016年的網路使用行為接觸率調查,網路接觸率已超越電視,躍居成消費者媒體接觸率第一的媒體。公共電視如何在新時代轉型為全媒體,不再只為電視觀眾服務,能服務網路、手機、行動載具等新媒體的使用者,是當前最重要的課題。

然而解決上述問題,甚至整併其他相近性質的央廣、中央社成為更大的公廣集團之後,未來的公廣集團就能走得順遂嗎?關鍵仍在全民對公共電視獨特價值的認知與支持。商業媒體能快速掌握市場反應,營運較有彈性,有其存在價值,但商業媒體不做不賺錢的事,也是其天生的侷限。而公共電視不以營利為目的,能為許多不被市場看到的弱勢群體服務,也能擺脫市場限制做實驗性質的東西。況且預算清楚透明,可被公眾監督是其最大優點。

電視產業是內容產業的基礎,而公共電視制度又是電視產業的核心,執政者必須正視內容產業對文化認同、對台灣民主的意義,以過去這二十年來公共電視的哀愁做為前車之鑑,擘劃出更好的政策藍圖。

作者國中時綽號為費雯,大學念台大經濟系,研究所念新聞,於日本京都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任公共電視研究員,現在在傳播學院教書。關注各國影視產業發展,也喜愛追劇以及考察各種庶民史,相信數位時代中仍存在著具支配力的媒體,因此需要公民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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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慧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