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奧運之路(上)

李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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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的奧林匹克運動(Olympic Movement)始於十九世紀末,希望在國際局勢紛擾、帝國主義看不到盡頭的年代,重啟古希臘的運動精神,以世界和平為最高理想,強調個人的榮譽與尊嚴,反對任何集體主義、意識形態、歧視與壓迫。可惜這個理想近乎烏托邦,這一百多年來奧林匹克運動場的上空,除了光鮮亮麗的萬國旗外,更多的是被壓迫者的靈魂,無奈地飄來蕩去。

這個運動促成了國際奧委會(IOC)在1894年成立,會章揭櫫了上述奧林匹克的精神,排除政治干預體育,以保持運動場的純淨。然而這個天真的願望,卻往往讓壓迫者以不談政治之名,掩蓋壓迫弱小的惡行。為了不談政治,奧運的舞台曾經讓給納粹表演;為了不談政治,在冠軍台上靜默地舉起黑拳抗議種族歧視的美國運動員必須被驅逐出場,卻讓厲行種族隔離的白人政府代表南非。也是為了不談政治,讓國民黨流亡政權代表中國近三十年,卻要求台灣人隱姓埋名至今。

其實台灣人參與奧運比中國人還早。IOC成立的同年爆發中日第一次戰爭,隔年台灣併入日本帝國,從此台灣被日本代表直至二戰結束。日本參與奧運始於1912年,是二戰前亞洲唯一的運動大國,表現優異。第一個代表日本參與奧運的台灣人是張星賢,而第一個領取奧運獎牌的台灣人不是1960年的Maysang Kalimud(漢名楊傳廣),而是棲身日本奧運隊的音樂家江文也。戰前奧運尚有藝術比賽項目,江文也以《福爾摩沙舞曲》(後改名為《台灣舞曲》)參加1936年的柏林奧運,為日本隊贏得榮譽獎(honorable mention)。

戰後台灣改由國民政府代表,民主化後仍不得從中國的魔咒中脫困,以「中華台北」紋身,無國號,無國旗,無國歌,地位更次於香港、巴勒斯坦,等同難民身分。這樣的待遇其實也不能完全怪罪IOC。真正讓台灣淪為如今這個尷尬地位的是蔣家父子,為了統治的正當性,寧為冷戰對抗的砲灰,也不予台灣一點機會。

中國共產黨革命成功後,敗逃來台灣的國民政府,對內高壓統治,對外妄稱代表全中國。冷戰之始,以美國為首的陣營視蔣家政權為馬前卒,支持國民政府留在聯合國代表全中國達二十餘年,國際上雖毫無正當性可言,卻是國民黨政權對內統治的法統。而國府遇到的任何外交挫敗,一定搬出「國際逆流」、「排我納匪」這種政治八股,把IOC宣傳成被政治汙染的共匪附庸。事實上剛好相反,在近代奧運史上,用政治把奧運玩到雞飛狗跳的全是中國人,早期是中國國民黨,現在是中國共產黨。

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 IOC決定接受中國派出的代表,與國府的奧運代表形成兩個中國模式,各自有中國奧委會(COC),但國民政府毫不猶豫下令來自台灣的代表隊退出比賽抗議。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IOC或許天真,但不同於聯合國為強權綁架,指鹿為馬,戰後IOC自始就對以殘餘的中華民國代表中國有意見,但立場尚稱溫和,只是單純希望兩邊的運動員都能參加。1949年中國共產黨革命成功,國府撤退來台。之後奧運立刻出現中國問題。1952年赫爾辛基奧運,在奧運精神下, IOC決定接受中國派出的代表,與國府的奧運代表形成兩個中國模式,各自有中國奧委會(COC)。這個決議在開幕前一天才達成,中國代表隊根本無法及時到達參加比賽,但國民政府毫不猶豫下令來自台灣的代表隊退出比賽抗議。IOC努力斡旋,希望台灣代表隊留下,但國府漢賊不兩立,IOC也無可奈何,比希特勒的柏林奧運還難搞。

1956年墨爾本奧運,IOC再度同意兩邊各派代表,問題是兩岸中國人的思維相近,這次換中國漢賊不兩立,退出比賽。兩年後,剛開始要「大躍進」的中國宣稱奧運為美國帝國主義的工具,1958年起全面退出奧運與所有相關的運動比賽。一晃20年,要等到1979中美建交後,中國才在1980年參加美國寧靜湖冬季奧運,重回奧運比賽。

墨爾本奧運之後,在台灣的國民政府並沒有利用中國閉門近20年的時間,在中國無力干擾的情況下,處理好台灣代表隊的問題。1959年IOC在慕尼黑召開會議,投票通過要求國府的中華奧委會改名。當時的IOC主席布倫戴奇(Avery Brundage)說「我們無法承認一個設在台灣的奧委會為中國奧委會,就像我們無法承認一個設在西西里的奧委會為義大利奧委會,或設在紐芬蘭的奧委會為加拿大奧委會。」這是個實用主義的解決方案,在中國缺席的情況下,沒有遭遇異議,事實上從布倫戴奇的類比中,西西里與紐芬蘭均是分別屬於義大利與加拿大的島嶼,並無將台灣從中國分離出去的政治暗示。

布倫戴奇是IOC到目前為止唯一的美國人主席(1952-1972),任職長達20年,任職期間正是冷戰形成與進入高峰的年代。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布倫戴奇是IOC到目前為止唯一的美國人主席(1952-1972),任職長達20年,任職期間正是冷戰形成與進入高峰的年代。布倫戴奇自己是運動家出身,政治上並不敏銳,屬右派的反共人士,當年極力反對美國抵制納粹奧運,對蔣介石的國民政府也十分友善,想盡辦法要讓台灣的代表隊參賽。僅管如此,慕尼黑這個決定卻被麥卡錫時代的美國朝野罵翻,認為是共產黨赤化世界勝利的一大步,而布倫戴奇正是蘇維埃集團的魁儡,要他辭職下台的呼聲在美國輿論界不絕於耳,十分冤枉。

根據慕尼黑決議,IOC在1960年羅馬奧運要求台灣代表隊捨棄ROC,改以台灣或福爾摩沙之名參加。美國自認此舉是為中共入會鋪路,為了防堵中國,立刻與國府站在同一條戰線,對IOC提出強烈抗議。美國國務院也動員羅馬大使館的關係,一一對IOC委員進行遊說。但布倫戴奇不認為改名有損台灣運動員的權利,也不認為東西的政治對抗要帶入運動場,更自信改名是解決兩個中國問題最好的辦法,於是決定維持慕尼黑會議對台灣隊的改名要求,旗歌不變。美國徒勞無功後,慫恿台灣退出抗議,但國府決定接受以台灣名義參加,只在開幕進場時舉牌抗議,這是奧運史上首次公然將政治鬥爭搬上奧運場。

這個抗議其實不算高調,領隊緊跟旗手,以半開大小的紙張寫「UNDER PROTEST」,在經過主席台前打開,然後收起。除了IOC主席布倫戴奇極為不悅外,抗議並沒有引發國際媒體太大的討論,台灣代表隊稱呼問題仍是IOC茶杯裡的風暴。事實上IOC當時的方案正是我們現在求之不得最佳方案。布倫戴奇不解國府為何不接受這個十分合理的安排,還舉牌抗議,讓布倫戴奇認為國府「沒有格調、政治掛帥、破壞奧運應有的莊嚴」,還致函台灣不客氣的寫到「我們認為,由於這樣的行徑,你們已經喪失在體育世界裡僅存的最後同情」(見Rome 1960, The Olympics That Change the World, by David Maraniss, page 97)。

如前所述,IOC不是一個泛政治化的組織,至少在中國入會前不是。正式改名以台灣自稱的機會一直存在。除了1960年羅馬奧運,1964年東京奧運,1968年墨西哥奧運,均在大會的要求下以台灣之名參加,國歌國旗不變。這三次奧運國府展現彈性,願意以台灣之名參加,唯一的原因是奪牌有望,楊傳廣與紀政是當時世界上最耀眼的田徑巨星,如能奪牌,有利國府宣傳。連慫恿台灣退出羅馬奧運抗議的美國都另有算盤,楊傳廣威脅美國的強森奪冠,不來最好。

再過四年,1972年的慕尼黑奧運是台灣代表隊在中國重回世界舞台前唯一也是最後一次以ROC參加奧運。那時中國入聯合國不到一年,觸角尚未張開,但僅僅四年之後,中國入會已勢不可擋,蒙特婁奧運讓台灣的名稱之爭達到最高潮,1976年的ROC代表隊在蒙特婁遭受空前的屈辱。蔣家政權猶如受傷的野獸,一連串的誤判與僵硬的意識形態,掉入至今仍無法脫困的陷阱,「強尼士太配」於是成為國不成國,地方不成地方的次等難民隊(里約奧運的難民隊各別運動員尚有國籍),而國民黨舊部與追隨者至今仍自鳴得意達成《洛桑協議》,也就是「強尼士太配」的出生證明,甚至以此要脅今天的正名訴求。

從蒙特婁奧運走到「強尼士太配」的故事,留到下回分解。

作者為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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