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限博士後年限,根本是鋸箭法

黃厚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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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科技部以博士後研究僅是研究生涯的過程,而不是職業為由,為了鼓勵博士後研究人員「勇於承擔進入業界或學界」的責任,決定將調降博後的聘任期限為最長六年,並限制一個研究計畫以聘任一位博後為原則。

確實,由於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聘任受限於研究計畫或獎助的期限,本就不是穩定的工作。圖片來源:Pixabay

確實,由於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聘任受限於研究計畫或獎助的期限,本就不是穩定的工作。即便是長期擔任博士後的研究人員,也得每年或隔幾年定期提出申請,而且還不一定獲准通過。更不用提,由於博士後研究並非獨立研究,其專業自主性還取決聘用博士後的學者如何指導或運用該博士後研究人員。因此,理應不會有取得博士學位的學者以此為職業或人生的目標。換言之,科技部此一政策只是與現況無異的多此一舉。

即便有些博士後研究人員的確任職多年,但將問題歸結為個人缺乏「勇於承擔進入業界或學界」的責任感,更顯示出科技部的主事者欠缺社會學觀點的限制。實際上博士後研究人員任職多年而無法順利進入大專院校或業界任職,此一現象背後有其結構因素。例如,早年先是生命科學,現在則是AI人工智慧,一窩蜂追隨潮流創設系所或擴大招生。而實質上根本只是為了讓已出道的大學教授有充足的各級助理(包括博後)來協助大量生產論文。以及,國內少有大專院校以外的研究機構來容納善用這些高階人力。甚至,整體政府的經濟與勞動政策還停留在勞力密集的思考,以剝削勞工的休假與工時為主,而不重視更耗費時間與資源的研發工作。

此外,博士後研究的申請向來是僧多粥少、競爭激烈,能順利成為博士後研究人員,已經是在取得博士學位後再次得到品質保證。逼迫這些仍有志於學術工作的人才放棄自己的理想,而不管他們之後是否能發揮所學專長,這不僅是浪費人才,也是國家的損失。不思如何善用人才,只管逼迫他們投入業界,只是鋸箭法的表面工夫。這就如同過去科技部與教育部只在意形式上的論文篇數,以及如今都還只想用期刊排序來取代論文內容的實質審查等等作為一樣。

進而,擔任博士後的年限不應該是問題的關鍵。試想,如果有一位博士後在應徵專任教職不順的情形下,為了繼續開拓研究領域以便讓自己更有競爭力,而先後在幾個不同的機構或研究團對擔任博後,我們真的該用年限來阻撓他的努力嗎?誠然,個人該不該花更多的歲月來追求學術之路,什麼時候該是停損點,是每位力爭上游的謀職者所必須衡量的。不過,用制度硬性幫當事人做決定,以年限逼迫他們放棄理想,是另一回事,也絕對不該是科技部的責任。

事實上,相較於國外的一流大學,台灣大專院校的生師比過高、教師的授課與行政雜務的負擔過重都是不爭的事實。這情形不只影響教學品質,也有礙研究表現,但教學與研究正是衡量大學良莠的重點。教育部或科技部卻寧可以玉山計畫等名目,花大錢挖角外國學者,以便短期內迅速增加帳面上的論文篇數。不願更實在也更長遠地把這些錢用來聘任更多有著力求表現壓力的新科博士為大專院校的專任教師,讓他們有安定的教學與研究環境,以便全心研究創造或培養下一代,反倒在近年來大量縱容專案教師等非典型雇用形式,並經常在這些不穩定的職位中,讓這些新科博士承擔許多行政工作。

教育為百年大計,這是眾所週知的道理。但不從長期根本的務實工作入手,只是短視近利地以形式化、量化的評鑑標準追求速效,現在又不從根本解決博士級人才的就業與大學教育品質提昇、甚至是產業結構調整的問題,可以說是近年來不分藍綠政府的施政風格。之後再來慨歎人才外流,或如今的大學生素質不佳,但始作俑者不就是讓人才走投無路、無法發揮所長與全心教育下一代的科技部、教育部等主管機關嗎?

作者為政治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名言是:「不要相信你的老師。」自2005年受到樂生青年聯盟的感召後,長期鼓勵學生走出校園、走入社會,讓課堂知識與現實經驗相互激盪,並經常身體力行支持社會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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