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投票落幕後,我們的直接民主要往哪走呢?

胡博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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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合一大選合併公投,最終除13、14、15三案之外,其他七案通過。圖為選民正在將供投票投入票匭。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昨天九合一大選落幕 ,一如事先我所想像的,公民投票加上九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大幅提高了選舉技術上的難度。雖然,沒有重大的爭執發生,但是各地投開票所都出現大排長龍的現象,十件公民投票案使得選舉人排隊排到怨聲載道,而除了排隊之外,由於為了避免投票的混亂,所以將公民投票以及選舉票做分別領票的規定,但是在投開票所現場,選務人員的引導或者是動線的安排,讓很多人在未經思考下就直接排了公投領票的隊伍,甚至本來有打算只領部分票的民眾,卻因為選務人員的便利全部都領了。我想這些問題未來都要去處理,不過更重要的是,這次的公民投票顯現出我們的立法技術的低落,很多問題沒有細部的思考,而最終影響的將是直接民主的走向。

修法前我國的公民投票被稱為鳥籠公投,除了有公投審議委員會的問題外,另外一個問題是門檻過高的問題,這次把門檻降低後,仍然要有將近五百萬人的投票同意才能達到投票額度的要求,不過由於投開票所的動線問題,所以顯然這個額度輕易的被突破了。而結果也一如之前可能的預測就是,由下一代幸福聯盟的所提出的公民投票案件被通過了,相對的公投案的第十四與第十五案並沒有被同意,因此,確定了民法親屬篇的婚姻章只限於異性戀的婚姻關係,而同性別二人的婚姻關係則可能也不能稱之為婚姻關係,因為如果就第十二案主文來說─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顯然故意迴避了婚姻一詞,則這樣的做法似乎代表著應該以其他分式來處理。

不過這樣的一個關係,如筆者此前所說,其實沒有一個清楚的定義,但是可以想見下一代幸福聯盟的想法是不想要讓同志取得與異性戀相同的權利,而是以所謂的伴侶制度來代替,不過這個伴侶制度是否有跟婚姻一樣的效力,包含家庭、子女以及生殖問題等仍會是觀察的重點,更重要的是是否會造成違背釋字第748號解釋的狀況,如果修法有所違背則可能會另掀風波了。而性別教育當中的同志教育似乎也被廢除了,如此一來國民教育當中的性別教育何去何從到是考驗教育專家了。

三個由國民黨所主導的公民投票案件即便被認為有很多偽造的簽名但也順利過關了,而這樣的數字應該與國民黨的大勝有關,或許呈現魚幫水水幫魚的狀況。這三個提案當中有的第七與第八案實際上說是一個無意義的提案,但是隨著國民黨的得票數而被同意。出乎意料的是第13案的東奧正名案雖然還是不同意的為多,兩者差距卻不遠可以顯見對於中國的打壓其實大家是有感的,只是這個議題尷尬在,到底會不會影響選手的權利,但是沒有通過的好處也在於如此一來就不用處理,如何落實的問題。而16案的以核養綠也是通過了,不過廢除《電業法》的該條規定其實無法阻止目前核電廠的除役,但為未來的能源轉型投下了變數。

公民投票修法的時候,很多人都歡呼還權於民,我們終於可以自己去決定事情,不過當初這些人所未預料的相同的制度,也可由其他國民來使用,而這一點我們在未來修法之際都必須要思考清楚,再次的強調我們住在一個國家裡面,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推動任何的公民投票案或者是公民運動的時都必須思考達成的可能性以及後果,而不是一廂情願地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做。

但是這次十個案件的公民投票案可以輕易的被通過,對於未來這個制度的應用應該是一個強心針,只是未來我們還是得解決公民投票有沒有界線,主文應該如何寫,有對案應該如何處理以及整體時程等問題,這次的公民投票暴露出我們對公民投票制度的一廂情願,卻沒有仔細思考裡面的問題,希望修法的時更能精確的討論。

作者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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