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狗人生(36):胡茵夢與李敖

卜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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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李敖多年,但沒有交情,也沒往來。他曾是我青春期的知識偶像(閱讀文星出版的書籍和雜誌),以及在戒嚴時期叛逆的勇氣來源,但兩件事砸碎了他青年導師的偶像地位。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因為我長期在報社工作,故而認識不少才子、才女以及藝文界的人士,他們大多數崛起於台灣解嚴之後。蔣經國對台灣的自由化、李登輝對台灣的民主化、陳水扁對台灣的本土化,都給了藝文界廣大的空間,使得他們的才華可以任意翱翔;解嚴之後的台灣藝文界遍地開花,任何角落都有令人驚奇的人與故事,與台灣社會的多元化、多彩化形成共生關係,乃至良性循環。

先說說胡茵夢。我給她的評語是:她本職美女、兼職才女,本兼各職皆是翹楚。我認為她對台灣社會的貢獻有三:一是她有系統地介紹印度的默想、觀想、靜坐、瑜珈等思想給台灣;二是幫助推廣密宗的人生哲學,教人如何減少慾望,離苦得樂;三,她並不是個演技派的優異演員,演藝生涯較早結束,她不像其他老演員硬撐,求人給她演出的機會。真的「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是好榜樣。

老胡(熟人都這麼叫她)曾在曹又方的生前告別式中說出對塵世的厭倦,表面上看起來沈靜內斂的她,其實相當厭世,強忍無奈地活著,以對得起宇宙給她的資糧和優待。

嫁給李敖又離婚對她自信心的打擊很大。有次和她閒聊,她說離婚後有天李敖突然打電話給她,極盡溫柔地說多麼愛她,多麼想念她,想帶她到陌生之地遠離人群是非,廝守終老。她正在感動不已,李敖突然說起蕭孟能的房地產問題,她立刻警覺到危險,與李對話時步步為營,因為李都會把電話對話錄音,呈堂當作證據。

蕭是文星書店和雜誌的老闆,與李敖有房地產官司,據胡茵夢說,李敖想讓她承擔這件法律責任,被她識破。胡表示李是可怕的人,很沒安全感,誰都不相信,嚴重自戀。不過李敖畢竟是極度聰明之人,月旦人物頗為精闢,譬如他說:陳文茜是才女,偏要當美女;胡茵夢是美女,偏要當才女。就入木三分。

我認識李敖多年,但沒有交情,也沒往來。他曾是我青春期的知識偶像(閱讀文星出版的書籍和雜誌),以及在戒嚴時期叛逆的勇氣來源,但兩件事砸碎了他青年導師的偶像地位:一是他竟為天安門屠殺塗脂抹粉,說學生鬧事該殺。別人可,他不可,因為他不斷譴責國民黨戒嚴時期對他和其他異議分子的迫害,擺出來的立場是反專制獨裁的自由主義,並且主張全盤西化。六四共產黨殺害學生,按理李敖應該同情學生而非中共專制威權政體,才符合他的反威權歷史和邏輯,但他背叛了自己的理念,可能因為西瓜偎大邊心理和大中國民族主義的信仰,推他走到自己的反面。

第二件讓人失望的事,是多年來學問毫無進步。我出國回來後讀他寫的文章,竟與30多年前寫的幾乎一樣,不斷老調重彈,除了不再批評專制獨裁外,其他論點重複早年,實在慘不忍賭。

很多人都怕被李敖控告,只要李敖說要告誰,通常沒人敢把官司打下去,趕快送上錢財消災了事,因為江湖上都說法官也怕李敖,因為李擅長蒐集資料,法官不知自己是否有黑資料在李手中,不敢判李敗訴。這是江湖傳言,不必相信。事實是打官司乃李敖賺錢的手段,越大的企業老闆越怕李敖,因為李非常難纏,通常李會對被告一再纏訟不休,經年累月,師老兵疲,所以寧願給錢了事。《中時晚報》有次登出一篇有關李敖的新聞,內容不很精確,報導有瑕疵遭李敖抓包控告妨害名譽罪。余老先生一聽原告是李敖,立即下令停止法律行動,花錢消災。李敖也絕,拿了幾幅畫送到余家,說拿到的錢是余向他買畫的錢。文化界不少老闆吃過李敖的虧,都敢怒不敢言。

有次李敖還是立委的時候,在立法院說美國眾院通過一項聲明,要求美國對盟國免費提供武器;而小布希政府要賣上千億台幣的武器給台灣,違反眾院的聲明,揚言要去美國法院控告小布希,並且求償。

我寫了社論揶揄李敖,說美國眾院提醒行政當局的說明毫無約束力,純粹就是提醒,不是法律。再說,台灣也非美國的盟國,不在眾院的提醒範圍內。最後我還說了笑話:李敖的英文老師(早已仙逝)該打屁股。李敖逮到機會就告我毀謗他本人以及他英文老師的名譽,要求蘋果日報巨額賠償。

李敖忘了《蘋果日報》是香港老闆,相信法治,根本不甩李敖是誰,就請了律師幫我打官司。歷經將近一年多的工夫,李從未出庭,都是他的律師代為出庭。法院有個爛規定,原告不必出庭,被告每次都需親自出庭,最後我們以言論自由、立委是公職,言行可受公評、開玩笑亦屬言論自由範疇(這是李敖之前被告誹謗時的辯詞,我們引來一用)、英文不好不算毀謗等理由反駁,法官判我們無罪。他們上訴,又被判不起訴處分,全案終結,我們大獲全勝。李敖不可怕,只要站得住腳,法官還是公正的,並沒有被李敖的大名唬住。

後來有記者問李敖對此案判決的意見,李說是我故意要藉打擊他出名。李敖此言差矣,自己是什麼樣的人,就以為他人也是那樣的人。如此這般,大師之名當之無愧乎?

附註:有興趣者請閱讀胡茵夢的自傳:《死亡與童女之舞》等6本著作。

作者年齡:電競元年之史前玄武紀

經歷:媒體工作三十五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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