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大辯論

143 人閱讀

書名:《大辯論──左派與右派的起源》

作者:李文(Yuval Levin)

譯者:王小娥、謝昉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時間:2018/12/21

自然平等和社會秩序

我們已經瞭解,對於柏克和潘恩來說,「自然」給正義和政治生活帶來的影響,現在我們才有可能理解兩人之間的深層次分歧。我們已經開始意識,他們在自然、歷史和正義的分歧,對他們在其他更為人所知,有關政治變化的分歧產生深刻影響。但是,他們對自然及正義的看法所產生的最直接影響,與柏克和潘恩對社會關係和聯繫的理解有關──最有名的就是兩人對平等概念的不同看法。

柏克的自然模型並不強調社會平等。在一個靠繼承維持的社會,較高的社會地位和巨大的財富,更傾向於為某些家庭所擁有,其他人望塵莫及。這並不是說變化和改革不會發生,或者說那些能夠在社會中爬上高位的人,多少有些名不副實,但平等本身不應是政治的首要目標。對每一個人而言,社會和平、繁榮和穩定都更為重要,而是說,對平等的追求往往不能很好地實現這些目標,尤其是因為社會平等最終不過是一個無法實現的目標。

柏克寫道:「乍看之下,強迫所有事物達到人為平等的想法非常具有吸引力。它有著我們希望得到的正義和良好秩序的一切外表;非常多人有著一致的目標,他們被引導著採納了這樣的方案,並且萬分認真且熱情地追尋。」但歸根結柢是誤導人的,而且不切實際。他在《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中寫道:「閣下,請相信我,凡企圖使人人平等的人,絕不會使人平等。在所有由各色公民所組成的社會裡,某類公民必定處於最上層。」唯一的問題是,哪一類會處在最高層。如果一個社會將獲得平等當作主要原則,那麼中間的大多數就會壓倒窮人和富人,佔據主導地位。但是,這個中間階層非常不適合進行統治,尤其是在一個致力於實現平等的社會中。「因此,這些平均主義者只是改變和顛倒事物本來的秩序。他們在建造社會這座大廈時,將那些為了堅固而必須建築在地面上的東西,搭建在空中。組成共和國(例如法國的共和國)的裁縫和木匠階層,就無法勝任你透過篡奪自然的特權(最糟糕的篡權)而迫使他們面臨的情形。」

如同這段所表達的意思,對柏克來說,政治平等的問題(或者說,是誰有權統治的問題)比社會或經濟平等更重要。如果一個社會在統治問題上採用平均主義,那將不會有真正的平等,只是由不適合的人進行混亂的統治。這是因為它是組建於一個根本無法實現的理念──平等──之上,這樣的社會將始終處於混亂和動盪之中。在柏克看來,消除所有社會差別的想法就是一部「怪誕的神話,那種神話向注定要跋涉艱苦生涯、捉摸不定旅程的人們,激發了種種虛假的觀念和空洞的希望,而其作用只不過是加重和惡化了現實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是永遠不能消除的;而且,公民生活的秩序之所以要確立這一點,是為了必須留在卑賤狀態之中的那些人的利益,正如也是為了能夠上升到一種更光彩(但並非更幸福)地位的那些人的利益一樣。」

柏克當然不是在維護這樣一種簡單的社會現狀:出身高貴和出身低微的人,必須一直保持原有地位。他講得很清楚,他無意「把權力、權威和榮譽,僅限定於血統、名分和頭銜。」相反的,特權應該給予那些最適合掌握權力的人。柏克認為,是否適合取決於一個重要要素:財產和閒暇時間,而這也是透過繼承得到的。如果其他人能夠證明自己(事實上,柏克就曾這麼做過),那麼也是可以進入統治階層,雖然並不容易。作為一般事實,他曾這樣寫道:「某些體面、規矩的卓越地位,某些對出身的偏重(而非排他性的佔有),既非不自然,也非不公正或不恰當。」

如果(如柏克所強調)自然能力不是透過繼承得來,那麼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優先權?其中一個主要原因,與柏克賦予政治生活中的審慎的重要性相關。簡單來說,統治是很難的,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在一個以慣例法定型的社會,統治不怎麼需要純粹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對歷史和傳統的瞭解、對人的瞭解,以及決策時的審慎。因為統治並不僅是表達公眾的偏好,或是應用幾何原理,它對能力的要求多過對數量的要求。這種能力透過經驗和學習獲得,是判斷的基礎。因此,對從事某些行業和以某些方式生活的人來說,獲得這種能力比其他人要難得多。柏克在《呼籲從新輝格回歸老輝格》一書中寫道:「理性而有經驗的人清楚地知道,而且一直知道如何辨別真自由和假自由,區分真的遵循真理和假裝是真理。除了我們仔細研究過的那些人,沒人能夠理解這樣一個精巧的發明。它適合將公共自由同公共力量,同秩序,同和平,同正義,更重要的是,同旨在歷經世代為這個價值無法估量的整體,賦予永恆性和穩定性的制度結合起來。」

人不同程度地擁有這種能力,這並非因為有人天生比其他人慎重,而是因為「審慎」是經歷和教育的結果。事實上,這種支持政治上不平等的理由,看上去正是因為信仰自然平等而激發。柏克寫道:「原始人的內心存在著邏輯學家的種子、貴族的種子、演說家的種子、政治家的種子、有高尚美德的人的種子、聖人的種子,雖然這些種子天生就種在他的內心,在經過文化缺乏和訓練之後,必定永遠埋藏在那裡,他自己和別人都很難察覺。」培育這些種子需要某種特定類型的生活。以這種方式生活的人以及從中受益的人,就是一種天生的貴族,擁有統治的權力,這是因為他們能夠做出必要的判斷。在《呼籲從新輝格回歸老輝格》一個特別的段落裡,柏克列舉超過十五項品性或能力(例如,「從出生開始眼中就無低下卑賤的事物」,「被教導在追尋榮譽和履行責任時藐視危險」,「在閒暇時間閱讀、反思、交談」,「成為高等科學、文科和高尚藝術的教授」),要成為天生貴族的一員,最好具備這些品性或能力。

當然,只有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下才能培育出來這樣的人。在柏克看來,讓那些得到更好培育能夠做出判斷的人來統治,沒什麼好羞恥的,也不涉及什麼不公平。社會理應得到完善的管理,而不僅是運用抽象的政治平等理念,而完善的管理需要授權給那些更適合統治的人。只關注平等的社會,不僅想要提升那些傑出人物的地位,而且還想提升和頌揚那些最不適合統治的人。

出於這個原因,隨著社會透過遺傳、繼承來維持自身的地位,也會為了自己的利益保留某些社會及政治上的不平等。除了提升那些最適合統治之人的地位,這些不平等還會帶來一個非常重要的額外好處:它們提供了限制和抵制濫用權力的方法,那就是要求權力必須經過那些組成凹凸不平的社會地形的縱深溝渠。柏克寫道,將國民劃分為不同的團體和階層,在社會不同團體或階層之間關係的基礎之上,養成了限制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的習慣和義務,從而「為過度實施專制統治樹立一道巨大的屏障」。這些限制同時對個人和國家形成約束,去除它們則意味著只授權給國家來約束個人,又反過來僅以原則、規則或書面約束來限制國家。在柏克看來,沒有什麼比源於集體認同感和忠誠的習慣及慣例約束更強大或更有效。柏克那個小團體的說法非常有名:「依附於自己的同類、熱愛我們在社會中所屬的那個小團體,這是公共感情的第一條原則(仿佛就是它的胚胎)。」這段話經常被引用為支援地方政府或忠誠於社會地位的例子,但考慮《對法國大革命的反思》的上下文背景,它所指的顯然是社會階層。

分割個人與國家之間的所有關聯,只留下一個個平等卻孤立的人,會讓這些人直接暴露在國家赤裸裸的權力之下。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人將無法為彼此提供保護,也無法從國民組成的集體那裡得到保護。柏克擔心這會讓他們無法捍衛自己的自由,並將遭受比古代專制統治所能施與的,更為殘暴和危險的權力濫用。社會制度處於個人與政府之間,是防止官員實施暴行,以及大多數人偶爾實施殘忍行為的重要屏障。它們對自由至關重要。

與此同時,柏克認為剝除顯貴人士的權力和地位,可能會解除對力量的約束,而這種力量可以輕而易舉地摧毀社會苦心維護的和平。例如,他將法國士兵的不忠和叛亂,歸咎於他們曾親眼目睹貴族被羞辱。柏克擔心,讓人人獲得平等的努力,會讓人們不把尊重和義務放在眼裡,即使在文明社會也只留下那些不適合和平與秩序的人,更不用提在政治生活中會留下什麼人。如我們曾在第二章提到,大家都知道柏克曾為此感到悲傷:「在這種格局裡,國王只不過是一個男人,王后只不過是一個女人;女人只不過是一個動物,而且是一個並非最高級的動物。」墮落到野蠻狀態的最初表現,就是將國王和王后僅僅視為普通的男人和女人。

雖然柏克全力反對社會和政治平等,但他並不否認人的自然平等。正因為他認為人類在自然能力上差不多是平等的,所以他希望僅由那些在適當環境下成長,並得到合適培訓的人來實施統治。因此,自然平等不僅不會讓社會平等成為必需(潘恩則持相反觀點),還會使某些社會不平等成為必然。社會對人而言是自然的,生活其中的人們不可避免在自身及某些社會層面上是不平等的。但社會讓一種更深層次的平等成為可能──就是柏克眼中的自然模型所指向的理想之一。柏克寫道:「較之可以透過人類技能的方案和設計所能創造的一切東西,這種因為時間、風俗、繼承、積累、變化和財產的增加而從事物的本質上衍生出的不平等,更加接近真正的自由,這是公平正義政策的基礎。」他將這種「真正的平等」描述成一種「道德平等」,它的表現形式並不是享有實施統治的平等權利,而更接近於在生活中安享自身地位的平等權利:「一切人都有平等的權利,但並不都能獲得同等的東西。」

道德平等源於古代的騎士制度及其對平和感情的訴求,它讓現代歐洲文明有別於其他文明,甚至是過去那些最偉大的文明。柏克寫道:「正是這一點才造成一種高貴的平等,而又不混淆各種等級,並透過社會生活的全部級差而傳承下去。」如果一種政治模式被要求去支援那些社會和平的情緒,並由一種遵循慣例的變化模型維持,那麼它無須真正消除所有的社會差異,或將社會分解成一個個孤立的個體,就能提升底層人民的地位,讓高層人士變得謙恭。它構建了一個整體,由平等的各個部分組成,甚至是由不平等的部分組成。柏克曾寫道,所有人由此能夠更好地「去尋求並承認德行在一切條件之下所能發現的幸福;人類真正的道德平等就在於此。」這樣的幸福只有在一個治理有道的社會才能感受到,而這樣的社會只有透過某種形式的社會和政治不平等才能實現。

潘恩最反對柏克這一觀點。潘恩的工作正是柏克所擔心的,激進的平等主義的體現。潘恩認為每一個人從根源上來說都是平等的,因此不能給任何人授予至高的統治權威。他在《常識》中寫道:「沒有差別,就沒有優越地位」,因為「所有人生來都是平等的,誰也不能由於出身而有權創建一個永遠比其他家庭佔優越地位的家庭。」因為它侵犯每一代新人的權利,繼承得來的社會地位會導致不公正的社會,而這樣的社會決不可能得到很好的管理。他認為,我們無法為國王和被統治的人之間的差別找到「真正意義上的自然或宗教原因」。「男女是自然做出的差別,善惡是上天做出的差別;但是有一類人降生世間,怎麼會高於其他人,儼然像一個新的人種那樣與眾不同,這倒是值得加以探究,瞭解他們究竟是促進人類幸福的手段,還是招致人類苦難的手段。」換言之,國王顯然不過是一個男人而已。有觀點認為,社會地位或統治權應該像財產一樣一代代傳承下去,潘恩認為這是對人的天性及政治生活的極大誤解。

潘恩在《常識》中發問:「政府不就是管理一國的事務嗎?」「它不是,而且按它的性質來說,也不可能是任何特定的人或家庭的財產;而只能為全社會所有,因為它是由全社會出資維持的;儘管已透過暴力和奸計將它篡改成世襲的政府,但是篡奪並不能改變事物的本來面目。」

潘恩非常理解柏克這一觀點:貴族家庭的統治特權不是源於天生的統治權,而是因為他們繼承的空暇時間讓他們能夠接受有關審慎和治國之道的教育。但潘恩對政治與自然及人類天性的關係,抱持截然不同的觀點,他認為政府並不像柏克所說的那麼複雜,因此不需要過著在閒暇時間學習的生活。他在《論政府的首要原則》(Dissertation on First Principles inGovernment)寫道:「儘管出於奴役、劫掠和欺騙人民的目的,有關政府的學問被籠罩一層神祕的色彩,但它依然是所有事物中最不神祕、最易於理解。」那些稱之複雜的人,不過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就像魔術師不會洩露自己的把戲。在《人權論》中,他指責法國的舊政權耍弄這種狡猾的手段。「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故意把政府打扮成,只有他們自己才懂得的神祕莫測的東西;而把唯一的一件值得知道的事向國民隱瞞起來,那就是:政府不過是按社會的原則辦事的全國性社團。」對自然展開思考就能明白這些原則,它們並不需要深入學習歷史,也不會隨著時間和地點的變化而改變。

在潘恩看來,政府歸根結柢就是應用原始知識,而不是對歷史或哲學的瞭解,而原始知識或多或少都是從自然那裡得到的。有意思的是,柏克反對社會平等的依據是,能力的自然分布大致上是平等的,這種能力需要閒暇時間和教育(這樣的機會不是所有人平等享有),從而得到進一步的錘煉和發展。與此相反,潘恩支持社會平等的依據是,自然能力不平等但隨機的分布。他寫道:「要控制大自然對智慧的分配是不可能的。大自然隨心所欲地賦予人以智能。每當我想到,倘若文學和一切科學都成為世襲,它們將會變得多麼荒唐而微不足道,就不禁啞然失笑;我對各國政府的看法也是如此。」

根據潘恩的說法,政治規則就像藝術或科學成就,需要天賦的才能,也就是「智慧」。擁有這種力量的人,能夠透徹地理解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然後加以應用。沒有哪個階層的人被特別賦予這樣能力,而擁有這些能力的人,也不一定會將其遺傳給自己的孩子。只有一個主張平等的社會才允許它們出現,並為政體的利益服務。因此,平等的統治權對社會的成功和繁榮至關重要。與柏克有時的批評不同,潘恩並不主張財產平等,但他主張權利的平等。

儘管柏克和潘恩兩人對自然和正義的不同看法,並不能完全解釋他們之間更重要的爭論,但他們從這些問題開始展露各自更重要的政治哲學。潘恩為了恢復天賦的自由(他認為政府踐踏了這種自由)而支持革命。柏克為了維護萬物的自然秩序(他認為這種秩序體現在政治生活中)而反對革命。他們的部分爭議在於自然是否為評判政治制度提供基本原則,或者,自然是否提供了由那些制度所構成的秩序和體系。兩人都指出,跟自然相關的某種東西是永恆的。對柏克來說,變化(出生、成長、死亡,以及它們在政治中所對應的東西)是永恆的;但對潘恩而言,永恆是不變的原則。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柏克的作為都是基於認識到變化總是存在的,而潘恩的激進自由主義則是不受時間影響。但從柏克針對變化的反思來看,他得出這樣的結論:穩定性和延續性對一個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與此相對,我們可以從潘恩針對永恆性的思考看出,他的結論是:徹底而激進的變化始終都是一種選擇。

柏克還從他的思考中得到這樣一種認識:人在變化之中彼此關聯,有些聯繫則不可避免地跨越社會和時間,讓我們聯繫在一起。對潘恩而言,獲得永恆原則的過程是個別的、直接的。

因此,將柏克與潘恩的爭論視為一個整體,有關自然及其給秩序和正義帶來的影響等問題,則不可避免地將我們引向社會及政治的關係與承諾問題:有關選擇和義務的問題。

作者為芝加哥大學政治哲學博士,曾任美國總統小布希的公共政策官員、《國家事務》(National Affairs)雜誌創辦人暨編輯、道德與公共政策中心(the Ethics and Public Policy Center)赫托高級研究員(Hertog Fellow),也是《國家評論》(National Review)與《旗幟週刊》(The Weekly Standard)特約編輯。李文經常在《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發表文章,曾出版《分裂的共和國》(The Fractured Republic),目前住在美國馬里蘭州。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