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家斯蒂芬.金(Stephen King)曾說:書籍是「一種獨特的便攜式魔法」(Books are a uniquely portable magic)。藉此隱喻書籍本身可以隨時攜帶和流通的便利性,以及能夠承載知識、進而改變人類思想及行動的強大力量。
但也正因如此,書籍的存在每每對當權者(尤其是獨裁政權)構成了莫大的隱患和威脅。所以他們總是希望能夠壟斷知識並控制人民的思想,其中最普遍而直接的方式,便是制訂所謂「查禁圖書」法令。
舉凡臺灣早年戒嚴時期的禁書政策,由於體制(環境)的封閉、資訊的落差,往往造成了那個時代許多特有的荒謬現象。
回溯昔日那段言論禁錮的年代,根據1951年國民黨政府依據《戒嚴令》頒佈《臺灣省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規定「共匪及已附匪作家著作及翻譯一律查禁」,致使當年只要「身陷匪區」(留在中國大陸)、沒有跟著國民黨軍隊過來台灣落腳的一干作家學者,包括巴金、茅盾、老舍、沈從文、朱光潛、陳寅恪、錢鍾書、顧頡剛、吳晗等,全都被冠上「附匪」文人,其著作一律予以查禁。甚至就連法國作家左拉(Émile Zola)也遭殃,只因被警總人員誤認中文名稱姓「左」、從而聯想可能與「左派」有關係,故此也成了禁書。
及至1959年內政部放寬規定,將查禁辦法改為「附匪及陷匪份子三十七年以前出版之作品與翻譯,經過審查內容無問題且有參考價值者,可將作者姓名略去或重行改裝出版」。日後,此一法條儼然成為國民黨政權默許民間出版社公然進行「合法剽竊」的法源依據,擅自將許多來自中國大陸的原著書名和作者(譯者)名字任意塗改,乃至移花接木、張冠李戴,造成了戒嚴時期臺灣出版界空前絕後的各種「偽書」版本大亂象。
有趣的是,彼時兩岸政權的長期阻絕、資訊傳播的落差,卻也在無形中助長了島內文化圈和學術界的另一種「隔海剽竊」:抄襲中國學者著作。
中國學者「跨海控告」台灣教授抄襲著作的黑函事件
回顧過去,蔣經國政府於1987年11月首度施行「開放兩岸探親」,此乃兩岸長久分治以來,重新恢復交流的第一步。
奇妙的是,不久之後,隔年(1988)五月卻突然發生了一樁極不尋常的「跨海控告」事件,一封署名「趙硯臣」的信從「香港德輔道中156號」寄到了台灣的監察院。全信內容如下:
監察院諸位委員大啟:
我是趙硯臣,河北石家莊人,近因赴港開學術會議,於三聯書局購得貴地區學藝出版社出版,板橋國立藝專林昱廷的升等著作《胡琴的發展與技巧的研究》,翻閱之下竟是竊取本人著作《二胡基礎訓練》(1977年河北人民出版社),我多年心血大部分重要之心得,竟為他人如此竊奪,因而冒味致函大院,此望諸大委員適當處理。
此外,此地友人也告知本人,好友夏野教授(上海音樂學院)與黎英海教授(中國音樂學院)的著作也被抄襲竊占。敬請貴單位一併查辨,其相關書名如下:
1959年上海文藝出版社夏野著《戲曲音樂研究》,被貴地區藝專的陳裕剛竊為《中國的戲曲音樂》(綜述篇)。1959年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的黎英海《漢族調式及和聲》,被貴地區藝專的董榕森竊抄為《實用中國樂法》。
大陸地區的民樂工作者生活清苦,皆嚮往台灣地區的安定,繁榮與法律的公正性,但因這些事件使我們心頭蒙上陰影及問號。望諸委員維護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例如:賠償被竊占的損失,登報道歉(中、港、台各一大報),取消該員之公教資格或回復升等前之級職,如一個月內不作處理,我將再次致函國際性著作權保護協會,或者到香港法院控告該員。大院的處理經過請直接寄至天津音樂學院本人收即可。
祝 安好
趙硯臣敬上
1988年 5月1日
據報導,該信函最早於《民生報》(1988年5月6日)率先披露,斗大標題「大陸學者隔海陳情監察院指控著作遭剽竊,要求公道」,隨之《聯合報》、《台灣時報》、《中國時報》等各大媒體亦很快相繼跟進。由於此事涉及多位國樂界知名學者的學術名譽,旋即引發台灣社會輿論一陣譁然。其中包括被譽為「國樂教父」、曾先後擔綱「中華國樂團」首任指揮以及「政戰學校」音樂系主任的董榕森,台灣現今四十歲以上的民眾大多聆聽過他那首著名的梆笛獨奏曲《陽明春曉》(其片段亦曾作為早年華視製播《每日一字》電視節目的主題曲)。
抄襲事件劇情發展一波三折
故事峰迴路轉,這起前所未有的「跨海控告」抄襲事件,在台灣短短一個月內卻是愈發曲折離奇、風波不斷。及至1988年6月24日,《聯合晚報》刊出頭版頭條,指稱這封以趙硯臣的名義舉報抄襲的親筆信函,經過核對筆跡鑑定之後,發現竟是一封冒名信。一時之間,台灣的報紙輿論突然出現「劇情反轉」,於是有人開始同情這些被指控抄襲者,認為他們其實也是「黑函」的受害者。
當時被指控抄襲的陳裕剛,即以對岸學者夏野著作《中國戲曲音樂》在未解嚴前出版,若公開引用(中國)大陸資料將會過於敏感,來為自己的抄襲行為作辯護。董榕森甚至還對媒體表示已經取得對方(黎英海)的諒解,其行為僅只是被迫在政治現實之下、基於學術研究需要而「引用」大陸著作若干資料的無奈之舉,絕非是趙硯臣所指控的「抄襲」,並轉述對方意見認為這是「中國人宣揚中國人的學術成就」,並期盼早日實現兩岸學術交流。
職是之故,由於此事乃為全台第一樁引發社會大眾關注的學術不端案件,影響層面遍及海峽兩岸,亦有記者在報紙上撰文譴責:「學術界,抄襲之風不可長」,促使教育部不得不公開宣佈將徹查案件,並正式委託民間單位「中華民國比較音樂學會」進行此案的比對查證工作。其後,於1988年10月公佈比對結果,認為三人確實有抄襲行為,同時教育部也作出決議,針對三位教授開出「降職一等」的處分:董榕森、陳裕鋼由教授降職為副教授,林昱廷由副教授降為講師。
弔詭的是,相較於台灣媒體大眾惹得沸沸揚揚,該起抄襲事件在中國境內卻是一片風平浪靜、所有官媒幾乎全數沉默,甚至可能遭到了某種程度的政治壓力(如果要是對台灣人進行起訴,就有可能破壞中共官方原本對台的統戰工作),以至於三位被抄襲的當事人反倒像是成了理虧者,不僅都對這次抄襲事件表示願意「息事寧人」的態度,並且還很同情台灣三位抄襲者。
其中一位中國學者夏野更公開發表信件聲明(1988年7月18日)、主動讚揚並體諒對方(台灣學者陳裕剛)抄襲之無奈:「在有關資料奇缺的情況下,這種精神是很值得稱道的。為了說明問題,充實作品內容,必須從大陸著作中吸取材料,但以不便註明來源,這種難言之苦確實不容易忍受。希望我們在學術上攜手共進,使祖國的民族音樂藝術更加興旺發達。」
由此可知,從過去到現在,在中共專制政權底下,所有一切社會文化、生活、經濟乃至於學術,全都脫離不了強勢的政治干預。相對來說,台灣迄今為止雖也不時傳出學界抄襲醜聞,但絕大多數民間知識分子仍會希望要求學術保持獨立,且對抄襲、剽竊行為普遍憤慨。
當年這起事件可謂史上第一次針對「學者抄襲」首開懲戒先例。據說在該事件公開後不久,即有其他涉嫌抄襲的樂界人士因為擔心被揭露而惶惶不安,其中有的為了避風頭而暫時離開台灣、甚至留學海外,有的則是謝絕訪客、避免公開露面。總而言之,儘管當時民間輿論大多主張應繼續追查台灣學界各類抄襲,然而擔綱主事的教育部此後卻也始終未見想要徹底改革這般學界陋習的實際舉措,以至於台灣社會直至今日仍不斷飽受「學術抄襲」所引起的諸多困擾及弊端。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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