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時代來臨,企業該如何倚靠外部創新?

王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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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到一定規模的公司通常依靠其自有的投資部門來執行其創新任務。該團隊找尋新創投資與併購交易的潛在候選者,以將新業務帶入公司。然而,完成投資或併購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且需要專業的投資團隊,更多的是需要大筆人事預算。因此過去企業會投資在創投基金,但是現在的AI來臨,創新速度比起過去更快,沿用投資傳統創投基金跟不上時代速度,也無法與善用外部工具的企業競爭。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垂直加速器

隨著時代演進,垂直加速器式的創新在約2010年前被引進到大企業,透過開放式創新可以讓公司與世界各地尖端新創公司產生投資和合作的機會,也能激發公司團隊透過外部新創團隊而接納更新的科技與服務,創造股東價值。

企業有多種投資方式,企業必須考慮哪種方式最適合他們。 大型公司內部投資目標通常分為策略性目的與財務性目的,也有兩種混合式的。策略性目的的設計將公司的資金投資於對公司核心利益和成長目標具有策略意義的新創公司。這種模式為公司提供了高度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因為投資者是員工,決策是在公司內部做出的。內部聘用也是有很多難處需要克服,例如聘請經驗豐富的投資專業人員既耗時又昂貴,如果團隊中有經驗不足的投資人員,那麼他們的投資就不太容易獲得正面的財務回報。

內部投資專業人員通常缺乏新創企業的人際關係,也沒有新創相關的投資法務專業。內部投資團隊雖然能為這些新創公司提供接觸自己公司銷售管道和業務的機會,但無法協助接觸其他公司的機會。而且這些專業投資人員很容易被其他公司或創投公司挖走,導致破壞性的人員流動。更常見的是,外部服務提供者跟內部人員常被視為有替代關係,導致有好的服務或創新模式,但因為可能被視為自己工作的威脅而不會被提出,主管也可能因為預算都在人事費用而忽略了好的工具可以大幅增加工作品質與成果產出。

創投即服務的新潮流

加強創新的另一個解決方案是創投即服務 (VCaaS) 的投資模式,這也是現今最先進的作法。使用這種模式的創投公司主要接受來自上市櫃公司的資本,也接受來自家族辦公室與天使投資人的資本。透過與全球企業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這樣的創投即服務模式接受上市櫃公司的資金並代表這些上市櫃公司投資於新創公司。這可以在公司、其創投合作夥伴和他們投資的新創公司之間建立雙贏的關係,主要因為同時結合了行業領域專業與投資專業。

新的創投即服務模式也可以根據公司的需求為特定公司創建單獨的基金,例如電腦製造商為了找到AI PC未來可能的應用而設立單獨的基金投資在全球AI新創,可能包含節能技術、散熱技術、軟體加速技術與晶片IP等。當然,專屬公司特定需求而建立的基金規模必須達到一定金額才適合做專屬基金。VCaaS提供者協助在全球或特定區域尋找投資標的,進行徹底或局限性的盡職調查,並在促進新創公司和企業之間的合作夥伴關係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一方面增加企業的投資機會也給予企業內部創新的刺激,可促進人員進步與新業務的發生。在VCaaS的模式下,可以透過其專業知識及國際網絡為公司找到全球市場的投資與合作機會。

如果一個公司選擇使用 VCaaS 模式的服務,該公司實質上是將新創投資外包給VCaaS提供者。這減少了對內部團隊的依賴,並有機會讓公司每年進行一定數量的投資評估。

各種商業模式有優點也就會有缺點,VCaaS 也有潛在的缺點,但是也都有可以克服的方法。預先了解這些有助於公司以深思熟慮的方式設計其與VCaaS合作夥伴的關係。

●投資的主導權:公司可能會因為覺得外包而失去對自己投資的控制感。然而,這可以透過編寫良好的法律合約來管理,明確如何做出投資決策。通常VCaaS投資權都是屬於客戶公司的,當然客戶公司也可以委託或有一定的授權由VCaaS公司來決定如何投資。

●成本:外包創投確實是有成本的,因此公司應根據其預算支出的金額協商定價安排。一般而言,案件來源訂閱費用是即便沒有投資也會產生費用,另外也包含了基金投資管理與分潤費用,這些費用大多是國際標準,一般而言是管理資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二點五,分潤是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二十五。

●內部單位的權責:如人事單位使用招募平台一般,一開始要讓人事單位接受使用招募平台取得履歷不容易,人資招募平台也無法取代評估面試者的工作,不過企業內部對各種創新變動總是感到抗拒。投資單位過去常自行找尋案件且自行評估,而現在有平台提供案源領理論上更好,但是如果向主管提出使用這樣的服務,似乎變相說明自己的無能,因此這樣的創新要在內部溝通常常需要資深的投資主管才了解這樣的改變是必要的,由上而下的推動支持是有必要的。

●投資風險:投資於新創公司可能會帶來正或負的財務回報。採用VCaaS的模式下,公司因可以自行決定是否投資,也可以透過提供具體的投資回報目標來降低這種風險,另外常見的情形是即便沒有進行投資也可能對內部部門有業務合作機會,透過合作降低投資查核風險。建立多元化的投資組合也是明智之舉,因此公司的財務成功不依賴任何一家新創公司。

如何選擇垂直加速器服務或創投即服務模式?

這兩種模式都是獨一無二的,每種都有成功或失敗的機會。建議企業考慮幾個關鍵因素來決定哪種模式適合他們的情況。

●對新創投資的承諾:建立內部投資組織是一項嚴肅的長期承諾,需要大量資金、時間和專業知識才能成功實施。如果公司尚未準備好做出這樣的承諾,應考慮外包創投即服務再進一步來評估公司的承諾。建立一個自有三個人編制的投資團隊在台灣相關預算都是接近或超過一年一千萬的人事預算。

●地理與客戶差距:如果公司已經在其目標市場中擁有強大的影響力,並且對關鍵客戶群具有良好的吸引力,那麼它可能不需要VCaaS合作夥伴來幫忙填補空白技能或缺口,因為新創案件已經源源不絕來且有專業同仁能評估是否進到新業務評估甚至進入投資評估。另一方面,如果一家公司尋求打入新市場並在新客戶群中獲得市場份額或是需要跨國的突破,那麼與經驗豐富的VCaaS合作可能是有幫助的。以現在AI創新已經是無國界,很多優良案件在國外,但是找到案件並評估要靠企業內部人力在台灣不易達成且成本甚高。

●獲得創新:創新對於企業推動業務發展和創造新的收入來源非常重要。那些擁有強大內部創新力量的公司可能較少依賴外部創新。然而,如果公司對外部創新有強烈的需求,那麼與VCaaS的合作就有意義。部分公司每年研發費用可能達數千萬到數百億,這種投入就是內部研發創新,但是需要思考的是有沒有更快速的成長方式,包含投資併購外部公司,評估外部新創新服務等等都是屬於創新的一環,但在台灣常常忽略這一點,以致預算編制多傾向內部研發。

●新創部門的研發投入:VCaaS平台通常會有自行研發的AI工具,從塞選案件、整理案件到與國際夥伴透過自動化交換以及案件管理流程進行嚴格的管控,因此企業評估建立自有投資團隊時,相關的資本支出也是評估的重點。

展望未來

當企業越來越大,不論內部建立團隊與善用外部資源都有同樣的重要性,隨著時間的推移與科技的進步,企業投資模式將會不斷發展,並可能為企業創造全新的投資模式來尋找和投資創新新創公司。每個公司都需要了解預算的侷限性與當前各種創新方式的優缺點,並決定哪種方式最適合其需求。

此文章與信傳媒同步刊登

作者為華陽創投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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