醜聞為何總要女性扛十字架──孟若風波的奇異視野

胡芷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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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Andrea Robin Skinner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孟若(Alice Munro)的小女兒,在七月之前,世界上不太多人知道她的名字。

一直到他的母親於今年5月逝世,兩個月後,Skinner投書媒體《多倫多星報》(The Toronto Star),自述幼年受到地理學者繼父Gerald Fremlin 長年侵害,遭身邊所有成人包含母親漠視,以及她在長大後慢慢療癒童年創傷的過程。

Skinner在文章中表明,當年九歲的她,在事件發生後便告知她的生父,也是主要照顧者,Jim Munro。但生父與繼母並無任何處置行動,甚至選擇對生母Alice Munro三緘其口,每年暑假依然逕自將她與兩個手足,送去生母與繼父在安大略剛組成的新家庭。

身心受創的Skinner,長年與心理折磨交戰,失去了在現實世界中追求理想的能力,在創傷的黑暗隧道裡,不知盡頭在何方。

二十五歲那年,Skinner拜訪母親,她們無意間談到一部創作,關於一名女子被繼父侵害後選擇自戕。Skinner筆述,母親當時不解地問:「她為什麼不告訴她媽媽呢?」

母親這句話成為一個契機,讓Skinner鼓起勇氣寫了一封信,向母親揭露十六年前發生的事。而Munro的反應讓Skinner從小的惡夢成真:自我的母親,把整件事視為丈夫的欺騙與不忠。

一陣家庭風暴後,Munro最後選擇繼續留在Gerald Fremlin身邊,多年後甚至向媒體編造Fremlin與三位繼女感情深厚的形象,為加害者說盡好話,這讓女兒Skinner二度受創,憤而控告Fremlin傷害。

即使2005年法院已判刑確定,但在Munro的盛名威震與人脈打點下,受害者(即使就是她的女兒)仍然無法發出聲音。

直到母親去世,Skinner投書,對文化界投出一枚震撼彈,輿論乃紛紛炸鍋:世人不解(很多書迷甚至感到被背叛),如此敏銳、擅長刻畫女性纖細情感的Munro,怎麼可以對自己的女兒如此殘忍?文化出版界更針對是否應該全面下架Munro的作品,各執一詞。

究竟誰才是加害者?

綜合砲火四射的輿論,最令我感到不解的是,明明整件事情的始作俑者是父親——而且還是生父、繼父兩位——為什麼大部分輿論可以理直氣壯、不成比例地,把女兒受傷的責任,歸咎給母親?

以媒體報導的標題來看,Munro確實是罪無可赦的壞媽媽:她得知女兒遭受侵害,竟然選擇留在加害者丈夫身邊,甚至漠視女兒感受,編織美滿家庭假象,對女兒造成二次傷害。

這些都是鐵錚錚的事實沒錯,和Skinner的創傷一樣真實並殘忍(衷心祝福她的疼痛傷口有日完整昇華為勇敢的傷痕),但是,這些是不完整的,去時空脈絡的事實。

文學作品之所以千折百轉正是因為人心複雜,因為人心有如稜鏡,隨著不同時空情境設定,折射出不同的光線色彩。在Skinner的投書中,這一系列時空情境交代得很明確:

當Munro收到女兒的信、得知女兒曾被丈夫Fremlin侵犯,女兒已經二十五歲,已經是一個完全獨立、擁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了。

暴力事件已是十六年前的往事,Munro與Fremlin也已結褵十六年,如何處置,很合理落入兩名女性成年人交涉的領域——而Munro向Skinner說太遲了,她選擇她深愛的丈夫。其後她的行動,都在偏袒丈夫而漠視女兒。

從這個角度來說,作為母親的Munro的確非常失敗。但我不解的是,大部分輿論大篇幅揮灑Munro這個母親如何如何失敗,卻大篇幅地略過最罪大惡極的兩人:當 Skinner 九歲時傷害她的Fremlin,以及第一時間她所求助的Jim Munro。

在事發十幾年傷害已造成後,作為母親的Munro,因懦弱、自私、甚或愚蠢的愛,成為了加害者。女兒投書媒體後,Munro更成為了社會輿論眾矢之的,成為了失職的邪惡的令人唾棄該被綁在柱子上活活燒死的母親。

但事發當下就知情的Jim Munro,不僅僅刻意沈默,還依然按時每年把無自主能力的小女兒往繼父家裡送。在事發當下,事發現場,兩位直接傷害年僅九歲Skinner的男性,這些輿論有用十分之一,不,百分之一的力氣譴責他們下架他們追殺他們嗎?

社會對男性不成比例的寬容

先聲明,我無意幫Munro作品或本人說話。坦白說,我從不覺得洞察人性的藝術家本人就一定充滿人性光輝,那是極危險的誤解——因為事實往往相反——跟古代科舉覺得士大夫寫得一手好作文就會治國一樣。

第二,這場悲劇Munro 100%有責任,是100%過失責任(negligence)。根據Skinner投書,母親從以前就知道繼父對兒童的特殊癖好,也抱怨丈夫「喜歡女兒多過於她」。況且在Skinner成人,動用每一個細胞的勇氣向母親坦露童年受虐時,那無非是一個困在創傷時空的小女孩,需要感受到母親的愛來治癒,如此而已——但大作家Munro自私到連這個都給不起——也因此母親的漠視與自我,對女兒才會如此具毀滅性。

我只是感到疑惑甚至憤怒,在這些譴責聲浪中,這起暴力事件的始作俑者們,兩位男性加害者Jim Munro和Gerald Fremlin的份呢?

看起來,社會要媽媽為孩子犧牲事業,社會還要媽媽要追求自我實現;社會要媽媽溫柔包容孩子的對錯缺陷,社會還要媽媽為孩子割愛義無反顧。

那爸爸呢?請問爸爸裝飾用的嗎?

我憤怒,是因為這事件輿論中對母親角色的不成比例的期待,對照對父親不成比例的縱容。Fremlin在2005年已被判刑,媒體不置一詞,如今的批評輿論,可以說就是大多衝著Munro而來。

有人說Skinner等母親死後投書是對母親的溫柔,我倒覺得,Skinner等母親死後投書,對母親不甚公平——我們看到Skinner的痛苦,我們感同身受,我們氣到發抖,但我們也永遠無法聽到母親Munro的說法了。

我們永遠無法知曉在女兒的敘事觀點外,屬於母親的視角,與她的內心掙扎。 (雖然不喜佛洛依德,但我同意母女關係是極其纖細複雜的。)

回過頭來說,要下架Munro、拒讀作品都合理,但哈維維恩斯坦的作品呢?貝托魯奇的那部噁心的《巴黎最後探戈》呢?台北市幼兒園教師猥褻偷拍幼童,媒體興趣缺缺,黃子佼、陳建州這些人卻還可以時不時博一下同情版面。

男性暴力加害者西裝筆挺狡辯無罪,輿論大軍攻擊壞母親姑息偏心,這件事我想了半天,至今還是一頭霧水。

作者對於世界是如何長成今天的樣子,具有執迷不悟的好奇心;喜歡把事件放到脈絡中看,把人放進時代中看。確信這個世界有一百種可能,我們所知所生活的只是其一,而那些途經的或等待實現的,還藏在皺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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