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孕產風險人命值幾何?

盧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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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允諾陳昭姿,代理孕母列為優先法案。目前藍白過半輾壓下,代理孕母合法化,恐在八月強渡關山。陳昭姿說,代理孕母是奶媽的延伸,奶水不夠需要人奶孩子,子宮不健康的人,需要健康的子宮讓孩子長大,為何不能使用人工生殖科技?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陳昭姿的發言,一貫視代理孕母為投幣寄物櫃、嬰兒自動販賣機。能夠把孕母當塑膠,可說是基於主流新聞、影劇長期掩蓋孕產風險。古早連續劇常演難產,醫師來問要救媽媽還是救小孩,丈夫跟抱孫心切的公婆戰起來。難產情節在台劇中消失了,在社會上卻從未消失,2019年孕產死亡率為十萬分之16,創23年來新高。回顧生產醫療糾紛從「生產是女人的事」變成「國家的事」的立法過程,可知民主化多麼緩慢艱難,十七年進一步。立法完成卻不是萬事太平,而是不進則退。

孕產充滿不可預測的風險:羊水栓塞、胎盤早期剝離、產道太小難產、胎兒太大肩難產。醫師連續值班三十六小時過勞,剖腹產延誤止血。偏鄉產婦趕到市鎮診所生產,途中生產事故……臺灣都發生過。

1992年新竹市馬偕醫院疑似肩難產案,「肩難產」指肩膀卡在產道,發生率約千分之6,不可預測。胎兒超過4500公克,發生率達兩成。有妊娠糖尿病者機率高。該案孩子過大、高齡產婦要求剖腹,醫生堅持自然產。真空吸引,生下女兒無心跳。救回後極重度腦麻,只有眼睛會動,併發抽搐、腦萎縮、腦硬膜下積水、併腦室擴大,長住小兒加護病房、中重度病房。該年,新竹市一地就有20多位類似的孩子。

該產婦也罹患「直腸陰道瘻管」,直腸、陰道因生產裂傷相通,糞尿由陰道排出。因肛門括約肌鬆弛,要伸進肛門挖再沖,以防糞便滲漏。醫院則稱三十五歲不算高齡產婦。產婦求償1679萬元,判決醫療行為適用《消保法》,醫生無過失,醫院仍要賠。薛瑞元醫師遂提出「醫療非消費而是助人,應由國家補償」。

1999年國泰醫院兩位醫師接生七案,生下腦麻、多重障礙,產婦過世、或變植物人。智障者家長總會、殘障聯盟、女權會等九社團組「國泰醫療糾紛行動聯盟」協助和解。醫療糾紛不斷,醫界「內外婦兒四大皆空」,婦產科高風險,醫學生迴避,造成婦產科缺人。為免纏訟、歸咎產婦造成二次傷害、醫界採防禦性醫療,婦團倡議由國家設救濟基金,補償和生產有關的事故。葉光芃醫師提「不責難」醫院、診所,但「有責任」檢討改善,政府建立外部監測機構監督醫院除錯。

基金需要法源,2003年「臺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開始遊說醫界、衛生署,推動《生產事故救濟條例》,2005年成為民進黨不分區立委,2007年馬英九選總統,提婦女政見「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生育風險十年終於排入議程。

2009年孕婦人球事件掀爭議,署立桃園醫院拒收未在該院產檢的孕婦臨盆,可能是避免醫療糾紛。婦團連年請馬總統履行競選承諾,婦產科醫學會呼籲馬總統再不改、婦科招不到新人,政務委員羅瑩雪卻說「不要唱高調了,生小孩是女人自己的事」(見黃淑英、蔡宛姿著《讓女人生產無後顧之憂:《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推動始末》)。

2011年黃淑英提《生育風險補償條例》草案,時值選前,國民黨怕給民進黨加分,擋了近十次。為免成砲灰,2015年婦團分成兩案請綠委林淑芬、藍委蘇清泉各自提案,婦產科醫學會請黃昭順提案,終於通過《生產事故補償條例》,訴訟降低,醫療糾紛減少三分之一,婦產科2018年住院醫師招收率百分之百,有些醫院十搶一。這是世界上第一部保護婦女免受生產風險的立法,在聯合國婦女論壇獲各國代表讚揚,都說要回國推動。

2022年臺灣有18位女性死於難產。林口長庚婦產部鄭博仁醫師指「只有通報、救濟程序,沒有檢討、改善制度」,找不到原因或救不了,就歸為羊水栓塞。再檢查可能是敗血症可救治,冰山下的死因必須了解。為對症下藥,應建立完善的個案檢討制度。

高齡產婦越易併發心臟病、糖尿病、高血壓、中風、肺栓塞等。初產婦併發症風險也高。所以衛福部2021年推動「周產期照護網路計畫」,要高風險產婦轉診到大醫院。台灣周產期醫學會理事長詹德富說,有些孕婦為顧全胎兒,忽視不適感,例如子癲前症血壓飆高,導致肺水腫或中風,及早發現,可爭取避免憾事。

《生產事故補償條例》把「生產是女人的事」變成了「國家的事」。遇到代理孕母立法,又一夕倒退回到「有錢人買子宮是他的事,別人無權反對」,變成「有錢人的事」。難產喪妻,鰥夫即使領到補償,仍說:「救濟金對生活有幫助,但是,有錢又如何呢?孩子沒有了媽媽,寧願要太太回來。」那麼單親媽媽為了養孩子,被迫做代孕;難產死亡,留下孩子,又該怎麼賠才能彌補?

陳昭姿要把代理孕母合法化,該先讓隱藏風險全見光:孕產導致代理孕母終生傷害,要怎麼賠償。流產、死胎,是否算成交。生下植物人、腦麻兒等,委託人要不要照顧一輩子。孕母有沒有權利探望小孩,孩子有沒有權利知道自己是代孕所生、孕母是誰。委託人反悔抽單,要不要賠償。代理孕母反悔不送養,有沒有退場機制保障她。或者陳昭姿推動合法化,就是在撤除應有的保障?

台劇對代孕採取什麼觀點?2010年《搖滾保母》副標「愛 是一種無私」:韻如一直期待有孩子卻流產,悲痛拚了命也要把孩子生回來!劇中,她坐在代孕公司翻閱孕母照片目錄,抱怨「都不行啦,不是歐巴桑就是外籍新娘,還有巴基斯坦跟泰國」。仲介緩頰說「只是借一借子宮來用,生下來再教也來得及」,韻如堅持「胎教絕對不一樣」,要挑年輕、有氣質、彈鋼琴,還要替孕母排滿才藝班家教。

男友酒駕撞死人,判賠150萬。叛逆搖滾歌手筱瑜,為替男友賠錢,收韻如150萬當她的代理孕母,其實是想把男友撞死的一條命生回來。可惜韻如老公外遇提離婚,韻如遂開瓦斯自殺。獲救後叫筱瑜墮胎,說不玩就不玩了。

勸和後,筱瑜懷孕六個月,得知肝癌末期,需要化療。韻如泣訴「就算要把肚子裡的小孩拿掉,我也要救活她」,筱瑜卻揚言「誰敢碰我肚子裡的寶寶,我就跟誰拼命」。為成全韻如的心願,筱瑜放棄化療,生產後過世(韻如講的跟做的不一樣……),留下名言:「真正的搖滾精神,是無懼生死,只做對的事。」男友靠她還完債,也成了名製作人,可喜可賀。

懷孕的身心不適、生產的風險,在劇中都消失,甚至需要癌末幫筱瑜製造犧牲的機會。為替男友賠錢又贖罪、替雇主「把孩子生回來」,筱瑜不惜殺了她自己,「無私」傳為美談、「偉大」體現人性溫暖。為何無私只能成全男友的自私,熱血只能用來暖韻如的冷血?從國外合法代孕的案例,也可以看到這種女性奉獻精神如何被惡用。

英國代孕合法,視代孕為利他。廢娼組織NMN(Nordic model now,「現在就採取北歐模式」)網站上,讀者投稿自述〈我曾是個無私的代理孕母,現在反對所有代孕〉,她說媒體上全是提倡代孕組織給的正能量故事,讀者該知道事態嚴重。她替朋友無償代孕生雙胞胎,因為生自己的孩子很順利,就以為代孕很簡單。

●以為只要照月經週期植入胚胎,到時才知要改變自己的月經週期,須服用大量有害的合成激素(雌激素、黃體激素、魯普林注射液,有時要服阿斯匹靈降低移植血栓風險),好讓週期與捐卵者同步。她不知道代孕服大量合成荷爾蒙有什麼長期影響,發現時想退出,但怕朋友不高興。

●醫師說服她植入兩個胚胎,增加著床機會,卻沒說懷雙胞胎風險更大。

(美國生殖醫學會ASRM、歐洲人類生殖與胚胎學會ESHRE屢勸:單胚胎移植較安全。卻只有15到20%的診所願意重視孕母安全超過委託人偏好。)

她回想當時,發現自己犧牲健康,成全準父母的願望。因為社會化訓練女孩以別人為優先,以為自己有貢獻才有價值。

●懷孕時朋友搶著決定怎麼生、在哪生,自認「擁有」她和子宮,「應該」指導生產,因為孩子是「他們的」。

●嬰兒進新生兒加護病房,她二級撕裂,患直腸陰道瘻管、失禁。助產士謊稱她拒絕醫療協助,獨立助產管理機構調查兩年多,發現助產士確有疏失。她沒恢復正常生活,不得不在調查中一遍遍重溫生產創傷。生完被準父母拋棄,作證不挺她,最傷心是雙胞胎受洗不邀她。被用過即棄,她診出PTSD。

●她現在反對所有代孕,包括商業代孕和利他無償代孕。主張不該鼓勵婦女為別人冒生命危險,不該修法方便剝削婦女,無論是貧困弱勢,還是她這種善意卻消息不靈通的。想到東歐貧窮的女學生,為付學費代孕,必須忍受採卵及終身後果,她認為代孕本身幾乎沒有道德可言。

無論是陳昭姿把孕母當塑膠,或是台劇歌頌孕母的利他精神,似乎都是無情利用的不同面向。我聽過男同志出國找代孕生子傳宗接代,花了600萬台幣。台劇中只要150萬。劇中孕母因代孕而死,也視為自願選擇,要是談賠償,簡直是在羞辱她的奉獻精神。這雖是商業代孕,已經比英國的無償利他代孕省太多,比去7-11買還方便了。何時才輪得到國會權貴,對貧窮、資訊弱勢的婦女,也拿出一點利他精神?

作者曾任《自由時報》主編、台北之音電台主持、《Premiere首映》雜誌總編、《明日報》、《蘋果日報》主編、金石堂書店行銷總監,現職寫作。獲《聯合報》等文學獎,著《帽田雪人》、《愛比死更冷》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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