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能都沒有好好思考過,為什麼《國土計畫法》重要?為什麼我們從2016開始聚焦於國土的議題,時間過去近10年,《國土計畫法》的議題仍卡關?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其實很簡單。台灣的土地面積狹小,一個日本的北海道,土地面積就已經是台灣的兩倍大。所以為了有效管理國土使用,才催生《國土計畫法》,將我們的土地依照現行的使用方式,按功能分區劃分,目的是提升整體國民的生活品質,確保我們的農糧安全,讓土地能夠合理運用。
實際上,《國土計畫法》是利基於希望國土能永續發展的前提下所規劃,是以照顧農地、農民的立場出發。過去台灣沒有針對整體土地利用規範的法律,因此農地工廠等許多土地使用問題逐一浮現。農工混用的情況下,往往對農地產生較大的影響,嚴重的環境汙染更可能使農地無法回復,如此一來,吃虧的反而是農民。而目前的《國土計畫法》,雖然對土地使用的規範較嚴格,但農地上若是與農產相關的加工建設,基本上都是沒問題的。所受到的限制的建設,例如水泥或是大型工廠等,我們都不希望農業用水混用工業廢棄水,因此《國土計畫法》就立意是希望農地上不要再有大型工廠,工廠就集中到工業區。
至於第二個問題的答案,或許就沒這個簡單,其中涉及了政治的操作。近期,雲林縣長張麗善,以高額罰金與六房媽過爐為聳動標題,透過媒體不斷攻擊《國土計畫法》,使民眾心生恐慌。張麗善縣長帶頭的雲林縣政府,針對預計於2025年上路的《國土計畫法》,縣府、農會與各鄉鎮公所、代表會在7、8月浩浩蕩蕩舉辦20場說明會。名義上是要與農民溝通,蒐集第一線農民的意見。但幾場說明會下來,我越來越不安,我不禁要問雲林縣長張麗善、副縣長謝淑亞、立委張嘉郡、丁學忠,你們真的跟農民站在同一邊嗎?你們真的為農民設想嗎?還是只是威嚇農民,心中其實另有盤算?
農民沒有農地,何以壯大?
雲林縣以農立縣,一直是以農業首都自稱,張麗善縣長嘴巴上說《國土計畫法》的劃分將影響雲林的農民,對雲林農民不公平,是一種迫害,所以張麗善積極爭取農業權,以保障農民權益。可是實際上,現在通過的二階《國土計畫法》土地劃分是在2020年8月,張麗善縣長親自拍板定案才公告實施。時至今日,張麗善縣長卻又帶頭怪罪中央、顛倒是非,將《國土計畫法》所劃定的「農業發展地區」妖魔化!
雲林縣政府的這20場跑遍全雲林縣的說明會,經由地方農會組織動員,透過發送物資的方式邀請農民來了解,經過張麗善縣長詮釋過後的《國土計畫法》,說明的過程不停強調自身對《國土計畫法》的疑慮,讓在場民眾對《國土計畫法》產生不信任。雲林縣海線立委丁學忠更在說明會中,說出:「《國土計畫法》將雲林縣8.7萬公頃農地規劃為農一、農二,有民眾就形容農田被劃為農一,農地發展等於被宣判死刑,農二雖還可上訴,但可能沒有翻身機會,扼殺了農地發展可能性,非常不公平,必須重新審慎檢討。」我想問丁委員,難道你認為農地作為農用是死刑嗎?丁學忠委員這番貶低農地價值,輕視農民的發言,才是對雲林農業最大的傷害!
農業部早就多次表示,農地即使現階段被劃入「農業發展地區」,也可以經由縣市政府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抑或是由縣市政府提出具體可行的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的開發計畫,便可以申請變更土地使用。整體而言,《國土計畫法》其實是更有設計發展思維的法令。而現階段所劃入農一的土地,也將直接作為往後農業補貼發放的依據。其實,仔細觀察,可以發現農業部在面對《國土計畫法》的態度,與公糧漲價與否的態度是一致的。相較於張麗善縣長等人只專注於眼前的短利,農業部目前更傾向於長期的、整體性的農業規劃,讓我們的農業發展更有競爭力。
在此,必須提醒讀者,保有農地的價值不只有農業生產、糧食安全的考量而已,多項研究早就證明了,農地的存在本身就對於生態環境有極大的貢獻,例如幫助地球降溫、提供生物棲息地等等。極端氣候頻傳的當代,每逢大雨就有淹水成災的疑慮,在這樣的狀況下,我們真的要更感謝農地為我們搭建的安全網,因此想要將農地從《國土計畫法》中農一農二劃分中釋出的張縣長,到底有何居心?
越說越模糊的說明會,實際上是要騙選票!
縱觀,這幾場公聽會,我們看到的是張麗善縣長心不甘情不願的將雲林的農地劃入「農業發展地區」後,百般懊悔。為什麼呢?因為張麗善縣長根本不為整體農業長期發展思考,他想的其實還是以農養工。他想的還是「農地的價格」,而非「農地的價值」。甚至,在說明會上,張麗善縣長的姪女張嘉郡立委還說:「張麗善縣長為雲林規劃農工商科技城,如果縣府能主導功能分區劃設,怎可能將不合適土地劃設為農一,妨礙縣府施政規劃與願景。」從這些發言都可以看到,張家就是重工輕農,對農民的生計、農業的產值根本不在乎,一心想變賣雲林的農地。
張麗善、張嘉郡口口聲聲說是為了雲林的發展?想問張縣長與張立委,你們所想發展的雲林跟民眾希望的雲林是一致的嗎?雲林的優勢是什麼你真的知道嗎?為什麼不站在我們的優勢上,創造更高的價值,而只是畫大餅讓雲林人看的到吃不到?與其發展科技城,不如將資源、能量投注在農業發展更為實際,除了展現獨特性更能夠向永續社會邁進。
過去農業部積極推動農產品初級加工場,所有小型的加工場皆不違反農一的土地利用,也就是說無論在農一或農二都是鼓勵農民不僅種植農作物,也可以投入加工的行列,讓農民的發展更多元、更有競爭力,農一的土地並不是真的什麼都不能做,不是像丁學忠委員說的被宣判死刑。
張麗善縣長團隊在媒體上不斷釋出對《國土計畫法》的反對意見,其中,農地建物的罰金與六房媽過爐,在地方社群最讓民眾感到憂心。但這兩件地方社群所擔心的事件,其實早在2024年6月24日與內政部、農業部共同召開的說明會中,內政部與農業部就已經針對「罰金」跟「六房媽過爐」的疑雲提出解釋,但縣府團隊背離事實與專業,為了政治利益不擇手段,明知真相卻還是在接下來的說明會持續以種種不存在的爭議為號召,大張旗鼓浪費雲林縣民納稅錢舉辦20場「欲蓋彌彰」式的說明會,讓雲林人成為代收割的韭菜。
針對罰金的部分,內政部清楚說明,罰金對象主要是針對農地偷倒廢棄物的部分。內政部也已經承諾會重新定義何謂大面積的嚴重破壞農地或汙染環境,並且會採正面列舉,也就是說特定破壞行為才會有三十萬以上的罰金。而一般小面積,六到三十萬的違規,並不會有檢舉獎金,希望民眾不用太擔心。而至於六房媽過爐屬於祭祀「活動」,並不違反《國土計畫法》對於「農業發展地區」的規範,這部分內政部也已經提出解釋,並表示將全力支持傳統祭祀文化的保存。
一般來說,舉辦說明會應該讓民眾有更多討論,這些討論幫助《國土計畫法》更趨近民意,幫助中央政府設想更周到,這才是說明會召開的用意。然而,我想問地方的大家長,到底辦這些說明會的目的是什麼?親自聽過雲林縣長張麗善辦的《國土計畫法》相關說明會,該內容不僅不會降低民眾心中的疑慮,反而只會激發民眾的怒氣,讓民眾對《國土計畫法》有所誤解,讓握有農地的民眾憂心忡忡,讓地方充滿謠言誤會中央。
這樣的說明會不僅不能把問題說清楚,還會影響農民信心,讓農民對農業部的信任降低而已。這樣看下來,20場說明會的目的,張家想要的就是藉由這次國土計畫法騙選票,目標是讓姪女張嘉郡在2026年縣長局有熱度,接著是自己掌握邁向六都首長的門票?這不得而知,可視地方如草芥,遲早被看破手腳。
作者為第十九屆雲林縣議員/地方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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