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四年的光景,我們已經很習慣奧運開幕及閉幕式的各國掌旗官是男女各一的組合,但其實這樣的倡議是從上一屆的東京奧運才開始。女性運動員及其所屬分類競賽項目長期以來只是國際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陪襯,2020東京奧運,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決定在開幕式規定各國掌旗官為男、女各一,女性運動員長久以來在運動上的努力與參與權利爭取,終於被看見。再現,有關係(Representation matters)。被看見,有關係(Visibility matters)。
IOC不斷促成性別平等的落實
2024年的巴黎奧運除延續上一屆東奧在開閉幕上的性別平等,更進一步的達到各國在男女代表團上的性別比例平等、在運動項目上達到性別平等(增加運動項目的男、女分類競賽)、在賽程安排時段上專注於項目(尤其是格鬥與力量訓練項目)的轉播使得男、女分類競賽能於同一尖峰時段播出的比例提高,並因為今年格鬥與力量項目以選手重量分類,使得男、女的分類比賽在轉播尖峰時段上輪流進行。林郁婷對波蘭與麟洋對中國的金牌戰,非僅台灣與決賽國,更是全世界關注其運動在黃金時段的共同經驗與回憶。
性別主流化除了賽事制度的重新定義與建置安排,更重要的是賽事轉播上的性別平等培訓及增加女性評論員與轉播實務參與。IOC於2018年發表第一版的「肖像指南」(Portrayal Guideline),2024的新版則更清楚的強調性別上的DEI(diversity, equality, inclusion,多元、平等、包容)在運動賽事上的重要性與播報使命。這樣的倡議非僅口頭或口號,而是制度上將運動與傳播作為一體思考的性別主流化改革實踐:為達成2024奧運及帕奧在「奧運轉播服務」(Olympic Broadcasting Services) 上的性別平衡目標,IOC在2023年即舉辦針對女性運動播報人員的訓練營,確實的提高此屆巴黎奧運的女性播報及評論員比例。
各國轉播人員頻頻觸雷、炎上
國際奧委會(IOC)將奧運作為運動性別主流化的推動制度,其實有賴各國在其賽事播報上的接力與深化,才能更進一步完成。這意味各國的播報人員都需有性別DEI知識的基本訓練、轉播單位願意在賽事播報及評論人員的性別平等比例上努力、或是至少以IOC的「肖像指南」為轉播人員做事前培訓。但或許「肖像指南」出版後才第二屆的奧運仍待各地運動媒體人深化,當奧運本身的轉播評論中規中矩,各國自己的奧運轉播及評論則地雷踩不完,炎上天天有。
在澳洲拿到女子游泳自由式四百公尺接力金牌後,準備要出場領獎的空檔,Eurosport的轉播員Bob Ballard說:嗯,這些女人正在finishing up (化妝的最後上粉),你也知道女人就是這樣,晃來晃去,化化妝…結果被Eurosport中止工作;常常稱女性奧運選手為「女孩」;美國女子體操好手西蒙拜爾(Simone Biles)在高低槓的傑出表現後,NBC的轉播員評論道: 我覺得她翻得比男生還高。美國游泳好手凱蒂雷德基(Katie Ledecky)在拿到女子自由式800及1500公尺金牌後,英國的《每日郵報》「讚賞」她為「女的費爾普斯」。
在奧運開幕式時,愛爾達的男播報員頻對舞台走秀發表:「口味有點重」、「看不懂是甚麼時尚」的評論而在脆被炎上;公視的評論員在轉播女子舉重比賽時,針對中性外表選手評論「到底是男的還是女的」,並且強加自己的中國認同在台灣選手及觀眾身上,同樣引發觀眾激烈抗議,公視並因此停止其講評工作。
由《衛報》而羅琳,性別戰爭全面展開
這個時期中,《衛報》在7/30刊出一篇延續Reduxx報導IBA (International Boxing Association,國際拳擊總會)判定林郁婷及阿爾及利亞選手Imane Khalif性別資格不符的新聞,預告兩位選手將在本屆奧運出賽。新聞中並未提及IBA是一個甚麼樣的組織,如何因長久以來的劣跡被IOC(國際奧委會)在2023除名,是第一個被IOC除名的國際單項運動總會。也未解釋或詢問到底IBA用甚麼樣的檢測方式判定這兩位選手性別資格不符。
這篇看似該有的都有,想問的都沒有,似乎中壢又像桃園的報導,反跨性別的J.K.羅琳就這樣見獵心喜的當天在X轉貼,毫不掩飾其性別種族歧視的問:何時才能終止這種瘋狂?一時成為社群平台上被大量轉載,撩起「性別刻板印象就是古典美好安全」的保守退化狂潮。當台灣觀眾以性別主流化的價值與知識熱烈監督自己的華語媒體與奧運評論員時,怎麼也無法想到英語世界會突然演這一齣來針對。
到底瘋狂的是誰?大量的「個人」社群平台帳號:總統、副總統、蔡前總統、相關的政務官、政治人物、網紅、平凡人生如你我、路邊與台灣內部的國際友人,第一時間出面力挺林郁婷的性別,同時有些人也轉傳Imane Khalif的反駁貼文。性平課有之,英文課有之,事實查核課有之,隨著台灣選手們的賽事,這是一個心情如雲霄飛車卻又汗淚狂噴,不甘心又好開心的夏天。台灣的事實說明面對國際媒體及國際名人,如螞蟻戰大象,肉身戰坦克,若非之後其他國際媒體的糾正報導以及IOC一再的聲明兩人性別資格符合參賽要求,以及林郁婷冷靜扎實的一關關往前,贏得金牌,我們的不甘心可能會更多。
傳播更需要「意見領袖」的群起導正
1955年,傳播學者凱茲(Elihu Katz)與拉查斯斐(Paul Lazarsfeld)提出著名的「二階傳播模式」(Two-step Flow of Communication Model),將「人」重新放回傳播能動者的位置─媒體訊息效果並非如魔彈直接擊中閱聽人,説服的重要階段在人與人溝通。而各領域積極接受資訊,提出看法,關注與整合媒體相關報導的「意見領袖」,就是這個説服大眾的關鍵。往後近80年,意見領袖在傳播理論及溝通實務裡睥睨縱橫,從選舉到公民運動,從廣告行銷到文化擴散,各政黨、品牌、組織都在尋找、辨識、鎖定、拉攏閱聽眾中的意見領袖。他們被認為是價值推動的加速器,時代創新的助攻員,是大眾做出政治、消費、價值選擇與判斷的人間參考。
然而從許多崩壞的「帶風向」公共論述,或僅是名人意見滿滿但卻事實與知識皆不足的「我認為」,第二階的「意見領袖」往往成為近代民粹與保守反動的濫觴。隨著媒體間議題設定的話題延續趨勢,許多媒體的二階性格與操作也會因其編輯室的社會責任範圍太小,與記者的議題脈絡與知識能力薄弱,在民主社會中製造訊息與價值混亂,或是成為假訊息藉由反動感傷製造仇恨的施力點。
性別刻板印象用男、女性「應看起來、聽起來、感覺起來如何」來限制個人的能力及發展,已是聯合國公約禁止的制度與文化操作。羅琳只因為林郁婷及Khalif看起來不像是她認知中的女性,就貶抑其為「非女性」,是厭女的女性。導演楊雅喆在羅琳的貼文出現後問:要多女才是女?簡單明瞭的戳中羅琳的病灶。身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我們有性別主流化的社會力來培養出具性別DEI意識及資格的媒體人。
這次奧運讓我們了解到台灣的國際傳播更不應該僅止於二階的人與人傳播,尤其是在性別相關的訊息及討論上。我們必須繼續努力打造台灣的國際媒體,加入國際新聞產製的第一階傳播,對於處在假訊息海岸第一排,不斷追求普世價值的台灣來說,這是我們應有的能力,也是使命。
作者為文化大學新聞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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