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鑒國際經驗推動台灣地熱發展

蔡維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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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位於環太平洋火環帶,擁有豐富的地熱資源潛力。然而,地熱開發在台灣的進展相對緩慢,主要受限於初期探勘成本高昂、金融機構對地熱專案融資的不熟悉,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本文借鑒土耳其與印尼等國的成功經驗,期望能從金融層面為台灣地熱產業的發展提供參考。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台灣地熱潛能與開發不成比例

根據經濟部能源署統計,截至2023年底,台灣地熱發電量僅占總發電量的0.01%。這一數據與台灣的地熱資源潛力形成鮮明對比。台灣地熱資源主要集中在宜蘭、大屯山火山群、花東地區及廬山等地區,初估單是3公里內的淺層地熱的潛在發電量就可達33GW(百萬瓩),相當於12座核四廠的發電能力。然而,現有的地熱發電廠屈指可數,其中較具代表性的有宜蘭清水地熱電廠與新北市金山四磺子坪地熱發電廠。

地熱開發的進度緩慢主要歸因於多重因素,包括:高探勘風險、高初期投資成本、技術與人才不足,以及融資難度大。金融機構對地熱專案的風險較高,尤其是因其長期的投資回收期而採取保守態度。據地熱融資相關研究報告指出,一口地熱井鑽探的費用可能高達新台幣1.5至2億元,且無法保證該井的成功。這使得金融機構對地熱項目的參與意願不高。

土耳其與印尼公私合作案例極具參考價值

國際上,成功推動地熱發電的關鍵之一是公私合作以降低探勘風險。例如,土耳其和印尼在地熱開發初期面臨高昂的探勘成本和巨大風險,兩國都通過公私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 PPPs)引入民間資金。在土耳其,地熱專案的初期探勘與鑽探活動主要由政府資助,民間企業則負責後期建設與營運。政府成立了地熱專責機構,主導資源探勘與驗證,並提供風險分攤機制和資源開發貸款機制。印尼則透過政府主導的探勘活動,將風險轉移至公部門,並引入國際金融機構的合作,為後續民間企業提供穩定的融資支持。

這些經驗對台灣地熱開發具重要參考價值。首先,政府應主動參與地熱開發初期階段,尤其是在高風險的探勘和鑽探階段,設立類似的風險分攤機制與資源開發貸款機制。通過公部門的投入,台灣可以減少地熱開發風險,從而吸引更多民間資金進入產業。

在國際地熱開發中,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e)是常見的融資模式,其核心在於以專案未來的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降低對開發商資產負債表的依賴。土耳其和印尼的經驗表明,這種模式有效降低了私部門的風險,鼓勵了更多投資。目前在台灣的地熱開發中,雖然有像清水地熱發電廠這樣的成功案例,但整體發展仍屬於初期階段。地熱產業的專案融資推廣至關重要,未來若能建立大型示範案場,採用穩健的風險管理措施,這將有助於未來有更多金融機構的參與。再者,對台灣來說,專案融資已經在離岸風電案場開發中有所應用,國發會也已透過輸出入銀行提供的國家融資保證機制進行融資信用加強,如果後續能從離岸風電導引至地熱,將能有效促進台灣地熱產業的發展。

法規必須調整,行政審批得加快

另一個關鍵的挑戰是現行法律和行政程序對地熱開發的限制。目前,台灣在地熱探勘和發電的法規上尚有許多不完善之處,且行政流程繁瑣,導致業者在申請過程中面臨高額時間和成本負擔。相比之下,土耳其和印尼的成功例子皆依賴於其政府強大的法規支持及迅速的行政審批機制。因此,台灣需要盡快完善法規,並通過中央與地方的聯合審查機制加快行政流程,以減少企業在申請中的負擔。

在全球地熱開發中,公私合作夥伴關係(PPP)是降低風險和吸引投資的關鍵模式。土耳其和印尼的成功經驗表明,PPP不僅可以分擔探勘風險,還能促進地熱專案的長期發展。與此同時,國外金融機構在初期的參與,對於降低投資風險、提供長期融資管道也發揮了重要作用。

台灣在地熱能源的發展中擁有極大潛力,但仍面臨探勘成本高昂、融資困難和法律制度不完善等挑戰。借鑒土耳其與印尼的成功經驗,台灣應強化公私合作、推廣專案融資、完善法規,並加強社會宣導與知識普及等策略,來推動地熱產業的發展。這些策略不僅有助於實現台灣的能源轉型目標,還能促進綠色金融的發展,提升台灣在全球地熱市場的競爭力。

作者為中山大學財務管理學系特聘教授兼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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