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大審翻版──香港47人案

顧爾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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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了香港上一次自由公正的選舉。為此,我在普通法法庭審理的第一起蘇維埃(?)/中共式顛覆案件中被起訴。當這個政權試圖將案件歪曲並簡化為47個被外國洗腦、毫無信仰受擺佈者的陰謀,並可能將我們判處終身監禁時, 我不認罪,我捍衛著61萬香港人的政治訴求。

「自由公正的選舉」成了羅織罪狀的誘餌

2024年11月19日前香港《立場新聞》女記者何桂藍,在她的臉書上貼出這段原本以英文寫的文字。在這一天,她因為「參加了香港上一次自由公正的選舉」而被宣判7年徒刑。這場「自由公正的選舉」即2020年7月香港民主派政治參與者共襄盛舉的初選。民主派初選吸引了約50個政治團體、600人參選,而參與投票的民眾更高達61萬人次(其中有少數重覆投票)。

這是香港民主派為了整合力量、企圖贏得原本2020年9月要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期望在70 席議員選舉中奪取過半席次(所謂“35+”)。這場初選獲得香港市民熱烈響應──即使港府與北京當局一再恐嚇初選違反剛在2020年7月1日公布實施的《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的成功讓北京當局相當警惕。才剛平息了香港從1967年左翼暴動以來最嚴重的社會動盪──反送中運動──再加上疫情來襲,特首林鄭月娥向北京自承「自己四面受敵」,連建制派也沒和她站在同一陣線;如果民主派再於年底立法會大選獲勝,港府統治恐將動搖。因此民主派初選才剛結束,港府就在7月底以Covid-19疫情嚴重為由,宣布延後9月的立法會選舉。

不只延後選舉,北京更鐵了心決定要把民主派一網打盡──民主派的初選就成了北京下手最好的藉口──一場港版美麗島大逮捕即將登場。隔年1月6日,香港警方一口氣抓了53人,這些人都與民主派初選有關。其中47人後來被依《港區國安法》第22條「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起訴,這起「47人案」是港府首度依《港區國安法》大規模整肅民主派。

戴耀廷被視為意圖顛覆政權的首謀

香港大學法律系學者戴耀廷被視為這起意圖顛覆政權的首謀之一。他6日被捕、7日晚上獲准保釋離開馬鞍山警署時說:「香港進入了一個寒冬,吹著的風既猛又凍,但我相信很多香港人會用自己方法,繼續逆風而行。」

香港大學法律系學者戴耀廷。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既猛又凍的風持續凌遲著香港,2021年初大逮捕,一直到3年後、今年11月19日法院才宣判45人有罪,刑期從4年2月到10年不等。其中,戴耀廷被處10年徒刑最高;其他不認罪的14人被判得較重,分別從6年6個月到7年4個。被判刑7年以上者 除了戴耀廷,還有鄒家成7年9個月、吳政亨7年3個月,以及何桂藍7年。其他知名的民主派領袖「長毛」 梁國雄也未認罪、被判6月9個月;曾經捲起多場抗爭高潮的青年領袖黃之鋒認罪,被判4年8個月。被判刑那天,何桂藍臉書上貼著另一段英文的留言,回顧受審經歷:

情況很嚴峻,但細究起來卻顯得滑稽:被告不可饒恕的邪惡顛覆行為之目標為了獲得議會多數、並有權否決年度預算。按此邏輯,我們不妨說世界各地的民主國家每4到6年就會面臨一次顛覆企圖。然而,在 1984 年式的現實中,民主化——或僅僅呼籲民主化——等同於顛覆國家政權。很有道理。

為什麼一場民主派自辦的初選會變成大逆不道的「顛覆政權」? 重點就在何桂藍提到的「否決年度預算」。

2020年3月戴耀廷和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一起倡議民主派參選協調機制時,其實並沒有提到要杯葛政府預算這一步。當時是希望形成一個有公民參與協調機制來決定民主派各選區的參選者,之後明確化成了初選機制。

隔年1月6日大逮捕當天,香港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對記者說,民主派初選從2020年3月開始倡議,是「由一個概念,一步步實踐,看見很有決心,資源很豐富去做這樣的事」,而目的是迫使特首下台,杯葛預算讓政府停擺不能運作。李桂華指控,這涉嫌「顛覆國家政權」,而且大部分參選人都簽署聲明同意這個主張。

杯葛預算竟成重罪

杯葛預算是後來戴耀廷在4月28日於《蘋果日報》發表〈真攬炒十步這是香港宿命〉才提到的。「攬炒」有「同歸於盡」之意,戴耀廷在這篇文章中提到的「攬炒十步」,就是先藉初選機制達成“35+”,再用杯葛政府預算的方式讓特區政府停擺,他也預期港府會用各種理由取消當選議員的資格(所謂 “DQ”),民主派就得拚補選維持35+”。

在持續鬥爭中,他估計北京會下殺手鐧,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解散立法會、大舉抓捕民主派領袖。接著社會抗爭激化、衝突加劇、鎮壓血腥,於是香港陷入停頓,最後引發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及經濟制裁。「到第十步,我們已攬着中共一起跳出懸崖,之後會發生甚麼事,我已寫不下去了,因已超出香港界線。國際社會怎樣對付中共,制裁對中共及中國社會的震撼有多大,是現在所不能預見的。」戴耀廷呼籲:「你想見到一個新的世界嗎?來吧!加入這抗爭,去為你的自由去爭戰吧!」

讀者或許會好奇,為什麼民主派一定要杯葛政府預算?既然已攻佔了議會多數,難道不會透過其他立法手段來推動民主?

因為依《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七十四條,只有不涉及公共開支或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的法案,可由立法會議員提出;至於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議員在提出前必須得到行政長官書面同意。在這條的限制下,立法院議員的權力其實很有限,杯葛預算成了最有效的法寶。但「攬炒十步」也成了北京與港府指控民主派初選目的就是要癱瘓政府、顛覆政府的口實。

不知道戴耀廷是「真小人」亦或太天真,把自己「陽謀」發表在媒體上,成了港府抓人藉口。至於警方指控大部分參選人都簽了聲明,指的是多數參選者簽署的〈抗爭派立場聲明書〉,也就是所謂「落墨無悔聲明」。這是本土派參選者鄒家成等人發起的,聲明中稱:「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五大訴求」是反送中運動中要求港府徹查暴警虐民的訴求,但這段話卻落實了參選者認同杯葛政府預算以達到攬炒。「落墨無悔聲明」也成了檢方關鍵罪證。

被判重刑者最倒楣的應是判7年3個月的吳政亨。他沒有要參選,只是衷心支持香港民主,他用「李伯盧」名義在網路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並於《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鼓吹「不支持、不參與、不服從初選」的候選人。

這就是港版美麗島事件

把「47人案」比擬為「港版美麗島案」不為過,兩者幾乎都把政治反對派的積極參與者一網打盡。港府以戴耀廷的「攬炒十步」為由抓人,其實只是找藉口;真正原因是看到民主派藉初選成功整合,之後會尾大不掉。同樣的,當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就是美麗島雜誌社將各地經銷分社當「黨支部」、進行全島串連,建構「沒有黨名的黨」,因此驚動小蔣獨權政權,最後在高雄設局,「先鎮後暴」製造衝突,再進行全島大逮捕。

國共威權統治者恐懼被推翻的心態一致,即使沒有「攬炒十步」、「落墨無悔聲明」,北京也會找其他藉口逮人。

香港民主運動者,其實對台灣民主運動的歷史都非常熟悉。老一輩的運動家「長毛」對台灣黨外運動史、對共產革命史都倒背如流。年輕一代的黃之鋒、港大學生會的民主運動參與者都經常與台灣學運圈交流,努力汲取台灣民主運動史的知識經驗。香港十餘年來公民社會發展、民主抗爭都寫下耀眼的篇章,但香港的運動者多清楚,相較於台灣民主抗爭史,香港還有漫漫長路要走。

美麗島事件沒多久,台灣就迎來一波民主化浪潮。相較於台灣,香港情勢雖不容樂觀,但47人宣判不會就成為香港民主的終章輓歌。

作者本名郭宏治,資深新聞工作者、專欄作家。SUNY-Binghamton 社會學碩士,台大經濟系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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