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於丹娜絲颱風的光電構陷戰

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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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丹娜絲颱風於7月4日形成,5日垂直轉向循台灣海峽往北,6日夜間登陸嘉義布袋,造成雲林以南嚴重災請,據相關單位統計,全台約有3座高壓電塔倒塌、2454根電桿倒斷(98%位於嘉義、台南),全台一度停電用戶數達99萬7561戶;彰化以南農漁產物災情慘重,計約損失17億2千2百多萬元;此外,單台南一地就有6000戶房屋的屋頂被颱風全掀或半掀。但以上災情、救災、復建需求與台電日以繼夜的復電修復工程人員辛勞,卻全被過度放大的屏東佳冬海上光電浮台試驗場浮動支架被颱風支解吹上岸的相片與新聞,以及嘉義新塭滯洪池光電板被颱風掀翻,網路立刻出現構陷光電板有毒,呼籲不要吃中南部魚貨與水產品的不實風向文淹沒。

光電與離岸風電經受得住丹娜絲颱風的考驗

先來看看目前台灣再生能源主力光電與離岸風電在丹娜絲颱風肆虐期間的韌性。首先,設置於台灣海峽的離岸風場,直接迎向從台灣海峽往北的丹娜絲颱風洗禮,經能源署向離岸風場業者確認,目前已安裝的400多座離岸風機,不僅颱風經過期間皆無受損,根據台電公司統計,7月 7日凌晨受容許值內的強風之惠,離岸風電的發電量在甚至達到最高峰約203.8萬瓩。

其次,綜合能源局與7大光電公會數據,全台太陽光電設置量已達14.6 GW(百萬瓩),此次約40個案場受損發電量約35MW(千瓩),換算僅占0.24%,整體影響可說是非常輕微。近幾日天氣放晴,正中午光電發電占比仍高達20 %左右;至於嘉義新塭滯洪池的水面型光電案場,其裝置容量有35.5MW,受損規模大約15MW。

以上數據資料,足以呈現蔡政府8年積極發展的再生能源,實際上對於颱風具有相當不錯的抵抗性,在如此顯而易懂的意涵之下,如何能厚顏無恥地指責蔡政府8年全力發展再生能源的能源轉型政策是錯誤政策?

其實,溫室、畜禽舍與室內養殖等屋頂型光電還有一項隱性的保護功能,光電業者與農漁民簽約後裝設光電板之前,一定會加強檢查原有案場屋頂與建築物結構的承重能力,大多會先幫農漁民更換或改善新的屋頂材質與加固樑柱、結構支撐力,以方便安裝與確保經營20年的建築物結構不會被壓垮或傾倒,無形中也等同增加抗颱、抗震能力,降低了底下的溫室、畜禽舍、室內養殖等農漁經營風險(部分真種電、假共生的案例除外)。這部份建議經濟部能源局可以協同農業部畜牧司統計一下有安裝光電與沒安裝的畜禽舍各自於此次丹娜絲颱風的受損比例,作為再生能源政策發展實績的參考數據。

回頭來看旭東環保科技公司獲經濟部補助1億元的屏東佳冬海上光電浮台試驗場情況,其浮動支架被颱風支解吹上岸,是目前唯一確定的事實。浮動支架上究竟是尚未安裝光電板?或雖有安裝但早在颱風前就已拆除收回?又或如少數媒體、環團質疑已安裝且未提前拆除,被颱風掀翻沉入海底?目前已流於各信其所信,完全無法溝通的局面。其中業者旭東環保科技公司其中之一說法是曾有安裝但早在颱風前就已拆除收回,果真如此,理應有拆除回收過程的相片與相關工程契約與費用支出,建議該公司何妨提出以杜悠悠之口。

依據經濟部與旭東公司官方說法,此案是該公司執行經濟部核定的離岸太陽光電系統浮台技術開發計畫案,今年3月開始施作,在陸地組裝浮台等設備後,再前往佳冬外海3.1公里處架設,主要測試浮台抗浪情況,並未設置太陽能板,先進行浮台抗浪實驗,蒐集相關數據(此部分說法有前後矛盾之嫌),總面積16萬平方公尺,計畫共3億元,中央補助1億元,計畫實驗目的,正是要測試光電浮台系統在海上的耐受性,蒐集數據加以研究,精進光電設施的耐風強度與抗鹽分腐蝕。

佳冬海上光電浮台,就僅是一座試驗場

因此,真正關鍵的是此一海上光電浮台試驗場的本質,就是這僅是一座試驗場,是為了實驗、測試以取得相關抗風、抵浪、抗鹽蝕的數據之用,在此一邏輯與試驗目的之下,本來就可以容錯,甚至容許完全失敗,所以,用此一海上光電浮台試驗場被颱風掀翻,便直接說再生能源政策錯誤,只能說若非別有居心,便是常識與判斷力有問題。

至於因強風巨浪導致浮台有部分設施碎片漂流一事,經濟部與業者皆表示該案場光電浮台上的「浮筒」與「踏板結構」都採用HDPE材質,是與日常飲用水管、魚塭浮具等使用材料相同的無毒材質,其已廣泛應用於包裝、容器、管材、薄膜及建築材料等領域,與一般聚乙烯(PE)不同,不會釋出有害物質,亦不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這部分是可供客觀檢驗的事實,無須人云亦云,也建議能源署督促業者盡快提出材質證明。

這座位在佳冬的離岸光電場不僅是台灣第一場,也是亞洲第一場,計畫目的是希望藉由實證可達抵抗17級風,能放置於7-14米浪高的海上環境。可見這確實只是一座試驗型、可藉由容錯改善材質與安裝技術的離岸光電案場(或其浮動平台),計畫目的值得肯定與鼓勵。既然可以容錯藉以精進,更不可能因此而直接與能源政策錯誤畫上等號,如能因而發展出如離岸風場(尤其浮動式)般可以抗強颱巨浪、抗鹽蝕的離岸光電案場,那經濟部補助的1億元不僅絕非平白打水飄,反而會是效益卓著。

相較於整體,嘉義新塭滯洪池光電板受損僅算少量

再看嘉義新塭滯洪池光電板被颱風掀翻的案例,南部環境觀察家傅志男在颱風過後,便快速空拍了同一時間新塭滯洪池光電板被颱風掀翻的畫面與台南七股鹽山北側與西側2座面積相當大的光電案場大致完好的影像對照,以及新塭附近一處養雞場禽舍屋頂也被吹得面目全非,但周邊的光電廠絕大部分都無損的影像比對,值得主管機關與業者探討新塭滯洪池光電板嚴重受損案例是否出於施工不量或周邊環境因素。

此外,嘉義東石及布袋沿海蚵棚流失、撞擊堆疊、蚵粒脫落等損害,約有9500棚浮筏蚵棚及350公頃平掛蚵棚受害,但藍白政客不僅完全漠視,只聚焦於抨擊新塭滯洪池光電板受損案例,並且還不實地謊稱那些被掀翻沉默的太陽能板將釋出毒性物質,並進入水產動物體內,進而呼籲國人不要再吃中南部漁獲。藍白政客與相關風向文,無非完全是為了擁核、核三重啟公投與刻意抹黑光電,甚至不惜因而阻斷中南部漁民與養殖漁業生路,拿當陪葬品!

除了前述整體光電案場此次颱風受損比例僅0.24%之外,目前太陽能板主要材質是結晶矽,無論使用中或壽期屆至廢棄回收過程,都不會直接產生毒性危害(隨便亂丟棄是另一回事),投資業者與融資的金融業的風險管理,本就必須確保太陽能板能至少使用20年不壞、不衍生污染環境,因此所使用(與會要求使用)的太陽能板必須是通過依國際標準安全合格測試,具備一定的抗水氣、酸性物質與鹽分腐蝕能力的光電板。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光電板產生污染或毒性的風險極低

就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也發表查核報告,表示太陽能板對於淡水魚池來說,光電板產生污染或毒性的風險極低。即使光電板因颱風破損落海,實際影響須視海流、時間、位置而定,不應直接推論「魚會吃進毒物」。海洋生物學者亦認為,短期內不會對魚隻造成危害;若長時間棄置鹹水池或海洋,可能會因為鹽分含量相對較高,加速腐蝕,有導致污染風險,若盡速打撈上來,即無須過度擔心。

何況這次颱風所造成小比例的光電案場受損,與上述高壓電塔倒塌、電桿倒斷、屋頂被掀、蚵棚流失等災損本質上並無不同,面對未來愈來愈極端的氣候型態,都須積極從政策和執行面尋求調適因應之道。而將光電案場局部受損無限放大為能源政策錯誤,除了邏輯明顯錯誤外,只能對持此之論的這些人呼籲勸說「鬼月還沒到,別急著抓交替與鬼扯」。

光電板可以被掀翻、可以壞,風機也可以倒、可以斷,期對的環境影響非常局部有限,縱使有污染也不會擴散,只要清除、修復,再進一步檢討有沒有更好的材質與更妥善的施工規劃即可。而核電則完全是不同等級問題,一旦發生核災事故,很可能就是數十萬人無家可歸,三分之一或半個台灣都須承擔輻射災害。

事實上發展再生能源(風、光、水之外,未來還應積極發展氫能、地熱與儲能)不僅是全世界最主要的共識,也是台灣目前唯一的自主能源,其他包括核能在內的能源都要倚賴進口;無論是淨零減碳、貿易競爭力(碳關稅與邊境調整機制)、乃至國安(被中國軍事封鎖),皆須積極發展自主的再生能源。過往固然在光電案場與風場發生不少負面新聞,這部分其實可以透過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核與強化其職責、督促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加嚴徵信、授信條件與加強撥款時的把關功能,來加以防杜減少,同時也呼籲賴政府就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土地規劃、分配與利用是否合理?對相對弱勢的農漁業的衝擊有無落實公平轉型正義?進行全面性檢討。

作者是因為喜歡大自然與賞鳥,而把法律用到保護環境與土地上,卻滿身不合時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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