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人天生就是政治動物:政治哲學緒論》

【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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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該由誰來統治?

引言

英格蘭人民以為自己是自由的;這是極大的錯誤,他們只有在選舉國會議員時才是自由的;一旦選舉結束,他們便陷入奴役,成為無足輕重的存在。他們在短暫的自由時刻裡所做的選擇,完全證明了他們失去自由是合理的。

盧梭,《社會契約論》,收錄於《社會契約論與其他晚期政治著作》
([1762],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第三卷,第十五章,第114頁

無論我們是否認為國家是正當的,事實是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國家。而且,從我們目前的歷史位置來看,很難想見這種情況要如何發生真正的改變。因此,每個人—甚至是哲學上的無政府主義者—都會關心我們應該擁有什麼樣的國家和政府。這個政府應該是什麼樣子呢?該由誰來統治?一個常見的假設是只有民主才能得到徹底的證成,任何其他的政體—暴君統治(tyranny)、貴族統治(aristocracy)、絕對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都缺乏正當性。但什麼是民主?它真的那麼有吸引力嗎?

我們被告知說,民主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為人民服務的政府,這個觀念指得是政府是為了其公民的利益而存在,而不是為了統治階層的利益。用邊沁的話來說,民主政府是「以被治者的利益」來進行統治。不過,這樣一來,其他類型的政府也做得到。法國哲學家伏爾泰(Voltaire, 1694-1778)曾主張實行「仁慈的獨裁」(benevolent dictatorship),即一位開明的獨裁者無須諮詢人民的意見,但仍會以人民的利益為依歸來進行施政。今日,世界上有些國家的領導者是由執政黨任命的,卻肩負起以人民利益來進行治理的責任。與之相對,民主最明顯的是一種人民統治的體制:集體自我統治(collective self-rule)。那麼,這就是所謂的民主是「為了人民」和「由人民」進行統治的意涵。在最初三位一體的第一個要件—「人民的」政府,乍看之下似乎是一個空洞的概念:什麼樣的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是無政府狀態嗎?但這裡的想法是,一個民主國家只對構成全體選民的人民擁有權力。統治一個從屬階級或領土,據說與民主的真正理想背道而馳。

所有的當代理論家至少都默默同意,民主在理想上應該要滿足這三個部分的描述。但除此之外,對於民主的涵義還存在著巨大爭議。在當代政治中存在著一個普遍的假設,即民主是「一件好事」。民主的地位經常被視為政權正當性的試金石。如果一個政府或國家被認為是不民主的,它就會遭受強烈的國際批評。甚至連「民主」這個詞也成為爭議焦點,還會被那些看來相當不民主的政權所採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一分為二,東德被稱為「德意志民主共和國」、西德則被稱為「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不過至少對於西方評論者來說,西德顯然更接近他們的民主理念。

但民主真的配得上它現今的聲譽嗎?畢竟,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民主幾乎受到普遍的厭惡。民主在近代蓬勃發展過一段時間,也曾在古希臘曇花一現—儘管是一種非常有限的民主形式—但是在兩千年左右的時間裡,幾乎沒有看過民主國家的存在。如果民主真的像人們經常宣稱的那麼有吸引力,為什麼歷史上那麼多的思想家都拒絕民主呢?

此外,並非所有當代理論家都認為民主是如此地吸引人。與其說他們懷疑民主的價值,不如說他們否定民主的連貫性(coherence)。有時人們會說,「民主」並不是一種政治體系的名稱,而是一個讚美的詞彙。根據這種觀點,並不存在單一連貫的民主理論,意即沒有任何一種政治體系可以得到所有宣稱支持民主的人的認同。

這類批評可能過於誇大了,但毫無疑問具有一定的根據。民主理論包含嚴重的內在矛盾,而在探討支持與反對民主本身的論點之前,先深入探討一些在形塑民主理論過程中最根本的問題將會有所助益。

一個民主理論中的矛盾在於,民主作為「多數統治」(majority rule)體制與民主應當「考量個體」兩個觀念之間的衝突。當有人抗議說「我以為這個國家是民主的」,通常他們被認為是在指控自己受到了某種不公平待遇。例如,也許他們家因為要修建道路而被強制徵收;或許是距離他們不遠的新機場已經規劃完成;或是他們的孩子被拒絕進入當地的公立學校就讀。無論細節為何,抱怨的基礎都是個人的利益或權利沒有受到充分的重視,而據稱這種情況是不民主的。但真的是這樣嗎?假設有51%的人想要修建這條道路或那座機場,亦或是想要排除那位孩童。那麼,民主作為一種多數統治的原則,似乎意味著這麼處置他們利益的方式並沒有任何不民主之處,因為大多數人反對他們的裁決。

在此,我們看到了寄寓於民主理論核心中的張力。法國政治理論家亞歷克斯.德.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在他的「多數暴政」(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的表述中,很好地帶出了這一點。彌爾在進一步發展這個觀念時指出,在大規模建立民主政體之前,人們普遍假設,如果人民在為自己的利益進行統治,那麼就不可能存在政治壓迫。因為如果人民自己治理自己的話,他們究竟為什麼要通過壓迫性的法律呢?但是如同彌爾指出的,這裡的謬誤在於把人民視為一個具有單一利益的同質性群體,每個人都以相同的方式受到每一項政策的影響。由於我們並非如此—我們有著不同的目標、興趣和計畫;我們生活在不同的地方,有著不同的壽命—因此,很容易理解為什麼多數人會通過一項對少數人造成極度惡劣後果的法律。這是否是不民主的?如果你認為一個民主國家必須保護所有個體,那這是不民主的;如果你認為民主僅僅意味著多數決,那這就不是不民主的。

彌爾相信必須採取措施來防止多數暴政的產生。我們將在第四章中詳細討論他的立場。此刻的重點很簡單,民主理論家必須決定,民主在本質上是否是一種頗為粗糙的多數統治原則,還是說我們應該遵循「麥迪遜式」的觀點(以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 1751-1836〕為名,他通常被稱為「美國憲法之父」),即民主需要保護少數群體。

第二個矛盾則涉及民主的「代議」與「直接」模式。在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中,選民投票決定是否支持或反對法律或政策,而不是選擇候選人。理想上,每項重大議題都會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提交給全體選民來決定。另一方面,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則是大家較為熟悉的體制,在這個體制中由公民們投票決定誰在政府層級上代表他們,然後由這些代議士接著制定法律。直接民主似乎更忠於民主的純粹精神,然而在現代世界中卻鮮為人知。現代民主政體奉行代議模式,透過選舉來決定由誰來組成政府,而非直接決定當天的特定議題。但如果這種代議制度被認為是不民主的,那麼就幾乎沒有任何大規模的民主國家曾經存在過。許多當代「自由民主政體」的批評者都得出這個結論:他們會說,民主是件好事,如果我們有民主的話就好了。

這兩場矛盾的辯論—多數統治與個人權利的對立,以及代議模式與直接模式的對立—是形塑民主理論的根基,但這兩場辯論還遠遠沒有涵蓋所有的爭論領域。舉例來說,在希臘人之中,有時會認為選舉候選人是不民主的:因為這會讓不受歡迎的人獲得一個低於平等的機會。因此,應該用抽籤選出統治者。其他理論家則提議,我們應該找方法來衡量並考量不同個體偏好的強度。根據這個觀點,具有強烈偏好的少數群體應該優先於冷漠的多數群體。此外,我們也不該忽視決定誰擁有投票權的問題。在古希臘的民主政體中,只有極小比例的人口享有公民權:女性、奴隸和外邦人則被排除在外,即使是那些家族世代居住在該國領土內的人也不例外。在當代世界,自稱是民主典範的國家卻大幅限制誰可以投票。例如,英國女性直到一九二八年才享有完全平等的待遇,而許多國家仍將「非公民」排除在選舉權之外,即使他們已經在該國生活了數十年。

在另一個層面上,我們也熟悉一些關於投票程序的爭辯,這些爭辯儘管並不基本卻更加錯綜複雜。許多歐洲國家長期以來都在辯論一個問題: 是應該實行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即代表人數與總得票數成正比(就像歐洲議會選舉實行的那樣),還是應該在各個選區內採用「簡單多數決」(first-past-the-post)體制(就像英國實行的那樣)?這類辯論當然具有極大的重要性,而系統的選擇將帶來深遠的影響。例如,人們常說希特勒之所以能上台,正是因為德國採用了比例代表制。但從更哲學的角度來看,當務之急是要弄清楚民主應該是什麼,以及為什麼民主會被認為是有價值的。作為處理這些任務的首次嘗試,我們將探討其中一個最有力的反民主論點: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提出的論點,一般認為《理想國》成書於西元前三百八十至三百六十年之間。透過審視這篇對民主價值的懷疑性抨擊,我們將開始瞭解民主是否真如它經常獲得的讚譽那樣值得推崇。

柏拉圖反民主

設想這樣的事發生在許多艘或在一艘船上;船長在身形與力量都超越船上的所有人;但他耳背而且只看得見近處的事物,關於航行的知識是這種事中其中一種,而水手們為了掌舵相互爭吵,每個水手都認為自己應該掌舵,即使他尚未學得該技藝,也無法指出他的老師及什麼時候學的,除此之外他們說這是不可教之事,但準備好將說這是可教之事的人剁成碎片,他們總是圍著船長他轉,要求他及做一切事為的是他會將舵交給他們,有時候若他們無法說服他,但別人可以,他們會殺了這些人或把他們丟出船外,但在他們以曼陀羅草、酒醉或其他的方式縛繫住高貴的船長後,他們統治船及使用船上物資,且飲酒作樂及航行,就像他們這樣的人一樣,除此之外他們讚美任何有能力使此事發生之人,藉由說服及強迫船長他們得以統治,並稱他是水手、舵手及船專家,但指責不是這樣的人為無用,可是他們不會讚美真正的舵手,他必須注意一年中的季節、天空、星象、風及一切屬於此技藝之事,若他要是位真正的船長,但以何方式他會掌舵,是否有人願意,他們認為不可能在擁有這項技藝及技能的同時也擁有掌舵術。當這類的事發生在船上你不認為真正有掌舵技藝之人其實是位觀天象之人、瞎聊者及無用者,那些處在如此狀態的船上的水手們這麼稱呼他?

柏拉圖,《理想國》,由H. P. D. Lee編輯

([380-360 B.C.], Harmondsworth: Penguin, 1955),第282頁,488a-d

柏拉圖對民主的反對立場利用了另一個民主理論內部的明顯的矛盾。就像「君主制」意味著「由君主統治」,「民主制」意味著「由人民(the demos)統治」。但誰是人民?在古希臘語中,它既可以被理解為「國民」(the people),也可以被理解為「暴民」(the mob)。那麼,按照後者的理解,民主政治即暴民統治:由烏合之眾、庸俗之輩、底層百姓、不稱職者來掌控統治。

但對於這種民主的侮辱只是柏拉圖主要的反民主論證的前奏而已,他的基本武器是所謂的「技藝類比」(craft analogy)。這個論點非常簡單:如果你生病了,並且想得到健康方面的建議,你會去找專家—醫生。換句話說,你會想諮詢一位曾受過專業訓練、能夠勝任這項工作的專業人士。你最不可能做的事就是召集一群人,然後請他們投票決定正確的療法。

國家之健康不亞於任何特定個人之健康的重要性。做出政治決策—為國家利益所做的決策—需要判斷力和技能。柏拉圖敦促說,這事應該交給專家來做。如果讓人民來決定,他們會被那些說話最響亮、最有說服力的人所左右—詭辯家們(the Sophists)—因此,就像那位又聾又近視的船長一樣,他們會被野心勃勃的政客之錯誤推理所迷惑。與此同時,那些真正精通航海術的人將被忽視,就像一艘由暴民掌舵的船將迷失方向及沉沒。柏拉圖認為,國家之船亦復如是。

但是專業的統治者要到哪裡去找呢?柏拉圖在此的答案很簡單,而且對於許多他的潛在讀者來說,這個答案乍看之下還頗為諂媚。除非君王成為哲學家,或是哲學家成為君王,否則正義的社會是不可能實現的。柏拉圖認為,哲學訓練是統治者的必要資格。柏拉圖所謂成為哲學家的想法,並不只是花幾年的時間進行閱讀和思考哲學。他為「衛士」(guardians)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終身教育計畫,該計畫早期不僅涉及識字技能,還包括音樂、數學、軍事和體育教育。在三十歲之前,根本不學哲學。經過五年的哲學學習之後,接著會有十五年的兵役,而那些能夠光榮完成這段過程的人,才被允許全心全意投入哲學研究裡;這段安逸的生活只有在輪到那「疲憊不堪的政治事務」時,才會暫時中斷。

深入探討柏拉圖《理想國》中的這些及其他方面會使我們偏離主題太遠,尤其我們無法深入探討柏拉圖打算讓他的衛士們所具備的知識之本質和內容。但讓我們記住技藝的類比,統治就像醫學、航海,甚至耕作一樣,是一種技能。這需要特殊的訓練,甚至並非每個人天生都有能力掌握這項技能。就像醫學應該交由專家處理,並且只有那些最適合的人才能接受醫學訓練一樣,統治亦復如是,只有那些具備統治潛力的人才能接受統治的訓練。任何其他的安排都會導致更糟的結果,而諮詢民眾意見則會導致災難。

表面上看來,柏拉圖反對民主的論點似乎是壓倒性的。如果統治是一種技能,而且是只有少數人才能獲得的技能,那麼民主政治似乎就顯得荒謬或不理性。民主政治的捍衛者就必須尋找一種回應技藝類比的方式。但是它有沒有弱點呢?

衛士的問題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柏拉圖自己的體系其實是一種獨裁政體(dictatorship)的形式,而就像有些可以用來反對任何民主體系的一般性論點一樣,同樣也有些可以用來反對獨裁政體的一般性論點。即使我們承認柏拉圖在培育衛士的過程中,他確實創造了一個專業的統治階層,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將控制我們生活的權力交給他們。

重點不在於我們永遠都不該聽從專家的意見,而是把不受拘束的權力交給專家便將招致災厄。你可能會選擇聽從醫生的建議或是請教建築師,但如果「醫生的指示」具有法律效力,或是如果建築師負責分配房屋給人們,又有誰會高興呢?無論這些人在他們的工作上有多出色,我們為什麼要相信他們能代表我們做決定呢?他們也許還擅長其他事情:比如中飽私囊。

這個異議是個老問題了。有什麼辦法可以阻止衛士們—哲學家皇帝—將局勢轉變成對自己有利的局面呢?告訴我們統治者是專家,難以令人感到安心。如果我們預期我們的統治者會貪腐,那我們寧可被無能的人統治。至少這樣一來,貪腐的危害可能會小些。所以這個異議問說,在柏拉圖的體系中,誰來監督這些衛士呢?

柏拉圖並未忽視這個難題。他的回應是,主張衛士們必須被安置在一個貪腐機會最小化的位置上。舉例來說,哲學家皇帝不得擁有私人財產。因此,我們在現代世界中經常看到的那種貪污腐敗的情況似乎沒有發生的餘地:統治家族或是政黨派系犧牲人民的利益來中飽私囊的情況。顯然,這種情況會被排除在柏拉圖的體系之外—只要禁止私有財產制的規則能夠得到執行的話。

但如果我們真的假設這些統治者不能中飽私囊的話,那我們似乎陷入了相反的困境。如果衛士的生活不是大富大貴的話,為什麼會有人願意統治呢?就像柏拉圖描述的衛士們那樣,他們是哲學家,寧願把時間花在閱讀、談論和思考哲學上。為什麼他們要放棄自己的時間呢?柏拉圖的答案在某種程度上是消極的。衛士們願意統治不是為了該角色本身的內在或外在獎勵,而是為了避免被他人統治。與其讓其他人—更糟糕的是,所有的其他人—來統治,他們勉為其難接受這個必要的義務。

儘管如此,如果衛士們決定要違反有關私有財產的法律,或甚至透過適當的程序修改法律,又有誰擁有權力和權威來制止他們呢?柏拉圖設計來防止貪腐的法律無法讓我們完全放心。如果柏拉圖希望說服我們,適當的哲學教育能讓人抵抗誘惑,那我們可能會回答說:相較之下,賦權於選民並接受全面且適當的公共監督,才是一種更可靠的補救措施。

另一個令人擔憂的問題是,衛士們究竟是如何被指定的。柏拉圖相信,具有潛力的衛士可以在幼年時就被挑選出來,然後經過各種嚴格的考驗,從而篩選出最優秀的人選。這似乎是完全有可能的:想想將軍們是如何從軍隊中晉升的。但就這些衛士來說,我們仍然可以質疑,他們進行統治要求是否會被全體人民接受。畢竟,大多數人都從未接受過哲學教育的益處,因而可能無法判斷誰是最適合的統治者。

如果我們把這些異議加總起來,會得到什麼結果呢?它們的結論其實無非就是,我們對柏拉圖體系的想法感到非常不舒服。柏拉圖的社會無法保證衛士們永遠都能抵抗誘惑。而且,人民很可能不會接受他們的統治。但是,這些在柏拉圖提議中的問題,難以構成對民主的強烈辯護。也許另一種非民主體制才是答案。再者,如果統治是一種只有少數人才能擁有的技能,那麼把政治決策交由烏合之眾無疑是荒謬的。

作者為英國知名哲學家,牛津大學政府學院的公共政策教授。他的著作包括Robert Nozick: Property, Justice, and the Minimal State(1991年)、《人天生就是政治動物:政治哲學導論》(1996年初版,2023年第四版)、Why Read Marx Today?(2002年)、Disadvantage(2007 年)、Ethics and Public Policy(2011年初版,2020年第二版),以及The Human Right to Health(2012年)。他曾擔任納菲爾德生物倫理學理事會成員,並與英國的鐵路、醫藥界和政府合作,研究風險倫理、生命與健康的價值評估問題,還為《衛報》撰寫定期專欄。


書名《人天生就是政治動物:政治哲學緒論》
作者:喬納森‧沃夫(Jonathan Wolff)
出版社:商周
出版時間: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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