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的真相與這波造謠詆毀的目的

詹順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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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山頭水庫太陽光電場是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於2017年9月6日公告招商,得標廠商於2021年1月28日取得開工許可,同年12月利用水庫枯水期才開始水面光電板的施工作業,於2022年5月竣工商轉。商轉之後雖陸續偶有認為影響景觀與會否影響水質的質疑,但經澄清後隨即止歇。

對光電板的污衊非常有政治性

商轉3年後日前這波造謠使用鹽酸、清潔劑清洗光電污染水質,卻是鋪天蓋地,背後刻意操作的痕跡非常明顯,真正需要深思的其實是此番操作的目的是什麼?專業澄清為何不獲重視、無法止歇謠言?過去8年發展再生能源的成果,明明是執政黨可以好好整理對外說明的難得政績,賴政府為何反而快速棄械投降,輕易喊停(暫緩)水面型光電?

水面型太陽光電設備主要係光電板結合浮筒鋪設在水面上,目前光電板主要材料為矽晶片,外部再以鋼化玻璃與EVA封裝膠密封保護,以鋁框固定與支撐,浮筒是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質,耐酸、耐鹼、抗紫外線、抗氧化與抗溶解材質。整體而言屬固態結構,與含有電解液的鋰電池、鉛酸電池等儲能裝置材質與結構明顯不同,不僅本身並無毒性,更不可能「洩漏」根本不存在的電解液。

目前台灣水面型太陽光電使用的都是這類矽基型(即第1代)光電板,縱使放在含有鹽分的海水也不至於因浸水而分解產生污染,更何況是架設在淡水水域。環境部10月17日記者會公布做了破碎光電板浸泡在酸性溶劑的溶出試驗或浸泡水3個月後的水質檢測,不僅皆合乎標準,都還遠低於飲用水質標準。

圖片來源: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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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是否影響水庫水質,其實還可以再從縱向烏山頭水庫鋪設光電板前後3年的水質變化比較(須扣除颱風、豪雨期),以及橫向不問有無鋪設光電板納入全台水庫、淨水廠過去3年水質狀況的比較(皆可上網查詢),便可更清楚看出水面型光電板根本不會影響水質。至於如何強化抗風抗浪能力避免毀損,則是海岸附近魚塭與沿海或近海浮動型光電應努力克服的議題,台灣水庫都在山區,所鋪光電板需要面對強風巨浪衝擊的問題小得多。

水庫污染物很多,光電板反而最不會影響水質

水庫鋪設光電板(僅適合小比例,如15-20%),阻斷陽光使藻類無法行光合作用,減緩其生長速度,反而有助於減少水庫優養化程度。至於有人質疑會破壞水庫生態,其實很空泛,究竟具體標的生態或主要生態是什麼(例如台南市政府積極推動的南科沙崙園區之於瀕危草鴞與其棲地)?有一根本的大前提應先理解,水庫是完全露天開放,降雨流經集水區地面會將灰塵、枯枝枯葉、尚未完全腐爛分解的動物屍體殘骸、土石、微生物等帶入水體,原本水體內生物也會生死分解的自然循環;如有周邊有農業或觀光旅遊,還可能會流入化肥、農藥,以及飯店、餐飲排放(甚至偷排)廢水或偷倒剩餘餐飲廢棄物等足以影響水庫水質的物質,光電板反而是最不可能會影響水庫水質的人工構造物。

至於清洗會覆蓋光電板而影響發電效率的落塵、鳥屎、樹葉或蜘蛛網等,主要是用清水高壓沖洗,再輔以長桿拖把洗刷即可,根本不可能用具腐蝕性的鹽酸或硫酸,也無須用成本較高且費時的清潔劑,這幾乎可說是光電業的商業常識,也是只要上網稍加查詢也是唾手可得的資訊,卻讓紅媒、網軍與連陰離子介面活性物質(劑)生成原因都未曾真正瞭解的假專業蘇一峰之流所造謠言,操弄到社會大眾認知出現混淆,賴政府也丟盔棄甲,經濟部長與行政院長先後喊出暫緩繼續推動,意味著隱藏在紅媒、網軍背後的操盤者,已經成功達到這波操作的目的。

陰離子界面活性劑」固然可能來自清潔劑如十二烷基苯磺酸鈉(LAS),但微生物與藻類的代謝也一樣會產生相同物質。如果取樣檢測的水體來自蒐集家庭生活廢水的下水道、(含工業區的)污水處理場,檢出的陰離子界面活性劑來自清潔劑可能性當然高;如水體取自水庫,最主要必是源自微生物分解有機物與藻類不斷代謝所產生,如脂肪酸鹽(R-COO)、鼠李糖脂(rhamnolipid)、脂肽(surfactin)等,這些都是在分解有機物時自然生成的副產物,特性是濃度低但會持續釋放,檢測時會呈現微量反應。

水庫微生物氧化分解能力強

清潔劑在自然環境中分解得很快,尤其水庫或河川這種曝氣良好、微生物活性高的環境,縱使是工業用清潔劑十二烷基苯磺酸鈉,1、2週左右就會被微生物氧化分解成二氧化碳與硫酸鹽,除非連續排放,否則不太可能長期留在水體中。太陽光電七大產業公協會也於10月14日召開記者會發布共同聲明,澄清光電模組無毒,絕無使用化學清潔劑清洗,將對故意散布不時謠言者提告。

藍營立委陳菁徽本以為可以「乘勝追擊」,也端出高雄鳳山水庫鋪設光電來質疑,卻於高雄市政府出具公文表示是在韓國瑜擔任市長期間,依權責提供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與同意籌設的意見後,鳳山水庫水面型光電場就不再受謠言砲火針對性攻擊,可見這波對水面型光電的謠言攻擊是有政治目的,而且是針對特定對象。

攻擊光電板的幾個可能原因

從這波對水庫光電板攻擊的對象、時機分析,背後影武者的政治目的很可能包括:1、移轉傅崐萁與徐榛蔚長期把持下的花蓮縣政府防災、救災的無能與荒腔走板演出的社會關注焦點;2、鋪陳對市民民進黨長期執政的惡感,幫助國民黨2026地方選舉爭搶台南、高雄二都市長;3、同時劍指2028大選,藉由逐步扼殺蔡政府8年留下的重要政績(先是這波針對能源轉型政策,接下來年金改革政績也將被修法推翻),加上賴清德這4年朝小野大,在藍白全面抵制下幾乎難以做出政績,讓民進黨2028年喪失中央執政權。4、藉機扼殺專業信任(專業是提供正確、客觀、充分的資訊讓決策者作為判斷的參考依據,但仍不宜專斷,需要資訊公開與社會溝通),以方便日後在其他更大議題如大選、重大公投議題或攸關國家主權議題的帶風向操作,進一步混淆人民對事實真相的認知。5、在社會普遍認定用電需求將不斷成長下,藉由打擊再生能源,幫助核能復辟,不管是既有核二、核三延役或新核能。

外有網路大軍猛攻,內有中央部門的棄守

儘管這波謠言詆毀光電的操作如此明顯,農業部、環境部、水利署也努力以專業澄清,許多長期協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公民團體更是積極提出專業論述協助捍衛再生能源發展政策,可惜完全抵不過對方網路大軍刻意操作的擴散流量,而最令人失望的是,賴政府又重蹈普發現金1萬元的覆轍,很快棄械投降決定暫緩推動,讓協力的公民團體再次感到被丟棄、不知為何而戰。也許,這正是這波操作的影武者所樂見,也部分達成了上述第2、3點目的。

環境部10月17日記者會同時提到正在蒐集資訊研議光電環評的認定標準,但光電所引發最大的社會問題,其實是在於土地使用的競逐或排擠問題,也就是光電與長期租用國有非公有土地養殖、插蚵架的漁民競逐土地使用權,造成這些漁民失去經濟來源,又或對農業產生排擠(假耕作、真種電),這部分是政府要再往前推動地面型與水面型光電最應積極優先衡平處理的議題。

至於應否環評問題,如以光電壽期屆至後可拆卸,鋪設裝置時也無須將地面水泥化等特性,其實真正需要環評的區位,除了重要濕地外,參酌與台灣一樣多山多丘陵的日本規範,再進一步納入會因鋪設光電板而刈除林木、灌木或雜草而影響淺山生態與水土保持的山坡地即可,但台灣面積小,應環評的面積門檻則應降至3-5公頃;國家公園、國家森林遊樂區、國家風景區根本應一概禁止地面型光電,但應容許屋頂型且無須環評;野生動物保護區與重要棲息環境也一律禁止地面型光電,其他區位建議可以無需環評。於實際鋪設與營運期間有無契約或相關規範(如滿足真正農電、漁電共生)等,是執行面監督問題,不宜與應否環評混為一談。

賴清德總統一直想走出自己的執政風格,端出自己的政績,但如蔡總統留下的好政績也維持不住。例如因心繫新核能而刻意暫緩再生能源的推動(但其實根本不衝突),又或有意無意予以捨棄,只會讓自己的支持者更少,施政更加困難,萬望賴政府好自為之。

作者是因為喜歡大自然與賞鳥,而把法律用到保護環境與土地上,卻滿身不合時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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