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懼的總和或民主的盔甲?從德美日經驗看臺灣的國安敘事

許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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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圖片來源:蔡其達攝

在臺灣的公共論述中,「國家安全」始終是一個充滿張力、也極易被喚起歷史創傷記憶的詞彙。每當立法者試圖針對境外滲透或技術轉移強化法制時,社會輿論總會迅速裂解為兩極:一方是對於地緣政治威脅的深沉焦慮;另一方則是對於威權體制復辟的本能恐懼。這種現象背後隱含著一個深刻的命題:當一個曾經受過威權創傷的民主政體,在面對當代新型態的「法律戰」與「灰色地帶威脅」時,我們是否具備足夠的敘事能力,將國家安全從集體記憶的陰影中釋放出來,轉譯為一種守護自由的必要工具?

本文將此一過程稱為「國安轉譯」(Security Translation):將原本模糊且難以被感知的安全風險,轉化為制度上可辨識、且在公共論述中能被理解的法治框架。

德國的「戰鬥民主」與美國的「動態天平」

要理解臺灣的困局,必須先看其他民主國家如何定義這套自我保護機制。德國是「防衛性民主」(或稱戰鬥式民主,Streitbare Demokratie)的先行者,其核心建立在「永遠不再」(Never Again)的教訓之上。德國基本法第20條第4項規定:任何德國人皆有權利反抗推翻自由民主的基本秩序者。此一反抗權被詮釋為保護或恢復民主憲政秩序的「正當防衛權」。對德國人而言,限制特定的政治權利以防止納粹遺毒復辟,並非對民主的侵蝕,而是民主能夠存續的先決條件。這種「價值先行」的防衛模式,也使德國的國安法制在公共論述中容易取得道德正當性的基礎。

相對於德國的道德剛性,美國司法體系則展示了民主防衛的動態平衡,隨國家面臨不同的環境威脅而調整。早在1919年的 Schenck v. United States 案中,最高法院Holmes大法官便指出,言論保障必須視環境而定:「當國家處於戰爭狀態時,許多在和平時期可以說的話,會因為對戰爭努力造成阻礙,導致只要戰爭仍繼續,這些言論就不會被容忍;沒有任何法院會認為這些言論應受憲法的絕對保障。」

而Jackson大法官在1949年的Terminiello v. Chicago 案中也曾警示:「選擇並非在秩序與自由間二選一,而是在「有秩序的自由」與「兩者皆無的無政府狀態」間做選擇。」這段話精闢地揭示了一個核心憲政原則:民主制度並非「自殺協議」,它不能賦予敵人摧毀民主本身的自由。

日本從和平神話到現實覺醒

最值得臺灣對照的,或許是文化與制度相近日本。戰後的日本長期沉浸在「和平憲法」的溫室中,社會對任何與軍事、國家安全相關的立法皆充滿敵意。然而,面對近年地緣政治的劇烈變動與產業間諜的侵蝕,日本的敘事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譯,從2013年的《特定秘密保護法》到2024年的《重要經濟安全資訊保護及活用法》,日本政府成功將「國家安保」與「產業競爭力」連結成制度保護機制。隨後自民黨在國會大選的接連大勝,不僅驗證了民意對此路線的認可,更賦予了政府在推動國家安全制度改革時強大的動能。

日本的轉型並非因為忘記了二戰的教訓,而是意識到,在混和威脅與全球供應鏈的賽道上,缺乏安全機制的民主制度,就像一個患有自體免疫缺陷的身體,將誤將致命的病毒視為正常的自由細胞,導致身體在面對外來入侵時不僅無法識別威脅,甚至喪失防禦的本能。日本的覺醒路徑說明:當威脅轉化為生存與經濟的實感時,舊有的和平敘事是可以、也必須被更新的。

臺灣的敘事病灶:被劫持的集體記憶

回到臺灣,我們的困局在於一種特殊的「敘事免疫缺陷」。長期以來,臺灣社會對於威權時代「警總監控」與「思想審查」的慘痛記憶,被一種奇妙的政治修辭所劫持。當我們試圖強化針對核心關鍵技術的保全,或討論如何處理境外影響力運作時,敵對力量往往能精準地觸動這份心理創傷,將「防衛工具」貼上「威權復辟」的標籤。

這導致了一種危險的認知錯覺:彷彿要守護民主,就必須讓民主處於不設防狀態。在這種邏輯下,任何加強管制的嘗試都將可能被簡化為回歸威權的警訊。這種敘事錯覺不僅弱化了社會的防禦意識,更讓敘事戰的操弄者得以在自由的旗幟下,行破壞自由之實。我們正面臨一種層次上的混淆:威權時代的打壓是為了「鞏固權力」,而當代的國安防衛是為了「保護現有生活方式」。兩者的主語雖然都是國家,但其目的與受約束的法律邏輯早已南轅北轍,更需要國安適切的轉譯。

結語:民主如何保護民主

要破解這種敘事劫持,單靠政治喊話或片段式立法並不足夠。臺灣當前所缺乏的,並非制度工具本身,而是一套能與國際經驗接軌、同時回應本土歷史記憶的國安敘事轉譯。

過去國安法治或軍事審判之所以引發社會疑慮,往往並非源於中性的制度本身,而是來自法律不透明、程序不清晰,以及審判過程難以被理解的距離感。因此,我們不僅要討論制度,更應在公共論述中逐步建立社會理解,以強化制度在共識基礎上的發展。無論是資訊揭露的適當設計、程序運作的法治化、內部安全機制的建立或刑事處罰的明確化,其核心都是為了讓制度能被社會看見、理解並加以監督。

在德、美、日的三面鏡子照射下,臺灣的特殊之處在於我們正處於這場法律戰的最前線。我們不能因為害怕影子,就拒絕走入陽光下建立防線;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應該要有區分「權力的傲慢」與「生存的必要」的能力。國安轉譯的完成,本質上是一場關於「我們是誰」與「我們要守護什麼」的共識重建。唯有當我們不再將「管制」與「威權」畫上等號,而是將其視為民主韌性的一環時,臺灣才能真正從歷史的陰霾中走出來,穿上那件既輕便又堅固的民主盔甲。

作者為臺北地院國安及軍事專庭法官,曾任紐約大學(NYU)訪問學者及全球臺灣研究中心(GTI)訪問研究員,長期關注法律戰與國家安全議題,並從制度設計與社會理解的角度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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