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媒體時代下的公共領域包容性與雙軌審議民主如何可能 ── 導讀《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與審議政治》

陳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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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閔翔

當代哲學的重要職責是找出和揭露障礙之所在。要批判阻塞的心理習慣;要專心思考現代生活的各種需求……只能慢慢地,靠大家同心協力,才能做得到。

──杜威,《確定性的追求》

共和國雖逢變動時的混亂,但經過失敗的挑戰,卻仍握有傳統工具,以些許的信心面對未來。

──漢娜.鄂蘭,《共和危機》

閱讀哈伯馬斯,作為公民的責任

二○○四年酷暑,我首次讀到哈伯馬斯的《事實與規範之間》(Between Facts and Norms)巨作,原本打算以審議民主作為博士論文題目,但當時對社會學理論尚未完全參透,便放棄這個想法。不過,哈伯馬斯法政哲學的文本原典仍一直持續耕耘著,最後成為我博論中用來批判和反省德沃金(Ronald Dworkin)法律理論的利器。哈伯馬斯哲學之大用,莫過於此。

畢業之後,我在中研院歐美所做博士後,有較長的時間系統地專心探索哈伯馬斯的思想學說並蒐集文獻。回顧以往,作為哈伯馬斯的忠實信仰者,將近二十二年的閱讀與寫作,雖感覺他文句冗長難懂,常在拗口的段落中斟酌意義而感到挫折,卻也常在篇章推理中感受到驚奇與新穎,讚嘆他理論駕馭的功力以及對於時代問題的深邃觀察能力──「哈伯馬斯」已成為一種理解世界的方式。

本書是哈伯馬斯生前的最後一本專著。德文本只有一○八頁,英譯本有一二二頁。篇幅不多,實質上蘊涵並統合了他一輩子的核心主張。一言以蔽之,即人如何在社會中進行理性溝通。哈伯馬斯倡導的方法是審議民主,而理想的公民審議需要包容的公共領域。兩者互為表裡,缺一不可。本文嘗試從理論脈絡、主要見解與目標宗旨三方面來闡述這本書的微言大義。

「後真相民主」危機

眾所皆知,在《事實與規範之間》,哈伯馬斯透過溝通行動理論中的「論辯」(discourse, Diskurs)方法學,完成了法律哲學與民主理論的雙重建構任務,從而開啟了一九九○年代西方民主理論的「審議」(deliberation)學術風潮,迄今不墜(Habermas, 1992; 1996)。哈伯馬斯不是最早、也不是唯一提倡審議民主的學者,然而出於其理論學說的規範性和理想性等原因,總被推崇是當代審議民主之父。

這股「審議民主」思潮在二十一世紀初傳到臺灣。除了哲學上的思辨與啟發外,實踐上在城市地方或鄰里社區帶起各種議題式的「參與式民主」具體模式,諸如公民會議、願景工作坊、網路論壇、參與式預算,一度讓我們以為只要照著雙軌制審議政治──第一軌以政黨與選舉或投票為重心的代議制度,第二軌由公共領域與公民社會所構成的公共意見(即人民意志自主形成的大眾輿論)──的基本原則走下去,就能到達民主的桃花源。

然而,大約在二○一六年,我們的世界進入了所謂的「後真相民主」(post-truth democracy,請見本書第一章第五節)。假新聞、演算法、同溫層效應三位一體,不僅破壞並動搖了公共領域的包容性基礎;同時作為企業獲利邏輯的社群媒體,其娛樂化、善於煽動情緒的商業市場特質,加速侵蝕了公共討論的理性能力和資訊判斷能力,最終使得人們連好好說話與彼此之間進行有意義的對話都形加困難。

這就是《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與審議政治》(簡稱《新轉型》)訴說與診斷的社會病理。整體來說,第一章是全書的骨幹,呈現了哈伯馬斯對數位媒體時代公共溝通的最新看法。第二、三章圍繞在審議民主這個主要的政治概念,在時代的意義上,是他對民粹主義的一種回應及其民主危機的補充解釋。九十三歲的哈伯馬斯,之所以必須針對時下流行的數位平台進行討論,著實有一個更廣大的思想背景與理論企圖。

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

從書的書名,我們很輕易就能聯想到六十四年前,哈伯馬斯為了取得他的教授資格所出版的第一本書:《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簡稱《轉型》,可參考曹衛東等人合譯的譯本)。當時,哈伯馬斯創新地透過歷史社會學的爬梳,一方面揭示了公共領域的起源定義、社會結構、政治功能以及輿論的監督作用──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 Öffentlichkeit)本質上是介於國家/政府公權力(例如公務員、警察)與私領域(家庭、企業,即黑格爾意義下的市民社會)的一種空間;另一方面觀察公共領域已發生「結構轉型」,亦即十八世紀隨著資本主義的興起,透過咖啡館辦讀書會,在沙龍討論哲學、歷史、文藝,甚至辦報紙、出版週刊或雜誌來針貶時事,逐漸形成輿論與政治公共領域。但是隨著二十世紀大眾媒體的普及化與消費文化蔓延,文化批判意識消失最終導致公共領域徹底瓦解。精確來說,《轉型》已經闡述過兩波的公共領域興起與崩壞的過程緣由。

《轉型》的理論貢獻,廣泛有二:第一,揭櫫公共性在民主社會中的必要性,人們透過面對面的討論、對談交流或公開發表意見,形塑出公共領域。第二,哈伯馬斯認為,公共領域就是言論匯流的地方,公民對話與溝通都需要公共領域,故「結構轉型」最明顯的場域其實是媒體。由此觀之,本書清楚指出實際上人類歷史出現三次溝通技術革命:第一次是發明印刷術,即口語文字化;第二次是機器印刷使我們擺脫手寫羊皮紙;第三次則是電子數位化與電腦的全球網路普及(見第一章第四節)。換言之,哈伯馬斯批判分析的對象,就是「社群媒體」的「新」媒體所產生的第三次結構轉型,我們可標示做「公共領域數位化轉型」。

進而言之,《新轉型》指出數位化改變了媒體結構,哈伯馬斯稱之為公共領域平台化。在數位媒體尤其是社群媒體主導的科技社會環境,人人都可以免費註冊並使用Facebook、Instagram或YouTube,人人都成為作者,但卻是不用負言論責任的作者:在網路上化身無數個帳號的使用者,公共討論則簡化成按讚、訂閱與流量。相對的,平台業者也不負責任,它們宣稱只提供架構服務,內容都是使用者提供的──這種市場經濟盈利包裝的媒體現象,結果產生公共領域碎片化──新媒體使用者成為自戀式自我展演的公共空間。根據哈伯馬斯,數位平台並不是中立的,看似賦權給作者,實則讓傳統媒體或新聞記者本該有的編輯、篩選、批判與議題設定等專業守門人角色盡失,監督和批判的功能散失。尤有甚者,新媒體最嚴重的問題是,它排斥異己或異音,模糊了公、私領域之間的界線,破碎的公共領域因此成了半公共領域,從而公共領域不再具有包容性(以上詳見第一章第六節精采的內容)。

公民審議是破解民粹的良方

從「舊VS.新」結構轉型切入,本書承先啟後地再度強調審議民主的包容性公共領域之根本重要性與政治功能:人民自主形成意志過程的自由的公共文化。是以,公共領域、溝通理論、公民社會是哈伯馬斯審議民主的三個理論支柱(黃瑞祺、陳閔翔,2018)。

這個故事源遠流長。因此,想要了解哈伯馬斯為何認為民主不是偏好的總和,而是透過互為主體性的公民溝通行動之互補性學習,讀者只需要從第二章的簡短訪談與第三章的澄清短文,就能找到答案。誠如他在第三章結尾的警告:「根據整體持續成長的資本主義社會──如今結果證實,我們的民主其實並非堅若磐石」(Habermas, 2023: 102)。

簡言之,哈伯馬斯主張公共領域及其形塑的生活世界與公民社會,才是民主行動的主要場域:透過互相理解立場的理性討論,不僅我們可以取得意見交流,理想上,我們能在批評與爭論中改善想法,並且更接近問題的正解。哈伯馬斯的目標是雙重的,良好、健康的審議民主不僅需要多元開放、涵融異議的公共領域環境;在AI逐漸通行的年代,這個任務同時還需要培養每個新媒體使用者都能成為願意為自己言論負責並與他人真誠溝通的作者。誠如我在《社會政治哲學與人類的未來:哈伯馬斯95論集》所提到的:「人類的未來繫於如何持續深化民主品質」(黃瑞祺、陳閔翔,2025:9)。哈伯馬斯的目標很清楚,就是提升民主品質──「維持能落實公共領域包容性的媒體結構,以及確保公共意見與意志形成的審議特質,不是政治偏好的事,而是憲法要求的事」(Habermas, 2023: 59)。哈伯馬斯如是說。

推到底,哈伯馬斯意在提醒我們,仍要相信民主法治國或憲政民主架構下的審議民主,這是拯救極化政治的公民希望與理性良藥;而他關於數位公共領域困境的解方,我認為表面雖悲觀但終究是一以貫之的樂觀主義立埸。

職是之故,本書是哈伯馬斯對公民的溝通理性與審議民主是可能的最後證言!

哲人已逝,民主仍在

本書於二○二二年九月出版,英譯本隨即於二○二三年十月上市。繁體中文譯本雖晚了幾年,但譯者負笈德國多年,今年初剛取得博士學位,本書直接從德文本翻譯而來,比起去年藍江的簡體譯本,在解讀專有名詞與通順語意上,是更可靠的中譯版本。德文本上市快四年,已發行到第四版。可見,在全球民粹浪潮下,哈伯馬斯的箴言,仍是我們這個時代所亟需的。

二○二六年三月十四日,蘇爾坎普(Suhrkamp)出版社發布了哈伯馬斯過世的消息。這三個月來,國內外各式媒體及網路平台的紀念文章如雨後春筍般湧出,一代大師的世界級影響力似乎更勝以往。哲人已逝,所幸,本書在譯者與麥田的努力下,為這個感傷的時節,用「翻譯原著」這個古典又老派的知識分子方式,繼續傳承、傳播、傳頌哈伯馬斯的批判精神與現代性理想──在數位民主時代,面對高度不確定的未來,我們還是要讀哈伯馬斯!

參考文獻
哈伯馬斯(2002)。《公共領域的結構轉型》。曹衛東、王曉玨、劉北城、宋偉杰譯。台北:聯經。
哈伯馬斯(2003)。《事實與格式》。童世駿譯。台北:臺灣商務。
哈貝馬斯(2025)。《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藍江譯。北京:中信。
黃瑞祺、陳閔翔(2018)。《哈伯馬斯的民主理論》。台北:允晨。
黃瑞祺、陳閔翔(2025),〈前言:哈伯馬斯的社會政治理論概覽〉。《社會政治哲學與人類的未來:哈伯馬斯95論集》。陳閔翔、黃瑞祺編。台北:允晨。頁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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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崇銘(2026),〈哈伯馬斯機器、公共領域與人類的可能〉。《棱角》。網址:https://points-media.com/xzr7
Habermas, Jürgen (1992) Faktizität und Geltung: Beiträge zur Diskurstheorie des Rechts und des demokratischen Rechtsstaats. Frankfurt am Main: Suhrka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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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ermas, Jürgen (1998) The Inclusion of the Other: Studies in Political Theory. edited by Ciaran Cronin and Pablo De Greiff. translated by Ciaran Croni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Habermas, Jürgen (2022) Ein neuer Strukturwandel der Öffentlichkeit und die deliberative Politik. Berlin: Suhrkamp.
Habermas, Jürgen (2023) A New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 and Deliberative Politics. translated by Ciaran Cronin. Cambridge: Polity Press.
Tessler, Michael Henry et al. (2024) “AI Can Help Humans Find Common Ground in Democratic Deliberation” Science 386(6719): eadq2852.

作者為《哈伯馬斯95論集》主編、臺北商業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書名:《公共領域的新結構轉型與審議政治》
作者::尤爾根.哈伯馬斯(ürgen Habermas)
譯者:趙崇任
出版社:麥田
出版時間: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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