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大審與不完美的正義──導讀《東京大審》

張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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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城

蓋瑞.巴斯的《東京大審:二戰審判與現代亞洲的誕生》並不是一本單純記述戰犯法庭程序的歷史書。就筆者看來,它真正關心的,不只是東條英機等日本戰時領導人如何被起訴、審問與判決,而是東京大審如何成為二戰結束、亞洲秩序重組、帝國瓦解、冷戰展開與東亞歷史記憶形成的起始點。東京大審在本書中不是一個孤立事件,而是一個能夠形塑整個戰後亞洲誕生過程的重要現場。這就讓這本書具有其他著作難以企及的特色。

東京大審必須放在「戰後亞洲秩序形成」的大背景下

本書第一個特色,是它將東京大審放在「戰後亞洲秩序形成」的大背景下理解。一般人談東京大審,往往只想到戰犯審判,或將它視為紐倫堡大審在亞洲的翻版。但作者並不滿足於這種狹窄視角。他指出,東京大審發生於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這幾年正是亞洲劇烈轉型的關鍵時刻:日本戰敗並接受美國占領,中國國共內戰進入決定階段,印度及東南亞反殖民運動高漲,冷戰也開始成形。因此,東京大審既是對日本帝國戰爭責任的追究,也是戰後亞洲政治格局重新洗牌的一部分。這也解釋了本書副題「二戰審判與現代亞洲的誕生」的深意:作者不只寫審判,而是透過審判寫出現代亞洲秩序的誕生。

第二個特色,是本書特別強調東京大審與紐倫堡大審之間的差異。東京大審常被稱為「紐倫堡大審的亞洲版」,但作者提醒我們,兩者的歷史評價截然不同。紐倫堡大審在戰後歐洲逐漸成為清算納粹罪行、建立人權與國際法秩序的重要象徵;東京大審卻沒有在東亞形成同樣穩定的道德共識。相反地,它在日本、中國、韓國與其他亞洲地區留下長期爭議。日本保守派常以「勝利者的正義」批判東京大審,中國與韓國則將它視為追究日本戰爭責任的重要依據。這種差異使東京大審的進行和結果不只是法律問題,更成為東亞歷史記憶與民族主義政治的核心問題。

東京大審將軍事、帝國與理想三種衝突匯於一身

第三個特色,是作者將東京大審寫成三種衝突交織下的產物:軍事衝突、帝國衝突與理想衝突。軍事衝突指的是二戰審判本身。東京大審之所以可能成立,是因為同盟國以壓倒性的軍事力量擊敗日本;但日本又不像德國那樣被完全征服,日本天皇制度被保留下來,許多戰時建制派後來也重新回到政治舞臺。這使日本戰爭責任問題從一開始就帶有模糊性。帝國衝突則是本書最有意思的部分之一。審判日本帝國的同盟國,本身不少也是殖民帝國:英國、法國、荷蘭、美國與蘇聯都曾在亞洲擁有或維持帝國利益。這使東京大審的道德正當性變得複雜:審判者並非完全純潔。英國、法國、荷蘭、美國與蘇聯,都曾在亞洲擁有、維持或追求帝國利益。書中明確指出,東京大審十一名法官中,有七名來自歐洲帝國主義列強;若加上澳洲、加拿大、紐西蘭等親英白人法官,大英帝國在法庭上的影響力更加明顯。相反地,朝鮮、印尼、越南、新加坡等深受殖民支配與日本占領之害的地區,卻沒有自己的法官。這使東京大審所宣稱的普世正義,一開始就帶有強烈的帝國陰影。

問題不只在於法官來源,更在於審判本身的道德邏輯。東京大審要審判日本以武力侵略亞洲、建立帝國;可是英國、法國、荷蘭等國也不是以和平手段取得亞洲殖民地。英國在馬來亞、緬甸、印度,荷蘭在印尼,法國在印度支那,都曾長期以武力、壓迫與經濟剝削維持殖民統治。書中也指出,大英帝國在歐洲呼籲自由,但在印度、緬甸、錫蘭和馬來亞控制將近四億人口;荷蘭人在今天的印尼則掌握超過七千五百萬人口。於是問題變得尖銳:如果日本奪取馬來亞、印尼、印度支那是侵略犯罪,那麼英國、荷蘭、法國當初取得並維持這些殖民地,又憑什麼能被排除在同一套道德審判之外?

這正是不少史家認為東京大審存在雙重標準的原因。東京大審表面上是以國際法審判侵略戰爭,但在亞洲場域中,許多被日本攻擊的地方本來不是獨立主權國家,而是歐洲帝國的殖民地。因此,日本的侵略同時具有兩面性質:一方面,它確實是殘酷的軍事侵略,伴隨屠殺、強暴、奴役、資源掠奪與戰俘虐待;另一方面,它攻擊的對象又常常是英荷法等帝國的殖民財產。這使得東京大審很容易被理解為「舊帝國審判新帝國」,而不是純粹的被侵略民族審判侵略者。

更複雜的是,英國、荷蘭、法國在戰後並沒有因日本戰敗而放棄帝國,反而試圖恢復殖民統治。荷蘭試圖重返印尼,法國試圖重返印度支那,英國也努力維持其亞洲殖民體系。書中直言,日本被告其實是因為建立自己的帝國,而被蘇聯、英國、法國與荷蘭公審示眾;而這些國家正在試圖重建對帝國所有物的控制。這句話非常關鍵,因為它揭穿了東京大審的核心尷尬:審判者譴責日本帝國主義,卻未必準備放棄自己的帝國主義。

因此,東京大審的問題並不是「日本無罪」。日本在中國、朝鮮、東南亞與太平洋地區的侵略和暴行,無疑應受審判。真正的問題是:審判日本的法庭是否有能力同時承認歐洲與美國帝國主義在亞洲的暴力歷史?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東京大審可以揭露南京大屠殺、巴丹死亡行軍、馬尼拉屠殺與戰俘虐待,卻無法同時審判英國在馬來亞、荷蘭在印尼、法國在印度支那、美國在菲律賓的殖民暴力。這不是因為後者不存在,而是因為法庭權力結構決定了它不能如此審判。

舊帝國審判新帝國的雙標,以致道德性有缺

所以,東京大審的雙重標準,不在於它錯誤地審判日本,而在於它只審判日本。它把日本帝國主義從亞洲帝國主義的整體歷史中切出來,單獨放上被告席,卻讓其他帝國以法官、檢察官和戰勝者的姿態坐在審判臺上。這就是它的道德正當性既重要又不完整的原因:它確實為亞洲受害者伸張了部分正義,但這份正義又被戰勝帝國的權力利益所限制。東京大審的歷史意義,也正在這種矛盾之中。被審判者也曾以「解放亞洲」作為侵略藉口。至於理想衝突,則體現在國際法、人權、反侵略原則與現實政治之間的矛盾。東京大審想建立侵略戰爭有罪、戰爭暴行應受追究的原則,但冷戰很快改變美國的優先順序,使日本從被清算對象逐漸變成反共盟友。

第四個特色,是本書具有強烈的跨國史與亞洲史視野。它不是單純從美國占領日本的角度寫,也不是只從日本受審者的角度寫,而是把中國、印度、菲律賓、澳洲、英國、荷蘭、蘇聯等多方角色納入同一個敘事場域。書中不只有杜魯門、麥克阿瑟、昭和天皇與東條英機,也有中國法官梅汝璈、印度法官帕爾、尼赫魯、蔣介石,以及來自菲律賓、澳洲等地的受害者記憶。這使本書不會落入單一國族敘事。特別是梅汝璈與帕爾兩人的對照,極具歷史張力:梅汝璈代表中國受害者對正義與歷史記錄的堅持;帕爾則以反殖民主義為出發點,對東京大審提出激烈否定,後來甚至成為日本右派推崇的象徵。這種多方視角,使讀者能看到東京大審內部的裂縫,而不是只看到一個整齊劃一的「同盟國審判日本」。

東京大審不能神聖化,但也不能全盤否定

所以,作者對東京大審採取一種既批判又不全盤否定的態度。這是本書最成熟之處。作者沒有把東京大審神聖化,因為這場審判確實有許多難以迴避的問題:天皇未被起訴,美國對東京、廣島、長崎的轟炸未受審判,蘇聯與歐洲殖民帝國也沒有資格自稱道德無瑕,日本人沒有法官席位,法庭也難免帶有戰勝者裁判戰敗者的色彩。然而,作者也沒有簡單接受「勝利者的正義」這一批判,因為這樣會抹去東京大審的重要歷史功能。東京大審畢竟記錄了南京大屠殺、巴丹死亡行軍、戰俘虐待、菲律賓暴行、珍珠港攻擊等重大罪行,也試圖確立侵略戰爭與戰爭暴行必須受到國際審判的原則。它有缺陷,但缺陷不等於毫無價值;它不完美,但不完美不代表它不是正義的一部分。

東京大審判決書最值得玩味之處,正在於它一方面試圖建立日本侵略亞洲的整體責任,另一方面卻又在若干關鍵敘述上出現令人費解的切割。例如判決書宣稱,日本對南印度支那的興趣,主要是為了攻擊新加坡與荷屬東印度群島,與中國「完全無關」。這一說法顯然難以成立,因為日本進入印度支那,從一開始就與切斷中國對外援助、壓迫重慶國民政府、封鎖中國西南交通線密切相關。書中也指出,日本入侵中國後,日本領導層想阻止法國援助中國國民政府,因此鄰近中國西南的印度支那便具有高度戰略重要性;昭和天皇近臣木戶幸一也曾提醒天皇,美英可能利用印度支那幫助中國製造麻煩,天皇因此同意日本介入。

換言之,印度支那問題本來就不只是「南進」問題,也不只是日本準備攻擊英國新加坡與荷屬東印度群島的跳板。它同時是日本對華戰爭的延伸。北部印度支那關係到中國西南交通與援華路線,南部印度支那則關係到日本進一步南進、奪取資源、逼迫美英荷讓步的戰略部署。若把南印度支那與中國完全切開,就會遮蔽日本南進政策與對華戰爭之間的連續性。

日本南進引發了不同的矛盾立場

這種切割,很可能反映了英屬法官陣營在判決書中的影響。對英國及英聯邦法官而言,南印度支那最重要的意義,是日本對新加坡、馬來亞與東印度群島構成直接威脅;也就是說,它首先是英帝國與荷蘭殖民帝國在東南亞的安全問題。可是對中國法官梅汝璈而言,印度支那問題顯然不能脫離中國戰場來理解。書中前後也顯示,在梅汝璈的影響下,判決書其他部分曾將華盛頓談判破裂歸咎於日本拒絕放棄對中國的政治、經濟與軍事主導,並指出日本在一九四一年夏天已預期會與美英荷開戰,開始進行最後準備。

這裡的矛盾為什麼很重要?它說明東京大審判決書不是一個單純由「亞洲受害者記憶」主導的文本,而是一個由不同戰勝國共同拼接出來的政治法律文件。中國法官想強調日本侵略中國的持續性;英屬與英聯邦法官則更關心日本對英國殖民地和東南亞帝國秩序的威脅。於是,同一個印度支那事件,在判決書中有時被放入對華侵略的脈絡,有時又被改寫成與中國「完全無關」的南進前奏。

從史實上看,日本在一九四一年七月二日御前會議決定向南進軍後,即使維琪法國不願默許,東條英機和其他幾名被告也準備使用武力,以實現日本在印度支那的目標;維琪政府屈服後,日本軍隊便占領印度支那南部。這一行動使日美關係跌入新的危險低點,小羅斯福總統隨即在七月二十五日下令凍結日本在美資產。判決書後面又指出,日本在九月六日御前會議提出的條件,包括要求美英停止干涉日本「打贏對華戰爭」的努力、停止援助中國國民政府、接受日本在印度支那的據點、停止強化英美在亞洲的軍事地位並結束禁運。這恰恰證明,印度支那、對華戰爭、南進政策與美英荷衝突,其實是同一條戰略鏈上的不同環節。

東京大審的南進敘述正是一場記憶權與敘事權的鬥爭

因此,這個例子可以成為批判東京大審的一個精準切口:東京大審並非沒有價值,但它的判決敘事並不總是清楚地反映亞洲戰爭的整體結構。當英國法官陣營主導南洋敘事時,日本南進被理解為對英荷殖民地的威脅;當中國法官梅汝璈發揮影響時,日本南進又被放回對華戰爭和切斷中國援助的脈絡。判決書的矛盾,正暴露出東京大審本身也是一場記憶權與敘事權的鬥爭。它既是審判日本,也是戰勝國之間爭奪「如何解釋亞洲戰爭」的場所。

這種矛盾在岡村寧次身上表現得尤其鮮明。岡村曾是日本中國派遣軍總司令,戰後卻被上海戰犯法庭判決無罪;不少資料指出,蔣介石後來還將他留作國民政府的軍事顧問,而中共方面則強烈指控岡村曾協助蔣介石策劃進攻解放區。也就是說,國民政府在法理上譴責日本軍國主義,但在內戰邏輯下,又不排斥吸收日本軍方的反共經驗與軍事情報。

中共方面同樣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來將抗日戰爭塑造成政權合法性的核心來源之一,並在改革開放後尤其強化南京大屠殺、抗日犧牲與日本軍國主義罪責的歷史記憶;書中也指出,一九九○年代以後的愛國主義教育運動,明顯加強了對日本與西方帝國主義的批判。但在戰後實際軍事建設中,中共也曾吸收大量日本士兵、醫療人員、技術人員與平民加入其軍事與後勤體系。有研究指出,從抗戰後期到一九五○年代,數以千計的日本軍人、醫療工作者與平民曾與中共及解放軍合作,成為其軍事醫療、技術與建設能力的一部分。

大審既是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法律清算,冷戰又把「敵人」轉化為資源

因此,若將這一點納入對《東京大審》的分析,本書的意義就更複雜了。東京大審表面上是戰勝國對日本軍國主義的法律清算,但戰後亞洲政治很快又把「敵人」轉化為可利用的資源。兩個中國都需要日本戰敗來證明自身歷史正當性,卻也都在國共內戰、國家建設與冷戰格局中,現實地吸收日本軍方或日本技術人員留下的能力。這說明東京大審之後的亞洲,並不是一個單純由正義戰勝邪惡所構成的世界,而是一個歷史記憶和政權合法性彼此糾纏的世界。這也正是本書最值得細讀之處:它讓我們看見,戰後亞洲的道德清算從一開始就被現實政治深深穿透。

回到二○二六年的今天,中國和日本的關係陷於緊張,原因之一在於中國譴責日本的軍國主義。然而細緻地看,戰後中國對日本的態度並不能簡化為「反日」二字。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在政治宣傳上持續譴責日本軍國主義,也批判美國扶植日本保守派與釋放戰犯,但在一九五○年代以後,北京對日本社會與日本人民的語調其實迅速軟化。蓋瑞.巴斯書中提到,中共在冷戰初期逐漸把仇恨目標從日本轉向美國,毛澤東甚至明確表示,欺侮中國、幫助蔣介石打內戰的是美帝國主義,而不是日本;因此仇恨的方向已經從日本轉到美國。這代表北京並非單純延續抗戰時期的反日敘事,而是在冷戰與中日關係正常化的長期考量下,重新安排日本在中國外交中的位置。

這種轉向在一九五○年代尤其明顯。毛澤東在一九五四年告訴緬甸總統,中國人民對日本「也不那麼恨了」,而是採取友好態度;周恩來也強調中日之間有兩千年的情誼,只是因一場令人遺憾的衝突而暫時中斷。毛澤東在一九五五年接見日本議員時更進一步表示,中國不是把日本人當敵人,而是當朋友,並說「你們已經賠過不是了。不能天天賠不是,是不是?一個民族成天嘔氣是不好的。」這種話在今日中國官方語境中幾乎難以想像,但它正說明一九五○年代北京對日政策的核心不是歷史清算,而是爭取日本承認北京。

因此,提前釋放日本戰犯也不能只理解為單純的寬大,而應放在北京的對日統戰與反美戰略中理解。書中指出,遣返剩餘日本戰犯的問題阻礙了中日關係正常化,因此中國決定採取明顯較寬容的態度;毛澤東也向來訪日本政治人物表示,只要恢復正常外交關係,就可以盡可能迅速解決這個問題。這與蘇聯對日本戰俘的嚴酷處置形成強烈對比。巴斯書中提到,蘇聯在滿洲俘虜大量日本人,且日本至今仍悼念在滿洲戰役中被蘇聯俘虜後死亡的人員;書中列出的數字是,超過二十五萬人被確認死亡,另有約九萬三千多人失蹤或被推定死亡。

戰後兩個中國對日本都呈現出一種高度複雜的雙重性

這樣一來,戰後兩個中國對日本的態度就呈現出一種高度複雜的雙重性。中華民國方面,蔣介石政府一方面透過東京大審主張日本侵略罪責,另一方面又在國共內戰與反共戰略下,利用部分日本軍事人員、情報與經驗。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則一方面將抗日戰爭納入革命合法性敘事,另一方面又在建政後立即發展對日親善,包括民間貿易、商展交流、戰犯寬赦與「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的論述。若說國民政府是出於內戰軍事需要而利用日本殘餘資源,那麼中共則是出於反美、突破封鎖與爭取日本外交承認的戰略需要,而有意淡化對日本人民的敵意。

戰後兩個中國對日本的態度,不能簡化為「反日」或「親日」。更準確地說,兩岸政權都在公開敘事上譴責日本侵略戰爭,卻又在實際政治中積極利用日本留下的軍事、技術、外交與保守派網絡。這種矛盾,正是戰後亞洲政治最真實的一面。

蔣介石一方面譴責日帝,卻又與日本保守勢力緊密相連

中華民國方面,蔣介石政權在東京大審中主張追究日本戰爭罪責,並以抗戰勝利者自居;但另一方面,蔣介石遷臺後卻引進前日本帝國軍人組成祕密軍事顧問團,也就是所謂「白團」,要這些過去的敵人協助國軍強化作戰、參謀、訓練與制定反攻大陸計畫(白團人員幾乎都實際參加過侵略中國的戰爭)。這使蔣介石的對日態度呈現高度雙重性。他在道德上譴責日本軍國主義,但在軍事上又承認日本軍方的組織、訓練與侵略中國經驗有可資利用之處。這並非偶然,而是國共內戰與冷戰反共結構下的現實選擇。對蔣介石而言,日本既是過去的侵略者,也是戰後反共亞洲秩序中的潛在夥伴。岸信介的例子尤其明顯。蓋瑞.巴斯書中指出,岸信介曾是東條內閣大臣,一度被列為甲類戰犯嫌疑人而遭監禁,後來未受起訴獲釋,並在一九五七年成為日本首相;他也是戰後日本保守民族主義路線的重要人物。而岸信介上臺後不久即訪問臺灣,與蔣介石政權建立密切反共關係。臺灣的國家文化記憶庫也指出,岸信介以共產主義威脅日本安全為理由,表明精神上支持蔣介石政權反攻大陸;這不只是臺日關係事件,也是岸信介推動親美反共外交、修訂美日安保體制的一部分。因此,蔣介石與日本保守派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單純的「以德報怨」,而是反共戰略、亞洲冷戰秩序與日本右派復權共同形成的政治結盟。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岸信介、吉田茂、佐藤榮作等日本保守派政治人物都與蔣介石、蔣經國政權長期保持密切關係。

冷戰反共結構讓原先的敵友作了新的排列組合

經歷過東京大審的日本右派官僚與保守派政治人物,一方面不願徹底接受東京大審所代表的戰爭責任清算,另一方面又在冷戰中支持派出法官在東京大審終審判日本的蔣政權保有「中國代表權」,但後者又以「抗日勝利」作為最重要的歷史敘事,甚至是正當性來源(抗日勝利帶來五強地位和領有臺灣),堪稱冷戰時期東亞的黑色喜劇。這裡的荒謬性在於,臺北一方面說自己是打敗日本帝國的真正中國,一方面又依賴戰後日本右派協助自己維持反共中國的國際地位。日本右派一方面不願被東京大審定罪,一方面又支持那個因東京大審與抗戰勝利而取得國際代表性的中國。這不是單純的矛盾,而是冷戰反共結構把歷史敵人重新焊接成政治盟友的典型案例。

本書其實提供了理解這種荒謬的背景:東京大審本來想建立戰後正義,但審判進行期間,冷戰已經迅速浮現;美國開始把日本重建為對抗蘇聯與共產中國的堡壘,於是清算日本軍國主義的優先性逐漸下降。書中明確指出,隨著美國反共情緒升高,日本被告的反共觀點與美國戰略需要越來越接近;美國也開始停止清洗日本軍國主義者、放棄後續審判,甚至讓戰時保守派高層重返政治舞臺。來到臺北,中華民國一方面以抗戰勝利者自居,另一方面又高度依賴戰後日本保守派與舊軍事菁英(這些人明明是抗戰中的敵方)的協助。這正是歷史敘事與政治現實之間的巨大落差。

中華人民共和國方面,也有類似的雙重性。因此,若把兩岸都放在一起看,就會發現一個更深層的歷史事實:「反日」在兩岸都不是固定不變的情感,而是一種可以被政權重新安排的政治資源。當需要建立民族正當性時,日本侵略罪行會被強調;當需要軍事顧問、技術人才、貿易渠道、外交承認或反共/反美戰略支點時,日本又會被重新定義為可以合作、可以爭取、甚至可以倚重的對象。這一點也正好補強《東京大審》的核心意義。東京大審試圖在法律上清算日本侵略戰爭,建立戰後國際正義;但審判結束之後,亞洲各國很快進入冷戰現實政治。日本戰犯、舊軍人、右派官僚與保守派政治人物,並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臺,反而被美國、臺北、甚至北京以不同方式重新利用。東京大審所留下的,不是一個單純「正義完成」的戰後世界,而是一個歷史記憶、國族敘事、反殖獨立、軍事實用主義與冷戰結盟彼此糾纏的亞洲。

東京大審所建立的是對日本侵略戰爭的法律與道德清算;但在審判之後,兩岸中國政權都很快進入現實政治邏輯:日本既是侵略者,也是可以利用的軍事資源、外交對象、經濟夥伴與反美戰略槓桿。這正好補強本書最重要的洞見:戰後亞洲不是單純的正義秩序,而是一個歷史記憶與權力政治不斷互相利用的世界。

作者為臺北醫學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教授


書名:《東京大審:二戰審判與現代亞洲的誕生(全三冊)》
作者:蓋瑞.巴斯(Gary J. Bass)
出版社:衛城
出版時間: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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