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反確定:擺脫確定性陷阱,拒絕偏執與玻璃心,改變看待世界和彼此的方式,認清思考盲點》

【書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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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缺乏反思的世界

「對確定性的執著,阻礙了人們追尋意義。唯有不確定性,方能激發人們展現潛能。」

──埃里希.佛洛姆(Erich Fromm),《自我的追尋》(Man for Himself)

當我們不再質疑自己的思維,當我們篤信「該知道的,我都知道了」,並且認為前方的路都很明瞭時,就難以理解為何有人會持不同意見,甚至根本不可能理解。於是,我們自然而然地對彼此下結論:種族主義者、自由派弱智、偏執狂、玻璃心等。我們得出的結論,很少是描繪正面的圖像。

對等知識謬誤

當我們確信自己是對的,同時不願接受他人批評,就會用兩種可能的理由:無知或仇恨,來解釋為何有人抱持不同的觀點。說人家無知算是兩者中比較善意的批評。有時候使用「無知」一詞,描述的是不但沒有知識,還缺乏智力。不過,知識和智力實際上是可以分開的。所謂「對等知識謬誤」(Fallacy of Equal Knowledge),假定的是缺乏知識,並不一定與低智力相關。

當我們假設他人持反對意見是因為「資訊不足」時,或許在不自知的情況下,傳達了一個明確的訊息:如果對方擁有與自己相同的資訊和認知,必然會認同我的觀點。

在討論這個謬誤時,我常被問到:「你是指課堂傳授的知識,或是個人生活的經驗知識?」提問者似乎認為,雖然課堂知識未必能讓大家達成共識,但或許人生經驗可以。對此,我的回應始終是:「請設想最極端的情境。假設兩個人擁有完全相同的知識體系與生命經驗,你能否斷言他們必然在墮胎權、槍枝管制、平權措施、移民政策等議題上立場一致?」

提出該問題的人之中,從未有人答出「不能」以外的答案。這時,就該接著問下一個問題:「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擁有相同的資訊和經歷,卻無法讓所有人達成共識?」雖然答案是複雜的,但部分原因很簡單—每個人對經歷的解讀和反應各不相同。

試想兩個孩子的年齡、性別、家庭背景完全相同,也經歷了類似的創傷童年,例如有位酗酒的家長。其中一個孩子可能從這段經歷中汲取力量與動力,長大後變得堅韌且成就非凡,甚至滴酒不沾;另一個孩子卻可能因此輟學、陷入成癮問題,最終難以在社會上立足。

我們無法完全理解,為何這些假設中的孩子有著相似的經歷,卻產生如此迥異的反應,但我們知道這種情況確實可能發生。這正說明了:即使所有人擁有相同的經歷,也未必會得出相同的結論。

這個謬誤是我在課堂上偶然發現的。疫情最嚴峻的遠距教學期間,我常使用Zoom的投票功能鼓勵學生參與。2020年秋季,某次在「社會問題」課程中,我們持續討論種族、歧視與警務改革後,我發起關於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事件的投票:「一個理性的人,是否可能將喬治.佛洛伊德之死視為警察執法不當,而非種族問題?」當投票顯示60%的學生認同此可能性時,我相當意外,近三分之二的學生認為這種觀點成立。我低估了他們的開放程度。

然而,隨著討論持續進行,事情顯然沒那麼簡單。幾位學生不約而同地提出類似觀點:「如果有人不從種族角度看待這件事,可能只是因為他們『不懂』。」看吧,這種想法又出現了──「只要知道得夠多,就必然會改變觀點」的預設立場。

讓我在此暫停一下。我希望澄清一點,那就是當我指出知識有其局限,無法讓所有人對爭議性議題達成共識時,絕非否定知識與教育的價值,也不表示充實見聞不重要,更不認為新資訊無法改變人們的觀點。我要強調的是一個更聚焦的觀察:在涉及強烈道德成分的敏感議題上,我們沒有理由認為資訊相同就會導致立場一致。將資訊不對稱視為分歧根源的預設觀點,本身就有缺陷。

於是,我讓學生重新投票,這次稍微調整了問題的措辭:「如果一個理性的人擁有和你們完全相同的資訊,是否仍可能將喬治.佛洛伊德之死視為警察執法不當,而非種族問題?」這次回答「是」的比例降至30%。學生們難以理解在資訊對等的情況下,為何還會有人持不同觀點,而這就是我說的對等知識謬誤。

「對方只是無知」這種假設很輕鬆,也是一個避開爭論的方式。更重要的是,將他人觀點歸因於資訊不足或資訊錯誤,就是在為自己找臺階下,這樣就可以不用認真思考對方的論點。我們還能進一步推論,若我認為自己的立場是任何人在獲得正確資訊後都會認同的,等於免除了檢視與挑戰自身想法的義務。確定性陷阱提醒我們,面對爭議性的議題時,我們永遠必須質疑自己的思維。

跟著科學走

從某些角度來看,對等知識謬誤的吸引力,源自我們過度簡化自己如何認識世界的思考方式。畢竟,堅稱我們是透過一扇窗戶看世界,並將自身知識視為絕對真理,能幫助我們理解那些原本複雜的議題。而我們得出這些「偽真理主張」最常見的途徑之一,就是透過科學。

2020年新冠疫情封鎖最嚴峻的時期,大眾對科學運作方式及其局限性的困惑徹底顯現。理解這種困惑,就能明白為何「跟著科學走」會成為各方人士標榜理性的口號。無論是疫苗支持者或反對者、封城倡議者或批評者,都將這句話當作終結討論的殺手鐧。

在這過程中,很多人遺忘了一件事,那就是科學從不提供絕對答案。這意味著所有知識都可能被推翻。當人們無視這一點,「跟著科學走」就淪為雙方文字拉鋸戰,各自宣稱科學的天秤明顯傾向自己這一邊。於是,新冠疫苗要麼被視為「無腦羊群」的盲從,要不就是對疫苗的疑慮會讓你被貼上「戴著鋁箔紙帽的陰謀論怪人」的標籤。

科學從不提供絕對答案。若是忘記這點,就會讓我們陷入對等知識謬誤。畢竟,如果科學能消除所有疑問,那麼對「仰賴科學」的議題產生歧見,就只能是某一方拒絕接受正確答案的結果。

評斷他人時,若認定科學能提供絕對答案,等於將所有不認同「跟著科學走」的人貼上「反科學蠢蛋」的標籤。「跟著科學走」這句話的簡化思維,讓我想到的畫面是:一群人走進會議室討論特定議題,就以新冠疫苗效力為例吧。這群人圍著橡木長桌,共讀最新的同儕審查研究,經過一番熱烈討論,所有人笑著達成完美共識。但這當然不可能發生,因為科學從不提供絕對答案。

科學的本質是一種過程。它是一種基於機率思維、不斷循環修正的理解世界之道。多數情況下,科學運作的方式大致如下所述。

讓我們從這個問題開始。假設我們想了解高速公路上的男女駕駛,是否具有相近的行車速度。這個問題可能源自一種擔憂:雖然普遍認為民眾車速過快,但我們的宣導預算有限,無法同時針對兩性推行減速宣導。因此,我們需要知道:減速宣導應該側重於女性或男性?(此處暫且假設針對不同性別的宣導策略,真的會產生顯著差異。)

我們的假設可能是男性的駕駛速度比女性快。這樣的猜想或許源自過往研究顯示,平均而言,男性比女性更願意承受風險。若要驗證此假設,會有幾種測試方式。

我們可以拿著雷達測速槍站在高速公路旁,一邊測量經過車輛的時速,一邊嘗試辨識駕駛性別。但這種方法有明顯缺陷,首先,時速 70 英里的車輛根本難以看清駕駛性別。再者,雷達測速槍本身必然存在誤差。換句話說,測得的時速未必完全準確。

如果不想拿著測速槍站在路邊收集資料,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嘗試。比方說,我們可以進行問卷調查,詢問受訪者的性別及其開車速度。我們可能會問:你上週開車的最快時速是多少?當然,這種方法必須建立在兩個前提上,即多數人能夠準確回憶自己的行車速度,並且誠實回答問題。

無論採用何種方式收集,一旦取得資料,我們就能進行分析。當結果出爐,也就是計算出樣本中男性與女性的平均車速後,便可比較兩者差異。我們將能判斷男性的平均車速是高於或低於女性。若高於女性,此處得出的證據便能夠支持「男性開車更快」的假設;若持平或更低則不然。

雖然這已呈現出科學方法的大致輪廓,但尚未結束。還需發表研究結果,有時甚至要進行後續研究。回到車速案例,無論最終數據顯示是男性或女性開車更快,或兩者平均車速相同,我們都無法得出確切的結論。為什麼?因為即使分析過程完全正確,仍有可能得出錯誤結論。這樣想吧,或許這項研究只是從少量樣本(少數駕駛)推論母群體(所有駕駛)。總有可能,我們碰巧遇到了車速特別快或慢的駕駛,而這種變異性正是科學結論需要重複驗證的關鍵原因。

還有一種理解方式。我在教授統計學時,經常會問學生一個問題:假設你想研究伊利諾州居民1月份夜間設定的平均暖氣溫度,於是,你隨機抽樣100戶家庭進行調查。為了討論方便,我們假設你已經神奇地知道,該州冬季實際平均設定溫度是華氏68度(約攝氏20度)。那麼,你的樣本平均值有可能是66度或70度嗎?學生通常都能答對—是的,有可能。即使完全按照規範抽樣,仍有可能剛好遇到特別怕冷或特別耐寒的家庭。

即使不深入探討抽樣分布的理論基礎,透過這個例子,我們仍能理解為何科學研究得出的答案無法成為定論。然而,上述的數據變異性並非唯一限制,更關鍵的是,當涉及高度爭議性的議題時,我們討論的對象通常都是人及人類行為。

研究人類所面臨的挑戰,與化學實驗截然不同。這些挑戰多半源於我們既無法完全觀察,也難以精確測量人類行為背後的所有動機。也就是說,同一個研究結果,往往存在多種可能的解釋。

舉個簡單的例子:泡澡頻率較高與降低冠心病和中風風險具有相關性。這可能是因為泡澡能讓人放鬆且對身體有益,但也可能是壓力較大的人根本沒時間泡澡。換句話說,定期泡澡者與不泡澡者之間,可能存在某些根本性的差異。而這些差異,或許也與心血管疾病發生率有關。

前例混雜了個人選擇(泡澡)與健康結果(中風),但我們也可以舉一個非醫學、純粹探討行為選擇的社會科學案例。例如,假設我想研究大學生飲酒頻率與平均學業成績(GPA)的關聯性,我的假設可能是:飲酒量愈高,學業成績愈低。

最簡單的做法或許是進行問卷調查,請學生回報飲酒量及其學業成績。為縮小研究範圍,可以特別註明「統計最近一週的飲酒情況」。

假設我按照上述方法收集隨機樣本數據,並且結果顯示,飲酒量較高的學生成績確實較低。這能支持我的假設嗎?或許可以。問題在於,我無法從現有數據判斷,究竟是酗酒導致學業表現下滑,還是學業受挫的學生更傾向酗酒。甚至可能因為學業困境,他們才藉酒消愁。簡而言之,這個研究存在多種可能的解釋。未能挑戰自身思維,往往直接導致忽視了多種可能的解釋。

研究人員有時會採用縱向數據(longitudinal data)解決此問題。這類數據透過多次追蹤同一批受訪者取得,能幫助建立時間序列,判斷何者先發生(例如飲酒量增加是否早於成績下降),對於釐清因果關係相當重要。不過,即使時間序成立,仍無法斷定因果;畢竟可能有第三種因素(如親人過世),同時導致飲酒量增加與成績下滑。

當然,現有複雜的統計方法試圖解決這類分析難題,以排除其他可能的解釋。我想說的是,特別是涉及人類行為時,我們的答案、解釋與理論,在本質上都是機率性的。這意味著永遠存在誤判的可能。這就是為什麼霍爾丹會說,只要發現前寒武紀的兔子存在,就足以動搖他對演化論的認知。

希望我們已經能看出,「跟著科學走」的主張,並沒有那麼無可撼動。

更複雜的是,科學方法有時被描述為獲取知識的眾多方式之一。人們通常指的是,科學與理性/理智、權威、直覺等並列。例如,當我告訴我的小孩,他不應該踢老師的小腿,他學到這件事並不是透過科學方法。

科學方法建立在觀察之上。它基於一個強大的理念:我們可以對知識進行檢驗與批判。它也依賴於實驗可以重複進行的概念,而重複測試若得出相同或相近的結果,就能提升其可信度。然而,正因為它依賴觀察,科學方法的一個缺點是,對於那些我們關心但無法看見的事物,往往難以發揮作用。舉例來說,多數父母若能找到一個百分之百有效的方法,教出有韌性的孩子,一定會感激不盡。雖然我們有各種培養韌性的理論,但基於種種原因,韌性是極難測量或驗證的概念。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以在一個人經歷創傷之後觀察到韌性,但事先預測卻非常困難。科學方法的另一個缺點是,它強調並優先考慮客觀性。科學中的客觀性是指我們排除了所有相關的偏見。但這點也存有批判空間:我們真的可能消除所有偏見嗎?即使做到了,我們又如何得知?

這就引出了「理性」,也就是人們思考知識的另一種方式。雖然理性與推理和邏輯相關,但不像科學方法那樣需要直接的觀察。舉例來說,海洋潮汐變化是因為月球引力的結論,就是透過推理與邏輯得出的結果。然而,和科學一樣,理性也有其挑戰。其中之一是,看似有理的論證可能隱含邏輯謬誤(如定論謬誤)。換句話說,乍看之下合乎邏輯的想法,最終可能只是文化習俗罷了。想想看,我可能會主張:當你晚了一小時才來吃晚餐,我生氣是合情合理的。但問題在於,我期待你準時赴約,究竟是出於邏輯,或者只是一種文化常規?

「權威」是另一種獲取知識的方式,在理想情況下,是依託於值得信賴的個人與傳統所累積的智慧。這也是為什麼我希望孩子聽從我的勸告,在生氣時不去踢老師的小腿。在許多情況下,那些被視為某領域權威的人,是經過長時間累積才獲得這個頭銜,這顯示人們對他們的信任經過了考驗,因此比較不容易遭到濫用。但當然,即使是最資深、資格最完備的權威人士,也可能是錯的。更不用說,造就某人成為權威的機制本身可能就有缺陷。以醫學或法律這類有制度守門人把關的專業為例,如果醫師或律師的執照考試標準大幅降低,那麼人們對這些專業人士的信任,很可能也會合理地隨之下降。

再來是「直覺」。直覺常常能讓我們察覺到,其他知識獲取方式無法觸及的事物。因此,源自直覺的知識非常個人化,也可能極具力量。也許正是因為直覺,你才決定不和某個感覺有點奇怪的人進行第二次約會,或者讓你決定是否該信任新聘來的保母。然而,直覺產生的知識,往往是自己以外的人難以理解的,也很難用語言表達。而在所有知識來源中,直覺可能是最容易受到自我欺騙與錯誤觀念影響的。

我在此描述的,絕非對知識類型或認知方式的全面性探討。相反地,我們恐怕連皮毛都還沒摸透。畢竟,這些都是哲學家思索了數個世紀的問題,未來數百年應該也會持續鑽研。我關注的重點遠比這小得多。雖然我不會說這些獲取知識的方法一樣好,但很顯然,每種方法各有價值,也都有不足之處。

我在「社會問題」這門課上,常會請學生閱讀瑞典已故醫師兼教育家漢斯.羅斯林(Hans Rosling)所著的《真確》(Factfulness)。羅斯林最廣為人知的一部分成就,是他致力推廣以數據進行決策,不僅在國際發展領域,也適用於所有政策制定。

在課堂上講授羅斯林的書時,學生們的第一反應幾乎總是正面的。他們對書中提到的許多正向趨勢感到驚喜,例如嬰兒死亡率下降、識字率上升等。這些數據讓他們感到欣慰,覺得也許世界並沒有他們想得那麼糟。接著,我會告訴他們,有些人對羅斯林的論點提出質疑。有些人不同意他解讀數據的方式,或者認為他刻意挑選了有利於自己觀點的發現。也有人認為他過於樂觀,忽略了情況可能在瞬間急轉直下的風險。不過,我會對全班說,還有一些人提出完全不同的質疑理由。

當學生露出困惑的表情時,我會接著問他們:當兩種形式的知識導致相互矛盾的結論時,會發生什麼事?該以哪一種為準,又為什麼?或者,當數據呈現出兩種不同的解讀時,該怎麼辦?當他們點頭表示理解時,我通常會舉一個具體的例子來說明,例如少數族裔社區的警務執法問題。

理解黑人社群面臨警察威脅的一種方式,是觀察相較於其他族裔社群的成員,他們被警察殺害的比率。這樣的分析會導出類似「調查:黑人被警察殺害的比率仍高於其他族群」的標題。另一種方式則是,參考像哈佛經濟學家羅蘭.佛萊爾(Roland Fryer)等研究者的成果。他的一篇論文〈警方針對種族使用武力之差異的實證分析〉指出,在最極端的執法情況下,並未發現警方使用武力時存在種族差異的證據。如果我們承諾要真正檢視自己的思維,就必須具備開放與批判的思考態度。

警務執法這類無法達成共識的議題,往往會引發更深層的疑問。例如,在一個社會中,擁有對真相與現實的共同認知有多重要?當不同的觀點彼此衝突(有些人接受一種結論,有些人接受另一種),我們該如何調解這些歧見?我們有可能調解對立的觀點嗎?如果做不到,又代表什麼?

任何形式的知識,最重要的面向之一,就是願意承認自己可能是錯的。只要承認我們所知事物的暫時性,就可以培養出信任與可信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就是對確定性的一劑預防針。

雖然科學方法在獲取知識的過程中,也存在缺陷(我們先前已談過其中一些),但當它運作得宜時,便內建了一種對可錯性(fallibility)的認知,而這是直覺、權威和邏輯通常所欠缺的。首先,大多數人無法接受自己的直覺被質疑,而許多權威人物也不喜歡受到挑戰。

我們前面提到這些不同類型的知識,是在討論對等知識謬誤的脈絡下;該謬誤認為,只要對方擁有和我一樣的資訊,他們就會同意我的觀點。但現在我們知道,事情並非總是如此。這不僅適用於科學知識,理性知識、直覺知識及權威知識都是如此。簡而言之,科學知識具有機率性(代表它總有可能錯誤,而且常常存在多種合理解釋);理性知識可能因邏輯謬誤而失真;直覺知識可能充斥自我欺騙與錯誤認知;而權威也有可能根本就是錯的。

作者為伊利諾大學厄巴納-香檳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的社會學教授。她是一位學者、作家和思想領袖,其研究與寫作專注於理解塑造我們世界的社會動態,並且提供見解,以幫助個人和組織在日益複雜的環境中,做出明智決策。有關她的更多資訊請參考:www.ilanaredstone.com


書名:《反確定:擺脫確定性陷阱,拒絕偏執與玻璃心,改變看待世界和彼此的方式,認清思考盲點》
作者:伊蘭娜.瑞德斯通(Ilana Redstone)
出版社:啟動文化
出版時間: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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