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與斐濟簽署海洋和平聯盟條約之研析

國防安全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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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澳洲皇家海軍「阿倫塔號」(HMAS Arunta)護衛艦官兵在塔斯曼海對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富池」級補給艦「微山湖」號及「江開」級護衛艦「衡陽」號保持警戒監控。圖片來源:澳洲國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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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隨著中國軍事力量的崛起,其海軍艦隊持續向外擴張,並作為解決與其有海上領土爭議國家的利器,對於第一島鏈國家如日本、台灣與菲律賓而言,威脅急遽升高,連一向較為安定的澳洲與紐西蘭,也日益感受迫近的威脅。尤其是2025年2月中國艦隊在澳洲與紐西蘭之間的塔斯曼海(Tasman Sea)實施兩次無預警實彈射擊,震驚澳紐兩國,隨後艦隊更是向南往西繞著澳洲周邊海域北返,中國艦隊侵門踏戶的作為已經讓澳洲與紐西蘭忍無可忍,積極尋求深化四方安全對話(Quad)及澳英美三方安全夥伴關係(AUKUS)的合作。

同時也積極鞏固與南太平洋島國(下稱南太島國)的關係,進一步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簽署《巴布亞紐幾內亞—澳洲共同防禦條約》(又稱普克普克條約,Pukpuk Treaty),此次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與斐濟總理拉布卡(Sitiveni Rabuka)簽署「海洋和平聯盟」(Ocean of Peace Alliance)(又稱維塔奇尼條約,Veitacini Treaty),強化澳洲與南太島國的關係。本文分從澳洲與他國簽署同盟條約、澳洲與斐濟簽署海洋和平聯盟防務條約、戰略意涵及政策建議等面向,析論如後。

二、澳洲與他國簽署同盟條約

澳洲過去極少與他國建立正式同盟關係,直到中國逐漸在太平洋地區擴大影響力,尤其是2022年與索羅門群島簽署秘密安全協議,引發澳洲高度警戒,擔憂有朝一日中國軍隊將會進駐南太地區,開始強化與南太島國關係,如吐瓦魯與諾魯。此外,2025年2月中國艦隊在澳洲與紐西蘭之間的塔斯曼海無預警實彈射擊行為,更是讓兩國周邊安全亮起紅燈。

澳洲與美國、紐西蘭原本就是同盟國,近年又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和斐濟建立正式同盟。另外,近期達成的協議還包括6月29日和萬那杜簽署的《納卡馬協議》(Nakamal Agreement),確保澳洲作為萬那杜安全和政治夥伴的優先地位。有關澳洲與他國簽署的條約與安全協議,摘整如表一。

表一 澳洲與他國簽署的條約與安全協議
時間國家條約名稱目的
1951年9月1日美國與紐西蘭《美澳紐 安全條約》●建立亞太地區的集體安全防禦機制,共同防堵共產主義勢力擴張,並確保太平洋區域的和平與安全。
2023年11 月9日吐瓦魯《澳吐睦鄰友好聯盟條約》●在於建立全球首創的「氣候變遷與地緣安全聯合體」。
2024年12月9日諾魯《諾魯—澳洲條約》●全面制衡中國在太平洋地區的政經與軍事擴張,由澳洲出資買斷諾魯的核心防務主導權,並在全球金融與地緣上為諾魯提供絕對的安全保護傘。
2025年10月6日巴布亞 紐幾內亞《普克普克條約》在於保護兩國主權,確保共同防禦與安全利益,並維護南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2026年6月29日萬那杜《納卡馬協議》深化雙邊的全面安全合作,鞏固澳洲在南太平洋的首要防務夥伴地位,並在法律與基建層面築起高牆,全力斷絕中國在此區域建立軍事據點的空間。
2026年7月6日斐濟維塔奇尼條約承認和確認締約方之間保護其主權,保障其共同防禦和安全利益,以及為太平洋地區穩定和安全作出貢獻的承諾。
資料來源: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澳洲與斐濟簽署海洋和平聯盟條約

澳洲總理艾班尼斯與斐濟總理拉布卡於7月6日在斐濟首都蘇瓦( Suva)簽署《維塔奇尼條約》,雙方同意在任何危害各自主權的安全相關事態發展時,啟動諮商機制,並在一方遭攻擊時,採取行動應對共同危險,該條約共計16條,相關內容如表二。

表二 澳洲與斐濟簽署海洋和平聯盟條約
條目名稱內容
第1條目的●本條約的目的是承認和確認締約方之間保護其主權,保障其共同防禦和安全利益,以及為太平洋地區穩定和安全作出貢獻的承諾。
第2條民主價值●各締約方聲明其共同價值觀,包括對自由民主制度的承諾,是本條約的基礎。
●各締約方應透過自身努力並與其他締約方合作,加強其自由民主制度。
第3條和平解決爭端●各方承諾按照《聯合國憲章》的規定,以和平方式解決他們所捲入的任何國際爭端,使國際和平、安全和正義不致受到威脅,並在國際關係中避免以任何與《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不符的方式威脅或使用武力。
第4條合作●雙方應透過持續合作、互相協助,以維持和發展各自及集體保護主權的能力,以及威懾和抵抗外部威脅和武裝攻擊的能力。
第5條磋商●若發生威脅一方主權、和平或穩定的安全事件,各方應根據任何一方的要求進行磋商,並考慮是否應針對該威脅採取任何措施。
第6條共同防禦●各締約方均承認,對太平洋地區任何締約方的武裝攻擊將危及彼此的和平與安全及太平洋地區的安全,並聲明將根據其國內程序採取行動應對共同危險。
第7條部隊訪問●雙方應根據需要制定和維持雙邊和多邊部隊訪問協定和安排,以促進和支持根據本條約第4條、第5條和第6條開展的活動。
第8條治理●雙方應確定為執行本條約所必須的諮詢機制,並促進和支持根據本條約進行的參與和決策。
第9條聯合國憲章●本條約不影響也不應被解釋為以任何方式影響締約國根據《聯合國憲章》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不影響聯合國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的責任。
第10條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得採取有損其履行本條約項下任何義務的行動。
●雙方確認,本條約並非旨在影響任何一方在同意受本條約約束時已生效的其他協定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如任何一方認為本條約與該等其他協定有不一致之處,雙方應依請求進行磋商。
第11條雙方之間 的爭端●因本條約的解釋、適用或執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本著誠意透過協商談判解決,不得提交任何國家或國際法庭或法院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解決。
●雙方承諾按照第11(1)條的規定,以尊重太平洋的方式進行任何磋商和談判。
第12條簽署、批准和加入●本條約開放供澳洲政府和斐濟共和國政府簽署,兩國政府以下簡稱「簽署國」。
●本條約須經簽署國批准方可生效。
●締約方可經一致同意,邀請任何其他能夠促進本條約宗旨和原則並為太平洋安全做出貢獻的太平洋國家透過交存加入書加入本條約。
●太平洋國家加入本條約須經現有締約國接受,本條約自現有締約方交存最後一份接受書之日起對加入國生效。
●批准書、加入書及接受書應存放於保存人處,保存人應將存放通知各方。
第13條保存人●澳洲政府將擔任本條約的保存人。本條約將由保存人依據《聯合國憲章》第102條登記。
第14條生效●本條約自簽署國交存第二份批准書之日起生效。批准書應盡快交存保存人。
●根據第12條,本條約對同意國生效。
第15條期限和退出●本條約無限期有效。任何一方自其向保存人提交書面退出通知之日起一年後,即喪失其締約方資格,保存人應將每份退出通知的交存情況通知其他締約方政府。
●即使某一締約方退出本條約,本條約對其他締約方仍然有效。
第16條修正案●本條約生效十年後,任何一方可提出請求,為審查本條約而進行磋商,並考慮當時影響太平洋地區和平與安全的因素。
●經磋商後,各締約方可書面協商一致修改本條約,修改後的條約自最後一締約方向保存人交存批准書之日起生效。
資料來源:Ocean of Peace Alliance (Veitacini Treaty),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四、戰略意涵

澳洲除與美國及紐西蘭簽署《美澳紐安全條約》及參與「五眼聯盟」(Five Eyes, FVEY)之外,沒有與其他國家締結盟約,然而隨著中國大肆擴張軍事力量,已經威脅澳洲周邊安全,自2023年起已經分別與吐瓦魯(2023)、諾魯(2024)、巴布亞紐幾內亞(2025)、萬那杜(2026)及斐濟(2026)等南太島國簽訂安全條約或協議。據悉澳洲與索羅門群島將於年底完成雙邊安全條約,顯見澳洲積極推動太平洋的安全布局,此次澳洲與斐濟簽署《維塔奇尼條約》,所突顯之戰略意涵,概可歸納如後。

首先,澳斐條約明文規定,若任一方遭受外部武裝攻擊,將被視為對區域和平與安全的共同威脅,另一方承諾必須採取行動應對共同危險。澳洲總理艾班尼斯強調:「若斐濟遭外部勢力攻擊,將觸發澳洲對斐濟及其主權的全面支持。」此外,澳洲未來10年將投入7億美元用以支持該條約並實質主導、資助斐濟的邊境安全、執法、港口建設及關鍵基礎設施。另外,該條約並非僅限雙邊,而是採取開放式架構,若其他南太島國(如紐西蘭、萬那杜、東加等)認同條約宗旨,未來皆可受邀加入,旨在擴大南太平洋的集體安全網。

其次,自2022年中國與索羅門群島簽署秘密安全協議以來,北京便積極尋求在南太平洋(包括斐濟)建立永久海軍基地或警政據點。澳洲此時花費重金主導斐濟的港口與安全體系,等於直接封殺中國未來在斐濟建立軍事存在的空間。此外,據媒體報導澳洲與斐濟的安全條約談判將於年底前完成,代表向來為澳洲勢力範圍的南太島國一個一個重回澳洲懷抱。

再次,澳洲與斐濟簽署《維塔奇尼條約》是澳洲近期一系列主動防務擴張的最新成果,澳洲在不到三年的時間內,已接連與吐瓦魯、諾魯、巴布亞紐幾內亞、萬那杜及斐濟等五個南太島國簽署安全與防務條約或協議,其由南向北防堵中國穿透第二島鏈的防禦網已實質成形,並重新贏回澳洲在南太島國的主場優勢。

政策建議(代結語)

過去3年來,澳洲與吐瓦魯、諾魯、巴布亞紐幾內亞、萬那杜及斐濟等五個南太島國簽署安全與防務條約或協議,年底也將與索羅門群島完成安全條約的談判,顯見澳洲近年來對南太島國著力甚深,冀抵制中國在該區的影響力,澳洲勢力的再次回歸,對於我國維持與馬紹爾群島、帛琉及吐瓦魯邦交甚有助益,同時也開啟我國強化與其他南太島國的實質關係,相關政策建議如後。

(一)關注後續澳索簽署安全條約概情

索羅門群島在前總理蘇嘉瓦瑞(Manasseh Sogavare)執政期間,於2022年與中國簽署高度保密的安全協議,導致澳索關係一度緊張。新總理華勒(Matthew Wale)於2026上半年上任後,隨即承諾重新評估與中國的協議,並優先修補與澳洲的傳統盟友關係。據媒體報導澳索安全條約談判年底前可完成,象徵索國重回民主陣營,我宜關注後續澳索簽署安全條約概情,並俟機尋求加入《維塔奇尼條約》。

(二)評估藉由美日澳等渠道實施援助

我國與美日澳合作,協助吐瓦魯支線光纜建置、中太平洋電纜及帛琉資訊基礎設施,而美、日、澳共同出資超過9,500萬美元,連接密克羅尼西亞、吉里巴斯與諾魯之電纜,台灣在區域數位互聯網政策上亦與此戰略同步對接。顯示我國與美日澳合作的成功案例,相關單位可進一步評估,經由此種合作模式,對其他非邦交國實施援助。

(三)在美日澳支持下強化與島國互動

澳洲在美國與日本支持下,賡續強化與南太島國安全關係,重新奪回在該區最有影響力的國家,澳洲勢力的回歸,某種程度顯示中國在該區影響力的式微。索羅門群島與吉里巴斯都是於2019年9月與我國斷交,諾魯則是於2024年1月與我國二度斷交,其中諾魯與澳洲於2024簽署《諾魯—澳洲條約》,而索羅門群島與澳洲的安全條約年底前也即將完成談判。我國可考量在美日澳支持下,強化與我前邦交國實質關係。

參考資料
中文
一、林家宇,自由時報,〈澳斐締結防禦同盟 抗中區域擴張〉。
二、大紀元,高杉,〈澳洲與斐濟簽重要國防聯盟協議 對抗中共〉。
三、廖子杰,青年日報,〈澳斐簽署國防協議 反制中共擴張〉。
四、鍾佑貞,中央社,〈美與太平洋3島國密切合作 助台固邦交阻中國挖角〉。
五、劉孜芹,上報,〈共抗中國再+1! 澳洲與斐濟簽軍事同盟 「和平海洋」加速打造太平洋安全網〉。
英文
1. Australia-Tuvalu Falepili Union treaty,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2. Christine Chen, Reuters, Australia signs major defence alliance with Fiji, seeking to counter China.
3. Nauru-Australia treaty between Australia and Nauru,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4. Ocean of Peace Alliance (Veitacini Treaty),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5. Papua New Guinea – Australia Mutual Defence Treaty,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6. ROD MCGUIRK, Associated Press, Australia, Fiji seal new mutual defense pact in push to counter China in the Pacific.
7. The Conversation, Australia and Fiji sign a new defence pact as China launches a ballistic missile test in the Pacific. What does it all mean?
8. Vanuatu-Australia Nakamal Agreement, 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

「台灣智庫」秉關心國防事務,編組「國防安全小組」,深入研究國防相關議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詳見思想坦克 Voicettank「國防安全」專欄),盼有助國防事務的改革與精進。未來「台灣智庫國防小組」將在既有基礎之上,持續擴大研究能量與提出建言,為國防事務改革做出實質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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