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仁甫
本月(2026年9月)或下個月美國將發布⊙PQC遷移計劃,將帶領全球資安治理走向下個世代。所以,台灣應更積極推動後量子密碼(Post-Quantum Cryptography, PQC)遷移策略,但政策的重點不在於「何時更換演算法」,而是能將量子威脅納入國家的資安治理戰略、公共採購、關鍵基礎設施與產業升級,建立資安生命週期的風險評估、成本效益、技術驗證和供應鏈資安責任機制,以形成安全的量子遷移制度。
全球政策已逐漸從量子研發競賽走向遷移及資安治理
2022年11月18日美國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以下簡稱OMB)發布「向後量子密碼學遷移」(Migrating to Post-Quantum Cryptography)備忘錄(M-23-02),要求聯邦行政部門盤點具量子破密脆弱性,啟動系統升級流程,以適應後量子密碼學(PQC)發展。
四年後,2026年6月22日美國白宮發布總統行政命令第14412號《強化國家因應先進密碼攻擊能力》(Securing the Nation Against Advanced Cryptographic Attacks)及第14413號《推動下一代前沿量子技術創新布局》(Ushering in the Next Frontier of Quantum Innovation)。前者,要求高價值資產(High Value Asset, HVA)及受量子破密的高衝擊系統,須於2030年底前完成建立PQC關鍵金鑰之轉換機制,2031年底能將所有高價值資產及高影響系統使用PQC技術執行數位簽章。後者(第14413號行政命令),則推動量子運算、感測、人才和資安可信賴供應鏈,將量子資安防護與創新成為國家競爭力政策。
2026年6月24日,OMB發布新的備忘錄M-26-15取代M-23-02,預計於下個月提出「後量子密碼遷移計劃」,希望分成五個階段於2030年12月31日先達成降低量子破密風險,並最終於2035年完成所有後量子密碼遷移,詳見下表1。
表1美國後量子密碼遷移計劃及時程
| 預計完成時間 | 要求 | 實際意義 |
| 自2026年6月24日起120天內 | 提出 PQC 遷移計劃 | 要求相關行政部門和機構將此初步計劃提交給OMB和美國國家網路安全辦公室(Office of the National Cyber Director, ONCD),然後將其作為動態文件進行維護。 |
| 2030年12月31日 | 盡可能降低量子破密風險 | 將優先遷移納入治理、預算、雲端遷移、軟體生命週期和硬體更新計畫中。 |
| 2028年至2030年階段 | 完成優先密鑰遷移計畫 | 將所有高價值資產和高影響系統遷移至 PQC 。 使系統具備加密敏捷性。 |
| 2031年階段 | 完成優先簽章遷移 | 所有高價值資產及高影響系統使用PQC技術執行數位簽章,並保持加密靈活性 |
| 到2035年 | 完成剩餘遷移 | 根據商業產品標準的要求,完成量子破密風險的遷移。 |
| 2030年1月2日(盡快) | 支援 TLS 1.3 或後續版本 | 將佈署TLS 1.3後續版本當作資安基礎,而不是 PQC 已部署的證明。 |
相較之下,歐盟的後量子密碼學遷移策略雖路徑不同,但治理邏輯卻極為相近。
從2024年4月起,歐盟執委會發布了關於後量子密碼學的建議,鼓勵成員國製定及採用後量子密碼學的全面策略,隔年6月通過了向後量子密碼學過渡的協調實施路線圖(Coordinated Implementation Roadmap for the Transition to Post-Quantum Cryptography),建議成員國須過渡後量子密碼學(PQC)所需準備,使成員國充分了解量子密碼學面臨的威脅的措施,並希望於今(2026)年底前開始進行PQC遷移。未來,歐盟將協調27國推動後量子遷移時程及互通測試,建立有效的PQC政策。
台灣已啟動政策分流但仍需要整合
目前台灣似乎還沒有立PQC專法的氛圍,仍以政策指引與產業實證推進策略,例如在2025年數發部數位產業署協同後量子資安產業聯盟發布「後量子密碼遷移指引」,協助業者接軌國際標準。至今(2026)年6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則發布「金融業後量子密碼遷移參考指引」,分成短中長期策略,將董事會治理、密碼技術清單、密碼敏捷性、生態系協作、風險排序、供應鏈管理,以及測試與切換納入七大策略。
值得期待的是,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規劃於今(2026)年底前發布:政府機關PQC遷移政策及「後量子密碼遷移實務參考手冊」,將建立跨部會的PQC遷移之資安治理架構,才能依照資安管理法,要求其他6大關鍵基礎設施進行PQC遷移(政府與金融已經策略先行)。
建議PQC遷移策略應建立技術、成本和風險評量機制
一、PQC遷移政策應整合資源及合規需求導引市場投資
建議政府應把PQC遷移準備,納入中長期資安預算、研發補助、公共採購規劃與關鍵基礎設施要求,對於2030年的資訊採購或設計開發規格,應要求供應商提出PQC資安遷移的技術及方法。
我國為了2035年與全球先進國家進行PQC的資安遷移連結,建議應先評估修訂PQC專法的可能性,並於明年決定是否立專法,抑或採行政規則及產業監理模式進行PQC遷移,並引導市場投入資源,完備我國的資安環境。
二、PQC遷移的資安生命週期管理控制時間與成本
PQC遷移成本將決定政策的成敗,而關鍵在於遷移資產盤點、跨國系統連結和設備(或系統)汰換的成本,故政府應與資安產業合作,建立PQC遷移的資安生命週期策略,例如輔導組織建立密碼材料清單(Cryptographic Bill of Materials, CBOM),將資料、系統、憑證、PKI、協定、設備與第三方服務連結起來,降低PQC遷移的資安風險及成本。
參考資料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數產署攜手後量子資安產業聯盟發布「後量子密碼遷移指引」〉,2025年4月16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業後量子密碼遷移參考指引〉,2026年6月18日。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資通安全網路月報 115年7月〉。
●The White House, Executive Order 14412, Securing the Nation Against Advanced Cryptographic Attacks, 2026.
●The White House, Executive Order 14413, Ushering in the Next Frontier of Quantum Innovation, 2026.
●U.S.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 M-23-02, Migrating to Post-Quantum Cryptography, 2022.
●European Commission and NIS Cooperation Group, Coordinated Implementation Roadmap for the Transition to Post-Quantum Cryptography, 2025.
●經濟日報,〈從AI Infrastructure走向Quantum Infrastructure〉相關報導。
本文與信傳媒同步刊登
作者為元智大學資管系助理教授,台灣駭客協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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