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職司行政訴訟的審理工作,涉及國家公權力行使的合法性控制,並負責判斷政府機關是否違法侵害人民權利。在過去,行政法院動輒被譏笑為「駁回法院」,意指人民不服行政機關的處分,提起訴訟幾乎都是敗訴收場;然而,近年其實我們看到越來越…
作者
翁國彥
翁國彥
作者為執業律師,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身為在法庭內混口飯吃的法律實務工作者,主要承辦行政救濟與人權爭議事件,特別是與『人』有關的議題,像是校園內教師、學生與學校間的爭訟,或是如何在具體個案中要求國家實踐對心智障礙者等弱勢族群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