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的微笑——當「言論自由」遇上「政治正確」

劉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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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傳聞《博恩夜夜秀》主持人曾博恩在一場非公開的 open mic 試演場合中,以鄭南榕自焚事件作為玩笑題材而引發爭議,導致製作公司與曾博恩本人先後公開發文道歉,並停止進一步合作關係。

藝文創作者,特別是挑戰言論禁忌的喜劇創作者,因作品內容冒犯特定族群或宗教信仰而引起爭議,甚至惹來殺身之禍的前例在所多有。其中最知名者包括印度裔英國作家魯西迪(Salman Rushdie)因作品《魔鬼詩篇》(The Satanic Verses)影射先知穆罕默德被撒旦瞞騙,被視為褻瀆伊斯蘭教,而在穆斯林國家引發連續數個月的焚書與抗議。當時的伊朗最高領袖何梅尼(Ayatollah Ruhollah Khomeini)更於 1989年2月14日發出宗教命令,要求全世界穆斯林追殺魯西迪。魯西迪因此展開終生的逃亡生活。

說到挑戰言論禁忌,就數魯西迪(Salman Rushdie)最大尾。圖片來源:路透社/達志影像

另一更晚近,實際造成的生命傷亡也遠更大的類似事件,是2015年伊始在法國巴黎發生的《查理週刊》喋血事件。法國左派刊物《查理週刊》(Charlie Hebdo),以反宗教、反權威著稱,嘲弄揶揄法國政府、極右派與任何宗教保守派百無禁忌。疑因漫畫時常揶揄、諷刺伊斯蘭教創始人穆罕默德與現代的穆斯林領袖,致刊物總部遭到屠殺式攻擊,造成12人死亡,至少11人受傷的慘劇。

近百年來,「100% 的言論自由」已成為現代西方民主國家根深柢固的信仰,更是鄭南榕先生以血肉身軀性命追求、捍衛的高遠理想。但另一方面,過去40年來,各個社會面向的平權運動抬頭,越來越多反省批判聲音指出傳統西方自由民主思想、體制與論述中隱含的西方、白人、異性戀、男性盲點:社會對女性、弱勢族群或性少數的理解與對待,往往建立在長期未經檢驗的刻板印象與偏見,或建立在長久弱勢族群的噤聲之上,形成一再複製的歧視與壓迫。

許多主流媒體上流傳的笑話,往往是以嘲笑、羞辱女性與弱勢族群為笑點,而開玩笑的一方,卻對自己的結構性優位造成的冒犯毫無警覺。1980年代後期起,「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這概念在英語世界開始蔚為風尚。進步派開始檢視原本的語言習慣中,隱含的各種歧視用語或意涵,並發展出許多較為中性的用語來取代。

在台灣,解嚴民主化之後,這股自我反省批判也漸漸在台灣開始生根。諸如豬哥亮慣於對女性藝人開黃腔、嘲弄原住民的笑點等等,在當代都受到越來越多的批判。

然而,當這股認同政治下的反省、批判力量漸漸進入教育、媒體、政治體制,成為主流價值時,過去幾年來,世界各地卻被一股對「政治正確」反彈的「另類右翼」保守力量席捲,在許多國家引發極權再起的憂慮。許多極右派人士指控「政治正確」是當代的思想言論箝制 —— 「自由派、左派高舉言論自由的進步大旗,卻處處設法箝制他們不愛聽的言論」。

不論是西方國家或台灣民主社會,當「言論自由」與「政治正確」這兩項進步概念互相檢驗時,兩者該如何取捨,便成了當代民主政治中最棘手的難題之一。「個人/族群/家國歷史的傷痛能不能開玩笑?」、「『自我警惕』和『自我審查』的分際該如何拿捏?」等問題成為政治辯論,甚至社會衝突的敏感地帶。特別在鄭南榕自焚 30 週年的今夕,當創作者開玩笑的對象竟是鄭南榕,以及他為爭取100% 言論自由而壯烈犧牲的傷痛事蹟時,這些問題更因其內在的雙重弔詭而益增複雜。

一方面,鄭南榕壯烈犧牲,除了使他在當代台灣許多人心中,成為「言論自由」和「台灣獨立」理念的化身,其人格甚至有著近乎宗教信仰般不容褻瀆詆毀的尊崇地位。曾博恩事件更因「利用鄭南榕為台灣人爭取來的言論自由,來消遣自焚事件的傷痛」而遭到「濫用言論自由」的批評。而另一方面,不少對曾博恩的玩笑持寬容態度者也會心生疑惑,「當言論自由必須因政治正確理由而發展出禁忌區時,我們所信仰的言論自由,還能算是鄭南榕主張的『100%自由』嗎?」

在這裡必須指出的是,曾博恩也好,豬哥亮也好,要比低俗、比粗暴、比歧視、比冒犯、比拉低台灣公共言論水準,藝人未必就比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或媒體名嘴更糟糕。看看我們偉大的首都市長近日日益誇張離譜,甚至遊走法律紅線邊緣的言行便知。而藝人表演若有歧視內容,它也是社會不平等且缺乏反省的產物。如果不被公開檢討批判,它的確有可能繼續複製不平等與歧視。但終究這些內言論容本身並不是歧視的根源,不平等的社會才是。

此外,言論或創作表演內容是否冒犯社會,也反映著主流社會的價值標準,包括美學與道德判準,這套標準時時會變。今天曾博恩因拿鄭南榕自焚作為玩笑題材而冒犯社會,很大程度上已顯示30年來台灣社會整體民主自由價值的成長與生根。我非常建議未曾經歷戒嚴時代的年輕讀者們,到國圖找出1989年4月7日之後整整一、兩週的報紙,看看當時的主流媒體如何報導鄭南榕自焚事件、如何抹黑鄭南榕、在鄭南榕及其親朋好友與民主政治信仰上傷口抹鹽。相較之下曾博恩的玩笑真是微不足道。

在以「言論自由」作為民主政治重要特徵與判準的社會裡,由國家來決定言論或藝文品味尺度會造成很大的爭議,甚至禁忌。很大程度上,資本主義體制下的民主社會是由「市場」取代「國家」來決定某些言論是否合宜,也就是符合主流社會的基本價值。消費者自發抵制支持一國兩制的商家、曾博恩的娛樂公司立即發聲明停止與曾進一步合作,都是這樣的例子。

嚴格說起來這並沒有侵犯或限制言論自由的問題,純粹就是你的商品或行銷手段/內容令人討厭,因此消費者決定不買帳,簽約廠商也就依約決定雙方合作關係而已,完全資本主義商業邏輯。

由市場代替國家來決定言論尺度,當然不是完全沒有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當社會上大多數人對社會不平等,或者對違反民主人權價值的種種言行與操作缺乏反省時,那些殺死葉永鋕的歧視言論,還有在鄭南榕親友傷口上抹鹽、以及各種仇恨或冒犯的言論,就容易成為社會主流聲音,進一步複製,甚至擴大壓迫,正如同30 年前主流媒體對鄭南榕自焚的報導一樣。

因此,能否把關公共言論品質,確保自由民主人權價值不被侵蝕瓦解,取決於社會整體的反省與自我批判能力。但話說回來,社會的集體反省與批判能力,終究仍要仰賴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才可能維繫,這才是鄭南榕壯烈犧牲最重大的意義。

一派瀟灑的鄭南榕。圖片來源:鄭南榕基金會(拍攝:潘小俠)

再回到曾博恩事件本身,我倒認為,尊敬、景仰鄭南榕先生的晚生後輩,不妨試著了解鄭南榕這個人。試著揣摩,如果他還在世,面對有人開他這樣的玩笑,他會怎麼做?

無論你我喜不喜歡曾博恩這個地獄梗笑話,我其實認為,鄭南榕先生如果地下有知,應該會很有風度地笑一笑,以表禮貌與善意,不論他是否喜歡這個笑話。

他要對抗的是國民黨,是專制政權,是獨裁戒嚴壓迫體制,不是一個嘴賤失了分寸的年輕人。

作者為自由譯者、哲學星期五@高雄策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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