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路透社/達志影像
為了因應香港的情勢或膠著的選情,台灣各黨派也開始強調訂立《難民法》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否則台灣並沒有辦法達到實質撐港的效果,甚至直言:強調支持香港不過是執政者說說而已,只是在販賣亡國感、吃香港人血饅頭等等。對於這些過去這一個禮拜「仗義執言」的人們來說,《難民法》的制定刻不容緩。
然而,制定台灣《難民法》是有進討論討論的必要,尤其在面對許多提供難民庇護的國家承認一中原則的情況下,我們是否要注意台灣《難民法》的制定可能會阻礙香港難民無法獲得其他國家的難民庇護?
只有當無法在母國取得有效保障時,才有可能符合難民的定義
這聽起來很奇怪,但如果搞清楚《難民法》「難民」的定義或許就能突破盲點。《難民法》意義上的難民除了因為特定是由遭到當地政府或者某黨派、恐怖份子的迫害之外,還需要符合一個要件,即在難民來源國母國境內無法取得有效保障(詳見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第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台灣行政院版本《難民法草案》第三條。);這種保障可能是來自政府、特定黨派、國際機構或者這個國家內的另一個獨立政府。這可以比較德國《難民法》第三條以下的條文(§§3 AsylG)。
遭到迫害的難民只有當在該國境內無法獲得有效的保障、防止政府的迫害行為之時,才能到國外尋求難民庇護。
舉個淺顯易懂的例子:如果因為跟父母吵架所以被禁止吃晚餐,你可能還是可以去找廂房的奶奶討點零食吃;在奶奶願意提供食物、能吃飽、並且提供房間庇護以防止父母進一步的「侵害」的情況下,你根本不需要跑到對面鄰居家裡面討食物吃、請求保護。
根據這樣的邏輯,德國《難民法》就排除了許多阿富汗難民的庇護申請,還跟阿富汗政府簽訂協議,有效率地遣送沒有護照的難民回阿富汗。即使在阿富汗大多數的城市都有恐怖組織塔利班的情況下,德國只需要找到一個有國際機場(現在是喀布爾)的安全城市,就可以在保障阿富汗難民性命安全的情況下遣送他們回國。
不同的一中原則,同樣的結論
現實中,或只要提供難民庇護的國家承認以下這這些一中原則,該國就有可能認為在中國境內已經有政府機構願意提供香港難民保護,從而拒絕已經到該國香港難民的庇護請求。這些主張包括:
1.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政府是整個中國領土上唯一的正統政府;
2.全世界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領土上唯一的正統政府;
3.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4.承認台灣這個島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任何主張。
即使各國政府願意承認台灣政府與北京政府是兩個各自獨立的政府,只要認為大陸與台灣同屬於中國領土,該國政府就有可能因此拒絕香港難民的庇護請求。即使台灣政府不斷強調中華民國(台灣)或者台灣(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在現實中都很難讓其他國家在短短幾年內就承認台灣。更何況,就台灣法律層面來說,台灣也尚未決定大陸人、香港人與澳門人究竟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反送中與難民法〉,《台灣本土法學雜誌》(Taiwan Law Journal)臉書專頁,我們究竟要如何讓其他國家不會因為台灣訂立《難民法》而拒絕香港難民的申請呢?在這樣的背景下,台灣為香港人訂立《難民法》的美意或將成為香港人在其他國家取得難民庇護的阻礙。
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所帶來的法律問題
在這之前,由於主張訂立《難民法》的團體都不承認一中原則或者九二共識,所以基本上不將香港人當作本國人對待,而是將其視為外國人。但是,如果台灣真的為陸港澳的難民提供《難民法》意義上的救助,承認一中原則或九二共識的國家就可能會說:「中國境內的台灣政府不是願意提供香港人難民庇護嗎?那為什麼香港人為什麼要跑來德國申請難民庇護?不是在中國『國內』就有機構願意提供香港人保護了嗎?」
這樣的問題雖然不是你我的過錯,我自己本身也很關注台灣《難民法》訂立的內容與立法院究竟在什麼時候才會通過《難民法》!然而作為希望台灣能有效幫助香港的我來說,若將上述情形放入考量,我可能會更偏向不要制訂一部與他國《難民法》相仿的《難民法》。雖然他國在考量一中原則之後不會將香港難民遣送回危險的中國或者香港,但可能會發生香港人除了在「中國台灣」能獲得難民保障之外,於其他承認九二共識、一中原則的國家都無法獲得相應的保障,包括我現在身處的德國。
思考除了《難民法》,台灣如何實質撐港
我認為台灣應該要努力朝向更高的人權標準發展,但是若真的要實質撐港,或許僅能在私底下助港、提供其他的援助,但政府或最好不要以《難民法》的名義協助到台希望獲得庇護的香港人。我們要儘可能地提供香港難民更多樣的庇護選擇,而不是讓他們雖然能到台灣獲得庇護,但卻失去其他的獲得庇護的可能。
對於支持一中原則、九二共識的人們也應該好好想想,台灣(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上是怎麼被對待、九二共識的主張究竟問台灣帶來多少國際法上的問題,甚至會導致光是在國內提供難民庇護還會因為這個奇怪的主張要考慮其他作法。
另外,支持一中原則的政治人物大概也不曾想過,如果台灣真的提供香港難民有效的保障,在作出難民認可時就必然會數落中國這個政權到底犯了多少不義、嚴重侵害了多少人權;這些都將在做出難民承認的時候必然會寫在政府的文件上的,難道這是主張兩岸和平的國民黨、親民黨或者民眾黨敢公開講的嗎?
作者於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獲取法學學士學位,目前為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院學生
- 「一中原則」下台灣《難民法》制定的兩難 - 2019 年 12 月 20 日
- 遣返禁令──德國對新疆宗教、種族迫害的判斷 -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