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暴犯就在路上,而你說那只是失言

盧郁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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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十月開始了全國示威,抗議貧富懸殊,也抗議「強姦文化」:警察、司法責怪受害者、縱放強暴犯。示威的女人黑布蒙眼,數千人唱著〈強暴犯就在路上〉跳舞,傳遍墨西哥、哥倫比亞、委內瑞拉等國。〈強暴犯就在路上〉的歌詞說:「父權體制是個法官,我們出生就接受審判。我們接受的懲罰,就是你們看不見的暴力。這是女性滅絕,兇手逍遙法外。他們無影無蹤,那是強暴案啊。無論我人在哪裡或身穿什麼,那都不是我的錯。強暴犯可能是你。強暴犯就是你。警察、法官、國家、總統,你們就是強暴犯。這個壓迫的國家,就是個男性強暴犯。」

圖片來源:截圖自Netflix

Netflix影集《難,置信》,根據美國真實刑案《謊報:一樁性侵案謊言背後的真相》一書改編。該書報導二○○八年,林伍德市十八歲女孩瑪莉報案說被強暴,男警長懷疑是謊報。為了證實猜想,警察施壓騙說證人、證據都揭穿她撒謊,逼得她自承謊報,並反告瑪莉謊報罪。兩年半以後,兩位女警和一位男警官碰面,交換各自轄區另外三樁強暴案的細節,發現彼此相符。並進一步發現這個強暴犯在強暴瑪莉時,至少已強暴或襲擊了十三名年輕女性,之後至少五人。

全書回顧偵辦、判案等司法流程演進,既解釋了林伍德市的男警長為何撒謊套話訊問瑪莉,也說明訊問的界線劃在哪裡:限用於嫌犯。訊問受害者是違規的,警察這麼做是沒把瑪莉當成受害人,而當成嫌犯看待。國際警察首長協會主張,強暴受害者會情緒激動、痛苦,有外傷、創口、瘀血,衣服被撕破,被壓倒在地沾上塵土。如果沒有,就是謊報。這是對報案的受害人推定有罪,要她自證無罪。

二○○六年,一名英國警方驗傷官的報告歸納強暴案九成是謊報,但他的資料基礎只有十八件強暴案。數十年來,性侵領域研究者討論出謊報佔百分之二到八,但這是警方有證據證明是謊報的數字。其他案子,警方有疑慮,就直接擺爛,把案子丟著不管。這比例不為人知,也才是問題所在。對瑪莉案件的獨立調查報告,揭露林伍德市的警局沒做任何調查,只調查報案者的信用,套話逼問檢查瑪莉是不是壞女人。告她遠比警察查案的正常作業方便、便宜、輕鬆、可靠。

美國警察的正常作業是什麼?接到強暴案通報,兩位女警做了什麼?

女警韓德蕭,當警察十六年,待辦清單已經會背:派巡警地毯式查訪鄰近住戶,翻每一台垃圾子母車,要鑑識人員搜查公寓內部和周邊環境,要資料分析員調出入這棟公寓的人員名單。五、六位員警翻附近每一個垃圾桶、水溝、蓄水池,找嫌犯是否扔下什麼東西。電信公司工程師曾經來案發公寓裝網路,警察把他的名字、住戶名單、收垃圾清潔員的名字,都輸入科羅拉多州性侵犯登錄系統查詢。

女警蓋博瑞斯,和十多名警官、蒐證人員,在整間公寓到處採指紋、檢體,拍了四百零三張照片,每個電燈開關,每一面牆,每件衣物。屋外的員警翻垃圾桶找到菸蒂,因為被害人不抽菸,所以兩名警官在附近停車場、人家屋外的菸灰缸收集了每個菸蒂。兩天內,查了數棟公寓六十戶人家,問他們有沒有看到可疑人士、陌生車輛。盯著道路監視器錄影,數了一百多輛車。

日後警察從出入車輛當中找到一條破案線索,但大多數努力都徒勞無功。而那些證明找錯對象的幾百次嘗試,才是關鍵。正因為不怕失敗也努力去試,最後才找到真凶。

在該書中,因為知道辦案會失敗,所以人們找方法改善問題。七○年代,被害人輔導員瑪莎.戈達德成立被害者援助公民委員會,抗議報紙曝光被害人;抗議情人卡印的愛語竟向女朋友開玩笑「若不答應我上床,妳會害我變強暴犯」,逼卡片公司下架這款卡片;改善法規、流程,發明強暴採證工具盒。過去強暴案缺乏證據、無法起訴,是因為採集物證根本沒有認真執行:沒採集、沒保存好導致檢體污染、沒標記來源。

芝加哥犯罪實驗室的微量證據專家路易斯.維圖羅,給證物訂定標準,設計了強暴採證工具盒,準備好每個部位要採幾根棉花棒、玻片,檔案夾也貼好標籤等你採完封裝。經過他們的努力,目前醫院已經有性侵檢驗中心,有輔導員,護理師受過採集證據訓練。但瑪莉的案件告訴公眾,採證工具箱被忽略了,證物沒送去檢驗。二○一五年,白宮估計美國有四十萬個採證工具箱被擱置棄用。採證工具箱跟民主、人權一樣,你忘了隨時挺身保衛它,就會失去它。

而美國還有人在繼續發明解決問題的設計。該書強暴犯利用各地警局各自為政,他換個地方犯案就不會被抓。書中女警說,就因為人手不夠,所以各局必須合作。聯邦調查局建了強暴、連續殺人的懸案資料庫ViCAP,和DNA比對系統CODIS,協助揪出跨區犯案躲避追緝者。該書揭露系統為何失效,也在號召改善與創新。

女警卡莉.赫爾為鼓勵受害人報案,提出「你有選擇」的計畫:允許受害者匿名,能對辦案方式提意見,甚至決定是否繼續調查,二○一三年實施。只要問題還存在一天,他們知道司法不能坐以待斃,要動手改善。

書中,學者同樣負起責任,為了研究預防和偵辦強暴的方法,去訪談強暴犯。強暴犯認為,預防的方法就是輔導像他這種兒童的秘密困擾。他也教警察說,緝凶要嚴密注意凶手出沒的地理位置,警察等到下次案發再去地毯搜索,那時凶手已經躲起來養精蓄銳了,累死三軍也找不到他,雙方時間表剛好錯開。

凶手每次犯案都在累積經驗精益求精,如果警方不從痛苦經驗中累積、能力升級,那麼落差只會擴大。司法忽略性犯罪,不給予訓練和資源,重視遠不如掃黑和謀殺。瑪莉面對的警長,雖然任職警界十九年,掃毒表現出色,但只辦過一兩件強暴案,還是九○年代的事了。放一個對性侵案毫無概念的警察去面對報案者,他就會是強暴犯夢寐以求的救星。

台灣每天有上百件強暴報案,當中也有受害人不認識的陌生嫌犯。但闔上本書,什麼時候你被警察敲門盤問過有無可疑人士出入;什麼時候看過警方發新聞,公佈強暴嫌犯畫像,到處貼海報,要你想想是否看過他?是否因為這樣,人們才以為自己很安全,其實只是不知道別人受害。什麼時候你打過電話通報警局你看過嫌犯?接到報案,台灣警局能做什麼?司法各環節的承辦者有沒有接受辦強暴案的訓練;產官學有沒有系統化整理辦案經驗,將之學術化,知識提升、傳承和擴散整個第一線;有沒有全國強暴資料庫可以比對;會不會跨區域合作互通懸案線索?

在台灣,許多法官都怕接強暴案,因為證據不足,雙方各執一詞,難以確認密室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雖然法官對受害人心虛,但更怕誣賴嫌犯,只好判無罪。既然只有找到證據才算數,所以不找證據,就是偏袒嫌犯。既然司法動員的資源不足,那麼抓不到人、證據不足放人,也是理所當然。

台灣的性侵案新聞,常見受害者供詞細節前後一有矛盾,法官就不採信,判強暴犯無罪。但書中瑪莉當初說錯了凶手身高、體型,眼睛和衣服顏色也講得前後不一,作者引用研究說明,身心創傷會影響大腦記憶。重要的是仔細聽受害人說了什麼,去調查證人和證據。

要扭轉劣勢,本書有膽把法學神主牌從神壇拖下來打,就是司法轉型正義的開始。法官誤判無罪,制度上也必須一個一個拖下來打。他們處於幫助犯罪的制高點,濫權就該有退場機制。

本書凶手的刑期是三百二十七年半,強暴瑪莉判二十八年半,強暴柯克蘭婦人判四十年。台灣刑度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印度也是三到五年。這些設計,都在回答整個社會「強暴是什麼」、「事情到底有多嚴重」、「女人到底是不是真的不願意做」、「是有多不願意」、「要是真不願意又會怎樣」以及「強暴案到底是毀了挨告的男人一輩子,還是提告的女人」一切的問題。答案是,如果發生在台灣,這沒什麼。

瑪莉的故事難以置信,不是因為犯案手法匪夷所思、沒有證據。就算有一天手機推出新功能會替你刷牙兼煮飯,大家也不會懷疑是謊報。是因為眾人已被司法史洗腦三百年,說強暴其實沒什麼,只是女人謊報,所以聽聽就好,沒人去查證據。什麼都要證據,只有「說受害人謊報」不需要證據。警察、檢察官、法官存疑所以不作為,案件就人間蒸發。

多數人明知如此,所以不報案。瑪莉報案,是為了保護其他人不再被強暴。女警搜索辦案也是,兩位男記者寫該書針對問題點調查破解也是。書名副題,原文直譯是「在美國一樁強暴的真實故事」。關鍵字「在美國」──就在當下,就在當地,就是你我的事。作者告訴本國讀者,不應容忍,也不容否認。

這些人沒有逃避,都是為了讓美國更好,動搖「強暴難報案、難成案、難定罪」的司法問題。社會就是每個人互相影響,一個警察吃案縱放強暴犯,另一批人就被強暴。一個知情者覺得抓強暴犯不干我的事,另一批人就被強暴。其間的因果關係沒人知道,是透過警察屢敗屢戰,和記者追訪而揭露的。揭露,改變體制。從二○○八到二○一二年,林伍德警局有四十七次獲報強暴案,十次判定謊報,比率比全國同期同人口等級區域的平均值高五倍。在瑪莉的案件以後,他們調查比較積極了。

圖片來源:Pixabay

強暴犯有一千種辦法免責。二○一六年,《路透》報導,馬來西亞二十二歲的男子強暴十四歲少女。可能判鞭刑、關三十年,所以他依伊斯蘭律法娶她,讓對方家長撤告。社運團體「婦女力量」說,已經手太多這類強暴案,「娶了受害者就離婚,給錢了事。」要求修法禁止童婚、性暴力。

同年,法國巴黎十九歲少女在郊區火車站直播跳軌身亡。直播過程,她不斷抽菸,表情平靜。她說直播是希望群眾看清楚這些事情,回應她。什麼事情?網友不斷譏笑她是騙子,有人送笑臉圖案諷刺她,最後畫面轉黑,急救員入鏡,觀眾才阻止。少女生前向朋友提過遭人強暴,說出凶手姓名。

二○一八年,印度當局統計,每天獲報性侵案一百件。

同年,公民團體「智利反性暴力網」統計,智利當局每天至少獲報性暴力案四十二件,只有二五.七%獲判決。

台灣近五年,性侵通報平均每年一萬五千件,被起訴一年不到兩千件,剩七分之一,進入司法的比例只有智利的一半。人們往往替政府辯解,一句「不止台灣,這種事世界各國都有」就擱置不理。說「這種事世界各國都有」這句話就是在袒護強暴犯,它不是聲明強暴和縱放強暴存在,而聲明你應該容忍它存在,不要做任何事,不要處罰強暴犯,也不要處罰縱放者,讓他們繼續強暴和縱放。

這些說明了,男性主導的司法,採取男性觀點,不利受暴女人。

女人是否有機會打進司法界改變?書中介紹美國女警的百年歷史,雖然一九九八年調查發現女警比男警逮捕更多家暴施暴者。二○○六年調查發現女性警官的人數每增加百分之一,強暴報案就增加百分之一,但美國的女警只佔總人數百分之十一。而且阻擋女人進入的高牆難以打破,百分之六十三到六十八的女性警官回報曾受職場性騷擾和歧視,最不滿同僚敵視、難以升遷、無法支援遇到懷孕等家庭狀況的困境。我很想知道,台灣有沒有這類調查?為什麼我們會以為問題不重要或調查不需要?聖地牙哥的退休女警長瓊安.艾沙包特,入行時是一百二十名訓練生當中唯一錄用的女人,她說訓練的單槓大到女人手小抓不住,課程擺明就是要不著痕跡刷掉女人。

被強暴懷孕要生下來嗎?各國如火如荼的反墮胎立法,包括台灣反墮胎公投,都逼女人得生下來。美國有十六個州規定強暴犯對小孩仍然有親權,最近一位女立委提案修法廢除強暴犯對因姦成孕孩子的親權,再次被男立委們擋了下來。他們到底在想什麼?

沒有強暴,只有謊報。

南韓主播孫石熙曾因率領MBC電視台新聞部罷工而被拘留二十天,為抗爭受罰、見識過獨裁運用司法作為獠牙,他的自傳《蟋蟀之歌:韓國王牌主播孫石熙唯一親筆自述》中承認體制壓迫女人,但他也說,常覺得女人太不奢求地位。這固然是倒果為因,但在此刻,我才瞭解地位代表什麼。如果黑人不擠進白人世界去當警察、律師、檢察官、法官、立委、記者、總統,那麼黑人的命就不是命,永遠會有黑人無辜被槍殺,而白人警察殺人可以安全下莊。如果女人不擠進男人世界去當警察、律師、檢察官、法官、立委、記者、總統,那麼世界上就沒有強暴這回事,妳的陰道、子宮都不屬於妳,掌權的男人會把妳的身體交由強暴妳的人決定。他們說,這不是強暴。他們說,妳得生下來。

女人必須參政,女人得去當警察、檢察官、法官、立委、記者、總統。參政必須忠於女人,而不是繼續幫助強暴犯。

智利女性主義人類學家瑟嘉托說,性暴力不是因為道德敗壞,它源於政治問題。

智利今年示威,二十多人死亡、七千多人拘留、軍警朝示威者眼睛射橡膠子彈、酷刑等八百多起傷害案,並且性侵女示威者。十二月五日,數千名女示威者在智利國家體育場唱〈強暴犯就在路上〉跳舞。因為這個地方曾是白色恐怖的政治犯拘留所,至少四萬人在此受酷刑、槍決。官方報告,當年幾乎每個女政治犯都受到性暴力。七十一歲的嘉拉朵作證說,沒有「幾乎」,關在體育場的每個女性都被獄警騷擾和性虐待。現在智利的司法,用抹黑受害人行為開放來解決掉強暴案,只是國家性侵女人的黑歷史冰山一角。

而台灣近年新聞,就像南韓小說《82年生的金智英》,是一冊各種言語暴力鞭女人的驗傷清單。

台灣二○一八年大選,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在雲林,為張榮味的妹妹雲林縣長候選人張麗善站台,說她剛進政壇時兩隻眼睛像非洲草原的黑豹一樣閃閃發光,出拳就打,出口就強悍,亂闖好像新手開車上路一樣,現在她已經沉穩言之有物、舉止有度、知道進退,已經完全成熟,「成熟的女人像一碗湯,煮熟的時候趕快喝,再不喝會焦掉。張麗善現在是一碗成熟的湯可以喝。」

圖片來源:韓國瑜粉專

這段描述原本與性別無關,但只要韓國瑜一聯想到她是「女人」這個集體標籤,立即淪為只能被動等男人喝掉,「一碗湯」當然沒有自主權,也不應該有,不需要知情合意。這些統治者,怎麼可能改變強暴文化?以下這些言論,只要他們侮辱的對象是女人,她的罪立刻就變成了「她是女人」,再細分各種罪名:

⚉胖女人: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到高雄雲林同鄉會,為韓國瑜拉票,罵陳菊「那個查某人真夭壽,我不要說是誰,肥滋滋那個,走路起來像大母豬」。

⚉掌權的女人:二○一一年,藝人白冰冰主持台中馬吳造勢大會說,泰國選出女的總統(總理),馬上淹大水。指選出女總統會招致洪災。

二○一九年,吳敦義為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站台,以近年幾起分屍案,批評治安「夭壽歹」、「夭壽骨」,說「蔡英文這衰尾查某,像這麼衰的人當總統,要把她拉下來。」

⚉誘惑男人的女人:二○一九年,國民黨台南市黨部主委謝龍介,為新北市板橋立委候選人柯志恩站台,說女人拉票最有用,要挺柯志恩要靠女性拉票,「因為女人拉票可以拉到客廳、拉到房間,你老公拉票拉到門口沒拉到,還反而被拉走,就是俗語說的阿婆吹粿,倒塌(倒貼)。」謝宣稱女人「拉到房間」「倒貼」「你老公反而被拉走」,利用性,操控男人達到目的。校園性侵案報導《沉默的島嶼》一書說明,已婚男老師強暴女學生,經常先把性侵包裝成外遇,逃脫性侵罪,然後威脅讓元配告受害人通姦來脫罪。強暴免責,靠的就是把受害女人塑造成謝龍介口中這種拿性當武器的心機婊。

到底熱愛用性來拉票的是男人或女人?說女人「倒貼」陪睡拉票,我從沒有看過這種事。但我看過二○一八年大選,候選人韓國瑜在「姊妹挺韓國瑜」成立大會影片中說,「未來我當高雄市長,誰來高雄投資,創造十個工作機會,我親自握握你的手;若有一百個工作機會,我就抱你一下;若有一千的工作機會,我就親你的臉一下;若來投資給高雄一萬個工作機會,我就以身相許,晚上跟你睡覺!」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因此在校友會群組罵韓歧視女性。結果對話被截圖廣傳攻擊邱,逼邱公開向韓道歉。

⚉樂於受男人誘惑的女人、老女人、不像女人的女人:新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邱毅,臉書稱:「蔡英文都六十三歲了,或許是幻想被年輕男子『撩』已經很久了,被一個網紅用下流的撩妹術,因此面對波特王那種『你是我的心頭肉』的下流撩妹術,竟然表現出芳心暗喜、小鹿亂撞的喜悅,我看後真有受不了的難受。」繼而說:「蔡英文算女性嗎?很少女人罵我,除了那種不像女人的女性,像陳菊啦、蔡英文啦。」他眼中的蔡英文,並不是一個人,而是她的性別,她的年齡,用「六十三歲」翻版韓國瑜視女人為「再不喝會焦掉」被動、性玩具的年齡歧視。

⚉不婚不生的女人: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稱,蔡英文總統沒生過孩子,不懂父母的心。

⚉便宜強暴犯的女人:二○一七年,台北市長柯文哲在議會談容積代金制,以「被誘姦」喻市價徵收的機關用地,「被強暴」喻低於公告現值15%的公保地,稱「被強暴的比被誘姦的便宜」。

這群人自命法官、審判女人,他們沒有資格這麼做。推翻所有罪名,〈強暴犯就在路上〉的歌詞說:「無論我人在哪裡或身穿什麼,那都不是我的錯。」無論女人胖、老、不婚不生、誘惑男人、樂於受男人誘惑、不像女人、是同志、被強暴,那都不是她有罪。這群貼女人性別標籤的權力者才有罪,若要改變強暴文化,他們不認錯就該被下架。

「強暴犯就是你。警察、法官、國家、總統,你們就是強暴犯。」

作者曾任《自由時報》主編、台北之音電台主持、《Premiere首映》雜誌總編、《明日報》、《蘋果日報》主編、金石堂書店行銷總監,現職寫作。獲《聯合報》等文學獎,著《帽田雪人》、《愛比死更冷》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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