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始終如一的荒謬謊言

全面真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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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台灣因為反服貿運動爆發318學運,其中323佔領行政院一案在訴訟歷經六年後,高院在前日作出二審宣判,改判魏揚、陳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被判處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對於判決結果,曾經是台灣著名自由主義研究者的江宜樺,同時也是323行政院驅離行動那夜國家暴力的參與者,在臉書沾沾自喜地宣稱二審宣判的結果是對他個人遲來的正義,並認為太陽花學運是一場非法暴力行動。

雞蛋對高牆

2014年324日深夜,警方的驅離行動,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雞蛋對高牆的不對等的對抗。圖片來源:美聯社/達志影像

這些年江宜樺仍不時對太陽花運動發表看法。江宜樺自始自終都認為他發動政院驅離是對的,也從不後悔作出這個決定。然而,對於現在所爭論的執行層面,就是不合比例原則的國家暴力部分它的一貫說詞就是:「我不清楚那晚發生什麼事情」、「那天我們在睡覺」,用避重就輕的回應來推卸責任。

江宜樺避而不談的是,行政院的驅離行動從頭到尾就是一個雞蛋對高牆的不對等的對抗,回顧那一夜,北平東路上靜坐抗議的群眾被全副武裝鎮暴警察拿警械敲破頭的畫面仍歷歷在目。肆意使用國家暴力的官員與執法過當的警察至今仍沒有一個被找到究責。

基層員警執法往往是以上級命令為依據,在323警方的驅離過程經歷了數小時的時間,在此種情況下造成群眾流血受傷的行為存在從深夜到清晨的各波行動中,而當時作為全國最高行政機關的行政院長江宜樺的責任是無法迴避的。然而,江宜樺在驅離行動隔日上午卻宣稱警察沒有使用暴力驅離群眾只是用抬人、拍肩勸離民眾,這種嚴重偏離事實的言論,不論是作為一個學者或是政治人物都顯然已經失格。

公民不服從

公民不服從是指人民以非暴力的方式,對已經「別無其他方式表達反對」的法律或政府政策,公開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以表達抗議,並且願意接受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江宜樺認為太陽花學運與前述公民不服從標準無一符合。而是一場暴力的非法行為。我們對於江宜樺扭曲事實的發言表達嚴厲譴責。

當時擔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對於服貿協議簽訂絲毫不願退讓的傲慢態度,以及當時在國會強勢過半的國民黨30秒通過服貿的「半分忠」事件,就是促使人民在無選擇下只剩佔領國會與發動政院的行動一途。再者,323政院行動是以佔領靜坐癱瘓行政院為首要目標,手無寸鐵的民眾要如何以暴力襲擊全副武裝的鎮暴警察?江宜樺曾在受訪指出:「有些人流血不是警察打的,是被驅離時自己跑去撞到電線桿或跌倒造成的。」──這種可笑謊言,只要回顧網路上民眾被執法過當的警察打到頭破血流的影像畫面就知真偽。

走不出來的江宜樺還曾以長風基金會的名義邀請國際政治學者法蘭西斯.福山來為自己背書說過去幾年臺灣民主正受到民粹主義威脅,意圖將太陽花學運與民粹運動劃上等號,結果卻反遭福山打臉認為:「太陽花運動並沒有要破壞民主制度,也不會與民粹運動混為一談」。

審判結果令人遺憾

回到二審的審判結果,二審法官將一審妨礙公務的被告通通有罪定讞以及推翻一審煽惑他人犯罪的見解,將魏揚等七人撤銷改判為有罪。其中,最令人覺得荒謬的部分是,被告劉敬文僅在臉書上發文聲援,未曾到達過現場就被以煽惑他人犯罪定罪,二審法官的見解是否代表在社群媒體上發文就有可能被以煽惑他人犯罪定罪呢?而到底要如何論證群眾是被他人煽惑?

我們並不是主張司法必定判決人民勝訴、國家敗訴。這種拘泥於勝敗的想法並非正解,我們期待的應當是法治精神與人權保障的深化,以及健全的公民社會。更進一步地說,法官中立公正地依據法律進行審判,這是最基本的期待;藉由法庭重建事實真相,這是更進一步的期待;最後期待是法官能對國家暴力做出嶄新的見解,對人權保障做出劃時代的判決,這是最大且深遠的期待。然而這些期待,並沒有在今天的判決上實現。

歷史的轉捩點

318學運是野百合後台灣爆發最大規模的學運,運動者不僅成功佔領立法院議場二十餘日,相關參與人數更上達至數十萬規模,直接撼動馬英九政府執意要通過服貿協定的決定。江宜樺曾受訪表示服貿協議無法通過是他從政生涯的遺憾。但是,從今時今日的的國際情勢往回頭看,在歷經中美貿易戰與武漢肺炎的爆發後,已經清楚顯示與中國走越近的國家受傷越嚴重。我們不禁慶幸歷史的諸多巧合與抗爭群眾的努力讓我們成功扭轉了服貿協議這條路線。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這個歷史的轉折讓台灣幸運避開了許多災難性的後果,隨著時間拉長,歷史終將會重新定義太陽花運動,尤其是323政院行動所產生至關重要的影響。

這些年隨著越來越多的影像與文字記錄發表,真相的重建與後續討論將有正面的幫助,也可以對有疑問的訪談或研究,提出修正的方向與精進研究方式的可能。以事實真相為基礎,未來的深入討論可包括行動者的組織與行動方式,也包括為國家行為畫出清楚且合理的界線,同樣也會讓這些偏頗不實的謊言不攻自破。

回顧2014年3月23日那一夜的暴力與震撼讓許多曾經參與過這場運動的人留存或多或少的運動傷害,相信許多人仍與筆者一樣持續在關注後續官司的進行。多年過去,儘管換了新政府,那一晚執法過當的警察仍未被揪出,真相未被查明,正義也還未獲得伸張。

最後,筆者想說的是:「如果一個體系宣稱自己是民主體制,但是它對成員的訴求沒有認真回應,那麼抗議是有正當性的,哪怕是暴力的抗議。那個抗議正當性的多寡,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

當人民的法槌舉起,人民的手不放下的時間,就與體系麻木不仁的程度成正比。

作者為部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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