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幕落下後的終極攬炒

趙君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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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逮捕了遊行示威的民眾。圖片來源:美聯社/達志影像

1946年年輕的民主社會黨人Willy Brandt (後來成為西德總理)在柏林目賭了美英法和蘇聯的劍拔弩張對峙後,忍不住問了自己「西方民主國家會為了幾百萬個柏林人不惜一場世界大戰嗎」?

74年後的今天,在中共將嚴苛的《香港國安法》強行寫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讓鐵幕正式落下之後,相信每個關心香港命運的人都會想問和Brandt當年幾乎是一樣的問題。而本文會先簡明點出這部看似是法律,實際上是恐嚇信的文件究竟如何的扼殺了香港的一國兩制,再來會說明為什麼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民主國家,特別是五眼聯盟的英語系國家不會坐視,所以中共想透過此法徹底扼殺抗爭的如意算盤擦槍走火的機率非常高,輕則為新冷戰拉開序幕,重則引發在東亞的武裝衝突,一舉改寫後冷戰世界的權力格局。

這部全文共66條的《國安法》,有以下幾點最令人擔心:一,依本法設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有一名由北京指派的顧問在其中,這會嚴重影響該委員會決策的獨立性,從而損害《基本法》保障的香港高度自治;二,本委員會所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審查,也不受立法會監督,完全破壞了三權分立的制衡原則;三,在香港直接設立由中央派內地官員入駐的「國家安全公署」,此機關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顧問一起,將成為特區政府的太上皇;四,在警務處額外設立國家安全部門,該部門執行搜尋、監聽等任務前不需要法院批准。

以上四點是制度上對香港一國兩制與延續英國法治傳統的破壞。

而在處理所謂影響國家安全案件的實務上:五,針對所謂的「分裂國家罪」,不論是否以武力危脅國家統一者都可能會被檢控,也就是說僅是公開主張港獨、台獨也是觸法;另定「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讓正常的對外國媒體傳達香港政治現狀都成為可能被判終生監禁的重罪;六,特首有權利指派審理國家安全案件的法官,這會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七,前一段提到的「國家安全公署」可在「特定情況」下立案偵查,執行私法權,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審判,這就是去年引發大規模抗議的「送中」條款的借屍還魂;八,香港人有須強制為國家安全案件作證的義務,這也是對法治精神和個人權利的嚴重侵犯;九,本法不只規範香港公民,非香港公民在香港境外觸犯本法,一樣可能遭到追訴,這種刻意定的極寬的「長臂管轄權」意在打壓對香港抗爭的國際支持。

這些只是整部法案中後果最嚴重的部分而已,但已經可以清楚看到,今後特區政府的運作將受到北京的嚴密掌控。同時對於任何北京看不順眼的政治主張,都能以非常不公平幾乎是流於形式的審判將違法的各國人士在香港甚至中共境內定罪。也就是說,真正保障香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的一國兩制已經徹底死亡,也是對中英聯合聲明的蠻橫背棄。

這對當初基於這些承諾才給予香港有別於中共之特殊地位的西方各國來說,自然是無法接受之舉。因此美國在全國人大5月28日開會表決通過要制定港版《國安法》的前一天,已經由國務院提出報告,判定香港已經喪失高度自治的地位,加拿大在《國安法》正式生效後也宣步停止出口軍事科技到香港並暫停雙邊的引渡條約,但針對自治地位喪失所進行的對港政策調整只是戰術層面的應有之作為。真正需要大動作修正的是美國的對中共戰略。

中共粗暴地在香港拉下《國安法》鐵幕只是再一次證明了香港身為「礦坑裡的金絲雀」的獨特角色。這讓世人徹底明暸:不管共產黨以前做過什麼承諾,也不管可能讓香港失去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無法幫中共負債累累的經濟輸血,更不管目前中共面對的局勢已是內外交迫,只要有人敢出來挑戰中共的政治權威,中共就是寸土不讓還加倍奉還。

如果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姑息這種惡行,就是鼓勵中共於整個印太區域得寸進尺來強化其崛起大國形象,並掩飾內政不修:台灣、南海、印度、東盟各國和釣魚台都有可能是中共下手的對象,只要再一次讓中共這樣閃電突襲成功,那美國在整個印太區域的威信就面臨重大考驗。

幸好美國朝野對此了然於心,因此在5月28日中共人大表決通過制定《國安法》的次日,川普總統就在玫瑰園率領重要閣員召開記者會表明美國絕不坐視,而且川普的講話是羅列中共數年來各方面的惡行而不是單談香港問題。

在《國安法》即將通過的前夕,美國國會兩院又再度火速通過加強版的撐香港法案:《香港自治法案》。這部法案是繼去年通過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後力道更強的法律,以《人權與民主法》中首次明訂要制裁迫害香港人人權的中、港官員,這部新法將制裁延伸到了和這些被制裁的人物有重大往來關係的銀行。

被列在名單上的金融機構在列名後的一年內會遭受法案中列出的十類金融制裁中的至少五項,之後若沒被移出名單,則在列名後的兩年內會受到全部選項的金融制裁。

列在法案中比較值得注意的制裁措施有:一,禁止從美國金融機構貸款;二,禁止美國人購買該機構發行的證券或債券;三,禁止該機構和其他機構進行美國管轄權所及的金融交易;四,禁止該機構進行美國管轄權所及的資產交易;五,禁止該機構進行美國管轄權所及的外匯交易。這些措施一旦付諸實行,對被制裁的金融機構會有災難性的打擊,可以說是被逐出靠美元交易支撐的國際金融體系之中。

如果中共國營的前幾大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被列入名單,那對中共的金融業會是災難性的打擊。此外,一旦有中共高官如政治局委員級別的人被列入制裁名單,那麼在中共高層會引起風聲鶴唳的效應。往後要找到高官願意扛責執行迫害人權政策的難度也會增加。

如果沒有意外,川普會在本周簽署這項法案,同時國務院會開始整理名單,按照本法規定要在法律生效日的90天內提出。在有了人員名單的30天後到60天內,美國財政部需要提出一份和這些被制裁對像進行重大交易的金融機構名單,並按照上述的程序啟動第一階段金融制裁。

這樣的措施也許有機會遏止中共拿國安惡法在香港大肆搜捕,但按照目前中共絕不示弱的風格,也許就像之前的貿易戰盲目報復一樣反而變本加厲在香港抓美國人來證明自己不屈服外部壓力。換言之,本周法案生效是否能讓緊張局勢緩和還在未定之天。

然而接下來這部惡法可能引發的變動還不僅止於迎來美國首次對中共非軍隊高官和金融機構的嚴厲制裁,而是有可能產生其他幾種效應:(1)新成立的「國家安全公署」以無人可制橫的國安法為武器,勒索外商或是強迫金融機構為其進行灰色地帶的金融交易。(2)中資機構為了打擊外資的對手,說服國安警察以國安法對付作空、放出正確但影響市場行情負面消息的外資交易員。如果這樣的事情逐漸發生,那麼肯定會加速外資出走,打破中共原本的盤算:讓香港社會封口並維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另外更重要的是,目前看來雖然堅持抗議的香港人已經用更有創意以避免觸法的方式來表達意見(如在街上舉白紙),但只要這些不言而喻的動作繼續引起國際關注並讓中共丟臉,中共還是有可能以扭曲的方式援引法條來追訴這些人(例如法條中所寫的利用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這樣的悲劇一旦發生,勢必引起更高的對立甚至美國的加碼制裁,屆時如果中共又逼著名外資機構出來表態如之前的匯豐、渣打支持國安法案例,一樣會讓外資覺得左右為難而有不如歸去之感。

所以綜合來看,習近平政權慣於用強力方式鎮懾人民,以為可以解決問題的思維這次有很大的機會踢到鐵板,而且很可能會產生引火燒身如被制裁、引發高層分裂、丟掉國際金融中心等反效果。

在被逼到牆角的情況下,故意選擇印太區域某個熱點挑起武裝衝突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但如果又不幸在軍事上也慘遭滑鐵盧,那麼中共70年的暴政也就差不多走到盡頭了,如果真有這麽一天,歷史會牢牢記住為了追求自由,不惜犠牲自己用「攬炒」把中共一步步拖入絕境的勇敢香港人。

作者有個雲霄飛車式的人生,曾很輕鬆的進了不太好進的美國學校博士班,以為自己會是華文社會科學界的明日之星,又因為一個烏龍,更「輕鬆」的被踢出來,開始闖盪亞洲江湖,到處求人下單,到目前為止的心得是「我32歲以前到底活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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