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對司法的信任:從改善監督制度與全面究責做起

陸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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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蔡英文政府於2016年大力宣示要進行司法改革後,社會各界對於司法體系及相關制度的關注便與日俱增,學術界也紛紛從不同角度探討社會大眾對於我國司法人員或機構的滿意度,試圖找出司法體系為何普遍不受信賴的原因。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然而,為何政府要這麼在意外界是怎麼看待司法體系的?換句話說,為甚麼瞭解人民對於司法體系的看法如此重要?美國政治學家伊斯頓(David Easton)在其提出的系統理論模式(System Theory Model)中指出,普遍(或稱廣泛、公共)支持(diffuse support)是人們對於國家政治系統和典範逐漸形成的依附與信任感,而這種情感是會隨著時間長期累積的。

若將「普遍支持」的概念回饋到實務層面上,倘若一個政府機構能夠獲得民眾長期信任與支持的時候,即使該機構做出不符合社會主流期待的決策時,群眾也不會就因此改變自身對該機構的看法,機構也就獲得所謂的「機構的正當性」(institutional legitimacy)。而學者吳重禮(2008)指出,儘管司法權與行政、立法權的本質和運作模式有所差異,但政府機構應得到公共支持(public support)或民眾信任(popular confidence)的觀點,已經延伸到了司法機構上。

對於權力分立的民主國家來說,司法不僅是判斷社會運作與民主程度的重要指標,廣義上來說,「司法審判」更牽涉至社會、政治、經濟等環節。在這之中,司法機構除了應保有其超然的地位之外,群眾的外部支持也無疑是其運作穩定而有效的重要因素。這也是為何「人民主觀認為司法是公正的」與「司法客觀上是公正的」同樣重要(黃國昌、陳恭平、林常青,2016)。講白話就是:不論人民是否使用過司法體系或曾參與其運作,政府及相關單位都應該確保司法體系內部的公正,也應致力於讓所有人都信任司法制度,此舉對於民主國家的長久發展有其必要性。

話雖如此,實際上司法體系仍與一般大眾之間存在著不可抹滅的隔閡。換言之,如果民眾沒有親自涉入過司法體系,對於其實務運作必然存有相當程度的陌生,因此民眾對於司法體系的認知,大部分可能是來自對新聞媒體的相關報導之投射。

近期因監察院揭露有部分司法官(包括法官及檢察官)與翁姓富商的不當利益往來,對司法體系的公正性而言無疑是一大傷害,也是對政府在司法改革上的一記重拳。從相關報導來看,或許已經突顯了司法院及法務部的兩個缺失:內部監督機制的失靈,及未確實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涉及此案的「石木欽們」為例,若非監察委員的揭露,社會大眾應該無從得知這些司法人員的失職。如果要透過屬於外部監督的監察院來揭露司法體制內部的缺失,是否也代表了司法體系的內部監督機制早已是徒有其表?

從司法院來看,有論者提及,2020年《法官法》的修法,增加了法官評鑑委員會的外部委員,也相對提升了評鑑新制的公正性(法官改革司法連線,2021)。恰好這次的事件便是對該法修正後的成效檢驗,各界也都在關注法官評鑑委員會是否真的能發揮課責之效。而法務部也同樣有檢察官評鑑委員會的設置,然而目前不論是法官或檢察官的評鑑委員會,大多是評鑑其「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無正當理由遲延案件」或「違反倫理規範」等行政或政治責任,並未追求其刑事責任。而涉入翁茂鐘案的部分司法官們卻可能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刑事責任之可能,主管機關便不應輕縱這些司法人員,莫非收受襯衫與赴宴並非行為不當且情節重大,甚至影響司法公信力的行為嗎?如果司法機關沒有給出固定標準,又何以獨立公正自詡?

從翁案來看,民眾恐怕已對法官是否能獨立審判,及檢察官是否能公正追訴犯罪有所質疑,司法機關應重新審視目前對司法官職務監督的合理與可行性,不應再以法官應獨立審判,或檢察官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等「自律」原則為由,而完全排除「他律」的可能。

總言之,在目前對於司法官的內部監督機制中,不論是針對法官的評鑑、職務法庭、自律委員會,亦或是對檢察官的評鑑、再議制度等,其探討重點都是在司法官的行政與政治責任,所做出的懲處也是申誡、罰款、免(撤)職、剝奪退休金等處份,而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法務部及司法院已經發布聲明,否認533或其他的次數原則,並申明將不論次數多寡,一律對涉案人員重啟司法調查及移送檢察機關偵辦,然而最終調查及懲處結果如何,社會都將以放大鏡檢視。

最後回到先前所提的「機構的正當性」,司法體制固然有其政治本質,而我國的司法體制也仍在追求社會給予持續公共支持的道路上。不幸的是,本次的司法內部醜聞,或許又讓民眾對司法權的超然地位,又再次打了一個問號。

參考文獻

黃國昌、陳恭平、林常青(2017)。台灣人民對法院的信任支持及觀感:以對法官判決之公正性為中心。台灣政治學刊,21(1),51-112。

吳重禮(2008)。司法與公共支持:台灣民眾對於司法體系的比較評價。台灣政治學刊,12(2),15-66。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2021)。誰讓司法有罪?「石木欽們」的最後審判

作者為網路及社會現象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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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