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一缺水,就想停止農業灌溉!

黃仲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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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為水庫存量告急,導致新竹科學園區各廠商需要派水車載水,或是部分地區實施時段減壓、停供措施以舒緩供水壓力。其實從去年七月開始,水利署就已經因應水庫缺水,趕緊啟動旱災應變措施,經濟部長王美花也表示,目前新竹地區已盤點17口水井可用,未來廠商可提出鑿井需求計畫。此外,農委會也宣布嘉南地區、新竹、苗栗、台中、桃園等地區停灌7.4萬公頃,約占全台24%灌溉面積;停灌補助措施引發不少農民反彈,紛紛質疑為什麼每次缺水,首先被犧牲的都是農業用水。

圖片來源:華視新聞頻道Youtube頻道

四周環海的台灣,卻對水情一點也不了解

每次一發生缺水乾旱問題,經濟部就會先以「台灣農業用水佔七成,其餘是工業跟民生用水,即使將後者停用也無法滿足農業用水需求」,以此藉口要求停止農業灌溉,這種說法事實上是對於台灣水資源結構有很大的誤解。

首先,農業並不是和工業、民生搶水用,根據農委會農水署統計,農業灌溉八成是以河川水與地面水,只有一成是取自水庫的水,跟大多數使用水庫水的民生、產業用水有很大的差異。不一樣的水資源跟不同的管線怎麼可以混在一起談呢?所以今天有缺水問題,我們應該先從源頭檢視清楚問題在哪。

經濟部引用的數據是來自水利署《各標的用水量統計》,其中農業用水的數據是依據假設性的水權來做計算,根據《水利法施行細則》第14-1條,水權每五年會重新核定評估,以此決定誰可以使用這些水資源,但事實上這個假設幾乎都沒變過;台灣過去23年來作物種植面積減少四成,水利署統計的灌溉用水量卻只少了1.6%,顯然我們目前的水利官僚體系對實際上使用多少水灌溉,有多少水流失,尚未能清楚掌握;過去水權都掌握在各地水利會手上,如今已整併成為農田水利署,理應國家要有更全面性的掌握,但109年的農水署輸水損失率統計,還在引用各農田水利會93、94年的計畫。由此可見,目前台灣對於水情的掌握,無論是各標的使用量,或者是輸送時的損失率,除了早已民營化的台灣自來水公司有現代化的掌握之外,其餘幾乎未能掌握,僅能參考過去傳統水利系統的歷史資料。

四面環海的台灣,留不住充沛的水資源

台灣身為四面環海的國家,年平均雨量2515毫米,是全球平均值的2.6倍,擁有充沛的水資源,但我們卻有七成的水直接透過河川流入大海裡,相較於沙漠國家以色列,年平均雨量僅有435毫米,只達全球平均雨量的40%,理應極度缺水,卻因該國已發展足夠的節水產業,解決了沙漠國家長期以來面臨缺水的困境。

因此台灣缺水的問題,除了開源這條路以外,我們還得思考節流的路該怎麼走。水利署對於台灣實際用水流向未能確實掌握,就是這些不合理的水情數據統計導致目前政策判斷失據。因為這些陳年結構性問題,以致於每年面對旱災時,政府僅能從開源著手,包含預計完成的南投嘴鳥潭人工湖,與去年完工的溪埔伏流水。此外,水資源開源的成本明顯大於節流與節水措施,以近期剛啟用的新竹南寮海水淡化廠為例,除了建設成本預算9億之外,每度造水成本高達35元,相較於一度12元的供應水價,有高達23元的成本差額,等於是賣一度水就賠兩度錢。這問題究竟是台灣造水成本太高,還是水價太便宜呢?

5%用水大戶使用41%水資源,台灣需要節水產業

台灣自來水公司連年虧損,去年更是虧損6億,主要原因都來自於過時的水權分配制度。目前的水結構是依照台灣農業立國時而設計的,由各地水利會主導水的分配。但社會發展至今,台灣水資源的使用習慣已和過去農業社會明顯不同,實際使用水量,工業與民生用水已超越農業用水,但大多數的水權都還落在水利會手上。導致台灣自來水公司,為了要供給民生用水,除了既有代管水利署的水庫之外,還得去跟地方水利會購買水權,且各地價格不一,多數還超過台水最後賣給民眾的價格。

去年十月,農田水利署已經收回水利會,且掛牌成立了。台灣的水系統至今還散落在水利署、農水署、台灣自來水公司三方手上,彼此之間還會互相販售水權藉此營利,明明都是國家的資源,為何中間還要經過這麼多手抽成,最終導致台水帳面上連年虧損呢?

每次台灣面臨缺水,除了從開源節流的方式思考之外,我們也可以盤點台灣水資源是如何被分配。台灣大多數的水資源幾乎都是供給工業大戶使用。根據台灣自來水公司的的報告指出,台灣目前家庭用水僅占全部的44%,小營業用戶(例如:美容美髮、洗車、餐廳業等)僅占全部的15%,剩餘每月使用50度以上的用水大戶佔5%,卻使用高達41%的用水量,明顯還有很大的節水空間。

此外,台灣各項民生資源,如電力與油費,都已合理反映成本,會定期隨著成本檢討價格;至於水價上次調漲,已是27年前的事情。目前水價已不敷造水成本價格,等於台水賣越多水,就賠越多錢,這些不足的虧損,事實上都是要用納稅錢去支應,為何不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驅使那些使用較多水資源的用水大戶負擔成本呢?

今日台灣並沒有像以色列一樣擁有足夠的節水產業,原因在於我們節水措施,在便宜的水價面前顯得沒有誘因。因此,我們若能制定出新的水價調整機制,若針對不同用水級距制定差別訂價,例如調整每月50度以上的工業用戶水費,其餘維持原價;就可在不影響民生,以及小規模營業人的情況下,讓這些高耗水且有賺錢的大戶去負擔這些虧損,付出合理的價格。

民生必需資源價格是否合理,是許多政治人物不願意面對的問題,2016年為了鼓勵大廠節水而設立的耗水費,至今仍未開徵,如今旱災發生、問題已在面前,我們就應該去面對它、解決他。羊毛出在羊身上,今天用水大戶因為水價便宜,所浪費的水,最終都要由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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