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臻明/海巡署的國防角色?航空分署、海軍航空隊的問題與轉機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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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隸屬於海洋委員會的海岸巡防署,傳出正積極爭取設立航空分署,希望能購置12架大型定翼機與8架直升機,建立自己的空中偵巡能力。

若單純從強化海巡署執勤能力的角度來看,大型定翼機有航程遠、速度快、滯空時間長的多重優點;直升機則機動性高,能在海巡署的大型巡防艦上起降,操作運用上更具彈性。海巡署若能擁有自己的機隊,的確能大幅改善目前巡邏、監控與查緝的效率。

為何海巡航空分署遭反對?

但是海巡署的這個計畫,卻遭到政府內部許多單位反對。原因很多,包括目前海巡署是與內政部的空勤總隊合作,在任務需要時,由空勤總隊派遣直升機前往支援。雙方過去進行過各種聯合演訓,以強化配合能力,空勤總隊的直升機也可降落在海巡署的大型巡防艦上。海巡署若再設立航空分署,購入機隊,將有疊床架屋、浪費公帑之嫌。

再者,海巡署的工作以海上執法為主,之前也已購入無人機來強化空中偵巡能力,再設立航空分署的構想,較難獲得支持。

其次,海軍也有反潛航空大隊,操作20餘架的反潛直升機,雖然這些軍用直升機是以反潛作戰為主要任務,但也可負責一定的空中巡邏與偵蒐任務。海巡署號稱第二海軍,部份海巡艦艇具備平戰轉換的設計,在戰時將變成海軍的作戰船艦,平日應強化與海軍的情資分享與任務分工能力,善用海軍資源。

更不用說空軍還擁有12架的P-3C反潛巡邏機與20架C-130H運輸機,具備極強的海上巡邏與空中運補能力,陸軍航空隊也有30架的UH-60M黑鷹直升機。這些原因都讓海巡署的航空分署計畫,被打了回票。

中國「海警法」威脅,海巡署角色更重要

不過平心而論,海巡署的想法並非完全沒有道理,畢竟台灣是個四面環海的島嶼國家,海上執法任務繁重複雜,許多國家的海岸巡防隊,也都擁有自己的航空單位來支援海上巡防工作。海委會與海巡署有這種雄心壯志,希望建立自己的航空單位,強化對藍色國土的控管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值得鼓勵。

特別是中國近期通過「海警法」,授權中國海警可以在中國所主張的領海、鄰接區與專屬經濟海域內,對從事非法行動的外國船隻開火。讓原本就詭譎緊張的台灣海峽變得更危險、更容易擦槍走火。

中國海警雖然表面上與台灣的海巡署一樣,類似於世界各國的海岸巡防隊或海上警察,但中國海警其實隸屬於武警部隊。中國政府不止已在新修訂的「武警法」中正式納入海警單位,還將武警劃歸中央軍委會指揮,幾乎已等同是解放軍的正式部隊。再加上中國一向很擅長利用海上民兵與海警艦艇,來擴張海上勢力範圍,如近期侵擾釣魚台與南海爭議海域的中國艦艇,就有不少是海警,因此更加引起外界的疑慮。

中國會利用「灰色戰術」,以海上民兵與海警艦艇為先鋒,測試台灣的反應能力與底線,早已經不是兵棋推演的理論,而是現在進行式。在這種情況下,負責在第一線處理兩岸海上紛爭的海巡署,角色勢必會更加吃重。

事實上,海巡署想設立航空分署的說帖,就是解放軍的大型慢速機,近期密集侵擾台灣防空識別區西南角空域。海巡署認為,如果航空分署也擁有大型定翼巡邏機,將可協助國軍監控,分攤目前空軍戰機起飛驅離所造成的國防資源消耗。

相對消極的海軍態度

海巡署的理由,說實話難以說服眾人,因為近期解放軍派出的軍機陣容,除了大型慢速機外,還包括殲-16、殲-11、轟-6、空警-500等作戰機種,這絕對不是海巡署可以自行應付的。不過海巡署的想法,卻也突顯出海軍的問題:相較於海巡署積極想要籌設自己的航空分署,海軍卻對於建立自己的定翼機航空隊態度消極。

過去隸屬於海軍的S-2T反潛機,機齡老舊,性能跟不上時代,在爭取多年後,海軍終於購入P-3C反潛巡邏機,卻又移交給了空軍。

新型的P-3C沒有留在海軍的原因,並非作戰考量,而是人事的問題。因為海軍只有少量的定翼機,P-3C的飛行員必需由空軍轉任或委由空軍代訓,晉升出路狹小,而讓飛行員望之卻步。海軍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下,也未積極爭取讓P-3C留在海軍。

最後,將空軍桃園基地撥交給P-3C使用,與反潛直升機大隊一起編入航空指揮部,建立海軍航空隊的計畫,也因為當時政府計劃將桃園基地納入桃園航空城,而快速夭折,實在非常可惜。

原本希望購入P-3C這款先進的反潛巡邏機,能強化海軍空中偵蒐能力,發展一個聯合海洋情報中心的希望,就此灰飛煙滅。P-3C移撥給空軍後,改駐空軍屏東基地,與空軍的運輸機、空中預警機與電戰機,一起編成混和聯隊。

雖然國軍強調,海軍聯合艦隊作戰中心(JFOC)的空中反潛需求,可以透過國軍聯合作戰指管中心(JOCC),協調聯合空中作戰中心(JAOC)來配合,不會因隸屬於不同軍種而有所影響,但這樣的說法是否經得起實戰驗證,相信是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如何補足海軍空中打擊能力?

海軍近年來積極強化反艦飛彈戰力,除了發展雄風三型超音速反艦飛彈,擴編岸置反艦飛彈部隊,並在成功級巡防艦上,同時配備雄風二型與雄風三型反艦飛彈。除此之外,還研發這兩款反艦飛彈的增程型,希望能徹底封鎖台灣海峽與鄰近海域,使敵方艦隊難以越雷池一步。

但目前海軍的這種戰術,缺少最重要的一塊拼圖,就是海上艦艇最難以防禦的空射型反艦飛彈,因為空中飛行器速度快,體積小,能機動變換發射位置,使敵方艦艇防不勝防。

台灣並不是沒有空射型反艦飛彈,空軍之前曾購入AGM-84L空射型魚叉反艦飛彈供F-16A/B Block20戰機使用,甚至P-3C反潛巡邏機也擁有發射能力,是目前國軍快速打擊海上目標的重要武器。但現在從發射平台到反艦飛彈,通通在空軍的手裡,形成了不合理的配置。海軍放棄建立自己的定翼機航空隊,結果就是失去最重要的空中打擊能力。

當然,海軍若要擴大現有的航空隊,納入定翼機,一定會引發質疑,要如何與空軍劃分,以避免出現重複投資,而這在許多國家都有前例可循,不應成為問題。甚至退一步來說,可由直升機發射的輕型反艦飛彈,所在多有,國軍很可能正在研發的短程反艦飛彈,就有在直升機上發射的潛力。

海軍近來積極想要購入MH-60R海鷹直升機,以汰換機齡漸高的反潛直升機,那是否曾經考慮過一併籌獲海鷹直升機可以發射的反艦飛彈?還是認為這是空軍的事,與海軍一點關係也沒有?

思考更合理的作法

海巡署的積極與海軍的消極,形成了無比鮮明的對比。雖然說海巡署的計畫並不周延,遭到反對,但至少成立不久的海委會,充滿朝氣,對比故步自封的舊衙門,更具企圖心。

隨著美、台關係升溫,美國與台灣簽署「台美海巡合作備忘錄」,說明了海巡署將來絕對會在國安防線上,扮演更為吃重的角色,政府必需投資更多資源給海巡署。目前建立航空分署的計畫雖然較不可行,但成立一個聯合海洋情報中心,卻是很值得思考的方向。

缺少定翼機的海軍航空隊,如果無法成為這個聯合海洋情報中心的情蒐、監偵主力,空軍又以空防為主要任務,那或許可以考慮由更高階的政府機關來設立這個跨部會的單位,並由海委會與海巡署主導,整合空勤總隊、海軍艦艇與空軍的反潛機隊,協調環保、法務、貿易、檢疫、海關等部門,以處理日益複雜的海上事務,確保每一吋海上國土的安全。

或許在這個大方向之下,海巡署再來建立航空分署,會是比較合理的做法。

王臻明,喜歡閱讀歷史書籍,特別是戰史,也因此略為涉獵軍事領域,希望可以從地緣戰略與武器戰術的不同角度,來分析台灣所面臨的一些外在挑戰與國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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