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群的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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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群的征服

作者:愛德華‧威爾森(Edward O. Wilson, 1929~)

出版社:左岸文化

出版時間:2018年8月

人性到底是本善,在邪惡的力量之下墮落?還是本惡,之後受善良之力的導正?這兩種說法都對,而且除非我們能夠修改自身的基因,否則一直都會這樣。因為這樣的困境是我們這個物種演化時所形成的,是人類本性中無法改變的部分。人類和人類的社會秩序本質上就無法達到完美的境界。也幸虧如此,因為在這個持續變動的世界中,只有這樣的不完美才能夠提供我們需要的彈性。

造成這種善惡困境的是多階層選擇,個體選擇和群體選擇會作用在同一個個體上,但兩者的效應在大部分時候是相反的。個體選擇是同一群體中的成員彼此為了生存與生殖競爭所產生的結果,這樣所塑造出來的本能對於其他的成員來說,基本上是自私的。相反地,群體選擇是由社會之間的競爭所造成,這樣的競爭可以來自於直接的衝突,也可以來自於利用環境的能力差異。群體選擇塑造了對其他成員(而非其他群體的成員)進行利他行為的傾向。個體選擇造成許多我們稱之為罪惡的行為,而群體選擇則成就了許多高尚行為。我們內心中的善良天使和墮落天使之間的衝突,就是由這兩種選擇所造成的。

如果要精確地定義,個體選擇是與同一個群體中的成員競爭,使得個體有不同的壽命與生殖能力。群體選擇則是在和其他群體競爭時產生的,選到的是那些影響壽命和終身生殖能力的基因,這些基因負責的是同群體中成員之間互動的特徵。

思索與處理由多階層選擇持續發酵出來的騷亂,是社會科學和人文學的事;如何解釋則是自然科學的責任。如果成功了,將會讓能夠貫穿這三大學習領域的途徑更容易出現。社會科學和人文學致力研究的是人類感覺與思考在近期的、外在表現出來的現象。就如同生物學中會描述自然史,社會科學和人文學描述的是人類對自我的了解。這兩個領域描述個體是如何感覺與行動,同時利用歷史和戲劇說明在人類關係中所產生的無數故事裡最具代表性的內容。不過這全都受困在一個箱子中。之所以有這種侷限是因為感覺與思考都受到人類本性的掌控,人類本性也處在一個箱子中。在許多可能的本性之中,只有一個會演化出來。我們的祖先在這數百萬年中,經由一條幾乎不可能出現的路徑,演化成現在的人類,讓人類具備這樣的本性。把人類本性看成是演化軌跡的產物,可以幫助我們解答感覺與思考的終極成因。人類要了解自己,就必須把近因和遠因綜合在一起,這意味著我們要看見真實的自己,然後探索箱子之外的世界。

探索人類現況的終極成因,光是區別作用於人類行為之上的各階層篩選是不夠的。自私行為可能以某些方式,透過創新和冒險精神增進群體的利益,造成偏利近親的親緣選擇也可能有同樣的效果。六萬年前,差不多在人類從非洲出發的前後,那裡可能存在著和梅迪西、卡內基以及洛克菲勒家族一般的群體,成為認知演化完成時的最後一筆。這些家族比較進步,而且進步的方式也有利於他們所處的社會。這時輪到群體選擇促進個體的利益,這種利益便是特權和身分,用來回報他們對部落的傑出貢獻。

不過,遺傳社會演化中有個鐵則:自私的個體能夠擊敗利他的個體,而利他的群體能夠擊敗自私群體裡的個體。哪一方的勝利都是不完整的,因為天擇壓力的平衡不會傾向任何一端。如果個體選擇占了優勢,社會將分崩離析;如果群體選擇占優勢,人類群體將會變得像螞蟻群體那般。

社會中的每個成員都擁有基因,這些基因的產物是個體選擇作用的目標,而基因是群體選擇的目標。每個個體都和其他成員所構成的社會網絡連結在一起。個體自己的生存與生殖能力,有部分取決於個體在這個網絡中和其他成員的互動。親緣關係會影響這個網絡的結構,但並非如總體利益理論所假定的,認為親緣關係是影響網絡演化動態的關鍵。相反地,重要的是否具有那種遺傳特質,能夠結成許多伙伴關係、表現善意、交換訊息,以及背叛,這些在社會網絡中構成每日生活之事。

在整個史前時代中,人類演化出了認知能力。每個人在自己所屬群體的社會網絡中幾乎是一模一樣的。人們小群小群地分開生活,每一群的人數通常是百人或是更少(最常見的是三十個人左右的群體)。每個群體都認識鄰近的其他群體。從現存狩獵─採集者的生活方式判斷,當時的群體間會形成某種程度的聯盟。群體間會從事貿易、交換年輕女子,同時也會出現敵對狀態,或進行報復性的突擊。不過每個個體社會生活的核心是群體,群體的緊密團結則有賴於社會網絡產生的團結力量。

大約在一萬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村莊和統治階級出現了,社會網絡的本質產生了巨大的變化,社會變得越來越大,而且開始分裂。這些次社會群體彼此重疊,同時具備了階級體系,也能夠讓成員自由進出群體。這個時候的個體生活在由家庭成員、共同信仰者、工作伙伴、朋友和陌生人所組成的萬花筒中,社會生活遠不如狩獵─採集時代那麼穩定。現代的工業化國家中網絡變得更複雜,讓我們傳承自舊石器時代的心智難以招架。人類的內心深處依然渴望著那纖小緊密的群體網絡,在歷史出現之前,這樣的網絡已經盛行了數十萬年。我們的內心仍然沒有準備好應付文明生活。

這種趨勢使得加入群體這項行為更加讓人困惑。加入群體是人類衝動中最強烈的一種,我們被這種強烈的欲望(更恰當的說法是強烈的需求)所操縱,這種現象從遙遠的靈長類祖先時代就開始了。每個人都患了找尋群體並加入其中的強迫症,也都是熱情參與部落事務的動物。一個人如果在大家族、制度化宗教、意識形態團體、民族團體或是運動俱樂部中受到重用,不論是上述任一,或多個,都會得到滿足感。可能的選擇非常多,我們在所屬的群體中可能會發現個體為了地位而競爭,但也會看到信賴與美德這些群體選擇的標準產物。我們會擔心。我們會想問:在這個由無數群體交疊而成、瞬息萬變的地球,我們的忠誠應該要獻給誰?

人類的種種本性一直都處於領導地位,也處於混亂之中。不過如果我們聰明地遵守一些本性將會大有幫助,例如同情心。但我們縮手不前。最近許多研究看見了道德念頭在腦中運作的可能方式。一個頗具希望的開始是我們發現能夠解釋「黃金守則」是怎麼來的,這項守則可能是所有制度化宗教中唯一的共同戒律,所有的道德思考都從這條基本的規則出發。偉大的神學家兼哲學家希列爾拉比有次受人詰難,要他用快速簡單的方式解釋猶太教律,他回答道:「會讓自己厭惡的事情,不對其他人做。其他都只是這條戒律的註解罷了。」

這個答案也可以用「強制同理」來表達:除非是心理病態,不然人人都會自動地感覺到他人的痛苦。神經科學家裴法夫在《公平競爭的神經科學》一書中說道,腦不只分成幾個主要部位,也分成幾個彼此抗衡的部位。對於壓力或憤怒的刺激造成的原始恐懼反應,我們在分子階層與細胞階層上已有深入了解。在適合出現利他行為時,引起恐懼的迴路會自動關閉,讓這種反應受到抑制。當具有敵意和可能產生暴力的行為時,個人心理會「迷失」。在各種情緒的衝突之下,一個人在某些方面可能會變成另一個人。

人類這個雙面物種的大腦是非常複雜的系統,由彼此合縱連橫的神經細胞、激素和神經傳遞物所組成。在腦中進行的程序會視狀況彼此增強或消除。

恐懼有一部分是流過杏仁核的神經衝動。杏仁核是在腦中狀如杏仁的結構,其中有許多神經細胞迴路的連接點,其功用是為了產生恐懼、恐懼的記憶,以及抑制恐懼。傳遞到這些連接點的訊息會整合起來,再傳遞到前腦與中腦的其他部位。當恐懼的情緒從杏仁核傳出來,大腦皮質的資訊處理中心會對引起恐懼情緒的某人或某事物出現更複雜的恐懼思緒。

自動抑制恐懼和憤怒的本能還有第二個跡象。研究人員發現前扣帶皮質和腦島中的神經迴路能夠調節對於疼痛感覺的情緒反應。這些迴路不只會影響自己對疼痛的反應,同時也能感知他人的疼痛。

裴法夫是一位傑出的科學家,他小心謹慎地把這些最近腦科學研究的片段成果串聯成一個巨大的全貌,他也了解到打造一個至少可行理論的價值,因為這個現象顯然對於了解人類行為而言非常重要。大腦迴路中進行的過程模糊難解,不論是引發恐懼、精神壓力或是其他的情緒,實際上都和無數合乎道德的行為選擇有關。裴法夫用一個想像的例子以說明這個過程:

這個理論包含了四個步驟。第一個步驟是有個人想對另一個人採取行動,例如A小姐想把刀子刺進B先生的肚子。在開始行動之前,行動者的腦中會上演整個過程中的每個必要行動。這個想要採取行動的人會了解到這個行動會對對方造成的結果,也能夠預見並且記得這個結果。第二步,A小姐想像要刺的目標B先生。第三步是最重要的一步:她讓自己和其他人之間的差異變得模糊。這時她沒有想見到自己的舉動對B先生造成的後果:肚破腸流的可怕景象,而是在精神和情緒上無法區別對方和自己的肚腸。第四步是下決定,A小姐現在沒有那麼想攻擊B先生了,因為她能感受到對方的恐懼。(或是更精確地說,A小姐所經歷到的恐懼是B先生如果知道A小姐的盤算時所產生的恐懼。)

對於神經科學家而言,這個對持刀殺人者下道德決定的解釋有一個非常吸引人的特點:其中只牽涉到資訊的流失,而非資訊的有效提取或儲存。複雜資訊的學習並儲存為記憶,是一個錯綜複雜、費心勞力的過程,但是失去資訊似乎輕而易舉。和記憶有關的許多機制,只要其中一種受到了抑制,就能夠解釋這個理論中需要讓身分變得模糊的部分。在A小姐和B先生這個例子中,由於身分變得模糊(也就是喪失了個體性),攻擊者自己暫時處於另一個人的狀態中,因此感覺到恐懼而避免了不道德的行為。

這應該能夠解釋為何道德決定能夠站得住腳,因為它回應了生物學中對於群體選擇的了解。人類行為有合乎道德的傾向:做對的事情、避免惡行、幫助他人,有的時候甚至可以因此涉險。這是由於天擇偏好這些有利於群體的成員互動。

除了解釋人類天生的同理心,群體選擇也能夠解釋一部分的合作行為,後者是更重要的人類本性。二○○二年,費爾和葛特相當清楚地表達出這個問題:「人類的合作行為是一個演化之謎,人類和其他動物不同,經常和沒有血緣的陌生人合作,往往還是和一大群人合作,這些人可能此後都不會再見到面了,而且從這些合作中得到的生殖利益很小,甚至闕如。這些合作模式無法使用親緣選擇的理論解釋,自私動機搭配訊息理論或是互惠利他理論也都不能解釋。」

就如同我在前面所指出的,親緣選擇不會是這個難解問題的答案。有人可能會認為這個理論適用於早期的狩獵─採集者群體,因為這些群體人數少,成員彼此的親緣關係近。但是數學分析已經顯示出親緣選擇本身無法成為驅動演化動態的力量。當親緣關係接近的個體在一起的時候,合作者更容易遇到的其實是其他因遺傳而有合作傾向的個體,光這樣是無法促成合作行為的出現。只有群體選擇能夠讓比較多合作者的群體競爭得過合作者少的群體,使得整個物種發自天性的合作行為越來越深、越來越廣。

在本世紀的頭十年,生物學家和人類學家把大量研究心力集中於合作行為的演化。他們提出的結論是,人類在史前時代藉由一群內在反應的互動,才達成目前的情況。這些反應包括個人對於地位的追求、拉低群體中高地位個體的身分、發自內心地想要懲罰和報復那些偏離群體常規太遠的人。這些行為每個都包含了自私與利他的元素,全部都是由群體篩選而產生,並且由因果關係而連結在一起。

平克在二○○二年出版的《心靈白板論》中,把這些糾結在一起而造成具備意識大腦的驅動力量仔細地分門別類:

那些非難他人的情緒,包括譴責、憤怒與厭惡,會讓人處罰欺瞞者。那些讚揚他人的情緒,包括感激、景仰、敬畏、感動等,會促進利他行為。那些感受他人受苦的情緒,包括同情、憐憫、同理等,會讓人想要幫助需要幫助的人。那些意識到自我的情緒,例如罪惡感、羞恥與尷尬等,讓人不會去欺瞞或是會補償欺瞞造成的結果。

無止盡的矛盾與猶豫不決的心理,是靈長類動物遺留下來的奇特遺產,控制著人類的心智。人類就是會想要和他人處於同一個階級,特別是那些看起來獲得多於付出的。就算是在菁英階級,那些菁英分子依然玩著精細棘手的遊戲,好超越一級又一級滿懷嫉妒的對手,取得更高的地位。行為謙卑再謙卑,只是必要的策略而已。這是個充滿心機的活動。就如同十七世紀的散文家拉羅希福可所說的:「會謙虛,是因為害怕招致原本應得的嫉妒與藐視。人若因為好運而狂喜,就會招來這種眼光。展現心靈的強韌只是白費功夫。那些已經得到最高地位的人所表現出來的謙虛,只是希望藉此讓自己的地位看起來更高而已。」

透過研究人員所說的「間接互惠」,也有可能贏得更多尊敬。這是由個人的利他行為和合作行為所激起的尊敬,就算這些行為其實再一般不過,也效果卓著。有個德國諺語說明了這種策略:做善事、說善事\。把門打開,得到朋友和伙伴的機會自然會增加。

每個人都知道遊戲規則,因此總是希望在能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反擊這種狀況。人們對於偽善極為敏感。對於地位正在上升的人,如果在資格上有一分一毫的不相符,就會想把他拉下來。幾乎每個人都是這樣的平等主義者,也都配備為了達到這個目標的強大火力。嘲弄、玩笑、無厘頭模仿與搞笑,都能夠用來削弱自大又過度的野心。一如人們所說的,反諷的話語是由機智產出的藝術,是增添對話味道的鹽分,傑出的反諷值得保留珍藏。其中最有名也最能表彰這種效果的,是福特(Samuel Foote)對第四代山德威至公爵孟塔古的回應。公爵警告他若非死於性病,就是死於吊刑。福特回答:「大人,這要取決於擁抱我的是您的情婦或是您的品行。」

當然,人類的合作行為不僅僅是靠著消除猜忌來提高效率、提供保護。所有的正常人都可能從事真正的利他行為,我們很願意照顧病人和傷患,幫助窮人,安慰失去親屬的人,甚至願意冒著生命的危險去幫助陌生人,這是人類與其他動物不同之處。許多人在助人急難之後,沒有留下名字就離去了。如果有留下名字,他們往往會貶低自己的英雄作為,認為只是在盡自己的義務而已:「這是我的工作」,或「我只是做了自己希望別人也這樣做的事」之類的。

就如同鮑爾斯和其他研究人員所認為的,真正的利他行為的確存在。利他行為能夠增加群體的力量與競爭力,在人類演化的過程中,作用在群體上的天擇偏好利他行為。

還有其他的研究指出(不過並非決定性的證據),就算是在最先進的社會中,這種追求平等的行為還是有利的。那些公民生活品質最佳的社會(不論是在教育、醫療、治安和集體自尊等各方面),最富有與貧窮的公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也是最小的。二○○九年,威爾金森(Richard Wilkinson)和皮克特(Kate Pickett)分析指出,在全世界二十三個最富裕的國家以及美國各州中,日本、北歐諸國和美國新罕布夏州的財富差距是最小的,平均生活品質也是最高的。吊車尾的是英國、葡萄牙和美國其他各州。

不只有追求平等和合作能夠讓人發自內心地感到快樂,人們也樂於見到不合作者(不勞而獲者、罪犯)受到懲罰,甚至也如此看待那些貢獻不符自己地位的人(很有錢又不做事的人)。小報的爆料和真實犯罪故事完全滿足我們想要打倒惡人的衝動。人們不只熱切期盼幹盡壞事和遊手好閒的人受到懲罰,甚至也願意參與執行正義的工作,就算付出代價也在所不惜。譴責闖紅燈的伙伴、密告上司幹的壞事、告訴警方將要發生的罪行。許多人都願意做這樣的事情,即使他們根本不認識那些惡徒,只是為了盡好公民的義務而冒著付出代價的風險,起碼他們還得花時間做這些事。

大腦在執行這種「利他懲罰」時,雙側前腦島會活躍起來,這個腦部的區域也會因為疼痛、憤怒和厭惡而活躍。這樣的付出使得社會更有秩序,同時也減少因為自私而被取走的公共資源。對於從事這樣行為的人而言,這不是出自於理性的計算。他一開始可能反覆思考,認為這種行為會對自己和親屬有所影響。真正的利他行為是以生物天性為基礎,目的是為了部落的利益,而這種行為是由群體選擇促成的,當時還屬於史前時期,由利他者組成的群體數量超越了由自私者組成的混亂群體。但我們的學名不是「經濟人」(Homo oeconomicus)。因為到了最後,這個物種變得更複雜也更有趣。我們是智人,是不完美的生物,內心的各種衝動會彼此衝突。我們在這個無法預測、毫不留情又充滿威脅的世界中,竭盡全力,持續地生活下去。

除了一般的利他本能,還有某種更為複雜且只會暫時浮現的本能,但是一旦浮現出來,卻能讓人脫胎換骨。這種本能是榮譽,是一種由天生的同理心和合作心所產生出來的情感。這是利他行為最後的預備隊,我們這個物種可能正是因為這種本能而續存下來。榮譽當然是一把雙刃劍,其中一邊的刀刃便是為了戰爭而犧牲奉獻。這樣的反應出自於原始的群體本質,這樣才能面對與抵抗威脅群體的敵人。英國的年輕詩人布魯克(Rupert Brooke)便完美地捕捉到這樣的情緒。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已經展開,終將成為難以言喻的悲劇。他死於戰爭之中。

吹響吧號角,吹響我們的死亡

神聖、熱愛與痛苦都已經失去許久

榮譽已經歸來,君臨大地

付給子民輝煌的報酬

我們再次走上高貴之路

我們再次繼承了祖先的遺物

榮譽雙刃劍的另一邊可以讓個人對抗群眾,有時甚至可以對抗普遍為人所接受的道德戒律,甚至宗教。哲學家阿皮亞在《榮譽法則:道德革命是如何發生的》中,用下面這段對於個人與少數反抗團體對抗制度化正義的描述,漂亮地說明了這一點。

你可能會想問,在這些故事中,榮譽發揮了道德無法達成的功能。士兵堅守道德,能夠免於做出損及戰俘人類尊嚴的事情,也會讓他們反對其他人凌虐戰俘。道德會讓受到凌虐的女性知道那些凌虐者應該受到懲罰。但是只有榮譽才能夠讓一個士兵在從事本職、譴責錯誤的事之外,當己方的人在從事邪惡之事時,還能夠堅持完成任務。

你需要有尊嚴才能夠排除萬難,在一個幾乎不給予女性尊嚴的社會中堅守公平正義。所有的女性都要有尊嚴,才能夠對於自身遭受到的殘酷暴行做出回應,而且這個回應不是出於憤慨與報復之心,而是來自於要改造國家的決心。做出這樣的抉擇意味著將生活於艱困之中、甚至危險之中,也理所當然活在榮譽之中。

博物學家想要了解道德,並不會導致把道德當成絕對的戒律和真實的評判結果,而是警告不要盲目地把宗教和意識形態的信條當成戒律以及評判的基礎。這些戒律經常受到誤導,會有這樣的結果,是因為無知。在戒律形成的時候,有些重要的因素或其他東西被無意地忽略了。舉例來說,天主教會反對人工避孕。一九六八年,教宗保祿六世當初是本著善意下了這個決定,可見於《人類生命》這份通諭。他的理由一開始看似完全合理,他斷定上帝認為性交的目的應該侷限於懷孕。但是《人類生命》中的邏輯是錯的,因為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在生理學與生殖生物學中有豐富的證據(其中有許多是在一九六○年代發現的)證明,性交還有另一個目的。女性的外生殖器是隱藏起來的,而且沒有明顯的發情期,這是人類和其他靈長類不同之處。當男性和女性建立關係之後,便有了持續與頻繁的性行為。這種行為是一種遺傳適應:確保女性與她的後代能夠得到孩子父親的協助。能夠帶來愉悅的非生殖性性交,對於確保這種事情是很重要的,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是最關鍵的。人類的嬰兒需要很長的發育時間,才能得到健全的大腦袋和聰明才智,而在這段超乎尋常漫長的期間其實都處於無助的狀態。即使在成員關係緊密的狩獵─採集社會,母親還是無法依靠所屬社群給予的同一階層的支持,她必須從經由性和情緒結合的伴侶身上得到支持。

恐同,是一個因為缺乏知識而偏誤天條般道德規則的例子。反對同性戀的基礎和反對人工避孕的理由一樣:不是為了生殖而進行的性行為,是過失,是原罪。但是有大量的證據指出其實不然。同性戀以及在童年時期就出現的偏好是可以遺傳的,意味著這種對性的偏好並非永遠固定不變。一個人之所以成長發育為同性戀者,有極大的可能是受到基因的影響,而異性戀者並沒有這樣的基因。後來進一步的研究證明,在全世界各個族群這種由遺傳造成的同性戀發生的頻率太高,是無法用單純的基因突變解釋的。族群遺傳學家以經驗法則解釋,為什麼會多到這樣的程度:如果一個特徵的出現,無法光用隨機突變解釋,而且這個特徵會使得具有特徵的人的生育數量降低,甚至無法生育,那麼這個特徵必定是因為天擇作用於其他目標時篩選出來的,例如少量的同性戀傾向基因能夠賦予異性戀競爭優勢。

另一個可能是,同性戀者因為具備特殊的天分、不平凡的人格特質,因此長於扮演某些角色或是專業,使得群體受益。不論在文字出現以前,還是在現代社會,都有許多證據支持這種說法。無論如何,社會都因為同性戀者有著不同的偏好以及生育的後代比較少,而錯誤地反對同性戀。同性戀應該要受到重視,因為他們對人類的多樣性有所貢獻。反對同性戀的社會反而會對自身造成傷害。

在研究道德思考的生物起源時,我們得要知道一項原則:那些最清楚明白的道德戒律,諸如反對奴隸、虐待兒童與種族屠殺,在任何地方、任何人,都毫無疑義。但在此之外,本來就有一片非常大的灰色地帶,是難以探索的。要宣稱道德戒律與基於道德戒律而下的判斷是怎麼來的,需要徹底了解為何人類會在意那些道德規定之事,其中包括要了解相關情緒的生物史。這樣的研究尚未完成,事實上幾乎沒有人想到要研究。

再深入地自我了解之後,我們對於道德和榮譽的看法將會變成怎樣?我毫不懷疑,在許多狀況下,可能是極大部分的狀況下,大多數社會現今共同具備的道德戒律,在生物學的現實主義考驗之下,依然能夠屹立不搖。而其他的道德戒律,例如反對人工避孕、譴責同性戀和逼迫未成年女性結婚等則不會。不論結果如何,道德戒律顯然會在科學基礎與文化基礎上重現,道德哲學也會因此受益。如果這樣的深入了解卻產生了「道德相對主義」,教條式的正義又強烈鄙夷這種結果,那也只能隨便他們了。

作者為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人稱「社會生物學之父」、「生物多樣性之父」、「螞蟻先生」,為當代最重要的生物理論學家暨昆蟲學家,曾榮獲美國國家科學獎(1976)、泰勒環境成就獎(1984)、瑞典皇家科學院的克拉福獎(1990)、富蘭克林科學傑出成就獎章(1998)等,其科普著作亦兩度榮獲普立茲獎。1995年被《時代雜誌》評選為全美最有影響力的二十五人之一。

著作包括《昆蟲社會》(1971)《社會生物學:新綜合理論》(1975)、《論人性》(1978)、《螞蟻.螞蟻》(1990)、《繽紛的生命》(1992)、《大自然的獵人》(1994)、《知識大融通》(1998)、《生物圈的未來》(2002)、《蟻丘之歌》(2010)、《給青年科學家的信》(2014)、《人類存在的意義》(2015)、《半個地球》(2017)。

《群的征服》為其2012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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