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中旬,台灣首富、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宣布參選總統,引起政壇和商界的震撼,也勾起社會各界對郭台銘個人以及鴻海集團各個面向的討論。除了引發國際關注的媽祖託夢外,鴻海集團所代表的壓低成本的代工模式以及高壓的管理風格,對勞動條件以及台灣整體經濟過去到未來的影響,也引起許多議論。
無獨有偶的,今年三月中中研院研究員吳介民出版了《尋租中國》一書,對鴻海崛起所仰賴的廣東模式做了非常深入的總結式剖析,引起很深刻的迴響。所謂廣東模式,指的便是跨海峽的台商(以及其他廠商),充分利用中國特殊戶籍制度之下所形成的勞動剝削空間,在全球生產鏈的分工結構下進行擴張。而鴻海龐大數量的員工以及降低成本的能力,反映的正是廣東模式的核心特徵。
然而如果說對廣東模式的討論,凸顯了鴻海集團生產與勞動的面向;另一個重要但較受到忽略的,就是金融以及公司治理的面向。特別是近日媒體所披露的群創光電與深超光電的爭議,充分凸顯了鴻海以及其他台灣大型企業集團的金融操作與治理風險,值得進一步的關注。
群創光電是鴻海集團旗下在台灣主要的面板公司,在2002年成立,在2010年併購了面板雙虎之一的奇美電子,並在2012年將公司名稱改回群創光電至今。群創在2017年營業額超過3000億,2018年即使衰退一成以上也有2700億的水準,員工人數多達六萬人,是台灣私營企業中排名前幾大的雇主,而在台北股市中股東人數則多達35萬人。
近日媒體披露,鴻海集團與深圳市政府合資成立了深超光電,將統包群創大客戶華為訂單,再轉包給實際生產的群創光電。同時群創的高階幹部也支援深超上市,而群創的車用電子業務也將移轉給其他廠商生產。面對媒體的指控,郭台銘宣稱他與深超光電無關,而且對這個發展也不知情。雖然郭台銘個人的角色以及相關的法律議題仍有待釐清,然而這個發展卻凸顯出跨國台商的運作,早已跨越生產分工與運籌的層次,而進入到更複雜的股權網絡。
近日媒體披露,鴻海集團與深圳市政府合資成立了深超光電,將統包群創大客戶華為訂單,再轉包給實際生產的群創光電。面對媒體的指控,郭台銘宣稱他與深超光電無關,而且對這個發展也不知情。圖片來源:華視新聞Youtube
在台灣,家族企業集團是大型企業的主導組織型態,傳統結構是以家族為核心,控制多角化、跨業的複數企業。在1980年代後半,隨著台灣股市快速擴張吸引大量散戶資金,台灣的集團企業也開始利用股市作更進一步的擴張。除了不斷成立新公司以進軍新領域外,將原有業務分拆成新公司,再透過子公司上市取得大眾資金,也成為擴張集團資源的標準手法。在股權分布日益複雜之下,控股家族通常採用包含基金會持股、投資公司持股、交叉持股、母公司持股等,各種持股大眾難以充分掌握的方式維持控制權。
隨著台灣大型企業集團開始大舉西進,股權的操作也更為靈活與複雜。西進廠商大量仰賴在開曼群島、維京群島與巴拿馬等租稅天堂的紙上公司以規避各種管制,整體的股權分布也更加複雜。因為台商集團進軍中國,往往利用香港作為重要管道,在香港上市也成為重要的金融操作手段。鴻海集團可說是對類似金融操作,運用得最淋漓盡致的案例。
鴻海1991年在台北股市上市,之後陸續建立正崴以及其他集團上市企業,形成極為複雜的母子公司同時上市的現象。2005年富士康在香港上市,開啟了利用台港股市集資的佈局。光近八年內就掛牌台股的六家新公司,港股的三家新公司。在此同時,鴻海也運用手上龐大的現金,進行許多國內外併購。特別以面板產業而言,鴻海先以旗下的群創光電併購了奇美電子與統寶光電,接下來在日本併購了夏普。
更重要的進展是,隨著近年中國股市的快速成長,鴻海集團也開始尋求在中國上市。2018年鴻海集團以工業富聯網在A股上市,儘管股價不甚理想,但開啟了兩岸台商集團更複雜的金融操作模式。這次引爆爭議的深超光電,目標也是上市,可以看成鴻海集團跨海峽股市的操作模式。
鴻海多層次多地的上市與控股模式,固然可以視為一種企業策略,但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卻存在很大的風險。對於上市企業而言,雖然所有權屬於股東全體,然而控制權掌握在控股股東或經理人手中。因此,如何確保掌握控制權的經理人與大股東,能保障甚至促進股東與員工等重要利害相關人(stakeholder)的利益與權益,而非利用剝削小股東或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方式獲利,是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標。而公司治理體系不彰,也就間接地抑制了企業掌權者改善企業營運與提升整體福祉的誘因。
台灣的企業運作型態,一方面類似日韓的集團型態,另一方面卻又具有美式體系不斷分拆上市的實踐。這樣的控制型態很容易衍生各種公司治理的問題。在集團複雜的結構下,極容易衍生出移轉訂價、虛列營收、集團內不公平交易以及操縱股價等各種手法。以本次爆出爭議的群創光電與深超光電的爭議,就可能牽涉到包括股價的操縱、移轉訂價等等有害於公司治理的手段。群創為數龐大的小股東以及員工權益是否受損,無疑需要各界關注。
除了公司治理之外,前年以來對於台商赴中上市的討論,往往只聚焦在赴中上市是否會對台灣金融市場帶來排擠效應。然而赴中上市一個很重要卻被忽略的後遺症,也就是中國官方可以透過金融操作,更緊密直接地涉入台灣的金融市場。這對台灣政治經濟的衝擊,卻缺少足夠的著墨。事件主角之一的深超光電並非單純民間企業,而是由官方大量出資的官民產權混和企業,顯示了潛在的風險。
簡單而言,群創近日的爭議,不僅觸及了鴻海企業文化以及兩岸經濟互動的黑暗角落,也反映了許多台灣大型企業集團的治理問題。可惜的是,台灣在審視經濟問題時,常有意無意地迴避類似根本問題,陷入政府拼經濟還是拚政治這類毫無意義的無盡迴圈,嚴重限縮了經濟事務的討論空間。對於群創的爭議,不僅金管會等主管機關應更強力地要求鴻海集團釐清疑點,就台灣社會而言,也應對類似股權的互動,進行最謹慎的檢視。
作者1974年生,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悠遊於學海之間,篤信學門,方法,理論派別只是方便法門,不需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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