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1951全面追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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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六日:華府聯邦地方法院

這是幢新大樓,前年起造,去年才蓋好,啟用至今未久。這樓,位於華府偏南之地,與國會山莊比鄰,造型端正,顏色灰中帶黃。外人就算不知這樓底蘊,一眼看過去,也分辨得出,這大樓一不是公司行號,二不是居民住宅,三不是學校廠房,怎麼看,都是政府衙門。華盛頓特區所有司法案件,都以這樓為起點,遂行一審攻防。待分出勝負之後,再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打二審官司。

今天,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六日,中華民國委託律師,與毛邦初委託律師,首度在此,就這樁民事官司,進行案情實質攻防。在這之前,雙方律師已經交手多次,不過,都是就程序、形式問題,角力廝殺。

過去大半個月以來,這樁官司案情急轉而變,形勢大有不同。

首先,十一月十九日星期一,平地一聲雷,李宗仁開了國際記者會炮打台北強人總統,說是自己才是正牌總統,台北總統府裡那位先生,是個冒牌貨。這新聞,在美國媒體上,並未激起多少漣漪,《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東部大報,僅在內頁,以小標題、短欄位處理這新聞。不過,僑界中文媒體,可就大肆報導,成了一版頭題要聞。

事發之後,台北國民政府、華府駐美大使館、赴美五人專案小組,都嚇了一跳,恁誰也沒想到,毛邦初竟然出此怪招,殺得幾方面都措手不及。不過,台北方面很快就回過神來,強人總統震怒之餘,立刻發動島內媒體,全面聲討,圍剿李宗仁、毛邦初。隨即,國府監察院、立法院也有連鎖反應,監察院甚至當下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李宗仁失職之事。

華府方面,短暫震波過去之後,顧維鈞大使思緒冷靜,態度鎮定,不慌不忙,幾方面發動圍堵。首先,與美國國務院聯絡,說是這官司打下去,法院遲早會問國務院︰到底美國政府,承認哪一位總統?這問題,國務院方面態度篤定,官方說法指出,台北國民政府、台北國民政府領導人強人總統,才是美國唯一承認政權。

此外,台北方面也迅速傳來有利證據,去年三月一日,強人復行視事,重當總統之際,華府四心腹毛邦初、俞國華、皮宗敢、李惟果,曾聯名打了祝賀電報,顯示毛邦初本來就奉強人號令,尊強人為總統。

接著,到了十一月二十八日,華府聯邦地方法院承審法官柯克蘭,批准國府律師李海所提申請,由法院派遣監管人麥克拉肯,連同國府律師、毛邦初律師,一起前往空軍駐美辦事處,辦理接收手續。接收之後,辦事處由麥克拉肯監管。

之後,到了十一月二十九日,話分兩頭,空軍辦事處與毛邦初華府官邸,都各有大事。

空軍辦事處那兒,駐美大使館參事王守競、聯合採購委員會空軍武官夏公權、法院監管人麥克拉肯,外帶雙方律師,這天上午到了空軍辦事處,辦理接收。到了現場之後,竟然是鐵將軍把門,大門自內部深鎖 ,也叫不開門。透過大門玻璃,看得到一樓有人影,奔往總機室,抓起電話往外打,不曉得通知何方神聖。

僵持一陣,大門總算開啟,眾人入內,在聯誼廳召集辦事處所有同仁。法院監管官麥克拉肯,首先宣讀柯克蘭法官判決,說是今天到此,為的是接收,請諸同仁合作。之後,空軍武官夏公權上陣,對在場九名空軍軍官喊話,宣示台北空軍總部保證不會為難這九人。當場,夏公權發下一封英文信函,給辦事處每一位軍官、僱員。這信函,就是封保證書,信誓旦旦,保證台北國府不會找辦事處同仁麻煩。

僱員倒也罷了,反正就是份工作,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換份工作即是。空軍軍官則不然,須得服從國家命令,聽從空軍總部派遣。夏公權講完話、發完保證信函之後,辦事處九名空軍軍官,推派王定邦上校,代表大家表態。王定邦上去講話,還是維持禮貌,用字遣辭也算客氣。然而,他那番言語,若是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他媽的,老子們不幹了!大夥兒就此脫制服、摔證件、抬屁股人,與台北國民政府、與台北空軍總部,就此一刀兩斷,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夏公權一番喊話,弄得如此結果,碰了一鼻子灰,只好訕訕收場。之後,就是接收、清點。不清點不知道,清點之後嚇一跳,這空軍駐美辦事處,幾乎搬清一空,不但所有資金往來帳目不見蹤影,差不多有價值文件檔案,也全都人間蒸發,下落不明。連最起碼的公文登記簿,都沒法子找到。要知道,無論公文進,或是公文出,都得在公文登記簿上,寫下時間、文號、來文或去文單位、公文主旨。衙門機關沒了公文登記簿,等於圖書館沒了圖書檔目索引,浩瀚文籍檔案,有如戈壁大沙漠,要上哪兒去找特定文件?

如今,這空軍駐美辦事處,連公文登記簿,帶存檔公文,全都腳底抹油,逃之夭夭,就算接收查封,也毫無意義。不但有價值公文檔籍悉數失蹤,就連打字機、手搖計算器等必備辦公用具,也都下落不明。監管人麥克拉肯,遍詢辦事處所有軍官、僱員,這批人彷彿一個老師教出來的,回話全都一樣,就是不知道。

這一天,華府西北三十二街毛邦初官邸也有事,查良鑑帶著律師,隨同法院法警,到了毛宅。毛邦初律師羅勃茲等在那兒,雙方律師會面後,法院法警出示法院之前所開立禁制令、以及出庭傳票,說是今天要把這兩樣文件,當面交予毛邦初。如此,這兩項法律文件才能生效。眾人進入毛宅後,毛方律師羅勃茲口出指示,要毛邦初躲入廁所。

查良鑑與法院法警,都沒料到,毛邦初律師羅勃茲竟然出此怪招,一時間,彷彿狗啃烏龜,無從下嘴。那法警,站在廁所門外,苦口婆心,規勸毛邦初,開開門,走出來,接下法庭文件。廁所裡頭,毛邦初不哼不哈,毫無聲響,說不理會,就不理會。

查良鑑看看不是路數,張口就是中文心戰喊話:「毛主任,出來吧,伸頭也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長痛不如短痛,何必這樣神頭鬼臉?你這是糊弄誰呢?你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這文件,你今天不接,明天還是要接,何必這樣自己騙自己呢?」

任憑法警、查良鑑說得舌焦唇敝,中文、英文雙語車輪喊話,毛邦初蹲在洋茅房裡,穩如泰山石敢當,說不開門,就不開門。

如此一來,法警已經「進入毛邦初住宅」,卻仍然無法將兩項法律文件,當面交予毛邦初。就法律效應而言,毛邦初並未阻撓法警值勤,法警的確進入毛邦初住宅 。然而,進屋也沒用,毛邦初把自己鎖在廁所裡,法警還是無法將禁制令、出庭傳票,當面交予毛邦初,兩項法律文書還是無法生效。

十一月三十日,國府動員生效,美東大紐約地區、大華府地區多家華僑報紙,口徑一致,同時開砲,猛烈轟擊。

譬如,華府僑報《民氣日報》,社論以「鳴鼓而攻之」為標題,抨擊李宗仁與毛邦初:

「曾經在政海沉浮中翻過筋斗的顯要貴人,今天流亡海外,寄人籬下,回首神州,應如何洗心自問?應如何自愛自重?看台灣穿草鞋,開山築路,日夜操練的精兵,看幾十萬年輕人布衣淡飯,勤奮苦幹,拿來與住洋房、坐汽車、享洋福,卻『蹲在床底下放鳶子』,自命為第三勢力、第四勢力者相比,其差別何止天壤?可憐、可恨,亦復可嘆,冒牌總統陪貪官殉葬,有何面目與華僑父老相見?將來追根究底 ,萬一毛、向遠走高飛,請問簽了『賣身契』的代總統,將何以自善其後?」

到了十二月三日,局面更進一步明朗。這一天,毛邦初、向惟萱改了主意,透過律師,接下法院所頒布禁制令與傳票。就此敲定決戰時間,訂在今天,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六日,雙方在華府聯邦地方法院,對壘攻防。

今天開庭,耗時一整天,分上午、下午兩場。上午,由毛邦初、向惟萱律師團上場。下午,則是中華民國委任律師團上陣。這會兒工夫,上午九點五十分,距離開庭時間,還有十分鐘,法庭裡已人滿為患。法庭前半部,是法官、雙方律師團、證人席。法庭後半部,則是聽審人席次,共有六排座椅,每排座椅分成三段,每段之間則是走道。

今天,聽審者絕大多數都是中國人。這裡頭,包括台北五人小組、大使館幾位參事與公使、台北國防部駐美聯合採購委員會諸多成員、空軍駐美辦事處諸軍官暨僱員、僑報記者。雙方頭面人物,像是毛邦初、向惟萱、顧維鈞、俞大維等,均未出席。台北國府方面,就是由法務部次長查良鑑現場督陣,而總統府祕書周宏濤則全程觀戰,俾便稍後以密電,將法庭現場實況,回報台北強人總統。

此刻,還差幾分鐘開庭,周宏濤翻閱手中《紐約時報》,找到李宗仁昨天會見洋人記者新聞。李宗仁說,他是中華民國總統,日後會返回台灣主政,他並且已經指示台北司法單位、以及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要查明毛邦初對周至柔諸項指控。周宏濤指著報紙上這新聞,要隔壁查良鑑看看。

查良鑑戴著老花眼鏡,把這新聞略微瀏覽,放下報,低聲咒罵道︰「這人真是無恥至極,國家多難之際,他躲在美國當寓公,竟然有臉說,自己是總統,還指示台北司法行政部、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辦案。這真是恬不知恥,人若無恥,天奈之何。他躲在美國,這樣不要臉,我們還真拿他莫可奈何。」

這話才說完,就聽見庭丁以英文高喊:「法官蒞庭 ,全體起立。」

上午十點,準時開庭,法官柯克蘭先宣布這樁官司兩造,分別為原告「中華民國」,以及被告「中華民國空軍駐美辦事處主任毛邦初」,繼而簡要說明案情。柯克蘭言及,之前,他曾去函美國國務院,詢問美國政府對中華民國 「法統」態度。今天,柯克蘭法官宣布開庭後,當場宣讀美國國務院回函︰

「美國所承認的中華民國政府,位於台北,其駐美大使為顧維鈞。至於該國總統,去年三月一日,顧維鈞大使曾向美國國務院,致交官方照會,指稱強人已在台北復任總統。」

柯克蘭法官拿起一份文件,對底下雙方律師道︰「這是去年三月,顧維鈞大使致國務院照會影本。這影本,有代理國務卿韋布簽名,證明為真。」

說罷,柯克蘭示意控方、辯方律師向前,由雙方律師,檢視國務院回函、以及顧維鈞去年照會影本。

之後,由辯方律師發言。毛邦初律師團,羅勃茲、伍茲兩名律師,輪流上陣,言辭固然滔滔雄辯,證物亦是一套又一套。但所謂 「證物」,不外是中華民國憲法、國共內戰時期關鍵事件新聞報導等等。

辯方律師兩個小時發言,重點全圍著「中華民國總統到底是誰」打轉。

綜合兩個小時發言,辯方毛邦初律師重點在於︰

一、法庭對此案毫無裁判權,因為,中華民國總統問題尚在爭執中。這問題非法院所能解決,美國國務院在十一月二十八日,致柯克蘭法官函件中,只強調去年顧維鈞曾致交照會,但始終沒有明確表示,到底誰是中華民國總統。

二、美國法院受中華民國政府之利用,為中華民國政府,解釋中華民國會計法規,又派人接管空軍辦事處、擔任整理中華民國空軍帳目之任務,這些都不是美國法院分內之事。

三、本案不僅僅是雇主款項糾紛訴訟案,還涉及國際法與國家政策。中華民國政府,雖然是美國承認之政府,顧維鈞為其駐美大使,但授權顧維鈞提出訴訟之總統,則成問題。美國哈佛大學博士甘介侯指稱,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強人至今仍處於引退狀態,李宗仁才是中華民國法定總統。

四、到底誰是中華民國元首,為聯合國權力,應由適當方面,提交聯合國大會討論之。這項步驟,目前正在準備,所以,法院不應審理中華民國政府之控告,並應撤銷對毛、向之禁制令。

五、華盛頓聯邦法院應撤除已經指派的監管人、廢除控方所提訴狀、廢除法院所頒布抑制令。因為,法律上公認的中華民國總統,是李宗仁,而非強人。

毛邦初委任律師羅勃茲、伍茲輪流上陣,滔滔不絕,發表讜論,一直說了將近兩個小時,直到十二點整庭審結束,這才下場了事。所言內容,範圍狹窄,了無新論,一堆旁觀聽審人,聽得兩耳發麻,耳鼓生繭,頗覺煩悶。好不容易,這才散場。

眾人起身之際,周宏濤問身旁大使館公使銜參事王守競︰「毛邦初僱來這幾個律師,談起中華民國法律,常引用甘介侯論調,還說甘是哈佛大學博士。這人,今天在嗎?」

王守競把頭靠過來,低聲對周宏濤道︰「哪,你慢慢轉過身去,你後頭那排,左邊數過來第四個,頭上厚厚一層髮蠟,蒼蠅爬上去,都會摔下來,跌斷大腿骨,那個人,就是甘介侯。李宗仁洋文大字不識一個,在美國生活百事,都是靠甘介侯張羅。去年,甘介侯還居間穿針引線,說服杜魯門總統,請李宗仁吃了頓飯。」

中午休息兩小時,眾人草草吃點三明治,算是打發了中飯。久居美國諸人,吃過三明治,喝杯咖啡,四處走走,活動筋骨。台北來人,還帶著午休習慣,中飯之後,精神轉差,犯了午睡癮頭,就地在椅子上靠靠,稍稍打個盹,把那睏勁交代過去,這才回魂重生。

下午兩點,重新開庭,雙方再戰。這一回,攻防易手,換中華民國委任律師上場,巴德森幕後運籌帷幄,今天並未露面,而是李海唱獨腳,從頭力撐到尾,攻勢猛烈,波濤洶湧,一浪接著一浪,圍著辯方律師羅勃茲、伍茲猛轟,打得兩名辯方律師臉色發青。

李海一上來就出絕招,拿出一份中文文件影本,以及這文件經公證英文譯本,交予承審法官柯克蘭審閱。柯克蘭哪懂中文?只能仔細察看英文譯本,驗證英譯本上,法院公證人印記。這英譯文件,經法院公證部門驗證,證明所翻譯英文,與原本文件上中文意思相同。自然,這驗證得花錢,驗證過程,法院會另請精通中英雙語證人,證明英譯與中文具相同意思。

隨即,李海要求傳訊證人,柯克蘭允許。之後,駐美大使館公使銜參事譚紹華,由法警引導入場,宣誓作證。譚紹華就證人位置,按著法院規矩,舉起右手,念經一般,大聲講了一連串字句:「I swear to tell the truth, the whole truth, and nothing but the truth, so help me God.」

這幾句洋口訣,翻成中文,就是︰「我發誓,說實話,說所有實話,並且只說實話 ,老天保佑。」

譚紹華宣誓後,於證人席就座。控方律師李海上前,將那份中文影本,遞給譚紹華道︰「請你對庭上講述你姓名、職稱、並解釋這份文件。」

譚紹華緩緩言道︰「我叫譚紹華,現職為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公使,這份文件影本,是我所經手。去年三月一日,強人總統在台北復行視事,回任總統。當時,有四位強人親信舊部,到大使館來,經由顧維鈞大使同意,授意我以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名義,替這四人拍發賀電,祝賀強人總統復職。」

「這份文件影本,就是這封賀電。電文末了,有四人署名,分別是毛邦初、李惟果、俞國華、皮宗敢。這四人,都是強人總統親信,毛邦初是強人元配夫人侄子,深受強人重用,長期在美國主持空軍辦事處。其他三人,於強人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時,都在軍事委員會侍從室任職,都是強人親信。李惟果現在是華府遠東委員會中華民國代表、俞國華是國際貨幣基金與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副董事、皮宗敢是中華民國駐美大使館武官。」

「並且,這四人署名方式,為『職毛邦初、李惟果、俞國華、皮宗敢』。在中文文件裡,當事人如果自稱『職』,就是『屬下』之意。亦即,部屬對上級長官,報出自己姓名之前,會加一個『職』字,表示自己是部屬,對上級長官寫這份公文。」

譚紹華作證之後,律師李海緊咬其證詞,說明毛邦初壓根就是強人心腹,去年強人復行視事,回任總統,毛邦初還與其他三名強人親信,以部屬身分,聯名拍發賀電,顯然早就奉強人號令,視強人為正牌總統。如今,卻抗命犯上,拒絕移交空軍辦事處資金、檔案,還另起爐灶,換了祖宗牌位,把李宗仁這塊招牌,丟到籃子裡當成寶貝菜,撿來當護身符。

李海一頓發作,夾棍夾棒,轟得辯方律師羅勃茲、伍茲滿頭包,只好持續以技術問題,打斷李海發言。然而,羅勃茲、伍茲多次杯葛,都被柯克蘭法官裁定駁回。

之後,李海繼續再搬新證據,這一回,卻是英文文件。並且,這文件新鮮熱辣,出爐未久︰不到兩個月前,今年十月十日,美國總統杜魯門拍發電報,祝賀中華民國四十年國慶。這國慶日賀電裡,杜魯門白紙黑字,稱強人為「中華民國總統」。

繼而,李海又提出去年三月,強人復任總統時,駐美大使顧維鈞致美國國務院照會;以及美國國務院不久前,針對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柯克蘭詢問,關於中華民國法統問題,所給予答覆。

李海變法術般,接二連三,祭出各色書面證據,證明強人才是中華民國正牌總統。李海愈說愈得意,足足講了兩個小時,最後,下了幾項總結;

一、中華民國政府所提控告,就是個單純帳目訴訟,係雇主對兩個不忠雇員的控訴。被告律師在法庭,提出不予受理要求,用意是將本案形成「涉及爭取控制中華民國政府的兩個對峙政權之判別」,這種說法,毫無根據。之前,被告毛邦初、向惟萱都承認,台灣國民政府就是公認之中華民國政府,顧維鈞是這個政府之駐美大使。如今,被告攻擊強人總統地位,實為「事後補救」、外加「撒狗血噴煙幕」,意欲逃脫訴訟。被告毛邦初在中華民國政府提出控告之後,才突然承認李宗仁為總統。在台北國府提出控訴前,被告毛邦初始終將一切重要報告,呈送強人總統。尤其,去年秋天,毛邦初還回台灣,晉見強人總統。

二、如果被告毛邦初自一九四九年以來,曾把李宗仁當總統,為何毛邦初從來不曾向紐約李宗仁,提出任何報告?李宗仁在過去兩年當中,住在紐約Riverdale,享受美國款待,從未回台灣,為中華民國努力,而強人總統則迄未有一日,遠離其國人。

三、法官不應容許被告摻入無關問題,蒙蔽法院。倘若被告毛邦初品格,如其律師所說純潔,沒有不可告人之處,則應出庭,公開其所處理各項經費帳目。被告毛邦初僅是緊咬法統問題,不承認強人總統,卻並未否認司法行政部次長查良鑑,所提書面控詞當中任何一項事實。

四、假如被告毛邦初沒有不可告人之事,如今有機會,應樂於出庭,公開澄清清白。然而,毛邦初與向惟萱,卻始終拒絕出庭。

李海今天表現出色,聲勢壓倒毛邦初兩名律師,到了下午四點出頭,李海總結最後論點時,旁聽席上台北國府大小官兒,心情轉趨昂揚,曉得這官司十拿九穩,勝券在握。

下午這場庭訊,李宗仁親信甘介侯,恰好坐在強人總統機要侍從祕書周宏濤前面一排位子上。到了庭訊末了,周宏濤心情輕鬆之餘,打算顯點顏色,替他老闆強人總統,出出悶氣。因而,上頭李海還在振振有辭,講著結語,周宏濤在底下,前傾上身,拿手輕拍甘介侯後背。甘介侯後背受拍,轉過頭來,瞧瞧是誰拍他。

其實,周宏濤與甘介侯,彼此不識,之前,連面都沒見過。這也是今天上午,周宏濤問了大使館參事王守競,才曉得這人是甘介侯。甘介侯,也不識周宏濤,轉頭一看,是個陌生男人,乃張口問道:「你是誰,為何拍我?」

周宏濤陰惻惻笑道:「嘿嘿,這個律師,說得很有道理啊!」

甘介侯聞言,不知這人是何方神鬼,只好敬而遠之,矮著身子,站了起來,換到其他位子坐下。

甘介侯才坐下,庭上李海已經講完,換成柯克蘭法官宣布結論:「對於被告上級管轄權問題我將於本月十日,提出書面判決。關於法院派人監管空軍辦事處一事,則繼續維持現狀。本席現在宣布,就此退庭。」

說完,柯克蘭法官站起身來,在場眾人也跟著起立。柯克蘭法官轉身離去,法庭裡鬨然一聲,駐美大使館、台北專案小組諸人,掩不住歡愉,壓低了聲量,人人叫好。羅勃茲、伍茲、甘介侯等被告人馬,則垂頭喪氣,無言離去。

作者為財經記者出身,先後任職於《工商時報》、《聯合報》、《明日報》、《中國時報》,並長期為各大雜誌撰寫財稅、經濟、金融內幕祕聞,曾獲金鼎獎。長期貼身採訪兩蔣時代最具實權央行總裁、行政院長俞國華,撰寫回憶錄《財經巨擘——俞國華的生涯行腳》,另出版《財經大員的私房故事》、《紅頂商人關係學》、《紅頂商人成功學》、《總統先生的同學會》等財經、人物專書,及小說《江湖無招》、《十信風暴》。也寫過搖滾樂專欄、台灣美軍電台小史。


書名《1951全面追緝》
作者:王駿
出版社:鏡文學
出版時間: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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