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見2050淨零碳排──國土使用與建築管理

張鈞惟
211 人閱讀

前言

在IPCC第六次綜合報告中,總結了近年全球面臨氣候變遷的境況,除提及各國應積極面對永續發展的課題外,同時也需要正視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與人們相互依存的重要性,在巨變的氣候環境下,應當更快速理解並因應氣候變遷影響層面之範疇。報告研究經長期的調查發現,在1850年至1900年間,全球地表溫度上升近1.1°C,而在全球各國家尚未正面理解環境的改變時,持續在2011年至2020年溫室氣體因著各國經濟發展需求下,使得碳排持續增加。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因此人們開始反思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所造成的環境變異,已對人們有著系統性的廣泛影響,IPCC綜合報告中期許在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策略,應於COP26之前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以及與將升溫限制在 1.5°C 的模擬緩解路徑相關的國家自主貢獻,並於COP28針對以碳捕捉及封存達到降低碳排達成共識。

如今四面環海的臺灣,在極端氣候的加劇之下,首當其衝肯定是國土減失的可能性。身為全球的一份子,政府期盼能夠一同與各國面對碳排所導致的困境,並正視氣候變遷的課題。因此蔡政府在2021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時,宣示「2050淨零轉型」列為臺灣未來著重目標,並於隔年三月三十日,國發會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內容分為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四個面向做為推動目標及策略。

政府對於「2030永續發展」之推動與布局

臺灣於聯合國設置「聯合國永續發展委員會」的隔年,成立「行政院全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後來欲提升本小組執行力,於2002年改由行政院院長親自兼任主任委員,並在同年十一月通過「環境基本法」,當中也具體訂定行政院應當設置「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擔起國家永續發展相關業務的執行及其願景推動。

然而,在「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運作機制下,完成了「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修正本」,尤以國土韌性類組中,又分為「永續運輸」、「減少不平等」、「永續城市全球夥伴」等核心目標,但倘若對應永續發展修正目標中的內容時,能觀察到對於營建碳排所施行的具體目標及對應指標尚有訂定明確計畫,這對於設置「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的起初目的,較為缺乏跨部會整合的重要角色及國土使用願景。

建置LEBR分級評估線上預擬計算平台

雖內政部於今年七月一日即將正式施行「建築蘊含碳排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內容除了審查機制的訂定外,似有較為缺乏資訊整合的建構,在政策推行上,應當建立跨部會的一站式資訊整合平台,舉例來說:在推動建築全生命週期碳排管理的建置,藉由設計端建築資訊模型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設置的建築構建碳足跡資料庫整合,並建立計算建築物全生命週期所蘊含的碳排放數量的整合平台,使規劃設計得以在前端將相關營建材料的選取達到預擬的狀態,而此平台功能為減少審查往返,於規劃初期,建築單位便得以線上預算該設計符合LEBR分級評估中的哪一個級距。

政策訂定與執行

臺灣雖透過公部門與學術單位抑或民間有著針對碳足跡及碳盤查等密切的合作,但相關領域的高教端人才培育應加速銜接。同時,對於建築建產業而言,除參與內政部研究所定期舉辦發表講習外,多有一知半解的情形,倘若未來賴政府以2050淨零碳排的目標之下,除了碳費的制定、碳稅的訂定範疇及碳交易的機制設立外,相關應當提供給產業抑或民眾的資訊,需跨部會系統性建構整合,避免政策訂定與產業執行產生巨大落差的情形。

也因此由前期的隱含碳及運營碳排所組構而成建築全生命週期的碳足跡計算,相關政府部門在建立一站式資訊整合平台,除能夠提供給需前端規畫設計單位乃至於後端營建單位使用,更能增加政策與產業間執行面的綿密程度,但對於審查機構而言,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抑或臺灣建築中心,需要檢視是否有足夠的量能及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執行審查,是迫在眉睫需要解決的問題。

國土使用與建築碳排之相應

在「2050淨零碳排」願景目標下,因權責分落於經濟、內政、環境及交通等,時常導致政策始終缺乏有系統性的整合,相信在「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積極帶領下,能夠彰顯跨部門計劃整合角色的價值,跳脫過去願景式的說明。倘若2050淨零碳排是臺灣政策終極目標,除已發布「建築蘊含碳排標示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外,應當盡速訂定國土計畫相關土地使用強度與碳排相關法令配套措施,因碳排與建築開發強度(容積)理應一同檢視。

建置建築管理資訊化

目前內政部委由學者專家撰擬「低碳(低蘊含碳)建築評估手冊」,在碳足跡及排放主要分為:「製造運輸階段」、「施工階段」、「更新修繕階段」、「拆除廢棄階段」及「回收再利用階段」四階段建築生命週期作為計算依據及審查基準,然而取得不同等級的標章後,內政部於管理部分,未來應建立建築管理系統,持續針對後續使用維護管理的程度作為碳排控管,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 而在各地方政府針對都市設計審議原則抑或土地使用管理規則多已將取得綠建築及智慧建築視為必須要件時,內政部重新檢視並進一步研擬「使用碳排(Operational Carbon)」與智慧建築的結合,如:基礎設施指標中資料設施的建築靜態數據庫及動態數據庫,在建築管理上,將能使得碳排及時數據化回饋且減少遺漏,最後,在目前相關法令的訂定之下,各部會或許也需要更多思考,若不符合低碳建築的計算依據時,是否另訂補救措施。

作者為光世代建設建設事業部襄理

留言評論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