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讓我們重思權利義務的再界定──「小明回家」的課題

劉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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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正當台灣人在「亡國感」驅動下完成大選之際,傳出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失控的消息。民進黨政府宣布口罩禁止出口,引起親中派痛批。後來,武漢撤僑專機因中方與兩岸買辦主導,壞了台灣政府堅持的「國人、老弱婦孺優先」原則,引爆國人共憤。

在這股堅持「防疫優先、國人優先」的氛圍之下,陸委會以「小明的故事」為本,在防疫期間的旅行限制中,宣佈開放未具我國國籍的陸配子女入境,旋即在國人強力反對下急轉彎。防疫指揮官陳時中「選擇國籍,後果自行承擔」之說成了辯論主戰場。一時間,「電車難題」成為台灣公民社會朗朗上口的詞彙,在「健保資源有限」的大前提之下,展開「防疫優先VS.人道優先」、「效益主義VS.利他主義」、「公民權VS.人權」的激辯。

但「小明回家」究竟真實存在的人道救援難題,還是失控的人道危機想像?

姑且不論「小明」是否具有我國國籍、生父是否為台灣人,具體事實是:小明是國中生,不是毫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幼童,不是流落街頭的無國籍人球,更不是跟著媽媽徒步3000哩路逃難到美國,卻在美墨邊境被迫和媽媽分隔兩地關押的難民小女孩。

小明在中國有國籍,在北京有戶籍,要上學有全中國最好的重點學校,生病了有全中國最好的醫療資源,都是他在中國國籍、北京戶籍的庇蔭下,可以合法取得的權利。此外,小明目前健康情況無虞,在北京外婆家應可享有一定程度的正常生活和行動自由;若堅持此刻返台,卻要承受和帶原者同艙而遭感染的風險,抵達後也勢必要檢疫隔離至少兩週。在這情形下,為何小明暫住北京外婆家會是個「人道危機」?冒險登機返台,真的符合「孩子的人權與最大利益」嗎?

一旦我們將這些基本事實攤開,以常理和基本邏輯來檢視,便能發現,各種「其他小明的故事」的想像版本,試圖處理的是抽象層次的「公民權邊界」問題,而非眼下具體的個案該當何解。而在這一波爭辯之中缺席的,是傳統左派的階級觀點。

放回具體的現實情境中,任何人都能在去脈絡的抽象層次,想像千百種小明在「排隊等國籍」的孤苦情境。但在現實中,「排隊等國籍」造成大量不具國籍、階級處境弱勢的陸配子女被排除在健保社會福利之外的可能性極低。最主要的理由是,「返鄉探親」這樣的「自主遷徙」行為,本身是高度階級限定的活動,並非一般階級弱勢者所能為之。

「自主旅行/移動的能力」本身就是一種資本的展現;經濟、社會與文化資本越高者,移動的自主範疇越大(何時去、去哪裡、去多久、搭什麼交通工具、夜宿哪裡等等)。同樣是遷徙,觀光客、台商、移工在那些面向上的自主決定能力都各不同,反映的就是不同的階級處境。「撤僑」、「小明回家」的核心既是「遷徙」,我們就不能忽視「自主遷徙能力」的階級意涵,和「階級」在「界定共同體邊界」扮演的角色。

全世界99%的人無法自主決定國籍,都是生下來就武斷地被決定了。全世界無力自主遷徙的人,比能夠自主遷徙的人多得多(戰爭/政治迫害/種族清洗難民算是「非自主遷徙」)。就算是國際移工,儘管在「自主遷徙」的階級光譜上位處最低端,但比起他自己家鄉更多連旅費、仲介費都籌不到,也無法透過在外國工作存錢,編織個未來有房有產的小布爾喬亞夢想,只能守在家鄉有一頓沒一頓的勞動苦力,階級處境還算相對好的。

能夠同時具備自主遷徙和自主選擇國籍的能力,必是少數中的少數有力者。嫁到台灣勞動階級家庭的外籍配偶,她們婚後家庭不具自主遷徙能力,而且必須投入勞動生產。「攜子返鄉探親」不是她們能夠負擔的奢侈品,因為光是一趟旅費便要去掉全家人一、兩個月生活費,還不包括返鄉期間夫家失去的勞動力。

既然無法頻繁返鄉探親,這些社會經濟弱勢的外配與子女多半也只能在這裡定居入籍。一旦中國發動武攻台灣,當初選擇中國國籍而不入中華民國國籍者,會是中國優先包機撤僑的對象,而選擇中華民國籍的陸配及其子女,就只能跟2300萬台灣人一起在這裡面對戰爭和人民解放軍,哪裡都去不了。這是另一種更弱勢的陸配的「選擇國籍,自己承擔」。

這一類的弱勢外配及其子女才是大多數;不論是否具有我國國籍,他們幾乎不可能是返鄉探親後,卻被擋在台灣境外的人球。他們人都在台灣,受到健保一視同仁的照顧,沒有被排擠。不論政府或民間,沒有人說他們不能使用健保,至今也未聽聞陸配在排隊領口罩時遭到排外攻擊。

以「防疫優先、台灣優先」為原則的「共同體」邊界確已劃下,卻並非單純以國籍或國家認同為邊界,反而「無力自主遷徙」的弱勢階級外配,正因為哪裡都去不了,才正好安安穩穩地落在國家健保資源的保護傘下;可能成為國家保護的漏網之魚者,則往往是社會、經濟處境優渥,有餘裕跨國自主遷徙旅行,甚至自由選擇國籍的1%。在瘟疫蔓延的恐懼與壓力中,在抽象理論層次運作、概括論定的「排外」、「仇中」、「排擠弱勢」的指控,恐怕既不符事實,也失之公允。

失控的「人道危機」想像,錯置的「兒童人權」概念

這波「防疫作戰法西斯」的指控,各種以「人權」與「人道」為名的論述背後,往往隱約浮現數年前,敘利亞內戰造成的難民危機之中,歐洲極右民粹浪潮崛起,幾乎沖垮過去40年來歐盟所標舉的多元、自由與進步價值,以及川普意外當選美國總統後,強行頒訂穆斯林旅行禁令、關閉美墨邊界的人道危機圖像。

但兒童的「家庭團聚權」,真的是台灣,或歐美民主社會素來崇尚的「人權價值」嗎?

姑且不論馬英九至今難以擺脫「職業學生」的指控,曾直接或間接導致數以百千計的身邊同學成為黑名單,流離海外數十年,甚至無法見到親人最後一面,此時竟堅稱「家庭團聚是基本人權」的反諷與荒謬,也不論縱使小明暫時無法返台,政府卻並未斷絕父親赴北京與家人團聚的可能。不論在台灣、在中國、或在歐美民主國家,「孩子與父母團聚」實際上從來不被當作「人權」,甚至不一定是「常態」。

台灣有多少東南亞移工,為了討生活,根本一家人分散好幾處,又有多少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孩子父母分離才是人生常態。階級光譜的另一端,世界各國貴族和有錢人慣常在孩子未成年時,便送到私立寄宿學校就讀,甚至在異國隨便找個不認識的監護人,便把孩子送出國當小留學生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家人團聚是人權」,這麼多國民黨高官,台灣這麼多有錢人,在小孩未成年就送出國,遠離父母家人去當小留學生,是否嚴重侵犯兒童人權?當小留學生是父母還是孩子的決定?誰應該為他們的「人權」問題負責?

台灣社會,包括自由派進步陣營,其實絕少把這種「家人無法團聚」的「常態」當作迫切的人倫人道問題來處理或討論,卻在防疫期間暫緩陸配子女來台議題上,忽然把「家人(暫時)無法團聚」當成天大的人道危機,令人費解。

盤點「小明回家」風波牽涉幾個基本預設,包括:

1、「個人遷徙自由」作為基本人權

2、「(核心)家庭團聚作為基本人權」

3、「撤僑」作為國家義務

4、「兒童利益至上」的道德價值底線

我們可發現,這些核心概念實際上遠非理所當然;每一件被視為「基本人權」的信條,都是資本主義架構下所定義的「普世價值」,其起源與發展都是基於(工業)資本主義的需求而產生,內建著資本主義的世界觀,以及為這套世界觀服務的種種價值──包括個人遷徙自由、異性戀核心家庭的完整、「純真可愛的兒童」作為一種特殊的人格分類,全是西方資本主義的產物,為資本主義發展的制度性需求提供服務。

資本主義發展最基本的需求,便是「資本」與「勞動力」得以按照資本家的需求而自由移動以此需求為前提,「核心家庭制」是最能避免土地在代代繼承的過程中被不斷切割的家庭制度,有利於維持土地完整、將資本家的成本效益最大化,同時也因家庭人口少而更具遷徙、移動能力。「兒童」作為「必須被保護」的對象,同樣奠基於異性戀核心家庭制與私有財產制架構中,被視為「私產」和「未來繼承人」加以保護的必要。「撤僑」更是在「國民土地私產之所在,即民族國家保障之所及」的預設之下所衍生的「權利」。

基本上,只要把上述幾項信條當作「普世價值」、「基本人權」,你就捍衛並複製了資本主義的內在價值、鞏固其「私有財產至上」的世界觀。在資本主義社會,任何違反這套價值的個人或政權,都被視為違反自由民主與人權的共產黨。諷刺的是,在「防疫視同作戰」的「非常時期」,因「堅持台灣優先」而被痛批為「民粹碾壓人權」、「狹隘國族主義」的台灣政府,卻因針對防疫物資實行類社會主義的管制經濟,嚴格限制特定資本家移動資本的自由,才達成保護人民,將防疫做到人人稱羨的成就。

在這意義下,自由民主國家不會有真正的「左派」,政府也無可避免地要為資本主義發展和資本家利益服務;幾乎所有被視為「普世價值」的權利,都是基於維護自主遷徙移動階級的利益而生。在「兒童人權」的論述之下,「小明」由父母選擇國籍的問題,其背後的邏輯,正是把孩子視為資本家可按利益考量而自由配置的私產。

整個撤僑、小明回家的議題,實際上是用「國族」包裝的「階級」問題。資本家依最資本主義、最右派的自利邏輯來選擇國籍與戶籍,作為階級利益複製的金鑰,失算了卻堅持要國家無條件繼續為他們服務、全額補貼他們自己失算造成的損失。政府則宣告:「作戰時刻,國家暫停為遊走兩岸的資本家和買辦服務,否則我的統治正當性會崩盤。」

在這場論戰中,「家人團聚作為基本人權」本是個假議題,以矯飾的「兒童人權」為糖衣,來包裝「兩岸血濃於水」的大中華民族主義,和國民黨不計代價為兩岸資本家利益服務的決心。真正關鍵的「階級」面向一再被「國族」問題模糊掉,終淪為各方打著「進步」與「人權」的大旗,在一例一休時,滿嘴資進黨資進黨的罵,此刻資進黨說「作戰時刻,國家拒絕無條件無償服務兩岸資本家,自己選擇自己擔」時,又跳出來表示國家應該照顧所有資本家才算人道。過年時才罵,為什麼女兒不能在娘家吃年夜飯,好父權;才過完年又罵,「女兒為什麼要在娘家多住一個月,好沒人權」的荒謬鬧劇。試問,自由派與進步陣營若在此刻跟風「異性戀核心家庭完整作為兒童人權」的立場,明日該如何反擊保守派堅稱「小孩要和爸爸媽媽在一起才是正常家庭」的反同婚主調?

在現代民主國家中,「公民權」──也就是「共同體的邊界」——基本上是以人民與國家之間的權利義務配置來決定;「共同體」的形成與凝聚,則高度仰賴公民對於權利義務配置是否符合「自由、平等、博愛」的價值。這三種價值往往互相拉扯,甚至衝突:過度強調「個人自由」,便容易傷害「照顧弱勢」的博愛精神,反之則容易造成對人民財產權的侵害;兩者之間如何取得平衡,仰賴的往往是人民心中,丈量「平等」與「公平」的那把尺。當權利義務配置違反這些基本原則,人民便容易心生相對被剝奪感,因而危及共同體的內部團結。

「多元與包容」表象下的階級盲點

在歐、美的極右排外浪潮中,包括英航、瑞典航空在內的國家民航公司紛紛推出以多元族群為主角的廣告,來反制傳統以「本土」白人為中心的保守國族想像,廣受自由派「全球主義者」推崇。然而,在表面上開明與多元的追求之下,這些的廣告沒說的是,在資本主義全球化的時代,「共同體」的邊界已經有意無意地被重寫;傳統的「民族國家」想像,大幅被「跨國自主移動階級」和「無力自主移動階級」的界線所取代。

在英航廣告中,各種不同種族與身份的知名英國巨星:有印度裔、有黑人、有同志…… 全部操著優雅的劍橋牛津腔,就連不開口說話的豆豆先生都是牛津校友。唯一的例外是以滿嘴粗話的名廚 Gordon Ramsay──他的角色與功能和英航一模一樣,就是服務能夠在國際大都會間飛來飛去、上高級餐廳消費的有錢人。

這便是資本主義全球化重寫認同邊界的弔詭:要作個「全球主義者」的先決條件是,你必須先成為「有能力在全球自主遷徙移動」的階級。不分國籍的「有能力自主遷徙移動者」和「無力自主遷徙移動者」形成兩個利益衝突、彼此對立的階級,改寫了共同體邊界。若是缺乏對「階級」因素的觀照,有能力自主遷徙的自由派中產階級越是標舉「多元、包容、博愛」價值,就越刺痛他們宣稱關懷的本土底層弱勢,而後者的挫折與不滿,就只能遷怒在同樣無力自主遷徙的新移民弱勢底層身上。

與其打著人權、多元、包容的大旗,輕易對堅持「國人優先」的大多數人民輕率地貼上「排外」、「狹隘國族主義」的標籤,我更寧可相信,數年前至今的這股民粹、排外風潮,來自大量的人員在國際間,自主或非自主地遷徙移動的過程中,以傳統民族國家想像為基礎的權利義務配置規則,再也無法滿足資本主義全球化造就的新社會形貌,在過渡期間的負能量發揮。

若國家無法在階級面向上,對「重新盤點權利義務分配」的呼聲作出合理回應,就容易釀成統治危機,輕者如國民強烈抗議對中配子女開放邊境迫使政策急轉彎,重者則改變國家體制、明確限縮國界,如英國以公投集體決議脫歐。

我們難以用量化標準來度量「權利義務配置是否公平合理」,這個標準卻並非難以達成共識。在台灣人正延續自選舉期間的「抗中保台」框架之下,重審公民權邊界和權利義務配置時,必須理解到「人民對『公平合理』的感受」不僅取決於國界內部的因素,也需放進「台灣人的『國際公民權』處境」的脈絡一併理解。

回到這波因防疫而起的「台灣共同體邊界」辯論中,很明顯地,台灣因兩岸交流頻繁而飽受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威脅,卻在中國的蠻橫干預之下仍被排除在WHO之外;台灣人在國際社會上被剝奪了攸關健康權的參與權利,卻在「普世人權」的藉口之下被要求開放國內公民權邊界,自然引起台灣人在國際公民權層次上,對「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相對剝奪感。

在內政層次上,台灣社會也正在重新檢視權利義務配置,不再單純是以抽象而武斷的「國籍」,來區分共同體邊界,更不必然以「限縮非國籍者權利」的方式來達成。事實上,反過來限縮既得利益階級的特權,可能更符合大多數人對「公平正義」的想像。比方說我國境內遷戶籍者,必須滿四個月才能在地方選舉中投票;基於此,僑民回台投票的資格,是否也應以相同標準,中華民國國籍,每年居住台灣少於183天者,入境日起滿四個月才能在各級選中投票。這不僅更符合權利義務配置上的公平性,也能大大降低中共代理人投票部隊帶來的政治壓力與風險。

在這波政府與民間的防疫作戰凸顯出,全民健保制度建構、凝聚起台灣人的共同體想像,成為維繫當代臺灣人國家認同、確立台灣社會平等互助、愛惜資源、弱勢優先的核心價值的首要依歸。在這場「界定共同體邊界」的爭論中,表面上以「國籍」為邊界武斷界定,更重要的卻是要求「權利義務對等、個人選擇與責任對等」的呼聲。

這個「共同體」的邊界也並不一定總是黑白分明;它實際上有漸層的灰色地帶,讓國人思索、實踐人道與博愛。舉例來說,想像首班武漢撤僑班機協商期間,中國政府請求台灣醫療協助,讓病危的李文亮醫師由醫護人員隨行,搭乘私人急救直升機來台就醫,一路嚴格隔離直到送進加護病房搶救。

我有信心基於「人道精神」,台灣政府會同意,台灣人民也不會拒絕。有信心,依台灣公民社會的健康、成熟程度,在重訂「共同體」邊界的過程中,不至於助長失控的排外情緒,或對政府國家主義的盲目崇拜。

作者為自由文字工作者、哲學星期五@高雄策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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